宗教与科学都关乎人类社会的命运与走向,宗教与科学研究是怎样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是学术界、宗教界探讨与争论的问题。
一、宗教与科学的界说
一般而言,宗教是以神灵崇拜为特征的思想信仰,是人们的精神生活的一种方式,是一种社会文化形态。科学本义是指学科分野趋于明晰化的“一科一学”,现通指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是有别于宗教的另一种社会文化形态。科学通常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哲学是两者的概括和总结。实际上广义的社会科学包含了人文科学,而宗教是人文科学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学科。本文所论的科学是就自然科学而言。
宗教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两种文化形态,有着显著的差异和区别:其一,相对而言,宗教信仰偏重于人们的精神生活、心灵调适、情感世界,而科学活动则偏于物质生活、社会生产、自然世界;其二,宗教在方法上比较多的是采用想象、比喻、直观、直觉、体验、证悟等方法,科学的方法则重假设、试验、实证、逻辑推理等;其三,宗教在社会历史上发挥了极为复杂的多重作用,而科学则直接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物质生活的进步。宗教和科学的这些差异和区别说明,我们在把两者进行比较时,必须确定参照系统,谨慎地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二、宗教与科学发生联系的内在机制
宗教与科学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虽有显著的差异和区别,但彼此又并非互不相干,而是有着密切关系的。那么,形成两者密切关系的内在机制又是什么呢?
第一,认识对象的同一性。从认识论视域来看,宗教与科学都是以人与世界为认识对象的,即两者的认识对象是相同的。宗教作为一种思想信仰,虽然侧重于赋予生命意义,揭示生命价值,但是生命存在于环境之中,生命的意义、价值离不开对生存环境的考察、认识,也即离不开对世界的审视、认知。宗教对人与万物的起源、生命的本质、宇宙的结构与层次,以及时间与空间的关系等涉及宇宙论和本体论的问题决不是漠不关心的。如佛教就提倡学习“五明”,即五种知识、学问,其中“医方明”即医药学,“工巧明”即工艺、历算、技术等学问。基督教也主张信徒要努力探求上帝创造出来的世界的奥秘。虽然自然科学重在追求科学真理,偏于工具理性,宗教重在道德修持,偏于价值信仰,但是由于宗教与科学认识对象的同一性,决定了两者既同样具有世界观意义,也同样具有认识功能,由此也可见,两者在世界观内容与认知功用上的互动、互渗、互补、互促是必然的。(www.daowen.com)
人类对主体世界与客体世界的认识、把握是永无休止的。迄今为止,人类的已知世界是有限的,未知世界是无限的,需要人们一代接一代地从各个角度进行探索。宗教与科学对世界观的把握各有其长处与局限。在探究无限世界的过程中,宗教与科学之间互相取长补短,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第二,认识方法的互补性。如上所述,宗教与科学在认识方法上有所不同,这是从不同侧面反映对世界的认知,而不同的认知带来了彼此挑战与互相回应,从而构成了两者的互补关系。此外,还应当承认,宗教的认知方式中也包含了逻辑规则、理性精神;科学的假设中也吸取了宗教的想象、推测,这都是历史事实。
第三,认识主体的交叉性。宗教史和科学史表明,无论是道教、佛教还是基督教,其中有些人既是虔诚的宗教徒,又是卓有成就的科学家,如隋唐之际的道士孙思邈是一位杰出的医学家,唐代佛教密宗创始人之一的一行,是著名的天文学家,被誉为中国古代“四大科学家”(张衡、祖冲之、一行、李时珍)之一。这表明在这些人身上,对人与世界认知的宗教维度和科学维度是内在统一的。宗教徒科学家的这种信仰主体与认识主体的交叉性、两重性,不仅是宗教与科学互相联系的生动例证,也是宗教与科学发生联系的重要契机。
三、宗教与科学关系的展望
从宗教与科学关系的历史来看,原始宗教与原始科学是交融互渗、浑然一体的。后来,随着历史的进展而走向分流和解体。在宗教与科学的流变过程中,两者时而冲突,时而融合,如众所周知的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和达尔文等案例,就是两者冲突的突出典型。然而最终宗教都以理智来回应,调和、化解了矛盾。20世纪以来的物理学、天文学、生物学等领域不断涌现的新学说、新技术,为宗教与科学的对话提供了新课题、新契机。
当前,全新审视在现代文化氛围中宗教与科学关系有着重要意义。应当看到,科学新知识与科技新突破是人类在20世纪最辉煌的文化成就之一,它不仅影响人类的物质文明生活,而且也冲击人类的精神文明生活。从宗教的角度来看待科学,我想强调以下几点,供宗教界朋友们参考:(1)互相尊重。宗教与科学作为两种社会文化形态,彼此应当尊重对方的意义、价值。就宗教来说,决不能忽视、轻视科学的发展和成就,应当说,尊重科学是当代宗教的美德与天职。(2)学习科学。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学习科学知识,二是学习科学思维。宗教教职人员学习科学,不是要求改变宗教信仰,而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对现代社会的适应能力,从而有利于推动宗教的良性发展。也可以说,在当代,重视学习科学是宗教存在与发展的需要。(3)开展对话。近几十年来,国际学术界关于宗教与科学关系的讨论日益开展,尤其是关于基督教宗教思想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对话更引人瞩目。在我国如何迎接和准备佛教、道教与自然科学的对话,是一项重要的挑战和课题,值得有关宗教界人士作出应对。(4)吸取科学成果,阐释宗教义理。从各个宗教学说发展史来看,宗教义理绝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内部和外部的相关因素推动下不断发展的。吸取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来诠释、阐扬宗教义理,决不是要改变宗教的基本义理,尤其是核心义理,而是指宗教义理的某些方面,如与已证明是合乎客观实际的自然科学新成果相抵触的论说,作出相应的调适;原来论述不完善之处,吸取自然科学成果来补充,使之完善等。当然,在运用自然科学成果来阐释宗教义理时,必须高度慎重,准确恰当,才不会牵强附会,以致适得其反。
(原载《中国宗教》,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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