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中国宗教十年:宗教院校兴盛、国际交流蓬勃、历史转折点

中国宗教十年:宗教院校兴盛、国际交流蓬勃、历史转折点

时间:2024-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又据统计,现在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和省市批准创办的宗教院校有数十所,在校学员2 000多人,毕业学员近1 000人。各宗教组织与外国相应的宗教组织互相访问,参加国际宗教会议,举办国际宗教学术讨论会等,增进了中国与外国的人民、宗教徒的了解和友谊。1978年是中国宗教历史上的重大转折点。随着宗教政策重新落实,正常宗教活动获得恢复和开展,这在中国宗教史上是具有深远意义和巨大影响的。

中国宗教十年:宗教院校兴盛、国际交流蓬勃、历史转折点

中国宗教十年

1978年中国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着这一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始了全面的、坚决的、依靠群众的拨乱反正。全国工作转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社会生活重新开始正常运转。与比相应,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力贯彻,宗教生活获得全面恢复。自此以后的十年中,宗教发展的特点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发展趋势怎样?这些就是本文所要探索的问题。

一、重大转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改造和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中国宗教的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成立了8个全国性宗教组织[1],宗教界上层人士的社会政治地位得到尊重,一般信徒的宗教生活得到保障,各种宗教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缓慢地发展着。

自1957年以后,宗教工作中的“左”的错误逐渐滋长。在“大跃进”时期,如浙江温州被列为“无宗教区”的试点地区。到60年代中期,“左”的错误更进一步地发展起来。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视宗教为“四旧”、异己力量,鼓动各地封闭、拆除或占用宗教活动场所,禁止信徒的正常宗教生活,强迫出家僧侣还俗,把一些宗教职业者当作牛鬼蛇神、“专政对象”横加迫害,甚至把某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也当作迷信而强令禁止,个别地方还使用暴力镇压信教群众,企图以高压手段一举消灭宗教。例如内蒙古自治区,40年代末有喇嘛庙900多座,喇嘛约5万人。而“文化大革命”后,喇嘛庙仅存40多座,其中较完整的只有二三座,喇嘛下降到4 000多人。[2]又如在1956年前,四川甘孜藏区共有佛教寺庙495座,有喇嘛等约6.4万人。1958年后仅留寺庙26座。至“文化大革命”爆发,所留寺庙也大多数被拆毁了,所有僧尼全部还俗。只有偶尔为个别教徒偷偷地高悬在深山老林里的一二面麻里旗(一种印满经文的纱布经幡),似乎还在向人们诉说神佛的哀怨、信徒的愤懑。[3]当时的宗教境况于此可见一斑。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的工作重心由“抓阶级斗争”转为四化建设(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建设),并决定在思想上和政策上进行一系列的拨乱反正工作,使中国宗教发生重大转机。后来中央又专文阐发宗教政策,强调宗教信徒和非信徒在爱国主义的基础上,存异求同。重申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根本利益的一致,提倡彼此在政治上增强团结,共同为实现祖国的四化建设事业而奋斗。并且非常明确地把信徒和非信徒的思想信仰的差异置于比较次要的地位。这就为处理宗教问题提供了正确的意义深远的指针。伴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逐步推行,随着学术界讨论宗教一般不再简单地把宗教同鸦片等同起来,而是日益认为宗教也是文化现象的一部分,这都为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由于政府和宗教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全面的落实和贯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修缮、恢复了一大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破坏的寺庙、教堂,归还一大批被占用的寺庙、教堂的附属建筑,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为广大信徒的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物质条件。例如内蒙古近年来就维修寺庙18座,开放60多处活动点。[4]又如基督教,在“文化大革命”中所有教堂都被关掉,而近几年来,平均每两天开三个新堂,现已有5 000多所教堂。

2.宪法规定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宗教信仰真正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私事,广大信徒过上了正常的宗教生活。例如,内蒙古各种宗教信徒占全区人口的五分之一,有的信徒说:“现在信教是今生有奔头,来世有希望,活着好好干,死了上天堂。”[5]对信仰自由的宗教生活充满了内心的喜悦。

3.各种宗教团体全面恢复了活动,出版了宗教刊物,印行了宗教经典,开办了不同层次的宗教院校。如陆续刊印、出版《中华大藏经》、《道藏辑要》、《古兰经》、《新旧约全书》、《圣训》,以及少数民族文字的经典等。又据统计,现在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和省市批准创办的宗教院校有数十所,在校学员2 000多人,毕业学员近1 000人。

4.各爱国宗教团体在完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同外国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开展了友好往来。如伊斯兰教就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伊斯兰组织及宗教界人士建立了友好关系。各宗教组织与外国相应的宗教组织互相访问,参加国际宗教会议,举办国际宗教学术讨论会等,增进了中国与外国的人民、宗教徒的了解和友谊

1978年是中国宗教历史上的重大转折点。随着宗教政策重新落实,正常宗教活动获得恢复和开展,这在中国宗教史上是具有深远意义和巨大影响的。

二、当前势态

中国的宗教当前发展势态主要是宗教信徒的迅速增长,宗教活动广度的拓开和内涵变化,以及宗教与社会主义的相容、协调。

(一)宗教信徒的迅速增长

中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是5种宗教,其中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分别有一二千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则主要是在鸦片战争以后获得较大发展的。当代中国的信教群众,伊斯兰教随着信教的10个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而由50年代初的800多万人发展为现在的1 400万人。天主教在50年代初为270万人,现为330万人。基督教在50年代初为70万人,现发展到400万人。佛教在藏、蒙、傣等少数民族几乎是全民信仰的宗教,约有500万人,至于汉人中的佛教徒在50年代初僧尼约50万,现在出家的连同在家烧香拜佛的实际人数很难计算。道教徒不多,但在汉族中仍有一定的影响。与50年代初比较,迄今为止,信教群众的绝对人数有所增加,而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则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宗教在某些地区发展的速度是惊人的。例如,江苏省基督徒在50年代初有5万多人,1982年约为12万人,1985年约为25万人,1987年增至30万人。该省基督教徒比较集中的淮阴市,1981年信基督教的约2万人,此后至1986年,每年递增2万人,现约有14万人。[6]浙江温州地区,基督教历史悠久,教徒集中,素有“中国教会的耶路撒冷”之称。该地区基督教徒在50年代初约为7万人,1981年上升为20万人,现在更增至30多万人。再以安徽来安县来说,该县在50年代初仅有基督教徒11人,至1976年也只发展到77人,现在则有上千人。[7]以上是以基督教在一个省、地、县的发展情况为例,虽然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是也足以说明:(1)在中国自50年代以来,近十年来宗教徒的增长是最快的;(2)在中国某些地区确实形成了“宗教热”。

伴随着信教群众在量上的迅速增加,教徒的素质又有什么变化呢?我们分别以乡村为主的江苏响水县和大城市广州东山区为例,来说明近期信徒结构的某些变化。

响水县教徒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可列表如下[8]

广州市东山区有人口51万,基督教徒约有2 500人,宗教活动场所有东山堂和救主堂。“教徒女多男少,老多青少。但近年知识青年入教略增。前年56人在东山堂洗礼,30岁以下25人,占44%,有工程师、技师各1人,大学生和护士各2人,医师3人。1979—1986年,东山堂发展教徒557人,青年占40%,救主堂1985年至今增教徒61人,青年占40%,比‘文化大革命’前发展快。”[9]

从上述资料可见,女多男少,老多青少,是教徒在年龄结构上的普遍特点,但青年教徒所占教徒的比例在显著增加,是值得注意的现象。此外,农村教徒文盲多,占教徒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城市则教徒的文化程度较高,其中还有教授、著名医师等,形成了教会中的智力群体,这必将产生多重性的影响。

近十年来某些地区出现“宗教热”的根源何在?也就是群众狂热信教的原因是什么呢?这需要从社会原因、传统影响和心理需要三方面进行考察。

社会原因。这方面最突出的是“文化大革命”带来的巨大困惑,社会经济生活大变动带来的深刻冲击,以及国外日益增多的宗教影响。

“文化大革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政治上制造大批冤假错案,党风民风遭到严重破坏,一些人深感命运多舛,陷于难以排遣的困惑、彷徨,人们长期受严重压抑的“弹簧效应”充分表现出来了。就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福建某县就有400多人悄悄出家,皈依佛门。“文化大革命”以后,在教徒中压抑多年的宗教感情更是火山般地爆发出来了,他们的痛苦、不满得到宣泄;至于一些原来不信教的人公开地到宗教中寻找精神上的安慰,也是必然的了。

近十年来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是巨大的。由于各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由于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引起了新旧体制、新旧观念的猛烈撞击,导致了某些社会结构的崩解、价值观念的快速转换。一些习惯于单一经济、吃大锅饭的人,会感到迷惘、恐慌,而到宗教中去寻找慰藉。一些生活获得改善的人们,进一步要求丰富文化生活、精神生活,而到宗教中寻求这种需要的满足。有的富了想更富,就要继续求神拜佛。一些生活依然贫困的人们,则想以宗教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或者是祈求神灵保佑农业的丰收和生活的改善。这里有一个经济状况对群众信教的作用问题。是不是经济贫困、落后的地方一定信教多,或者是经济富裕、发达的地方一定信教多呢?这是不一定的。经济状况对人们信教动机的诱发作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一个地区宗教的发展是由许多因素而不是单一因素所决定的。在中国有不少贫困、落后地区宗教远比富裕、发达地区兴盛,也有相反的情况,富裕、发达地区宗教远比邻近的贫困、落后地区更为昌盛。此外,随着对外开放,宗教组织的国际交流增多,国外宗教力量对沿海地区和边境地区的影响日益显著。如1980年就发生从海外运入广东汕头地区《圣经》百万册被截获的事件,这种外部影响也是产生信仰宗教的重要原因。

传统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宗教力量和活动密集地区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佛教、伊斯兰教的传统影响,佛教、道教的名山胜地的神秘引力,沿海地区天主教、基督教的传播活动等,都对该地区乃至周围地区的宗教信仰产生广泛影响。其次是社会上鬼神观念的影响,如1982年福建省福鼎县某小学6名毕业班女生,原来都是少先队员和班干部,后来集体跳海自杀身亡。死前其中有人在作业本上竟写了1 547个“死”字,想跳海成为仙女,这种扭曲了宗教修持的行为,是深受“坏人死了会变鬼,好人跳海会成仙”说法影响的结果。[10]再次是家庭的直接影响。如天主教被称为“传代教”,按照教规,父母对子女要从小就进行宗教教育。基督教家庭影响也很大。有的信教青年说自己是“从娘胎里就信教了”。

心理需要。上述的社会原因和传统影响,要转化为宗教意识和宗教实践,归根到底还要通过人的心理才得以完成。在现实社会中,一些人在恋爱、婚姻、家庭、升学就业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曲折,在人生旅途中,峰回路转,坎坎坷坷,有人就到宗教中寻求精神慰藉,保持心理平衡。在心理需要方面,各类人群情况也有很大不同。在中国因病信教的现象相当普遍,据有人在1985年对温州龙湾区蒲州堂一次宗教活动中300多人的抽样调查,57%是因病信教的。[11]又如1985年安徽蚌埠调查160个基督徒,其中126人是因病信教的,固镇县2 500个基督徒,因病信教的占1 620人。[12]病人希望通过信教能消除疾病。信教的妇女比男人多,这是因为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影响,妇女地位低下,难以主宰自己的命运,而寻求宗教安慰。年轻人信教更多的是寻求精神寄托,老年人信教则是寻觅死后的归宿。一般地可以这样说,就信教主体来说,心理需要是主要的,尤其是处在情感冷淡、道德荒芜的具体环境中的人们更是如此。

(二)宗教状况的历史性变化

中国宗教自50年代以来就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则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这主要是外力作用的结果;1978年以来,主要是由于内在作用在宗教观念、活动、规范和组织等方面,发生了富有时代特征的历史性变化。

在宗教观念方面,一般信徒和上层人士都进行了适应现实的调整。比如,《圣经》上有这样的话:“财主进天国是难的”、“骆驼穿过针孔比财主进天国容易”,有人据此反对基督徒个人富裕起来,但广大教徒说,上帝造人,安置在伊甸园里,不就是让人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吗?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鼓励人民治贫致富,与《圣经》的教训并不矛盾。有的佛教人士说,历来佛教徒烧香拜佛,就是为求发财致富保平安。[13]安徽省某县基督教还把现实人际关系的新解说与传播教义结合起来,自编《十劝》歌词说:“一劝公婆仔细听,千万莫与媳妇争……吃穿莫少她一点,你爱媳妇主喜欢。”“二劝媳妇仔细听,千万莫与公婆争……你孝公婆尽力行,真神帮你增福寿。”[14]以适应社会实际伦理道德的需要。至于十年来宗教界上层人士更是提倡教徒投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天主教界提出创造“适应中国国情与人民大众利益的中国天主教神学”;基督教界主张人的“灵性生命或超然性并不无条件地否定好的地上的事业,而是支持我们进入历史中去”。佛教界领袖人物号召佛教徒在信仰中树立“人间佛教”的思想,提倡“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15]。已故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会使中国佛教事业更加发展。他还强调:“年轻的佛教徒光懂宗教不行,还要懂现代科学知识,这样才能领导佛教事业。”[16]伊斯兰教伊玛目(教长)也不是强调信教与不信教之间的区别,而是转而提倡民族团结,强调“爱国是伊玛目的一部分”。所有这些对于中国宗教的发展都是有重大意义的。

在宗教活动方面,以下几种现象是引人瞩目的:一是由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各种宗教活动,包括一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实际停顿了的活动也都得到正常的开展。同时由于教徒生产、经商、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参加宗教活动,这样有的如全家有多人信教,就轮流参加宗教活动,有的人则以多奉献钱财,作为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而对神亏欠的弥补。二是有的寺庙走“以寺养寺”的道路,开辟农田、经济园林,甚至畜牧场,从事生产自给。成为旅游点的寺庙,则从事收门票,开设饭店、旅店、照相馆、缝纫店、百货商店。经营商业活动,成为有些教徒的日常工作。三是各宗教团体创办宗教院校,吸收年轻的有文化的教徒系统学习宗教知识,以培养宗教事业的接班人。宗教界上层人士还重视学术活动,并与“文化热”相应,从文化视角研究宗教的活动日益频繁。如中国佛教协会创办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出版《佛教文化》专刊,还与国内外有关学者多次举办佛教学术讨论会。四是积极组织社会文化教育活动,如南京市基督教就举办英语系列讲座、职工青年业余技艺补习班、科技讲座、婚前知识讲座、儿童营养烹调培训班等,促进了文化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和赞扬。又如青海、宁夏等地伊斯兰教和佛教的宗教界人士主动热情地集资助学、办学,积极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在宗教仪式、轨范、制度方面,也作了适当的调整。例如,中国汉族僧尼,规定须受菩萨戒,在受此戒时要在头顶上烧香疤。1983年中国佛教协会决定,这种习惯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又有损于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除。又如利用音响设备等现代化手段诵经,播放宗教音乐。这都将在宗教生活中引出种种变化。

在宗教组织方面,随着年轻僧侣的增多和成长,有些宗教组织的领导权逐渐由年长的“主教”、“神父”、“牧师”、“长老”、“法师”、“道长”等向年轻的神职人员转移,这就使这些地方的宗教活动表现出更多的青年人的意志、爱好、需要和特点。

(三)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容、协调

5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以来,中国宗教面临的最根本性的问题,就是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问题。宗教是否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容?宗教能不能与社会主义社会协调?这也是宗教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两大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可以说,近40年来中国宗教的最大变化,也就是突出地表现为对国家现实利益的爱护和关注,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容和协调。上海宗教研究所的同志率先提出和研究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协调问题,是很有意义的。[17]

相容与协调是既有区别又相互交叉的概念。相容是指两种事物能够互相容受、容纳、共存、共处。协调是指两种事物的关系互相配合,和谐适应。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容、协调是指双方既可以共同存在,又能够协力调适。这种相容、协调是有层次性的。根据我国50年代以来,尤其是近十年来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初步考察,我认为两者的相容、协调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1.宗教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相容、协调:这是指宗教与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政治制度的相容、协调。一方面宗教界拥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干涉行政、司法、教育、婚姻;一方面国家充分尊重宗教信徒的信仰自由权利,凡在宗教活动场所或按照宗教习惯在教徒家里进行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布道、弥撒、受礼、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均受法律的有效保护,这样就能做到相容、协调。这一层次的相容、协调是以宪法、法律为准绳的,遵循和恪守宪法、法律的规定为双方相容、协调提供了根据和保证。应当看到这个基本的客观事实:广大教徒同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也是政权的主体,教徒和非教徒、宗教界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正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容、协调的深厚基础。50年代初期和近十年来的生活实践表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仅是可以相容、协调的,而且也是应该相容、协调的。近40年来的生活实践也表明,中国宗教一直表现出调适与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大教徒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只是少数披着宗教外衣的败类的行为和来自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左”的政策与做法,破坏了这种相容、协调的格局。

2.宗教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相容、协调:如果说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相容、协调是侧重于从政治上,以是否符合宪法为准绳去确定两者的关系的话,那么,宗教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相容、协调问题,则是关于宗教界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中心事业——经济建设是持冷淡态度还是热情态度、是起消极作用还是积极作用的问题。这是比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关系高一层的关系,是两者相容、协调关系的进一步要求。在这方面,十年来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国宗教界同样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支力量,对于祖国的经济发展起了推动作用。一些出家的僧侣,一面有大量的宗教活动,一面也重视生产,如佛教提倡“禅农并重”、“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优良传统,开荒种地、植树造林、开辟果园,乃至开办工厂,不仅使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而且也支援了国家建设。举一小例,浙江平阳县有一个瑞莲寺,7名尼姑白手起家,创建了“佛教汽配厂”,产品远销欧亚地区,年总产值7万多元,上缴利润近5 000元。[18]至于在家教徒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热潮中,更是投身于经济建设的洪流,大显身手。就城市来说,据1985年不完全的统计,上海市350余名天主教徒被评为各级先进模范人物,基督教徒有615人获各种先进称号。[19]近年来,武汉市仅天主教就涌现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160多人。[20]这些人中有教授、工程师、医师,也有工人、营业员和家庭妇女。再以农村来说,广大农民信徒不仅一直从事劳动生产,而且表现突出,如浙江平阳县江屿乡上林村是远近闻名的“福音村”,基督徒占全村总人口的十分之七以上。该村的各类企业都由信徒创办,由于信徒的努力,使该村工副业总产值及人均收入连续五年名列全县榜首。[21]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国家的富强是和全国教徒的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要求完全一致的,是符合教徒的切身利益的,理所当然地会得到他们的响应、参与和支持。

3.宗教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相容、协调:这是比宗教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关系更高一层的关系。究竟宗教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否相容,能否协调,这是人们普遍关心,也是看法很不一致的问题,判断这个问题的根据是事实,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根据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说明。应当说,40年来尤其是近十年来宗教与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的关系为我们科学地说明这个问题提供了根据。例如,有的信教的农村,讲究卫生,村容整洁;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安定。这种情况在城市也有同样的表现。还应当看到,宗教不只是信仰问题,而且是历史文化传统问题。长期以来,宗教与中华民族的道德、哲学、文学、艺术、教育、心理和民俗等交织在一起,成为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文化是在历史文化传统影响的条件下形成的,对于作为历史文化传统一部分的宗教同样要批判地继承。历史表明,宗教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有相容性,也有非相容性;有协调性,也有非协调性。

4.宗教与社会主义长远发展的相容、协调:这是更高层次的相容、协调,是从整体上探索宗教能否长期地与社会主义共存、能否与社会主义发展协调。我们认为,这种相容、协调是可能的。上述三种相容、协调的情况,构成了宗教与社会主义长远发展相容、协调的基础,而国家对宗教的正确指导思想和政策,宗教对社会主义的拥护、支持,是保持宗教与社会主义的长期相容、协调的两个基本条件。这里,国家不能视宗教界为一种异己力量,而应当看做爱国的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方面,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信仰自由,这是十分重要的。就宗教界方面来说,要把爱神与爱人、爱教与爱国统一起来,要把推动社会进步和日常工作、劳动、生活结合起来,这也是十分重要的。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是可以相容,也是必须协调的。如果政府的宗教工作做得好,宗教界表现出更大的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则双方的相容、协调可能是主要的。但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不相容、不协调现象也是始终存在的。这主要是:(1)宗教的信仰观念和社会主义社会提倡的世界观是彼此对立的,不相容的。有时会出现少数宗教人员利用宗教干预政治、教育和经济建设的现象。西藏昌都地区曾经发生有人以宗教为名干涉经济建设,阻止开采矿山,认为是“神山”不能动。(2)某些宗教活动,在一定的条件下,容易与迷信活动结合起来。某些坏人会利用宗教作为幌子,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如什么“赶鬼治病”,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抓鬼专业户”,这都会妨碍知识的普及和文明的进步,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生产秩序。(3)国外宗教敌对势力,如“呼喊派”,趁开放之机,多渠道、多形式地向国内渗透,利用基督教内部的极少数人,反对基督教的“三自”爱国运动,宣传“世界末日即将到来”,反对社会主义。以上情况可能会长期存在。此外,政府在执行宗教政策时出现偏差,也会带来不相容、不协调。

三、存在问题

中国宗教十年来获得了可喜的变化,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对于今后宗教发展的影响也必将是巨大的。

(一)僧侣质量严重滑坡和神职人员青黄不接(www.daowen.com)

近40年来,尤其是近十年来,宗教界僧侣的质量普遍下降,这表现为学有所长的大德高僧、居士、阿訇、教长、教主、道长、真人进一步减少。宗教界真正懂得宗教理论和历史专业知识的神职人员普遍老化,一般多在70岁以上,已是两鬓秋霜,体弱多病,活力锐减,无力从事宗教的研究和传教活动。由于长期来宗教院校的学习、教育的削弱、停顿,而且办学的主客观条件也差,因此,一般僧侣的宗教文化、理论、道德素养都比较低,有的连基本的经典都不会念,更说不上真正理解经典的意蕴。与此相联系,年轻神职人员并不是一时能培养、造就的,有的勉强接班,由于素质较低,威信也不高。可以说宗教界面临着真正有学问的神职人员奇缺、后继乏人的严峻局面,出现了某种近似断裂的危机。

(二)新教徒入教动机的功利化

从近十年来不同类型信徒的入教动机来看,大体上有三种情形:(1)年轻人入教,有相当多的人是为了谋求职业,找生活出路。其中有的农村年轻人想通过信教“由农转工”,即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有的因结婚需一大笔费用,但没有来源,便想通过信教积蓄钱财,然后还俗回家娶妻。有的是借入教作为出国的跳板。在具有悠久的佛教信仰传统的藏族地区,也发生这样的事情,年迈的老人叫儿子去放生牦牛、绵羊,而年轻人却将牲畜牵到集市出售,回家谎报已经放生。(2)老年人入教往往是因为生病,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属于这种情况的更多。他们信教是为了获得神、佛的保佑,祈求病愈,是一种消灾免祸的心理需要。(3)妇女信教是因自身地位普遍比男人低下而寻求精神慰藉、心理平衡。这些信教的动因,都缺乏宗教信仰的纯正基础,对于宗教的情感、信念和稳定性必将产生消极影响。

(三)宗教活动方式的非轨范化

首先,如佛教,住寺僧尼数量大大减少,大量的住家僧尼均要参加生产劳动,客观上必然会改变僧尼的宗教生活方式。其次,宗教活动次数减少,规模缩小。如藏传佛教寺庙有的以往每年要举行大小型佛事活动30多次,每次7天左右。现在改为每年举行二三次,每次5天左右。又现在一些教徒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洪流,生产、经商非常繁忙,以致无暇顾及参加宗教活动,有些基督教徒说“只要心里信就行了”。特别是中青年教徒早晚课都不做,连星期天去教堂念经也不经常参加,只是在圣诞节或其他重大宗教节日时才到教堂去,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宗教信仰的淡化。再次,宗教活动的娱乐性色彩增加。随着时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不仅宗教礼仪逐渐趋于简化,而且由于受到多色彩的现代文化娱乐享受的冲击,还把娱乐融于宗教礼仪之中,从宗教生活中获得调剂生活、松弛神经、艺术享受的效用。在某些贫困地区更有非法传教人员为迎合少数民族青年的心理,任意歪曲《圣经》,把一些淫秽内容编进《赞美诗》中,鼓吹“唱灵歌”、“跳灵舞”。有的地方基督教内出现了中国传统迷信、巫术之类的东西。这潜伏着使高级宗教逆退而为低级宗教的危险。

(四)宗教寺院经济活动商业化的倾向

如上所述,有的佛教寺院开展了以寺养寺的经济活动,不仅植树造林,刻印销售经文,还发展种植业,兴办小牧场,创办医疗站,经营日用百货、日杂副食,还经营运输业、加工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活动。[22]有的还开设餐馆、旅店,举行法事,收取钱财。这对于繁荣社会经济,改善教徒生活,修建宗教建筑,无疑都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除生产活动外,商业性的经济活动的开展,必将在僧侣中增加商品经济的效益观念,并引发僧侣价值观念的变化,而且随着寺院商业性经济活动的增多,还将对宗教活动的时间、形式、规模产生冲击,并使非宗教徒对宗教的看法产生某种变化。

(五)宗教信仰的世俗化

上述宗教活动方式的非轨范化和宗教寺院经济活动商业化的倾向,都是宗教信仰世俗化的重要表现。此外,宗教适应民间一般的时尚,将宗教教义与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社会心理相结合,宣传和提倡世俗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操。如“基督教新出版的《赞美诗》主要内容是赞美上帝,为便于广大教徒从本国传统文化中接受宗教,巩固宗教感情,其中有120首圣歌是中国教徒采用中国风格写成的。歌本中《中国教会自主歌》表达了中国基督教徒要求独立自办教会的愿望和信心;《为国求福歌》表达了中国基督教徒爱国爱教的感情;《孝亲歌》、《尊老尊长歌》表达了教徒尊老爱幼的道德情操”[23]。宗教与世俗社会相协调,一方面使宗教得以长期存在,一方面也使宗教日益世俗化。这种宗教世俗化的结果之一,必将使原有宗教信仰淡化,并减弱了宗教理想境界和世俗现实生活之间的必要张力。宗教世俗性的增多,意味着宗教超越性的减少,又意味着宗教生命的延长。这是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宗教的一个重大的内在矛盾,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

四、发展趋势

近十年来中国宗教有了重大变化,展望未来,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怎样?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也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不仅决定于宗教自身种种因素的推动,也受社会环境各种因素的制约,而且这些主客观因素也都时刻在变动之中,有时还会出现某种重大的意想不到的突发性事件,这都增加了对中国宗教发展趋势预断的难度。根据当代中国要由农耕文明迈入工业文明,向工业现代化过渡这个历史发展趋势,根据中国宗教的历史、现状、传播条件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党和政府的宗教法规、政策,社会上对宗教的态度以及国际气候,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窥见中国宗教未来发展的趋势。

(一)中国宗教将进入平稳发展的时期

近十年来中国宗教出现了罕见的热潮,这主要是对十年“文化大革命”的高压政策和手段的惩罚。由于人们对国家的宗教信仰政策日益坚信,对宗教信仰自由的逐渐适应,人们必然会更理智地运用信仰自由的权利。这样宗教热潮持续相当岁月以后,必然会趋于缓慢地增强,但不可能发展为左右社会发展的意识形态。

(二)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可能会在某些地区获得较快较大的发展

基督教入教的条件、要求比佛教、道教要低,所受约束、限制较少。基督教与西方文化和现代化交织在一起,基督教文化那种大人类文化精神,那种关注人类命运的忧患意识,会引起一些人的共鸣。基督教提倡互称兄弟姊妹、自由婚姻、简单的丧事和礼拜等,成为对中国某些传统进行批判的参照系。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富裕生活、现代文明也得到一些人的赞赏。由此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不免形成一种把基督教和西方文化与现代化三者等同起来的错觉,特别是一些青年人因向往西方而信仰基督教的现象必将长期存在着。

(三)中国宗教的世俗化倾向必将与日俱增

宗教一般都潜在一种顺应社会发展的自我调节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现代化生活因素增多,中国宗教必将发生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总特点就是世俗化色彩的增强,其表现是:某些与人的生存欲念、生理健康相悖的具体宗教制度的改变;宗教的传播活动、手段和信徒生活的现代化表现大大增加,宗教礼仪的娱乐性内容增多;宗教信徒思想发生变化,投身改革开放,勤劳致富,把追求天堂的福乐与现实的享受统一起来,安于过现实的幸福生活;宗教将主动地与社会主义社会,尤其是与社会主义政治相协调,如此等等。

(原载香港《法言》,1989(9);《世界宗教研究》,1990(2))

【注释】

[1]8个全国性宗教组织是: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

[2]参见高力涛:《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再认识》,载《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5)。

[3]参见杨健吾:《新时期藏传佛教发展的态势》,载《宗教》,1988(2)。

[4]参见高力涛:《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再认识》,载《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5)。

[5]参见高力涛:《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再认识》,载《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5)。

[6]参见沙广义:《如何看待基督教的发展》,载《宗教》,1988(2)。

[7]参见何俊英等:《安徽来安县妇女信仰基督教情况调查》,载《宗教》,1987(1)。

[8]转引自张德琴:《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问题探讨》,载《宗教》,1988(2)。

[9]钟晨歌:《能否为发展生产力服务是衡量宗教工作的标准》,载《宗教》,1988(2)。

[10]参见齐建文:《试论我国现阶段宗教神学存在的主要原因和条件》,载《暨南学报》(哲社版),1984(3)。

[11]参见徐鸽:《改革开放形势下的温州基督教》,载《当代宗教研究》,1989(1)。

[12]参见郁德尹:《我国宗教实用性特点及其文化缘由》,载《宗教》,1988(2)。

[13]参见萧志恬:《改革、开放与宗教问题》,载《宗教》,1987(2)。

[14]罗竹风主编:《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262~263页,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15]转引自高玉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比较研究》,载《宗教》,1988(1)。

[16]载《光明日报》,1987 11 02。

[17]参见罗竹风主编:《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第五章。

[18]参见张乐天:《改革大潮中的温州宗教》,载《当代宗教研究》,1989(1)。

[19]参见罗竹风主编:《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132页。

[20]参见陈德传:《正确认识信仰宗教的公民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载《宗教》,1988(2)。

[21]参见张乐天:《改革大潮中的温州宗教》,载《当代宗教研究》,1989(1)。

[22]参见杨健吾:《新时期藏传佛教发展的态势》,载《宗教》,1988(2)。

[23]蒋文宣:《谈谈我党处理宗教问题的反“左”和防右》,载《世界宗教研究》,1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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