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传媒与城市形象传播的关系
一、传媒对城市形象传播的重要性
第一,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提高城市的知名度。传媒受众又称受传者,是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信息接受者。广义上讲,社会上的所有公众都是新闻媒介的受众。在传统的大众传播领域,受众是指大众传播媒介信息的接收者,其中最主要的是指三大新闻媒介的受众,即报纸的读者、广播的听众、电视的观众。而如果将互联网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媒体包括在内,受众的数量更为广泛,超越了地域的界限。借助于传媒受众的广泛性,城市可以将自己的形象传播到更广大的范围。
第二,可以更迅速地将信息传送到受众手中。迅速、及时地传递信息是大众传媒安身立命的基石之一。在传统媒体时代,传播的时限基本是以日、小时等为单位,而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普及的今天,传播的时限则以分钟、秒为单位进行,而且可以更进一步突破地理、地域等限制,在信息传播时效方面越来越接近于“现场直播”。
第三,可以借助大众传播媒介赋予所传播信息以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使公众注意和重视政府的有关信息。媒介社会的来临在带来丰富信息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的“过剩”。特别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媒体的出现,使海量信息的出现成为可能。受众可以接触到越来越丰富的信息,但另一方面,所付出的信息选择成本也越来越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媒体选择得当,借助于部分权威、高公信力的媒体传播城市形象,相比较而言可以赢得更多的“眼球效应”。
第四,可以减少传播费用,甚至达到免费宣传的效果。找准合适的受众并进行传播,是城市形象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城市形象的消费者,包括城市投资者、旅游者、创业者、工作者、生活者等。如何吸引海内外企业来投资置业,吸引各种人才来创业,吸引旅游者来休闲观光旅游,吸引高端人群来定居生活等,这就需要选择媒体得当,信息合适,方式得体,这样可以大幅减少传播费用,有时甚至接近零成本传播。
第五,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政府有关信息更易赢得公众的信任。一般而言,城市形象传播的主要行为者可以细分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业和个人。其中,相比较而言,政府机关比其他主体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而在我国目前的宣传、新闻体制下,政府与传媒之间又有着特殊的微妙关系,因此,政府在形象传播中应充分发挥优势,积极进行形象传播,提高城市的知名度与美誉度。(www.daowen.com)
可见,能否处理好与媒介的关系,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政府公共关系工作的好坏。在日常工作中,地方政府应该注意建立与媒体的良好关系,一方面可以便利政府形象的传播;另一方面,当政府遇到形象危机时,也可以凭借良好的媒体关系,赢得媒体的理解,政府因而也容易得到媒介客观、公正的报道和宣传。
二、媒介在形象传播中的地位
媒介的广泛报道是危机形成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危机处理的重要工具。公关危机是由危机事件所引发的,危机事件本身的强度、影响的范围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由于媒介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媒介往往更重视对政府阴暗面的报道,它们报道的方式、深度往往影响着社会公众对危机事件的关注程度,从而决定了危机事件的影响范围。
媒介不仅是危机影响范围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媒介本身的报道甚至也是引发危机的重要原因。臭名昭著的“水门事件”就是由两个记者的报道所引发的,记者对报纸内页一条不显眼的消息抓住不放,这次政治危机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下台。
此外,在处理危机时,怎样对待媒介的批评报道,处理与媒介的关系,及时通过媒介发布合适的信息,表明自己的态度,消除不利影响,度过危机,恢复、重塑政府的形象,更是形象传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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