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陆贾推崇黄老无为,曹参推广至全国

陆贾推崇黄老无为,曹参推广至全国

时间:2024-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巨儒陆贾以其睿智之才,竭力推许黄老无为的政治理念。不过,把清静无为之治首先推向政治舞台的著名人士则是曹参。参到达朝廷后,把在齐行之有效的黄老之政推广至全国。由于曹参以相国之尊,推行黄老无为之政,一时朝野上下莫不崇尚黄老。

陆贾推崇黄老无为,曹参推广至全国

三、汉初推行无为之政

继暴秦之后的西汉王朝,人们向往安定,向往没有扰害的社会。巨儒陆贾以其睿智之才,竭力推许黄老无为的政治理念。歌颂清静无扰的平静生活,普遍满足了社会的心愿,也得到最高统治者的默许,以此为黄老无为之政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不过,把清静无为之治首先推向政治舞台的著名人士则是曹参。

曹参,原是开国之君刘邦的小同乡,曾与萧何等人一起策划丰、沛起义。以后在反秦和楚汉相争的岁月中,奋力参战并取得了卓越的战功。立国后,出任齐相。在任齐相期间,曾邀请齐地长老诸儒百余人,向他们征询治国之道,这批应召前来的儒生“言人人殊”,难以取得共识;随后派人从胶西以重金聘请治黄老之学的盖公(史佚其名)。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史记曹相国世家》)这一见解,深合社会需要,也与曹参的期望正相契合,于是倍加礼遇。曹参在齐九年,一直采用黄老之术,结果,“齐国安集,大称贤相”。(同上)

惠帝二年(前193),汉相萧何病逝,由萧何生前推荐的曹参继任国相。参到达朝廷后,把在齐行之有效的黄老之政推广至全国。他执政的原则是“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史记·曹相国世家》)。在用人上,对那些不干实事只务虚名的官吏,一概罢除;而对老实持重,奉公尽职,俯顺民情的谨厚长者,予以留任和重用。从而获得了人们的普遍赞誉,称颂他是“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同上)。他从不别出心裁,搞什么新招数。公务之余,日以饮酒为乐。有的官吏,见他无所事事想加以规劝,他一律以醇酒接待,使你难以启齿;相府周围常出现呼五吆六,饮酒作乐的现象,下属官吏打算请他出面制止,他不仅不予干预,反而在后花园设酒摆宴,相互唱和。正因为如此,相府一向平静无事。惠帝视此情景,以为相国轻视自己,特命时任中大夫的参子曹窋回家劝勉父亲,孰料竟遭家父毒打。后来惠帝当面向参询问,君臣间有一段语重心长的对话:

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乎?”参曰:“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上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之言是也。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曰:“善,君休矣!”(《史记·曹相国世家》)

曹参执政,贵在不干预,不扰民。他日夜饮酒无所事事,一定程度上与吕太后及诸吕篡权的阴谋和残破的社会经济有关。也正因为他采取放任无为,才给人民带来较为宽松的生存环境,较为从容的宽裕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安度常人生活,人民从中获益。民谚道:“萧何为法,觏若划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史记·曹相国世家》)由于曹参以相国之尊,推行黄老无为之政,一时朝野上下莫不崇尚黄老。据《隋书·经籍志》载:“汉时,曹参始荐盖公言黄老,文帝宗之。”以后,景帝受其母窦太后的教育和影响,黄老的书一直是他和诸窦必读的教材。那时,官员中如稍有违犯黄老言行的,几乎都免不了遭到惩治;至于大臣中上自相国曹参、陈平、王陵……名臣中位列九卿的汲黯、郑当时、田叔……都笃信黄老。他们“学黄老言,治官民,好清静”,还有著名的隐士王生、黄子等人,无不以黄老之学见长,因此,黄老学说形成强大的思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已经到了风靡全国的程度。黄老既风靡全国,黄老又本于虚无之“道”,而“道”被视为万物的总根源。从虚无之道出发,自然“致虚极,守静笃”、“知其雄而守其雌”,“柔弱胜刚强”。在这一哲学思想支配之下,无为、清静、宽简、放任,就成了西汉初年执政者的指导方针。因此汉初政治、经济及其他诸多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成果。

1.稳定政局,安定秩序

暴秦虐政和长期战乱之后,“人心思定”。汉初著名的政论家贾谊就强调“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贾谊《过秦论》)晁错也以“人情莫不欲安”作为执政的要务。黄老主张的无为、清静恰恰与此相吻合。因此,曹参任相后,“举事无所变更”,重用“谨厚长者”的做法,深受人民欢迎,遂获得“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的美誉!

惠帝年间,匈奴单于以侮辱的言词致函吕太后,统治集团一度出现了战和之争。樊哙叫嚷“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而季布则认为哙“欲摇动天下”,当殿予以斥责,以后一段时间内,“不复议击匈奴事”。(《史记·季布列传》)文帝和大臣冯唐在一次对话中,慨叹当今没有廉颇、李牧那样的勇将,冯唐出言讥讽,文帝也只好默不作声;当时君臣大都意识到寻求和平安定环境的必要性。正因为如此,才使“海内晏如,亡狂狡之忧”(《汉书·诸侯王表》)。

为了政局的安定,不仅对北方匈奴的挑战,采取了和解的手段,对内政也是宁失之宽,不失之严。如曹参即将赴长安就任相国时,曾嘱咐继任齐相傅宽说:“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意在稳定集市,即希望政府对集市交易采取不干涉的政策,施行市场开放。其实就是叮咛齐要放宽政策,不宜苛求之意,从而使商品得以顺利流通。参一到朝廷,一直都遵循萧何的政策措施。他把施政比做“治大国,若烹小鲜”,不可胡乱翻腾,其用意依然在于不破坏社会秩序,给人民以宽松的环境。

2.约法省禁,摒弃烦苛

暴秦的法烦刑酷,是激发农民大起义的直接导火线。刘邦入关之初,就以解除酷虐相号召,“与民约法三章”,赢得了关中父老豪杰的欢迎,一时“吏民皆安堵如故”。此后统治者接受黄老“法为简易”的影响,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除苛去酷的法令。载在史册的如:

惠帝四年(前191),除挟(藏)书律;

高后元年(前187),“除三族罪、妖言令”;

文帝元年(前179),“除收帑相坐律”;

文帝二年(前178),再一次颁布“废诽谤妖言之罪”;(www.daowen.com)

文帝十三年(前167),“除肉刑”;

景帝元年(前156),“减笞刑”;并规定疑狱可交付有司重新审议量刑,称谳疑,经过重新审议之后,再交廷尉。即使参与谳疑的官吏所议不当,也不以过失论处;

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再减笞刑”。法令显然宽松了。

尽管如此,但毕竟当时推行的封建地主阶级之法,具有镇压人民的性质是不可能改变的。所谓“宽”、“减”、“罢”、“除”之类,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欺骗性和虚伪性。以“除肉刑”“减笞刑”为例,其实,不是废止了“肉刑”,而是以“笞刑”取代“肉刑”。依据《汉书·刑法表》载,“今法有肉刑三”,据孟康成注释:肉刑指“黥、劓、刖左右趾各一,凡三也。”说明肉刑指黥(刺面)、劓(割鼻子)和斩左右趾三种。文帝规定,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右趾者笞五百,笞数既多,被判处笞刑之罪的,往往以笞致死,所以汉人曾有“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的指责。虽然,汉初除秦苛法,远非理想,但无可否认,由于统治者“躬修玄默,(崇信黄老),常以亡秦酷法为戒,还是具有减轻刑罚作用的”。

关于执法者能否按律行事,往往也因人而异。以廷尉张释之执法为例,文帝一次乘车出行,途经中渭桥,恰值有人从桥下蹿出,惊了天子乘坐的车马,送交廷尉张释之审处,释之依律判以罚金;又一次有人盗取高庙门上的玉环,释之依律处以弃市罪。文帝对以上两次判处,均以为过轻。但释之不以事关天子旨意加以改判,却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矣!”文帝终于接受廷尉所做的裁定,释之表示:“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史记·张汤列传》)释之遵循的正是古佚书上讲的:“唯公无私。”

正是由于汉初的除苛去酷,才出现了“刑罚用稀”,“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汉书·食货志》)。社会风尚也随之而产生变化,“议论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汉书·刑法志》),使“吏安其官,民乐其业”(《汉书·刑法志》)。“移风易俗,黎民醇厚”(《汉书·景帝纪》),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前提。

3.崇尚节俭,休养生息

黄老之学,反对奢华,崇尚节俭,对上层贵族和一般平民都产生积极的作用。西汉初年,不仅官僚大都廉洁自持,奉公守法,连九五之尊的天子,也常能体察下情。文帝在位23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尝欲建造露台,召匠计算,需费百金,文帝以为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由此不再提筑台之事。他的夫人“身衣戈绨(粗糙的衣料),衣不曳地,所用帷帐,不用刺绣,以示节俭,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史记·文帝本纪》)。甚至当孝文即位时,有人讨论礼仪制度,文帝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史记·礼书》),而取消了。一时朴素节俭之风,遍及朝野。与此同时,汉统治者为了加速农业经济的恢复,实现“驱民而归于农”的目的,曾颁布降低田赋的诏令。文帝即位第二年,即提出“务省徭费以便民”(《史记·文帝本纪》)。先后两度颁诏,减收当年田赋之半,即由高祖时的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文帝十三年(前167)至景帝元年(前156),中经12年之久,规定免收田赋。到景帝之后,才又恢复了1/30的制度,至于徭役也相应有所减轻。

汉初推行黄老无为之政的结果,大大刺激了人民生产劳动的积极性,活跃了社会经济,取得了“财生”、“民富”的两大成果。高后时就已出现“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史记·吕太后本纪》)的初步效果,到了文帝年间,更是“畜积岁增,户口寝息”、“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汉书·文帝本纪》)的大好局面。那时粮价由楚汉战争时期“米石万钱”降至文帝时的“石数十钱”的记载。到汉武帝即位,汉历时70年,社会已达到“民人给家足,都鄙廪瘐皆满”的地步,这些描写,或有溢美之词,但绝非毫无根据的虚构和夸张!

4.宽政虽益民,但亦助长不法

当黄老风行的年月,当政者的统治手段,明显地有所放松。曹参任相时,日夜与官员沉浸在喝五吆六的生活之中,不大过问政事,官员中即使偶有过失,一般不予追究。

惠帝、吕太后年间,颁布“复弛商贾之律”。文帝五年(前179),取消“盗铸钱令”,允许私人铸钱造币;文帝十二年(前168),“罢除关卡通过税”,同时明确规定商旅人员往来,不必再持政府颁发的凭证;文帝后元六年(前158)颁布弛山泽的禁令,即开放山林水泽的渔盐专利和矿藏的开采权。由于限制工商业的禁律被取消,从而使人有相对的自由经营和开发的权利。此后,出现了“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史记·货殖列传》)的兴旺发达的景象。一些“无秩禄之俸,爵邑之人”的“素封”大户,应运而生;不少通都大邑,不乏酒酤贩谷、屠牛而致富的巨商大贾。一时“背本趋末”和“徭侈之俗”也应时抬头。致使国家编户急剧减少,为了扭转这一不良倾向,政府不得不提倡“以农为本”,号召“末业、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汉书·食货志》)。

黄老放任,固然有助于经济的繁荣,在政治上由于限制束缚诸侯郡国的压力减轻,一些地方势力也趁机扩大自己势力。如吴王刘濞,利用豫章郡的铜山和近海之便,招致亡命铸币、煮盐;甚至借机“称疾不朝”;景帝之弟梁孝王,以其“最亲”,封为大国,居天下膏腴之地,受到“不可胜数”的赏赐,“大治宫室”“招延四方豪杰”,阴谋作乱。景帝风闻后,派“学黄老术”的田叔前往调查,田叔竟把调查后所获的材料,统统销毁。当景帝质询时,田叔答道:“死罪!有这回事。”景帝问他有何根据?田叔竟回答:“梁王的行为如果不受惩罚,汉法就失掉效力;如果梁王伏法,太后就将食不甘味,卧不安席,忧虑岂不还在君上的心上吗?”景帝听后竟也赞赏有加。田叔由此受到重用,提拔为鲁相。田叔到任后,人民告鲁王贪污受贿,他不仅不予受理,反而把告状的首脑人物二十余人,各笞五十。

虽然政治气氛的宽松,对长期受剥削、压迫的人民而言,意味着剥削压迫的减轻,受束缚的经济的解禁,但以肆意纵放,由此出现负面影响,带来的则是诸侯王的骄恣不法,富贾豪猾的奢侈暴掠,以及与之俱来的贫富分化,阶级矛盾的加深,其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西汉初期,社会经济和政治的迅速发展,不是偶然得来的,它是政局稳定、政治清明、人民戮力生产劳动的产物。这一局面的出现,又是与推行黄老政治分不开的。唐李德裕曾有:“暨汉之文景,尊奉黄老,理政刑错,时称大康。”这一评论是正确的。而黄老之所以风行,又是与睿智之士的陆贾倡行黄学,拟定政治理想蓝图——黄老无为的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贾从理论的深度广度上阐述无为之治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对当时的执政者是个很大的启示和促进。因此,我们称陆贾是汉初黄老政治的先导人物,是站得住脚的。正如钱鹤滩指出的那样:“陆贾所论,多崇俭尚静等语,似有启文景萧曹之治者。”(《新语·术事》注)所以称陆贾在汉初清静无为之政中,起着导先路的作用是合乎实际的,绝非无原则的夸大和虚构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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