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世《新语》真伪辨析
根据考察,《新语》这部论著,汉人从未有过怀疑,《史》、《汉》本传中,贾所著之书名,篇数与传中说的书名、篇数完全相同,说明史著作者司马迁在著《史记》时,曾见过此书。至东汉班固以后,历代著录之书名、卷帙始有出入。如班固《汉书》之陆贾本传虽与《史记》说法吻合,而在《汉书·艺文志》儒家类篇目中,却无《新语》一书之名称和篇数,只有《陆贾》二十三篇,比贾本传《新语》篇数多出十一篇。到了南朝以后《新语》卷帙称卷不称篇,如《隋书·经籍志》、《新归唐书》等也都以卷计,不再以篇计了。宋以后,《新语》不见著录,可能一度不甚流传或流传不广。以后,《新语》既出现残本,也出现足本。严可均认为“此书盖宋时佚而复出,出而不全”。而且在流传过程中,曾有多种版本面世。据今《陆贾新语考述》版本有子汇本、汉魏丛书本、弘治壬戌李仲扬刊本、明万历大仲刊本、子书百种本、清乾隆刊广汉魏丛书本等等。其中明弘治壬戌(1502亦说1582)李运梧仲阳刻本、简称弘治本,是我们能见到的最早《新语》的版本,《四库丛刊》采用的即是此本。近代又有潮阳郑氏龙溪精舍丛书本。与弘治本相比较,除有校改补阙外,二书内容、篇数一致。
对于弘治本表示异义的,以南宋黄震为最早。黄震在《黄氏日抄》中称:“其文烦细,不类陆贾豪杰之士所言……似非陆贾之本真也。”清时《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疑弘治本为伪托;以后张西堂、金德建等学者都以《新语》(弘治本)非西汉初年陆贾之原著。而罗根泽、余嘉锡等学者,却认定今本(指弘治本)《新语》为真本,并非赝品。兹就双方所持之主要理由简要介绍如下: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新语》乃后人伪托,大致可归纳为三点理由:
其一,《汉书·司马迁传》称,迁取《战国策》、《楚汉春秋》、陆贾《新语》作《史记》。《楚汉秦秋》,张守节作《正义》犹引之,今佚,不可考。《战国策》取九十三事,皆与今本合;惟是书之文,悉不见于《史记》。
其二,王充《论衡·本性篇》引陆贾曰:“天地生人也,以礼义之性,人能察己所以受命则顺,顺谓之道。”今本亦无其文。
其三,又《谷梁传》至汉武帝始出,而《道基篇》末乃引“《谷梁传》曰”,时代尤相抵牾,其殆后人依托,非贾原本欤?其后,以今本(弘治本)《新语》出于伪托,所持的理由大致不外上述三条。
与此相反,以为上述三条理由多属假设性的证据,难以成立。
就第一条证据考察,所引《汉书·司马迁传》,通篇未尝言及陆贾《新语》,仅《赞》中谓:“司马迁据《左传》、《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汗。”并无取陆贾《新语》作《史记》之语。惟高似孙《子略》卷三,“班固称太史公取《战国策》、《楚汉春秋》、陆贾《新语》作《史记》。此实似孙误记,而《提要》误信。把一个并不存在的话作为理由,岂非大谬”。
就第二条证据而言,王充在《论衡·本性篇》所引之“陆贾曰”,并非“《新语》曰”,陆贾著书非仅《新语》一部,其著目,见于史载的有《新语》十二篇,《楚汉春秋》九卷,《汉书》儒家有二十三篇。《提要》既知陆贾著作既含《新语》,又兼其他论著,《论衡·本性》所引之语称“陆贾曰”,未称“《新语曰》”,自是贾《新语》以外之文,以此否定《新语》真伪岂非无的放矢?严可均《铁桥漫橐》卷五,《新语叙》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此处从略。
持《新语》为伪托的第三条理由,主要根据是《新语》征引了《谷梁传》中的文字。《谷梁传》远较景帝时著于竹帛的《公羊传》为晚。《谷梁传》约在汉武帝年间始立于学官。《新语》一书既征引《谷梁传》自然它的出笼时代当在武帝之后。其实,并非如此。据唐晏的说法,陆贾《新语》中所征引之《谷梁传》,乃未焚之《谷梁传》。武帝时所见之《谷梁》为再出的本子。《新语·道基》征引的“仁者以治亲,义者以利尊”,乃未焚前《谷梁传》的文字,今本《谷梁传》中自然是不可能有的。
至于陆贾能否见到《谷梁春秋》旧传呢?据《汉书·儒林传》记载:“汉兴,高祖过鲁,申公以弟子从师入见鲁南宫。”其师即浮邱伯。时陆贾方以客从高祖定天下,居左右。吕太后时,浮邱伯在长安,楚元王遣子与申公俱在浮邱伯门下就读,贾亦方为陈平划策,交欢太尉周勃,说明陆贾与浮邱伯是同时代人。《谷梁》等是由浮邱伯传授予申公。既如此,陆贾怎么不会见到《谷梁春秋》(即谷梁旧传)呢?据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今本《新语》为伪托的种种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否定今本《新语》非陆贾撰著是没有根据的。(www.daowen.com)
有人(指罗根泽)提出,应从著作的思想方面考辨真伪,这是个十分科学的辨别方法。
陆贾《新语》是奉高祖之命撰著的。高祖何以命陆贾撰著《新语》呢?很明显,是因为陆贾时时在高祖前称说《诗》、《书》如何如何重要。高祖实在有点不耐烦,于是大发脾气,破口吼出了“天下是老子马上得来的,哪里还用得着什么《诗》、《书》”,陆贾也毫不示弱,则以“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来回敬他,一下子弄得刘邦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这才引出陆贾的“逆取顺守”之说的一片大道理,终于使高祖开了眼界,打动了他求治的迫切心情。始令陆贾探讨求治之道,要他把秦亡汉兴的原因找出来,把古成败之国的经验教训探求出来,作为汉立国建业的依据。
《新语》自始至终都讲的是治道,几乎篇篇都没有离开这一主题。书中阐发秦所以失天下,汉所以得天下,并历述古往今来成败之国的经验教训。成功者如尧、舜、禹、汤、文、武、齐桓、晋文一类事迹;失败者如晋厉,齐庄、楚灵、宋襄、鲁定、鲁哀等等血的教训。举凡刘邦期望陆贾为汉探讨的治道,贾在《新语》中都有所讨论。通过正反对比,作为统治者,要治理国家,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读了这部大著,似乎都能受到教益,陆贾撰著的深刻主旨,应该是一目了然的。
也有人对今本《新语》提出不够精彩,而“帝辄称善”似乎不合情理的说法,其实,陆贾《新语》十二篇,恐怕不是一下子能够完稿的,估计在新朝刚刚建立的年代,陆贾在纷繁的政务中,不可能在短期内撰就十二篇文字,大约是一个阶段写就一篇或多篇,是否就是今天看到的文字,或者只是个提纲,也很难说,然后安排在殿前宣讲,讲了几次,我们也无从得知,但当众宣讲确是史书记载下来的,而且得到刘邦的夸奖,大臣的欢呼。贾既是口头讲述的,绝非今天形诸文字那样文绉绉的东西。虽然汉属布衣卿相之局,大臣多不懂文墨,贾以口头宣示,不用说会考虑听讲者的实际水平,尤其贾是一位口辩之士,讲话的技巧自不待言,当廷既得到君臣的赞许,必是听得入神。待多次讲述之后,才整理成有系统有条理的文字,成为今本《新语》,以精彩与否评价《新语》真伪,肯定只是依据留存至今的文字资料,口头讲授与文字资料毕竟有别。这是应该想到的常识。
依据上述辨析,说明迄今存世的《新语》(弘治本),基本上是陆贾为高祖刘邦撰著的原著,不过在长期传抄、流传的过程中,难免夹杂一些后人的篡改或增删,个别字句容或有误,但以此否定该书的真实性,甚至以为是西汉后期甚至更后的伪造,是无法令人接受并认可的。
三、《新语》是一部儒、道兼容的著作
《新语》既是陆贾为汉统治者刘邦提供的一部谋求治道的著作,他论述的治道,自然与所在时代的社会需要紧密的地联系在一起。书中阐述的主旨正是时代所迫切要求实现的东西。
从春秋战国以来,长期存在着“强凌弱,众暴寡,以兵相残”的局面,给人民带来严重地痛苦和灾难。到了战国末期,人民普遍要求结束战乱,更要求结束造成战乱的根源——分裂割据状态。渴望有一个安定的和平环境,以便休养生息,恢复深受战争创伤,和由此带来的无穷无尽的苦难。
秦始皇以武力实现了天下一统,人民渴求已久的愿望似乎达到了,但却没有为人民带来口头承诺的福祉,而是采取了更大规模的武力进行扩张,全国大兴土木,建阿房,筑长城,酷刑罚,滥施淫威,劳民伤财。而且新当政的统治者,又穷奢极侈,收民泰半之赋,陷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以致引发陈胜、吴广大起义,全国卷入反暴秦的熊光烈焰之中。
刘邦在反秦怒火中夺取了天下。可是这位草莽英雄,没有从亡秦中汲取教训,以为武力就是一切,正是巨儒陆贾从古成败之国和亡秦的历史经验中,深切地体察到只有满足人民面临的需要,只有在政治上采取清静无为,用休养生息医治战争的创伤,才是人民普遍需要和欢迎的。尤其在秦焚书坑儒之后,复兴儒学的声浪此起彼伏的岁月,倡导儒学治国,仁政治国,才易为人们所接受。陆贾应命撰著的《新语》,充分阐发儒学中的仁政治国之道,同时宣扬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当他把自己的主张向君臣演讲时,就博得了一片欢呼声,足以说明他的学说和治道,是切中时弊的,体现了时代的精神。
陆贾在《新语·道基篇》中强调:“仁者道之纪,义者圣之学”,“万世不乱,仁义所治也”。他强烈地反对刑罚,认为:“虐行则怨积,德布则功兴。”(《新语·道基》)同时,他又竭力主张“无为”,以为只有“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之心”,就可以达到“天下治”(《新语·无为》)的理想社会。在陆贾的心目中,最理想最好的治国之道,就是不扰民、不虐民。正像他说的:“夫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新语·无为》)他把儒家的“仁义”、“宽舒”、“温厚”、“中和”与道家的“虚无”、“持柔”二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构建成理想的治国方案,所以常有“儒道互补”或“霸王道杂之”的说法。因此,儒、道之间形成相互关联的思想体系。二者互相吸纳,道学吸纳儒学,儒学也吸纳道学。有人认为汉代子书中,以《新语》为最纯最早,“贵仁义,贱刑威,述诗书、春秋论语,绍孟荀而开贾董,卓然儒者之言”。(转引熊佚基《秦汉新道家墨论稿》)。现代学者熊铁基认为《新语》为新道家的代表,似乎不无道理。不过,从《汉书·艺文志》以后,到《隋书·经籍志》、《新旧唐书》等经籍,都把《新语》归之于儒家,《四库提要》也称《新语》“大者皆崇王道,黜霸术”。明钱福和严可均也认为《新语》乃卓然儒术之言。元托克托编纂的《宋史·艺文志》又把《新语》归入“杂家”。我们知道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一直把杂家并于道家,因此,我们以为陆贾《新语》为儒、道兼容并蓄、杂糅并用的学说也是合乎情理的。王利器在校注《新语》之后,为该书写的《序言》中,明确认定:“陆贾者,盖兼儒、道二家,而为汉代学术思想导先路者也。”是颇有见地的正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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