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陆贾崭露头角
陆贾投身刘邦,虽与丰沛最先举义的核心人物,如萧何、曹参等亲信有别,甚至与韩的贵族张良也有所不同。尤其他那巨儒身份,在不好儒术的刘邦眼里,不那么受到青睐。不过既已参加起义,又是一位善于口辩的人才,经常随从邦的左右,自然有可能参与一些决策或其他活动,有时接受派遣,从事与敌对或其他集团的交涉。可惜在司马迁的《史记》里,没有留下多少文字材料,不好妄加猜测。
今天我们从史书记载中能知道的陆贾早期仅有两度受邀参与的交涉活动,算是他在刘邦营垒中的崭露头角吧!第一次是在秦二世三年(前207)九月,刘邦率领的西征军在宛大胜以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捣武关(今陕西蓝田县境),继渡丹水,抵达最后一道险阻峣关(今蓝田县境)。这时秦的政局已发生而且正在出现重大变化。原来,二世胡亥在赵高的阴谋策划下,违背始皇本意,继任帝位,国家大权很快为宦官赵高所窃取。高取代李斯出任丞相,变本加厉地实行残暴统治,有关东方农民起义的消息,一直受到封锁;及至刘邦西征军节节胜利,而且已对关中构成严重威胁的时刻,秦帝国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和斗争迅速激化。赵高妄想继续控制局面,唆使二世先杀丞相李斯;高面对各地纷起反秦大势,心存畏惧,唯恐二世把失败的责任归罪于己。于是与女婿咸阳令阎乐,弟郎中令赵成密谋,决定对二世痛下毒手。遂派阎乐、赵成突入二世住地望夷密宫。至此,二世方如梦初醒,面对阎、赵暴力逼迫,欲求苟且安生而不可得,最后请延一夕之命也遭拒绝,不得已自刎而死。
秦统治集团在严峻形势面前,只好把始皇次子婴抬了出来(见《秦汉史论丛》第2辑崔曝庭《子婴身世辨》)降格为秦王,暂时维系人心。子婴深悉秦之所以落了这个下场,肇祸者是宦官赵高,遂与二子合谋,设计又刺杀高于斋宫。
赵高未死之前,曾幻想保住自己左右政局的地位,秘密派遣使者会见刘邦,提出与邦“分王关中”的条件,妄图利用这一缓兵之计继续控制局面。张良主张将计就计,口头上表示允诺,实际在进行战争的准备。而秦一方则出现了子婴击杀赵高,派兵加强对峣关的防守,谋求作最后的挣扎。(www.daowen.com)
其时,刘邦在峣关周围山峰上遍树义军旗帜,造成大军压境的态势;一面遣派能言善辩的郦食其、陆贾前往秦营劝降守关将领,一出马就取得成功。这一结果,是意想中的事。很明显,当刘邦西征军一路凯歌,袭取南阳、宛城之后,兵不血刃地攻入武关,秦腹地的败亡只是旦夕的事。大势日趋明朗,秦上层集团早已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子婴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做了临时傀儡,即使杀了赵高,权力也难巩固,派兵峣关只是一时侥幸的举措而已!尽管如此,劝降的成功,与具有口辩之才的郦、陆的努力自然是分不开的。峣关守军既与刘邦达成协议,不用说放松了惊惕,这就为刘邦进军咸阳秦都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时张良以为秦将虽答应投降,但士卒动向如何还难以预料,不如趁守军懈怠无备时,突出奇兵猛攻,胜利自然在握。于是邦军绕过峣关,翻越蒉山,到达秦军背后,彻底切断秦军的退路,战事结果以秦的失败而告终。此次陆贾在峣关与秦守军的交涉,是根据形势奉命进行的,劝降的目的达到了,是否遵守协议,在战争的岁月,“兵不厌诈”才是共同奉行的原则,遵守协议与否不是陆贾应负的责任,何况最后决策并非陆贾。可是峣关的交涉毕竟有陆贾之功,这是无可否认的。
经过此次战役,秦主力几乎消灭殆尽。守卫咸阳的秦军也已所剩无几,秦王子婴最后只有俯首投降的一条路可走。子婴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史记·秦始皇本纪》)至枳道(亭名,当今咸阳东南50里),向刘邦献上降表。
陆贾的第二次奉命出使,是与项羽进行的交涉。早在汉二年(前205)彭城之战时,邦败于项羽,仅率数十骑西逃。羽趁机抓获邦父刘太公及邦妻吕雉,以此当做人质,成了日后交换的筹码。以后刘、项双方间对峙于荥阳、成皋之间,达数年之久,到高帝四年(前203)楚军由于军粮困乏,难以支撑战局,一度声言要烹杀刘太公,逼使刘邦就范。岂料,刘邦不为所动,竟若无其事地表示,吾与尔同侍楚怀王,约为兄弟。说什么“吾翁即尔翁,请幸分我一杯羹”(《太平御览》引《楚汉春秋》),意思是说,你我过去都是楚怀王领导下的反秦部队,一起拜把结盟,我的父亲也就是你的父亲,如果真要烹食,请为我端上一杯肉汤,不妨一起尝尝吧!像这样的无赖,烹了刘太公,又能产生怎样的效果呢?终于在项羽叔叔项伯的劝阻下,就此作罢,不久,项羽又提出与邦个人挑战,表示愿一决雌雄。邦以“斗智不斗力”作答。弄得项羽束手无策!就在此刻,刘邦派出能言善辩的陆贾赴项羽营交涉,谋求释放刘太公与吕雉。
据史书记载,谈判未取得预期的效果。之后,再次遣派侯公前往羽营,邦父及其吕雉顺利地获释,而且达成了双方划鸿沟为界的协议。关于前后两次交涉,具体内容,不见史载,但其结果却明明白白,一败一胜十分清楚。其实,情况比较复杂,从《史记·项羽本纪》所载文字考察,“汉遣陆贾说项王,请太公,项王弗听,汉王复使侯公往说项王,项王乃与汉约”。陆、侯相继派出至羽营执行同一任务,其间似乎没有多少间隔,“复使”二字说明前后交涉是相互衔接进行的。陆贾首先派往羽营,意在探视虚实,了解对方真实意图,以侯公与羽达成的结果来看,不只是释放太公与吕后的问题;划鸿沟为界,彼此达成各自管辖的范围,是个关乎战争全局的重大事件。估计陆贾奉命出使,要签订如此重大协议,个人是无权作出这一抉择的。项羽既以军粮缺乏等原因愿意与刘邦和解,显然需要结束正在进行的战局,至少暂时结束目前胶着的状态,才能解决他面临的困难。所以陆贾碰到这样的条件,必须反映最高统帅部由上级加以考虑,作最后的敲定。侯公之所以很快受到派遣,而且不费气力取得成效,与陆贾首次出使和及时地把在项羽营了解的实际情况或与项羽初步谈判的条件做了反馈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不应认为陆贾的出使是无功而返。恰恰是前者为后者做了铺垫,奠定了基础。假若陆贾出使,与项羽或其下属没有取得任何折中的条件,当时双方差距过大,怎么会“复使”侯公前往执行同一任务呢?即使侯公去了项羽营,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获得有关结束战争全局的结果。至少陆贾出使,起了投石问路的作用,了解和抓到了解决问题的症结之所在。不能视前次的出使为无果,把成功完全归于后者,虽然侯公出马谈判带回刘太公和吕后,且因此而封平国君。仔细考察,刘邦在分封中算是比较大方的,但往往也有片面不当之处,对陆贾以后多次取得关系大局的成功,未作任何加封的事是常有的。所以陆贾时在刘邦集团中开初的外交活动,应该是有成绩的。只有如此看待刘、项间的前后交涉,与所获得的效果,才比较符合实际,合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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