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促进清真产业大发展
——兼论中阿金融合作的途径
近年来,在中阿经贸论坛的带动下,中阿经贸合作理论研究和实践蓬勃发展,中阿能源、金融和农业合作等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也因势利导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推动中阿经贸合作上层次、上台阶,尤其在扶持清真产业发展、促进清真产品贸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设立清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是促进清真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开展中阿金融合作的有效尝试。本文就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促进清真产业发展、中阿金融合作的途径进行了粗浅探索。
一、设立清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意义
(一)有利于引导各类资金投资清真产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从事清真产业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融资能力有限,资金短缺是制约多数企业发展的瓶颈。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国外资本,尤其是阿拉伯石油美元投资清真产业,改善清真产业融资环境,增加清真产业投入,促进清真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有利于促进清真产业的创新升级
由于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多数清真产业企业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企业做强、做大和持续发展的需要。股权投资基金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带来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提高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股权投资基金的带动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科技和创新型清真产品生产企业,促进清真产业的创新升级。
(三)有利于创新政府财政资金扶持清真产业的方式方法
目前,宁夏财政扶持清真产业发展的方式大多还局限于发放项目补助、给予奖励和提供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支出了不少,但成效有限。以财政资金参与引导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是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创新,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有利于探索中阿金融合作的方式和途径
近年来,随着中阿经贸合作的快速发展,中阿金融合作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但是引进或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受到诸多限制,中阿金融合作的途径和方式有待于探索。设立清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吸引阿拉伯石油美元参与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清真产业,是开展中阿金融合作的有益探索。
(五)有利于培养投融资管理人才
经济和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完善发达的金融体系需要大量投融资专业人才。设立清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为自治区完善金融体系、改善投融资环境、开展中阿金融合作吸引、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二、设立清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条件成熟
(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加强中阿合作的战略要求
进入新世纪,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深刻而剧烈的变化,国内经济运行环境复杂,矛盾不断加剧,面对异常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加强和开展国际政治经济合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系列解决危机和应对困难的战略举措。继中国东盟开展全面合作,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之后,2004年中阿合作论坛成立,开启了中阿政治经济全面战略合作的序幕。中阿合作论坛下的部长会议、企业家大会等合作机制,为“向东看”的阿拉伯各国提供了与中国合作的平台,带动了中阿经济贸易合作的快速发展。2010年9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中阿经贸合作,国务院批准设立中阿经贸论坛,并将宁夏银川作为中阿经贸论坛的永久举办地。自治区人民政府积极响应配合中央的战略部署,采取一切措施,调动一切力量,与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承办中阿经贸论坛。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商务部、外交部、海关等十几个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申请国务院批准在宁夏设立综合保税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2012年银川综合保税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有望被批准设立,宁夏已然成为中阿经贸合作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设立清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适逢其时,既符合国家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合作的战略部署,也符合自治区举办中阿经贸论坛、促进宁夏对外开放经济大发展的战略要求。
(二)符合自治区促进清真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近年来,自治区及相关市县相继出台政策,促进清真产业发展。早在2008年吴忠市就发布了《做大做强清真产业的决定》,提出了编制发展规划、实施龙头带动、推行标准生产、大力开拓市场、增强创新能力、强化人才培养、规范监督管理等支持清真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2009年,银川市也制定了《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促进清真食品保健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产业指导、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标准化建设、实施项目带动、优化创业环境、培养专业人才、加大资金扶持等切实可行措施,扶持清真产业发展。2011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 2011 〕 112号),提出了若干加快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与世界伊斯兰国家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合作;加大土地和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提高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等,并专门成立了自治区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12年5月,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2012~2015年),将清真牛羊肉、回族医药等清真产业列入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给予重点扶持。设立清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符合自治区上下促进清真产业大发展的政策要求。
(三)自治区清真产业迅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一五”以来,宁夏清真产业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了以清真食品、清真餐饮、穆斯林用品为主的清真产业体系,全区清真产业生产加工企业近万户,个体经营户达2万户,年产值200亿元以上,且已形成系列清真食品加工、有民族特色的穆斯林用品加工、回族特色文化旅游和特色回医回药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近10个中国著名商标。其中清真食品加工业发展势头强劲,产值占全区食品工业80%,年均增速达20%。同时,通过举办和参加专业化的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展会,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已出口到东南亚、中东、欧美、中国香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在北京、上海、广州和重庆等国内市场也占据一席之地,清真产业对外贸易市场不断拓展,影响力不断扩大。
(四)自治区经济实力大幅提升
近年来,自治区经济增长迅速,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11年全区地方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超过37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0亿元。经济增长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奠定了物质基础,为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提供了良好空间。
(五)国内外有大量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
近年来,在国内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发展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目前,在西部地区部分省市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方面也陆续有了尝试,宁夏在这方面的发展还处于空白,设立清真产业投资基金有大量鲜活经验可以借鉴。
三、清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的基本构想
(一)基金宗旨
以财政资金引导区内外、国内外资金和民间资金投资清真产业,培育壮大清真产业规模,加快清真产业创新升级,促进清真产业跨越式大发展,加快清真产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步伐。
(二)设立原则(www.daowen.com)
一是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以财政专项资金发起,引导联合区内外、国内外有意于清真产业发展的资金共同设立,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同时要求投资基金一定比例投向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型和高成长性企业,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缺陷,支持清真产业自主创新和创业。二是科学决策、互利共赢原则。股权投资基金要委托有经验的专业管理机构进行规范运作,保证股权投资基金健康运行。基金管理机构可享受自治区发展清真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基金模式
目前,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形式一般有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两种。政府引导联合其他区内外、国内外机构和投资人设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清真产业发展基金,适合公司型,有利于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和透明。
(四)监管和风险控制
自治区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指导性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的发展战略、决策程序和投资方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基金本身也应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办法,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告。同时,基金应对被投资企业派出董事等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四、设立清真产业投资基金的建议措施
清真产业投资基金是加快清真产业发展,创新投融资方式的创举,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有序推进。
1.由专门机构负责筹备。
建议由自治区清真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门筹备组,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设计制定,协调财政资金,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好发起设立的筹备工作。
2.多渠道募集资金。
一是借助中阿经贸论坛的机遇,申请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投资;二是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9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以扶持清真产业的发展,银川市和吴忠市也有专门支持清真产业发展的资金,以上资金都可以拿出相应部分参与基金的设立;三是争取阿拉伯国家资金;四是吸引区内外企业、金融机构等战略投资者投资。
3.提前做好项目筛选储备。
自治区清真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可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清真产业发展项目的挑选上报,提前筹备一批有前景有潜力的清真产业发展项目。
4.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自治区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意见,规范、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对投资基金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5.尽快完善自治区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股权登记托管平台,为股权投资基金的顺利退出提供渠道。
五、中阿金融合作的途径和方式
中阿金融合作的研究、开发和实践,是中阿全面战略合作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宁夏在中阿经贸合作方面已取得先机,在中阿金融合作方面有待于迈出实质性的步伐。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适度加快金融市场开放、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国际化和金融国际化,开展中阿金融合作刻不容缓。
1.突破对阿拉伯金融(也称伊斯兰金融或穆斯林金融)固有的看法和认识。
由于传统伊斯兰金融禁止利息、禁止投机,强调利润和道德并重等思想,长期以来人们对其存在比较深的误解和偏见,认为伊斯兰金融不适合现代金融商业化的运行规则。实际上,阿拉伯国家巨额的石油美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已经遍布世界的各个角落,以各种形式参与全球金融体系运转。尤其是自“9 · 11”之后,石油美元更加积极主动地以多元化的投资形式进入新兴市场。据了解,海湾地区的公司和主权投资基金是中国股市中增长最快的投资群体。
2.以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中阿金融合作。
开展中阿金融合作可以从简单易行处入手,如合作开发金融产品,设立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然后再逐步扩大规模,提升合作水平和层次。
3.突出阿拉伯金融的优点开展中阿金融合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的深重灾难,使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金融体系受到质疑。伊斯兰金融以其实物资产为基础、禁止投机、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和关注普通民众利益等优点,逐渐受到更多投资者的青睐,以伊斯兰金融产品诸如股权参与、利润分享(类似基金)、销售融资、租赁融资等都是开展中阿金融合作很好的尝试途径。
4.“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
近年来,自治区有关金融机构尝试开办伊斯兰金融业务,为探索中阿金融合作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同时,中阿经贸合作中“引进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无论经贸合作还是金融合作,“走出去”的步伐较小。金融合作可采取与国有金融机构合作,在驻阿国有金融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开展金融服务、开设分支机构等方式主动出击,寻找突破口开展合作。
5.以“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开展中阿金融合作。
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础,目前,中阿经贸合作方面人才短缺,阿拉伯语翻译人才、商贸人才,尤其是既懂阿拉伯语又懂金融、商贸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目前开展中阿金融合作的真正短板在于人才短缺,探索中阿金融合作方式的同时,应更加注重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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