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伊斯兰金融前景:中国—阿拉伯经贸合作研讨会成果

伊斯兰金融前景:中国—阿拉伯经贸合作研讨会成果

时间:2024-06-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发展现状看伊斯兰金融的前景宁夏大学马占明伊斯兰银行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在国际金融业中表现不错,尤其是经受住了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考验,成为世人关注的热点。现有全职伊斯兰银行5家,另有13家传统银行增加了伊斯兰金融业务部门。

伊斯兰金融前景:中国—阿拉伯经贸合作研讨会成果

从发展现状看伊斯兰金融的前景

宁夏大学 马占明

伊斯兰银行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在国际金融业中表现不错,尤其是经受住了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考验,成为世人关注的热点。笔者近两年积累了一些有关伊斯兰金融的资料,现将其中部分资料整理出来与读者分享,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见,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什么是伊斯兰银行

“银行”一词在阿拉伯语里叫“ Sarf ”,指“以钱换钱”的意思。在伊斯兰国家,这个词一般用来指称英文“Money Change”所指的换钱窗口而不是银行。银行一般用英文“Bank”一词的译音来表示。这与阿拉伯世界金融业落后、西方银行长期主导世界金融有关。随着石油资源的发现与开采以及阿拉伯人传统意识的回归,出现了伊斯兰银行。伊斯兰银行指“那些在遵守伊斯兰教法及其原则基础上从事货币交易并致力于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以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金融机构”。其作用就是吸引资金和投资,提供金融服务,在伊斯兰教教法框架内进行金融方面的协调。伊斯兰银行的资本、储备金和利润以及顾客的存款既有世俗法律准则,又有伊斯兰准则。伊斯兰银行具有不同于借贷的投资形式,其中传统的形式投资分红(Murabahahi)、合资经商(Musharakahi)和以力代资、合作经商(Mudarabahi)等。伊斯兰银行的每一种交易方式都有教法、法律和信用标准,以确保银行信誉及资金回收。伊斯兰银行也提供其他银行所有的、与伊斯兰法不相悖的其他服务[1]

二、伊斯兰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蒙昧时期的阿拉伯社会,少数贵族向贫困群体发放高利贷,如果不能按约定时间还贷,利息加倍,致使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成为阶级分化和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伊斯兰教兴起以后,禁止高利盘剥,将各种形式的有息借贷均定为“非法”。一千多年来,阿拉伯社会的金融交易都是在私人之间进行,国家似乎从不涉足这个领域,所以一直没有出现符合伊斯兰教教义精神和教法规定的现代意义上的银行。最早的伊斯兰金融机构当属1963年在上埃及建立的米特—贾木尔储蓄银行(Mit-Ghamr Saving Bank),该银行虽然没有冠名“伊斯兰”,却是在借贷者与储户都无息的伊斯兰原则基础上运作的。1965年5月,位于开罗的伊斯兰研究会重申了伊斯兰教关于高利借贷的规定,阿拉伯国家开始成立符合教法要求的银行。1971年,埃及成立了纳赛尔社会银行,其宗旨包括“不从事任何形式的利息交易”一条,到2009年,该银行在埃及拥有200个分行。1975年3月12日,在阿联酋迪拜成立了第一家伊斯兰银行,融资5000万迪尔汗。同年,在沙特吉达市成立了伊斯兰发展银行。截至1999年年底,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机构数目达到200多个,分布在五大洲,分支机构超过5000个,投资规模高达1000亿美元,其中在西方国家传统银行的资金就超过6亿美元。近些年,伊斯兰银行的数量不断增加,2003年达到267家,2009年变成450家。与此同时,伊斯兰银行的资本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从2004年的2500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3190亿美元,2009年增加到5500亿美元。在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美国有71家银行宣告破产。经济分析家们证实,没有一家伊斯兰银行遭此厄运,伊斯兰金融因此而成为世界金融界关注的焦点。

三、伊斯兰金融的近期发展情况

据有关资料显示,近两年伊斯兰金融业发展情况很好。据伦敦《生活报》报道,2011年,埃及宣布有意再建伊斯兰银行;海湾借贷者表示对马来西亚“苏库克[2]市场有兴趣;也门政府表示要推行伊斯兰“苏库克”;印度尼西亚发行由基础设施支持的伊斯兰“苏库克”;印度克拉拉斯邦高等法院允许成立第一个伊斯兰银行;马尔代夫第一家伊斯兰银行成立;阿曼为伊斯兰金融敞开大门;尼日利亚发布伊斯兰银行政策;阿塞拜疆提供伊斯兰银行产品和服务并建立第一个“太卡夫勒”[3]商行。据巴林《海湾消息报》,巴林将于2012年第一季度成立世界上最大的伊斯兰银行。2012年4月3日,苏丹共和国总统出席了由卡塔尔、伊斯兰发展银行和阿尔巴拉克集团[4]三方合作成立一家拥有10亿美元资本的伊斯兰银行的备忘录签字仪式。据沙特《经济报》报道,沙特投资75亿美元启动建设中东地区最大规模的金融中心——阿卜杜拉国王金融中心。沙特有关部门表示,沙特将在2020年前把该中心建成全球十大金融中心之一[5]。据《阿曼报》2012年6月13日报道,阿曼苏丹国已决定向伊斯兰教金融开放,目前正在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培养专业人才,以便按照教法要求实施这项工程。

据第一届伊斯兰银行与金融业国际研讨会声称,伊斯兰银行体制已遍布全球,加入世界金融主流。巴基斯坦财政部部长阿布杜尔·哈菲兹在研讨会上发言说,在国际金融危机和第三世界国家对债务问题谈判的局势下,伊斯兰银行和金融业务得以迅速发展,成为覆盖全球的金融体制。哈菲兹部长说,既然伊斯兰银行体制受到广泛关注,当务之急应当制定新的战略规划,把这个新型的体制推广到全世界。伊斯兰金融有许多优点,如透明度高、对所有各方公正、承担起正义的社会责任,这些都是伊斯兰金融的道德核心。哈菲兹部长说,巴基斯坦正在走向全面实行伊斯兰银行体制,每年以30%的高速度迅速发展。现有全职伊斯兰银行5家,另有13家传统银行增加了伊斯兰金融业务部门。截至2010年9月,巴基斯坦的伊斯兰金融业务达到了4240亿卢比的金融能量,伊斯兰金融服务网点已经遍布全国,包括有阿扎德—克什米尔地区。预计到2012年年底,全巴基斯坦的伊斯兰金融业务额将上升到6840亿卢比,有些大城市,如卡拉奇和拉哈尔,到处都有伊斯兰银行服务。

在西方,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伴随着那次危机恶劣的经济状况迫使各国政府和各大银行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外来资金,吸引伊斯兰融资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很快在西方传播开来。因为西方人知道穆斯林手里握着大量石油资金,他们在寻找符合自己宗教律法的交易方式。于是,一些大银行顺应形势,决定吸收伊斯兰融资。大多数西方银行指定专人负责在其所有支行开展此类融资业务,率先这样做的有德国的德意志银行、美国的花旗银行英国不列颠银行等。这些银行都拥有被称为“伊斯兰产品”方面的专业人士。按照他们的界定,这些产品符合伊斯兰教教法,比如他们不会开展涉及酒、武器、赌博等行业。西方成功地从伊斯兰世界吸引了庞大的资金,刺激了自己的经济,挽救了一些金融机构,使其中一部分免于破产。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国家和人民成为伊斯兰金融的最大受益者[6]

四、伊斯兰金融前景展望

金融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和制度建设分不开。据来自IMF2012年4月17日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2011年世界主要伊斯兰国家经济发展形势良好,这将对伊斯兰银行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下表数据说明,伊斯兰国家2011年经济发展状况非常不错,意味着将有更多穆斯林把手中的剩余资金存入银行或者与银行进行合作开发各种符合伊斯兰教教法的“产品”,亦即金融业界所说的伊斯兰产品“Islamic Products”,这预示着伊斯兰金融业的前景将会更加美好。

另一个可能推动伊斯兰金融发展的因素是“阿拉伯之春”之后阿拉伯各国新领导人及其领导的新政府。不论是出于个人宗教情怀,还是顾及百姓的意愿;不管是出于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是看到伊斯兰银行近些年在国家金融业的出色表现,这些新的领导人都会重视发展伊斯兰银行。以埃及为例,银行家们普遍认为,埃及自由与公正党候选人穆尔西如果当选,将会推动伊斯兰银行数量的增加。金融专家法赫米预计,未来5年内伊斯兰银行将占当地金融市场30%~35%的比例[7]

2011年主要伊斯兰国家经济指标

在全世界金融风云突变的危机中,伊斯兰金融体系经住了风浪的考验。当世界陷入危机的时候,伊斯兰金融体制证明了其有效价值和机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今天,全世界已有1100家银行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有数量相当可观的伊斯兰金融研究、法律咨询和管理机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伊斯兰银行制度体系。当前的趋势是,那些遭受金融危机之害的人们,大多都愿意转向伊斯兰银行求助和加盟。虽然所有信奉天启经典的宗教都有严禁借贷利息的法规,但伊斯兰银行表现得最有诚意,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个新体制,它将推动世界上诸如储蓄、投资、物业等各大经济领域的重大变革,保证世界金融健康成长。

当然,与世俗银行相比,伊斯兰银行还年轻,银行理论体系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人才比较紧缺,运作过程中还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不足与漏洞。但是,伊斯兰国家伊斯兰金融和学术研究机构已经认识并正在努力改变这种状况。为了适应伊斯兰金融在全球范围发展的需要,有关国家正在积极培养专业人才。马来西亚有关部门几乎每个月都举办伊斯兰金融专业知识短期培训班;沙特等国也经常举办类似活动;一些高校和金融机构开设伊斯兰金融专业并招收研究生;与此同时,相关国际性学术研讨会频繁召开。有资料显示,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将有22次关于伊斯兰金融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在马来西亚、巴林、阿联酋、约旦、埃及、文莱、澳大利亚、英国、日本、毛里求斯、突尼斯、巴基斯坦等国家举办,这意味着伊斯兰银行理论正在走向成熟,伊斯兰银行体系不断趋于完善,制度逐步健全[8]

五、伊斯兰金融在中国

(一)香港捷足先登

鉴于伊斯兰银行在国际金融业中的表现和伊斯兰国家经济发展现状,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率先开展了伊斯兰金融业。据“伊斯兰之窗”2012年3月1日引自《文汇报》的消息称,香港希望成为中国的伊斯兰金融中心,即将推出有关法例的修订拟稿,确保该行业受到平等的税收待遇。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计划中的法例修订将有助于促进中国和中东之间的贸易,刺激市场的发展。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当月初公布的财政预算案提到了上述法例修订。据彭博社报道,马来西亚CIMB Group Holdings Bhd表示,几家公司有意2012年或2013年发行伊斯兰债券。该公司2011年帮助马来西亚主权财富基金Khazanah Nasional Bhd,在香港发行了首只人民币伊斯兰债券。报道指,香港如今加入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的行列,计划修改法律,以抓住规模达1万亿美元(约7.8万亿港元)的全球伊斯兰市场所带来的成长机会。伊斯兰市场自2000年以来每年以20%的速度成长。自港府2007年把伊斯兰金融作为重要发展领域以来,在这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并不大,成立了两只遵守伊斯兰教教义的基金,并开设伊斯兰银行业务。阿拉伯工商协会会长Edwin Hitti相信,在发展伊斯兰金融方面,香港仍有大量的机会。他说,通过自我创新,吸引伊斯兰资本,伊斯兰金融可能在香港有出色表现,并进军内地市场。

(二)宁夏优势独特

虽然香港是一个著名的国际都市,以其完善的金融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等有利条件享誉全球,但宁夏有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深信,如果这些优势得以充分利用,宁夏有望在伊斯兰金融方面走在全国前面。

1.宁夏回汉民族关系融洽,社会稳定,是发展伊斯兰金融的政治优势。

没有稳定的社会局面,任何事业都只能是空谈。目前,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得到明显提高,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夏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宁夏回汉人民同心同行,正在为建设自己的家乡,创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着。在这样一种政治和社会氛围中,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

2.宁夏是中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回族几乎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与伊斯兰世界有着天然的联系,在宗教信仰和文化上有着紧密的联系。(www.daowen.com)

众所周知,回族先民主要是唐宋时期来华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也包括元明时期来自中亚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演变,形成了回族。从这个意义上讲,回族与阿拉伯人民和伊斯兰国家多种民族有着天然的联系。即便是那些与回族没有“血缘”关系的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又与回族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和相近的宗教文化,可以作为彼此联系的纽带。正因为如此,伊斯兰世界的穆斯林大多喜欢来宁夏,愿意跟宁夏的回族穆斯林进行合作。反过来,我们到他们的国家,也会受到他们的欢迎和礼遇,这是所有在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生活过的中国穆斯林共有的经历。

3.宁夏是回族自治区,有权制定利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能够为开展伊斯兰金融业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三是享有自主发展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等多方面的权力,可以自主安排、管理和发展本地方经济建设事业,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1984年10月开始实施,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的修正案草案于2001年2月28日公布实施,其特点为: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对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有充分保障;在经济体制、财政、金融、税收、外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等方面的条款可操作性强;对民族自治地方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扶持力度大等[9]。宁夏所拥有的这一优势,可为创建伊斯兰银行,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4.向西开放与中阿经贸合作需要成立伊斯兰银行,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

中国有两千多万穆斯林,他们中很多人愿意并希望以符合伊斯兰教教法的方式开展金融活动。作为中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宁夏有义务满足他们的这一愿望,此其一。其二,向西开放主要是向穆斯林世界开放,重开丝绸之路,为他们提供来中国西部省区进行合作的便利条件。2010年、2011年,宁夏成功举办了两届中阿经贸论坛,国家把论坛永久性会址放在了银川,这意味着宁夏将是西部外国穆斯林最集中的省区之一。作为东道主,宁夏有责任为他们提供符合他们宗教教法要求的金融服务。

六、几点建议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组织专家,开展理论研究

虽然伊斯兰金融思想存在了上千年,伊斯兰银行的出现也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对中国而言却是一个新生事物,必须对其理论体系、管理制度、运作模式以及在当今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情况,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建议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理论研究,尽早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精心准备,争取尽快批准

如果理论研究的结果显示在宁夏成立伊斯兰银行、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可行的话,建议有关部门和金融界精心准备,尽早争取中央批准。

(三)打消顾虑,积极寻求合作

有些同志一听到“伊斯兰”和“穆斯林”就与“激进”“极端”和“恐怖”联系在一起,在与阿拉伯和穆斯林合作中顾虑重重,担心会招来麻烦,其实大可不必。第一,伊斯兰教是一种积极的宗教,其教法以保护人类的信仰、生命、财产、繁衍、理智、声誉、安全为宗旨,它希望人类能获得两世幸福,要求人们以后世幸福为终极目标;第二,中阿交往史可以追溯到上千年前,交往过程中,“和平”与“友谊”始终是主旋律,即便是双方最为强盛的时期,也不曾侵犯过对方的领土与主权;第三,我们通过媒体听到的有关穆斯林的负面报道和看到的恐怖画面只是极少数人所为,是西方与阿拉伯世界之间历史恩怨与现实利益冲突的反映,背后隐藏着十分复杂的原因,不能简单地用“是与非”或者“对与错”下结论。作为中国人,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历史,客观看待现实,才能对阿拉伯国家乃至伊斯兰世界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和正确的态度。

鉴于对穆斯林世界历史与现状的认识,我们认为自治区政府和各有关方面应当打消一切顾虑,积极寻求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世界金融界的合作,尽早建立伊斯兰银行,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为宁夏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注释】

[1]朱尔扎尼:《定义书》(阿拉伯文),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 1992年。

[2]沃海柏·祖海里:《当代金融交易》(阿拉伯文),贝鲁特当代思想出版社、大马士革思想出版社, 2006年。

[3]王正伟:《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理论研讨会文集(2010第一辑)》,宁夏人民出版社, 2010年。

[4]王正伟:《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理论研讨会文集(2011第二辑)》,宁夏人民出版社, 2011年。

[5]West meets East: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West are spurring growth in Islamic finance,http://www.economist.com/node/2158503.

[6]http://uk.reuters.com/article/2012/06/11/islamic-finance-diary-idUKDIARYISLF20120611.

[7]Ian Fraser:The West has much to learn from Islamic finance , http://www.qfinance.com/blogs/ian-fraser/2012/05/02/the-west-has-much-learn-from-islamic-finance.

[8]Abdullah Ibnrubbian:Alhayat Newspaper, London,07877781187, http://www.rubbian.com.

[9]http://www.syriandays.com/?page+show__det&select__page=67&id=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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