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科学院 丁克家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阿拉伯国家金融机构的组成及其运作方式,既有金融机构运作的全球共同性特征,又带有鲜明的阿拉伯国家历史、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地域化、民族化特征。
一、阿拉伯国家金融机构现状
时至今日,在阿拉伯国家经济部门中,金融部门被认为是其中最成熟的。阿拉伯国家的金融部门包括两大部分,即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而且这些金融机构各有千秋,担负不同的功能和金融作用。阿拉伯国家中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就是银行,主要的金融市场就是股票市场。目前,只有15个阿拉伯国家存在股票市场,而几乎所有的阿拉伯国家都有银行,各国大量的银行承担着不同的金融功能,如存贷款、信贷投资、股东股权分配等。
总体来看,阿拉伯国家的金融机构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银行、信托公司和其他由国家相关法律支持接收客户存款的金融机构,需要政府调控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第二类,是合同制金融机构,接收分期付款,根据所陈述条件支付不同的赔偿金,如人身险、普通险和养老金。合同制公司无权以储蓄存款的形式从顾客方面接受基金,但是在例如养老金方面可以接受产权投资和赔偿。2006年,阿拉伯经济机构包括21所中央银行,324所商业银行,101所专业银行,以及13所发展基金,如表1所示,其中大约有57所是在阿拉伯国家经营的国外银行(AMF,2006);至于阿拉伯基金,大约8所地区基金是完全或部分(大于50%)为阿拉伯国家拥有,5所发展基金由独立的阿拉伯石油国家所拥有[1]。
此外,267家保险公司经营普通险、再保险以及人身险。大部分只经营普通险,只有一小部分的运营保险公司经营再保险和人身险。退休金和预备基金也存在于阿拉伯国家经济之中,它们同政府退休项目同时运作。然而,大部分的退休金为阿拉伯国家政府所拥有。
表1 阿拉伯金融部门2005~2007年总结[2]
来源:作者汇编于:a-收集数据,b-AMF,c-GIAF,2007。
货币兑换商实质上成为阿拉伯金融机构的主体,即使这种小规模运营以单独小公司、合伙公司、私人公司以及少数公共公司的形式运营。阿拉伯经济目前也存在共有基金,这种共有基金通常把自己的资本分为同等的股份出售给投资者。
阿拉伯金融机构主要由公共公司组成,如中央银行、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国内和阿拉伯社会及商业组织等都在国家监管机制下运营。同时,在国家间相同经济水平下,几乎所有的阿拉伯国家金融机构都服务并维护自身利益。因此,每个阿拉伯国家都建立了诸如埃及保险联盟、巴勒斯坦社会保险、黎巴嫩货币兑换商联合组织、阿联酋国家银行协会等。对于阿拉伯国家而言,有阿拉伯银行联盟、阿拉伯中央保险联盟、阿拉伯中央银行委员会、阿拉伯银行监管委员会。由此可知,阿拉伯国家在金融机构中的协调比其他的经济部门更积极实际。除此以外,其余金融机构在地区和世界级水平上也建有其他协会。
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在15个阿拉伯国家中有17所股票交易所,在阿联酋有3所股票交易所,其中的15家是阿拉伯货币基金会的成员。此外,还有多种政府债券委员会、国家债券储蓄中心和现金结算机构[3]。
二、阿拉伯经济货币系统
大部分阿拉伯国家主要货币体系都有抑制美元的固定汇率,这些国家包括阿联酋、约旦、巴林、沙特、阿曼、卡塔尔和科威特。其余国家的货币体系见证了在1994~2004年之间相对于美元,其自身货币被大幅度贬值,例如埃及、苏丹、毛里塔尼亚、也门、利比亚、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货币。其中一些货币在过去的十年中相对于美元贬值多于50%,例如苏丹、也门、毛里塔尼亚、利比亚。阿拉伯货币一般属于多样的汇率系统,如表2所示,大部分货币对美元采用了固定汇率。利比亚采用了综合的SDR汇率,阿尔及利亚、苏丹、毛里塔尼亚、突尼斯和也门采用了政府管理的浮动汇率体系。除此以外,阿拉伯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包括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联酋同意于2010年建立一个货币联盟,统一对美元的单一固定汇率[4]。
然而,此前已宣称的汇率安排在实际操作中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埃及、黎巴嫩和利比亚即如此。
选择相关汇率体系是一个矛盾的问题,因为每个体系在主要经济元素、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经济表现中都有优缺点。许多研究都从阿拉伯经济方面讨论这一问题,但没有统一的结论。
表2 2006年6月31日阿拉伯国家实际汇率安排[5]
来源:2007年IMF。
例如,高什教授(1997年)认为阿拉伯主要国家使用固定汇率有利于控制和降低通货膨胀,但是他们也和较低的生产力发展相联系。阿布迪和达伍迪(2003年)的研究结果显示,对一种汇率体系的选择并非在一个地区总是恰到好处的,并且这一类国家在现行清晰的真正的汇率升值中,有延缓固定汇率的趋势。加比利和卡拉马伦科(2003年)研究表明,由于经济变得更加多样化,并且融入到了世界经济中,因而需要更灵活的汇率。然而,有些金融学家在测验了汇率对于通货膨胀、货币面值升值、国外直接投资、出口、进口和GDP增长的影响后,认为汇率体系在短期经营中对中东和北非国家经济发展影响巨大,但是在长期经营中,并无重要影响。
已发行的国家货币已被国外债券、基于年度发行的纸币和存储黄金的重新估价的债券和黄金,以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持有账户部分覆盖。例如,埃及货币机构覆盖率,在2006年6月是92%,政府债券是8%,2006年黄金储备达到了10亿美元。另一个例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T)中黄金储备的价值属于沙特货币机构的是67390878沙特里亚尔,作为沙特的组成部分,按照IMF,每沙特里亚尔货币覆盖率是0.20751克黄金(SAMA,2006)。
流动货币代表了部分货币供应或国内货币流动,其余部分包括客户存储账户的种类,如支票账户、储蓄账户、定期存款账户,这些都是积累价值中最显著的账户。账户可以由居民或非居民所持有,用当地或国外货币开户。这样,公众持有的现行的国内货币和中央银行外部流通的货币加上在国家银行中经营的当地货币现存账户,代表了货币供应的M1。如果类似的货币加上存款和储蓄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即为M2。如果我们考虑到现行债券和短期国库券,我们便可以得到M3。流通货币对总货币的比率,基于在单独的国家和经济中,其他支付工具股份中的银行和金融系统比较成熟。例如,流通货币的股份在埃及总货币供应中占13%,卡塔尔占5%,黎巴嫩占3%,苏丹占30%(CBE, 2006; BDL, 2006; CBS, 2006)[6]。总体而言,四个主要的支付工具如下:
1.中央银行流通之外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硬币股份价值是总流通货币的1%。流通货币的价值取决于居民使用其他支付工具的习惯和货币购买力。流通的国家货币等价值在卡塔尔是10亿美元,在埃及是123亿美元,在黎巴嫩是100万美元,在苏丹是27亿美元,在伊拉克是73亿美元,在科威特是23亿美元。
2.当地和国外货币现行的支票支付价值比流通货币价值高很多,同现金货币相比,它被认为是发展经济中的首选支付工具。例如,科威特中央银行票据交换所的支票价值在2006年约为326亿美元,是同一阶段科威特经济中流通现金的14倍。
3.银行卡支付和电子转账,包括信用卡、借贷卡、签账卡和销售卡,都用于支付。销售卡点取决于银行使用改系统的数目,以及同商人企业签订合同的数目。
4.支付中电子转账系统。
三、阿拉伯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就是国家银行,完全为政府所有,它们有合法的、可经营的、金融的独立身份,同政府预算所分离。中央银行,如其独立的法律中所述,有很多的目标和作用。中央银行的主要目标是经营国家货币政策。然而,如果检查阿拉伯国家有关中央银行相关的法律,就会发现其所陈述的目标大致相同,差异不大。如阿拉伯中央银行的主要目标是:
1.发行国家货币,包括银行纸币和硬币,规定货币流通的具体规格和控制流通。中央银行是独立的权威化组织,因此拥有特权。货币发行应用黄金或国外债券、证券和国外货币背书;货币发行显示了中央银行收支平衡单的债方情况。然而,在美国,自1971年开始,尼克松总统宣布美元发行仅仅背书于美国政府可信的一方。因此,阿拉伯国家并没有与流通美元等价的黄金或债券、证券作为后援。
2.保持并经营政府储备,包括储备黄金和国内国外货币存款,或以黄金或特别提款权形式被IMF认购的组织;IMF货币中的特别提款权是用于IMF和世界成员国之间的账户单位。
3.代表诸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当地银行。
4.代表在相关的地区机构,例如在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和阿拉伯发展基金组织和其他专业机构中的国内政府。
5.监督、调控、保证银行系统活动的稳定性,包括公平需求和流通规范。
6.批准私人银行和货币兑换商,取消许可,惩罚违反相关法律行为的储蓄机构。
7.根据要求和相关法律,监督银行国外分行的货币流通过程。
8.储备和公布国内经济和金融统计数据。
9.宣布并调控信用上限、利率政策,检查提供给国内居民的信用消费。
10.调控和维持国内经济通货膨胀稳定性。
11.监管并经营国内支付系统。
12.控制外汇贸易和国外现金流通。
13.决定国家之间汇率和按日计酬时其他货币间的汇率。
14.管理国内银行工作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支票和其他支付形式的人工以及电子结算服务。
15.发行、经营、签订政府公共账目,包括发行短期国库券、债券和国内外贷款。
阿拉伯中央银行的建立紧随着各个国家的独立而开始。因此,大部分阿拉伯中央银行建立于1950~1975年之间。伊拉克、摩洛哥、叙利亚、沙特和突尼斯的中央银行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阿尔及利亚、埃及、约旦、科威特和黎巴嫩的中央银行成立于60年代。表3中显示,阿拉伯中央银行通常作为货币委员会或货币伙伴的替代出现,用于宣布国家货币发行。一些阿拉伯中央银行最初作为货币结构得以建立,后来转变为中央银行,如巴林和卡塔尔。阿拉伯经济中央银行的官方名称有变化,如埃及、约旦、利比亚、卡塔尔、阿曼和突尼斯的中央银行,黎巴嫩、摩洛哥、苏丹和阿尔及利亚的国家银行,或者沙特和巴勒斯坦的货币机构等。
同阿拉伯发展基金组织资本相比,阿拉伯中央银行的资本较少,但由于年度资本储备利润部分转移,其资本在逐年增加。除此之外,因为持有国外资产和政府债券,中央银行总资产相对较高。这样,阿拉伯中央银行总资产有所变化,从巴勒斯坦货币当局少于10亿美元到巴林中央银行的11亿美元,约旦中央银行20亿美元,阿曼中央银行47亿美元,也门中央银行50亿美元,卡塔尔中央银行52亿美元,科威特104亿美元,叙利亚中央银行175亿美元,阿尔及利亚205亿美元,阿联酋中央银行219亿美元,黎巴嫩中央银行278亿美元,伊拉克中央银行294亿美元,利比亚中央银行617亿美元,埃及中央银行626亿美元以及沙特中央银行货币高达1508亿美元。
阿拉伯中央银行资产主要项目包括国库和IMF中持有黄金,IMF中的投资平衡,中央银行账目中外国银行现金和持有储蓄,国外债券和短期国库券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投资,对当地银行借贷,公共和政府借贷,以及包括土地、财产和其他资产的固定资产。中央银行债务项目包括:信用平衡,短期借贷,自愿由中央银行持有的当地银行现金账目,现行的短期国库券。第二种是中央银行主要债务。它同中央银行或当地银行直接发行的国家货币相联系。现行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它们流通但不被记录到财产目录中。第三种项目包括定期存款账户,商业和国外银行的中长期存款,诸如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之类的金融机构存款、净发行政府债券、政府机构收支余额等。第四种项目属于中央银行资本和储备,包括支出资金、积累储蓄、已转移的年度收入。除此以外,中央银行可以代表政府经营普通或特殊账户和基金。
表3 2005~2006年阿拉伯中央银行总资产总计(单位:10亿美元)[7]
来源:作者汇编于2005~2006阿拉伯中央银行年报。
阿拉伯中央银行完成一系列的年利润,这些利润来自于国内银行持有储备投资,政府投资收益、证券、国外贸易及交易净利润,押金及费用以及投资收益。例如,沙特货币机构于2006年实现2.16亿美元;科威特中央银行2005~2006年实现2.41亿美元;苏丹中央银行,据其年度报表显示,实现1.4亿美元净收入。中央银行年度净收益,根据中央银行章程及政府政策决议,可以用作以下各类用途:
1.累加到银行普通储蓄中,成为中央银行资本和储备的一部分。
2.转移到国库账户中,适时用于填补政府预算短缺。
3.为政府购置土地和建设新的政府目标性单位提供经费。
4.支持政府退休金和社会安全工程。
5.投资国内外证券。(www.daowen.com)
然而,中央银行的主要作用是调控银行运营,实施对货币流通活动、风险、资本足额、银行服务流动性的管制,如表4所示。巴勒斯坦货币机构公布的标准为阿拉伯中央银行的职责起了示范性的作用。表中的各种标准用以对主要活动的种类和限制加以调控,保证最低风险,服务于国内经济,这包括指导投资、固定资产、证券和贷款交易。对于风险标准而言,就单一客户信用许可、资本公司所有权、外币交易而言,多种最高水平标准也已公布[8]。此外,还公布了详细的管制规则,组织非业绩性的贷款限额。
最后,就资本足额而言,有多种标准,包括加权风险资产调整所有权的最小比例,已付资金的最小数额,年度10%的净利润,用以累加到债务储蓄中,同100%债权资金相等值。最后一条标准根据现行公司法应用于所有的公司中。
阿拉伯国家的中央银行调控步骤大体相同,在关于调控方面有关比例略有区别,尤其是在流通和风险评估方面。然而,大部分的阿拉伯中央银行有同政府相独立的地位,也有不太独立的国家,如叙利亚、突尼斯、利比亚、毛里塔尼亚和埃及。大部分的中央银行放开利率和信用评估,但同时强加管制较为普遍。
表4 PMA所用的监督巴勒斯坦银行操作的调控标准[9]
来源:Sabri和Taber (2006)基于1998年PNA法,PNA,2002年银行法以及多种巴勒斯坦货币当局1995~2004年公布的通知。
阿拉伯中央银行不得不同其他三种主要的地区和国际金融机构打交道,以实现他们的既定目标。首先,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AMF)成立于1976年,坐落于阿联酋迪拜,它属于所有的阿拉伯国家。为了清算成员国之间的货币支付朝着构建统一阿拉伯货币而发展,为基金章程所涉及的成员国的银行货币机构提供技术支持。AMF总资产约13亿第纳尔(2006年,1沙特第纳尔=4.3美元)。AMF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了阿拉伯中央银行协调机制,这些渠道包括阿拉伯中央银行领导周期会议、阿拉伯中央银行委员会活动、阿拉伯银行监督委员会,其建立旨在加强、调解阿拉伯银行监督作用,遵守巴塞尔条例,管理阿拉伯银行资本足额(2005年,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
第二个机构是国际结算银行(BIS)。成立于1930年,坐落于瑞典的巴塞尔。它旨在促进国际货币政策和金融合作,它是世界中央银行的银行,作为同国际金融操作和支付结算相联系的专门机构。它还帮助世界中央银行经营它们的外汇储备。据年度报道,2006年,BIS总资产约为2200亿SDR(1SDR=1.52美元)。
第三个世界性机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拥有185个成员国,成立于1945年,坐落于华盛顿。它旨在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和货币交易稳定,根据其章程,维护成员国的贸易秩序。2006年,IMF总资产是3180亿美元。许多成员国国家把部分的黄金和外币储备投入IMF中,作为他们对SDR存款体系的部分贡献。
四、商业银行
银行部门提供不同的银行服务,包括贷款和其他信用行为、接受存款、开取支票,在其他服务中转移基金。银行的主要活动是批准贷款和其他信用行为,例如透支服务、贷款减息以及提供进口税费。大部分的阿拉伯银行在他们的相关章程中声明了国内银行及国外分值的最少资金。银行支付资金用以服务以下目的:
1.银行活动的组织作用以及填补银行成立费用。
2.支付已有和运行中花费的操作性作用,以产生更多的收益。
3.第三个作用是最为重要的,即保护存款者和其他信用人,它提供就银行流动性而言的最低保护层次。
债权人财产价值包括2005年达到的约920亿美元的已付资金和储蓄。根据分析,阿拉伯银行机构是阿拉伯金融系统中最为重要的部门。2005年,阿拉伯银行总资产超过1万亿美元,其中一半作为服务阿拉伯经济的贷款,如表5所示。存款总价值多于6000亿美元。大体上,银行存款比例占据了阿拉伯经济GDP的56%。贷款分配于公共和私人项目上(AMF,2006@)。
此外,在过去十年中,阿拉伯银行不断发展。例如,从2004年到2005年,阿拉伯商业银行拥有的财产价值增长了26%,贷款增长了18%,存款增长了16%,总资产增长了18%。此外,阿拉伯银行商业最为扩张的时期是2000年到2006年。例如,从2000年到2005年,阿拉伯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增长了77% (AMF,2006a和OAPEC,20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石油价格的上涨,也导致了政府收益的增加。
然而,阿拉伯国家之间,银行体系的重要性和规模有所不同。例如,阿拉伯银行存款的三分之二被沙特、阿联酋、埃及、黎巴嫩、科威特和摩洛哥占有。此外,仅有10%的阿拉伯银行在运营的大部分银行活动,诸如存款、贷款和总资产中,其中有3所约旦银行,2所科威特银行,4所埃及银行,2所巴林银行,5所黎巴嫩银行,3所摩洛哥银行,3所卡塔尔银行,6所沙特银行,5所阿联酋银行,4所也门银行组成了阿拉伯经济的银行主体活动。前10所银行坐落于海湾六国、埃及和约旦,它们组成了所有银行的50%的总存款金额,23%的贷款,30%的存款和25%的总资产。此外,前100所银行构成了总银行资产的75%,达到了8020亿美元,占总银行信用的71%,总存款的72%。前10位阿拉伯银行资产在180亿美元和390亿美元之间浮动,贷款和信用在56亿美元和200亿美元之间浮动;前10位阿拉伯银行所吸纳的存款在94亿美元和280亿美元之间浮动。如表6所示,阿拉伯国家前10位的银行在世界前1000家银行中排名在109名到231名之间,这意味着,这些银行的重要性与世界顶级银行,如同美国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非洲银行、汇丰银行相比,仍有其局限性。这些世界顶级银行实体经济多于1000亿美元,总资产多于10万亿美元。
表5 2005年末存在的阿拉伯银行体系总结[10]
来源:AMF,2006a。
表6 2005年阿拉伯前十银行世界排名(单位:10亿美元)[11]
来源:阿联酋(2006)阿拉伯联合银行报(发行309,2006年8月)275~280。
近几年,尽管阿拉伯银行机构置于阿拉伯金融部门的顶端,但是同世界经济相比,它仍处于中等水平。例如,据世界银行报道,其从阿拉伯银行系统中分离的银行业务仅代表了8%的发展中经济,如表7所示。
表7 2005年中东和北非资产流动总结(以百万美元计)[12]
来源:世界银行,全球发展金融,2006a。
总体而言,阿拉伯银行在世界经济中有多种不同类型的银行在运营。然而,其中一些被授权可在一些国家中运营,但是根据相关的规则和管制,它们不可以在其他地区运营。银行类型在所有权、合法实体经济、金融目标管制、主要操作机制、专业化程度、国籍、组织结构、主要价值、客户目标以及其他,如表8所示的基本点大有不同。表8列示了世界经济中不同银行类型,以及它们在2007年是否存在于阿拉伯经济中。
表8显示,银行可以分成不同类型。第一种分类基于所有权不同,包括国有银行和私有银行,以及合资银行。当今,世界经济中主要存在的银行是私有银行。在阿拉伯经济中,国有银行资产中,阿尔及利亚占95%,利比亚占90%,埃及占12%,摩洛哥占38%,突尼斯占40%,阿联酋占37%,卡塔尔占48%,科威特占18% (世界银行,2006c)。在私有化之前,阿尔及利亚、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和埃及中仅存在国有银行。在约旦和毛里塔尼亚中存在私人银行,在其他阿拉伯国家中既有私有银行又有国有银行,政府持有不同私有银行中的巨大股份。根据利率处理不同,银行可分为传统银行和伊斯兰银行。除了苏丹外,所有阿拉伯国家均有以上两种银行。苏丹只有伊斯兰银行系统,而南苏丹有传统银行。
国有银行是存在于阿拉伯经济中主要合法经济实体,其他合法实体经济,如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国有私有公司在一些阿拉伯国家鲜少或不存在。一些诸如互助储蓄银行、贷款协会、小型小额贷款银行、抵押银行根本不存在。
表8 2007年存在于阿拉伯经济中的银行种类[13]
大部分的阿拉伯国家有至少一所专业银行,如农业、工业、房地产银行。在一些国家经济中,如在阿联酋的一些酋长部落中,银行只通过一个分行工作。而在世界经济中,包括阿拉伯经济,大部分银行在中央管理体系之内,在国内外设立多个分行。银行也可被注册为国家、国外和海外银行。大部分阿拉伯国家允许外国银行,但是海外银行只在少数几个阿拉伯国家中运营。如在巴林,2006年,海外银行占据其银行体系83%,商业银行占12%,投资银行占5%。阿拉伯银行系统可以周转世界上大部分的货币。大多数阿拉伯国家银行为客户以本币和外币开立账户,如美元、欧元。同美国不允许和以外币开立账户相比,这是一个优势。然而,一些阿拉伯国家可能会对其居民持有外币账户进行限制。
阿拉伯银行的监督:银行面对多种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风险。银行系统面临的风险实例有:操作风险,包括雇员风险,进程风险,系统风险,外部欺诈及抢劫的外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货币及外汇风险,实体经济持有风险,满足日常经济需求现金短缺风险,可以增值的非业绩性贷款和坏账的信用风险。阿拉伯国家也重视银行管理调控标准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实体,对银行活动施加了3个层次的调控标准。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标准,包括中央银行标准,公开的公司法要求以及资本市场管理部门的要求。第二个层次是地区水平标准,例如阿拉伯基金监督委员会。第三个层次是国际标准,如巴塞尔Ⅰ条例和巴塞尔Ⅱ条例,IASB标准的国际管理组织,以及ISA39解释。上述在阿拉伯银行体系中应用的标准和规则处于中低水平之间,除了中央银行的监督。中央银行的监督同其他标准相比,相对严格。就阿拉伯中央银行发布的官方资本足额法令,非正式发布当地条例,覆盖大部分的巴塞尔Ⅰ条例,尤其是资本足额等而言,大部分的阿拉伯商业银行采用了巴塞尔Ⅰ条例。然而,仅有少数几个阿拉伯中央银行,如科威特和卡塔尔中央银行,就操作风险管理,市场准则和透明度方面采用了巴塞尔Ⅱ条例。
例如,阿拉伯国家官方银行监督权力指数在10到14之间浮动。指数14代表着政府更强的监督力量,有包括中央银行的政府机构实施。这意味着阿拉伯银行系统在严格的监督下运行。除此以外,阿拉伯银行活动的限制指数在7到12之间浮动。银行活动限制指数在最大1到12之间浮动,意味着在银行系统中实行被许可的活动相对严格,如处理证券和保险活动,包括高于8%指数的利比亚、突尼斯和黎巴嫩。要求担保物的阿拉伯银行,其贷款担保比例是80%,高于其他地区的银行要求。此外,对单独阿拉伯银行,银行管理资本比风险加权资产比例浮动于10%至20%之间(IMF,2007a;世界银行,2007c)[14]。
阿拉伯银行业绩:衡量阿拉伯银行有效性和业绩,需要检查许多标准和方面,包括金融和质量标准。金融标准包括利润价值和比例,存款额,贷款存款比例,实体经济收益比例,总资产收益比例,国内经济银行市场份额,以及对客户完成具体服务的花销。质量标准包括满意度,ATM机的使用,网上服务,贷款项目,完成贷款交易时间,对客户开立的流通账户以及其他质量标准。2005年,阿拉伯排名前十的银行的净利润,阿拉伯经济中排名第一的银行完成了超过15亿美元的净利润;排名第二、第三的银行完成了超过10亿美元的净利润;排名向下的七所银行2005年完成了5亿美元到10亿美元的净利润。这是阿拉伯国家银行进入21世纪以来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
同时,阿拉伯国家的金融除了多种类型的银行业的发展,还有由科威特1961年发起成立的阿拉伯发展基金,旨在推进阿拉伯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在增强阿拉伯国家的金融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阿拉伯保险公司也对阿拉伯国家的金融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早在1900~1935年期间,埃及就建立了阿赫利亚保险公司和沙尔格保险公司等,时至今日,阿拉伯国家的保险业一直在平稳而缓慢地发展。目前,海合会保险市场的价值是150亿美元,在海合会成员国中,保险业引领国民生产总值不断增长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此外,目前在19个阿拉伯国家中大约有100个伊斯兰银行在运营。其中巴林有27个,沙特有10个,埃及有8个,阿联酋有9个。这些伊斯兰银行在阿拉伯国家的金融业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调节和驱动作用。这些伊斯兰银行的金融信贷活动一般采取4种方式:1.参予股份制。银行向借方的发展项目提供贷款时,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双方按协议分配利润。2.盈亏分摊制。银行与顾客(即存款者和借贷者)结为伙伴关系,双方按照协议共同分担经营的亏损或参加利润的分配。3.加价制。银行在资助贸易时,从标高价格中获取收入。当客户申请贷款购买某种货物时,双方达成协议,由银行出资购买,在到期偿还贷款时,银行收取高于原先物品的价格,其中的差额就是银行收益。4.手续费制。凡汇款、信用证、中长期贷款、外贸贷款等均按款额和期限,由银行收取2%~4%的手续费,用以支付银行的管理费和通货膨胀的差额。为了扩大存款,对存款人可按银行经营的情况和存款额的多少,参加利润分成、获得存款奖金和货币的保值金,并在申请贷款、使用支票等方面给予优待。
同时,阿拉伯国家还有其他的一些金融及其机构,在各国的金融业发展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共同维系着阿拉伯国家金融业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营。
余 论
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范围内的金融业已经发展的非常迅速而且日益成熟,各国金融业之间的相互借鉴、来往、交流势不可挡。金融业的组织体系结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是以吸收存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金运用的信用机构,银行的基本职能是充当信用中介,充当支付中介,进行信用创造和调节经济。因此,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是真正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开发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储蓄银行、信托公司及其他专业银行、财务公司等。
阿拉伯国家的金融体系及其机构运作方式与中国的金融体系运作方式等,由于国情、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差异较大。所以,中阿经贸合作要长久可持续发展,必须确定中长期合作规划,但前提是必须对阿拉伯国家的商业投资环境、商业运营模式、金融体系及其银行发展现状和趋势,有一个总体和深入地认识、了解和高端研究,否则,双方的经贸合作与长期可持续交流,将会大打折扣,受到主客观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从而对中阿经贸合作与交流造成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的干扰,使中阿经贸长期的友好合作和交流事业受到不必要的消极影响。因此,加强对阿拉伯国家金融体系、商贸环境、社会文化研究,是促进中阿经贸合作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条件。
【注释】
[1]Abed,George T.and Hamid R.Davoodi (2003)Challenges of Growth and Globalization in the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Wahington,D.C).
[2]Nidal Rashid Sabri, 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in the Arab Economy,2008 by Nova Sciences Publishers,Inc.p.53.
[3]Al -Khouri Ritab S.and Moh’ d M.Ajlouni (2007)"Narrow Price Limit and Stock Price Volatility:Empirical Evidence from Amman Stock Exchange".International Research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8; p.163~168.
[4]AMF (2003)Contribution of the Arab Monetary Fund to the Development of Arab Capital Markets (Arab Monetary Fund,UAE).
[5]Nidal Rashid Sabri, 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in the Arab Economy,2008 by Nova Sciences Publishers,Inc.p.55.
[6]AMF (2007)Arab Monetary Database(AMDB)available on line, http://www.amf.org.ae.
[7]Nidal Rashid Sabri,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in the Arab Economy,2008 by Nova Sciences Publishers,Inc.p.58.
[8]Bolbol,Ali A.And Mohammed M.Omran (2004)“Arab Stock Markets and Capital Investment”(AMF,AMF Economic Papers,Number 8,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 UAE).
[9]Nidal Rashid Sabri,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in the Arab Economy,2008 by Nova Sciences Publishers,Inc.p.60.
[10]Nidal Rashid Sabri, 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in the Arab Economy,2008 by Nova Sciences Publishers,Inc.p.62.
[11]ibid, p.63.
[12]ibid p.64.
[13]ibid,p65.
[14]CBK (2006)The Thirty fourth annual report of the Central Bank of Kuwait;2005~2006(CBK, Ku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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