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现代奥运会:伦理透视与价值特征

现代奥运会:伦理透视与价值特征

时间:2024-06-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奥运会的价值特征及其理想一、价值与价值特征要说明和讨论现代奥运的价值诉求,就必须从一般(哲学)的价值入手,因为现代奥运价值是价值的一种特殊形态。结果,所有的价值,都贯穿着人们对人的认识、人的目的、人的理想的追求。奥林匹克运动在实现主体自由价值的活动中具有自身的作用。

现代奥运会:伦理透视与价值特征

第一节 奥运会的价值特征及其理想

一、价值与价值特征

要说明和讨论现代奥运的价值诉求,就必须从一般(哲学)的价值入手,因为现代奥运价值是价值的一种特殊形态。

所谓“价值”,一般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某种有用性,“是指物质客体和社会现象的一种属性和功能,这种属性和功能标志着这些物质客体和社会现象对一定社会、阶级和个人的意义。”[1]

根据价值的一般界定,不难看出,价值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其一,价值的产生必须有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主体有某种需要,客体有一定的属性、结构。客体的属性、结构能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客体对主体具有积极的肯定的意义,就是客体对主体有价值。相反,一种事物的存在、属性、结构不能满足一定主体的需要,对主体不具有积极的肯定的意义,这种事物对一定主体就无价值。一种事物对主体有用程度高,满足主体的需要多、范围大,这种事物的价值就大;反之,它满足主体的需要少,其价值就小。其二,实践是价值实现的中介。价值是一个十分广泛的范畴,它深深根植于人类社会实践的本质之中。列宁曾经揭示了实践的二重性,这就是实践既是检验“真的标准”,又是“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2]。正因为如此,人类的社会实践就是一个不断地把“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以满足自己需要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把握的过程,它内在地包含着两种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认识机制:一是真理认识,即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它表现为是非、真假、对错的事实判断;一是价值认识,即揭示客观事物中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功能,它表现为好坏、善恶、美丑的价值判断。真理认识是价值认识的前提和基础;价值认识则是真理认识的必然发展和归宿。人类通过实践而发现客体具有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属性和功能即“价值对象性”同时,也是通过实践而使之与主体的需要相符合,以满足主体的需要,使价值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这就是价值的实现。其三,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价值是客观事物中所具有的价值对象性(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的关系。这里所说的关系,是指客体的属性、结构与主体的需要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关系,即客体的属性、结构满足主体的需要和主体的需要被客体满足的一种效用关系。当客观事物中的属性和功能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对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具有肯定的意义,就表现为正价值;反之,则表现为负价值。价值的确定和实现,是通过价值评价和价值判断来进行的。价值评价和价值判断是价值认识的主要方式。而为了进行价值认识,就得有一定的评价尺度或价值标准,他们是价值符号,是价值对象的“等价物”,或者是价值的观念凝结体。因此,价值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产生的,是主体和客体的一种特定关系。其四,价值的属人性。价值虽然不是人的主观臆断的产物,但它却是人创造的,是人的社会实践的产物,没有人的社会实践,人就无法确定他同物质客体和社会现象的价值关系,也无法发现物质客体和社会现象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属性和功能,更无法做出肯定的或否定的价值评价和价值判断。在搜寻价值、发现价值和创造价值时,不能不把自己关于“人”的规范和理想有意无意地渗透到价值活动中。人们在创造和追求价值时,一般是以生活得“好”为目标,以发展人、完善人、提升人、有益于人为要旨。这样,价值的理解和追求就具有了属人性。结果,所有的价值,都贯穿着人们对人的认识、人的目的、人的理想的追求。

二、奥运会的价值概念及其特征

(一)奥运会的价值概念

根据价值一般的简单讨论,我们可以给出现代奥运价值的一般性描述。所谓奥运价值,就是奥林匹克运动这一人类创造的文化现象,在主体(人)的生存、发展、完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义、功能和效应。奥林匹克运动以每四年为一个周期举行一次盛会,以竞技体育运动为核心内容,那么,竞技体育运动价值就应当是奥林匹克运动价值的集中体现,因此,我们讨论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就不得不讨论竞技体育运动的价值。

根据价值关系中最基本的功能特性——目的和手段,可将竞技体育运动的价值分为以下两个层面。

1.竞技体育运动的目的价值

奥林匹克运动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怎样的,这一直是人们探讨的问题。奥林匹克运动在实现主体自由价值的活动中具有自身的作用。主体在认识奥林匹克运动本质属性的基础上,以其主体内容——竞技体育活动作为满足终极需要——实现自由价值的客体之一,通过竞技体育特殊的身体活动形式和公平竞争的内在属性,挑战自我,超越极限,按照真、善、美的尺度,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变外在的必然为内在的必然,变他律为自律,从而使奥林匹克运动具有了实现主体终极需要的目的价值。

在竞技体育运动的价值层次结构中,自由价值是目的价值的核心。它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一,是生命价值。生命价值是由生命存在的价值、生命延续的价值和超越生命的价值所构成的有机整体。生命价值是人们实现和创造其他各种价值包括自由价值的前提和基础,而生命价值的实现,又通过其他价值的创造和实现过程来体现,即人们是通过具体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创造来实现生命价值的。竞技体育运动以主体特殊的身体活动和主体间的比较,在实现生命价值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竞技体育运动的主体在几近达到身体运动能力极限的活动中,确证着生命存在的价值;在主体间相互比较的竞争中,表达着生命延续的价值;在满足精神需要的过程中,体验着超越生命的价值。其二,是发展价值。发展是一种具有连续性特点的增长、提高或跃迁过程。在社会各个领域,发展有着不同的意义。从本质上看,发展是人的发展,是人的具有目的性的实践活动的展开与进步。在现代社会,人的发展要求培养人的主体自我意识,使每个人都认识到自己生存的价值和尊严。发展价值是指人在追求利益过程中、能力提高过程中和主体自我实现过程中,要求持续增长、提高或跃迁的需要得到满足而产生的效应。发展价值的不断获得是主体追求自由价值的必由之路。竞技体育运动具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其发展目标是人的身体发展和精神发展,其发展尺度以社会获得十分完美的生命表现的人为标准,其发展的动力来自人们相互之间进行比较的竞争需要。由此,在竞技体育运动中,为了实现追求自由价值的目的,主体从现实的生活出发,在完善生命价值的基础上追求自身的发展价值,主体通过竞技体育活动这一客体来满足主体生存需要、强身需要、交往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从而体现主体不断追求的自由价值。

2.竞技体育运动的工具价值

竞技体育运动的工具价值是指价值主体以竞技体育活动这一客体作为工具,运用竞技体育的手段,满足主体在其他领域的活动需要,以实现其社会活动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主体使竞技体育运动具有了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教育价值、精神价值、文化价值、科技价值、环保价值等,而这些都是竞技体育运动工具价值的具体体现。从竞技体育运动所具有的价值特性可以窥见奥运会的价值特征。

关于现代奥运会价值的具体表现,我们将在下面的章节中再作讨论。

(二)奥运会的价值特征

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奥运的某一历史时期,而且体现在奥运历史发展的全过程;不仅凸显某一方面价值,而且体现其他方面价值;各价值形态不仅独立地发挥着各自的功能,而且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发挥着整体功能。奥林匹克运动价值特有的表征,概括起来看,主要表现在主体性客观性、联系性、发展性、多维性和时效性等方面。

1.主体性

这种主体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奥林匹克运动与主体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中,奥林匹克运动的属性和功能有无价值或价值的大小,取决于主体的需要。正是主体的需要对奥林匹克运动的作用,才赋予奥林匹克运动以属人的价值功能。因此,主体需要是制约奥林匹克运动对于人所具有的价值的标准与内在尺度,也是制约奥林匹克运动主客体价值关系的核心因素。诚然,奥林匹克运动的属性和功能是对主体产生价值的重要客体因素,但是他们必须与主体发生价值关系即满足主体的需要,才能产生价值。其次,奥林匹克运动作为价值客体,是主体在自己的价值活动中创造和改造的产物。创造性是主体性的最高表现,也是主体本质力量的集中表现。奥林匹克运动是在主体需要的推动下,在游戏、祭礼、教育、竞争等活动中,按照主体的内在尺度和外在尺度进行创造和改造的活动。所以,奥林匹克运动的存在和发展,体现了主体的创造性、自主性和能动性等主体性特征。再次,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体现了主体意识对现实的超越性追求。主体之所以具有需要,是因为在主体的生活现实中存在着种种缺乏、困难、不满足或指向未来的理想追求。奥林匹克运动之所以具有价值,既因为它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使人们的某些缺乏得以补充,某些困难得以克服,从而使人们的某些需要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也因为它能够在主体对现实进行超越的理想追求中发挥作用。最后,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受到主体主观因素的影响。主体产生的对奥林匹克运动的需要,既受到社会实践及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也同时受到主体知识结构、能力和情感的影响,受到主体内在精神状态的影响。

2.客观性

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是具有其客观性基础的。其价值客观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识:奥林匹克运动的属性和功能是实际存在的;主体对于奥林匹克运动的需要是实际存在的;奥林匹克运动的属性和功能对于主体需要的作用和影响也是实际存在的;奥林匹克运动以其可以为主体所感受而表现出客观性;奥林匹克运动的实践性证明了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的客观性。

3.联系性(www.daowen.com)

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并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它不仅与各种社会问题密切相关,而且各种价值形态之间也相互联系。现代奥运虽然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独立文化现象,按自身的规律运行发展,但是,它不是孤立的文化现象,必然和一定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宗教等发生联系,体现一定时期社会的特征,同时还要受到一定时期社会的制约和影响。这是现代奥运价值的外部联系性。现代奥运价值内部联系性表现在各价值形态之间。在现代奥运内部,各种价值之间也处在互相制约、相互作用之中,并不是绝对孤立的。

现代奥运的联系性,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观察、分析和研究奥运的价值问题,反对形而上学的孤立观点。在学术界,有很多人只单纯强调和探讨奥林匹克运动的教育价值,而无视奥林匹克运动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关系,忽视教育价值和其他价值之间的联系,对已经凸现的现代奥运的其他价值持批判甚至否定态度,如此探讨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是虚妄的。

4.发展性

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3]恩格斯的事物发展过程论,是指导我们研究现代奥运价值问题的方法论。

奥林匹克运动价值从产生、演变到发展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虽然现代奥运会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是这一不长的历史过程,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运动价值的发展特性。

从整体上看,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由产生时的教育价值逐渐发展出政治、经济、科技、人文、环保等价值。

从阶段上看,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在某一具体形态上没有变化,但是在内容、形式和性质等方面和过去相比,均有所变化和发展。如奥运的政治价值,在奥运历史发展过程中,虽然以“和平”为主线,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体现的和平内容和形式却有所侧重。“阻止战争”(虽不十分成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这一时期奥运政治价值的集中体现,“调解两大阵营矛盾”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冷战”时期奥运政治价值的集中体现,“化解国际纠纷,寻求政治共识”是全球化进程时期奥运政治价值的集中体现。

从奥运会的价值功能上看,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维的,这种多维性是由奥林匹克运动自身的多功能性、不同主体对奥林匹克运动需要的多层次性决定的。奥林匹克运动对不同主体(个体主体、群体主体、社会主体)呈现不同的价值,对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同一主体呈现不同的价值,对同一主体的不同方面呈现不同的价值等。

5.时效性

奥林匹克运动价值的时效性表现为人们的社会价值水准不断地改变、更新、转移和提高。奥运价值的时效性取决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的需要的不断变化,同时也取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相应属性。

主体需要所具有的时效性,使奥运的价值呈现时效性。主体对于奥林匹克运动的需要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的,如奥运初期的业余主义和非经济原则的出现是适合当时人们的需要的,其存在的价值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需要的变化,其存在就变成了奥运发展的障碍,失去了价值。

奥林匹克运动主体发展的时效性,使奥运的价值呈现时效性。奥林匹克运动的主体内容是竞技运动,而竞技运动的客观本体是由不同的竞技项目组成的,竞技项目的内容(动作、技术等)具有时效性,如竞技项目形式的时效性、运动训练的时效性、运动规范的时效性、竞技运动成绩的时效性等,决定了奥运价值的时效性。

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不论表现为怎样的价值形态,具有怎样的价值特征,归根结底是为奥林匹克运动的终极目标——奥运的价值理想服务的。

三、奥运会的价值理想

关于理想,学术界有不同界定。有些人认为,理想是人们“对未来事物的想象或希望”[4],“理想是人的行为、人的活动的目的的典范”[5],“理想是人们建构未来美好世界的价值意识”[6]。还有些人认为,理想就是人们“对事物未来状态的自觉意识建构”[7],“理想指的就是根本的或终极性的目标和标准”[8],“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是同奋斗目标相联系的有现实可能性的想象”[9]

根据学术界的有关理想概念的论述,笔者认为所谓理想,就是人(类)依据现实的生活和实践,通过主观的能动作用,对未来的美好社会和生活的超前构想。理想具有如下属性:其一,现实性。理想不是无根据的凭空想象,它来源于人们的现实生活。其二,自觉性,或称为人的主观能动性。它是人的生存方式,也是人之为人的标志之一,正是这种自觉性,才能完成对人类未来的意识构想。其三,终极性,或称为完美性。凡能称之为“理想”的,都是完美无缺的、至上的、最好的,否则,就只能算是理想的阶段性目标。其四,可能性。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紧密相连的,理想高于现实,但又来源于现实,只要不懈地努力是有实现的可能的,因此,它给人们的行为带来了奋斗的目标、希望和动力。

理想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它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总是和现实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在二者之间的矛盾运动中,人类总是在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向理想(终极)迈进。也正是理想和现实的矛盾运动,推动人类社会走向文明、走向完美。理想就是人类自我设计的精神家园。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理想是人类理想的一种,它是奥林匹克的先哲们根据体育运动与人的发展的相互关联性,且以体育运动为载体,实现人全面的、和谐的发展而进行的设计、构想。

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建的初期,曾经有人问顾拜旦:“你所说的奥运会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世界锦标赛有什么不同?”顾拜旦回答说:“我不否认世界锦标赛的存在,我还同意将它作为奥运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过,奥运会还有‘别的东西’,正是这‘别的东西’使其自有特点,这种特点是在其他种种体育竞赛中找不到的。”顾拜旦所说的“别的东西”就是他称之为“奥林匹克主义”的思想体系所包含的理想。

奥林匹克理想渗透在奥林匹克运动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所以,要想了解奥林匹克理想,就必须揭示奥林匹克主义的思想内涵。奥林匹克主义的思想体系包含以下一些基本理念:“更快、更高、更强”的超越精神,“重在参与”的奋斗精神,公平竞争的协同精神,和平友谊进步的国际精神和平等开放的民主精神等。顾拜旦说过:“奥林匹克主义是我生命中重要的部分,它是我将近半生的生活内容,它是我提倡教育交响乐的一部分,同时又是我未尽的乐章。”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提出了它自身的理想目标,在这一价值理想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奥运会的价值得以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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