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湾底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其成功实践

湾底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其成功实践

时间:2024-06-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湾底村的新村建设也驶入了快车道。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受到上级领导部门或外界改制的压力,或者自身出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考虑,面临何去何从的选择。一系列举措使村民分享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是我国目前最广泛存在的农村集体经济实践形式。

湾底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其成功实践

五、集体经济的掌舵手

“要富,就要发展集体经济,将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走土地规模经营之路。”对于村里的发展,湾底村党总支书记吴祖楣思路异常明确。

20世纪90年代初期,村里将土地“收”回来,成立农业开发公司,进行集体经营,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洗脚上田,进入村自办企业务工,湾底由此走上土地规模经营之路。

1989年,湾底村办起全市首批中外合资企业——天工工具有限公司,国外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引进,使湾底人真正走上了工业发展之路。1994年,在完成村办企业组建为由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参股的股份公司后,湾底人喊出了“创业万岁”的口号。

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湾底村的新村建设也驶入了快车道。说起现在的生活,张开永就一脸开心,不仅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每年还能从村里拿到1万多元的分红,社保和医保更是解决了养老的后顾之忧。“刚搬进新房那会儿一觉睡醒还以为住进了宾馆。”回忆当初搬进新房时的情景,老人开心地笑了。

(一)壮大集体经济是建设新农村的坚强后盾

共同富裕的道路必须壮大集体经济,20世纪80年代初湾底村白手起家,办起了以手动工具为主的乡村企业,经过不断的艰苦创业,产品远销欧美,成了外贸出口大户。

许多示范村建设的实践经验充分证明,在市场经济充分发育的今天,形成强大的集体经济能力是村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的基础条件。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许多村庄依托便利条件和区位优势发展非农产业,但对于绝大多数的整治村,农业生产条件的充分改善始终是村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推动宅基地整理,实施农田集中承包,建立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培育强大的集体经济,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二)“集体控股、村民作股东”的现代模式

所谓现代模式,就是在集体经济内部引入了股份制等现代企业制度。在这种模式下,村民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既有工资收入又有入股分红。

20世纪90年代初,在乡镇企业改制的大潮流中,不少村办企业被私人买断,造就了少数人一夜暴富的神话。但是,也有一些村在集体控股前提下对村办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改革,造就了村强民富的传奇。湾底村就是其中的代表。

20世纪90年代,大批乡镇企业转制。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受到上级领导部门或外界改制的压力,或者自身出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考虑,面临何去何从的选择。湾底村也不例外。在何去何从的关键时刻,吴祖楣首先表态“拍卖不是选项”,婉言谢绝了有人劝他买下村办企业变为私营公司的建议。

深化企业改革,组建天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经济合作社所属的天工工具有限公司、震天雨具有限公司、天一机械配件联营厂、预热塞厂、工贸机电联营厂和天工综合商场6家独立核算单位联合组建为以集体经济为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取名“天工实业有限公司”。2001年天工实业有限公司又创办了天宫果汁果酒公司,年产果汁果酒15000吨。

在吴祖楣的提议下,全村的村办企业组建为由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参股的股份公司,村民既是股东又是职工;同时吸收职工投资入股,扩大公司资本。就在一些村办企业借改制之机变集体所有为个人所有的同时,湾底村的村办企业仍然维持集体所有,同时买入了4家原镇办企业,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www.daowen.com)

(三)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结合的分配制度

目前湾底村村民收入主要有三部分:工资、集体分红、入股天工实业的分红。

全村85%以上的村民进入村办企业上班,有着工资收入;由于天工实业由湾底村经济合作社参股,因此所有村民都有分红收入;由于在股份制改革之初,天工实业吸收村民个人入股,入股村民还能有一定的分红收入。

2005年11月,湾底为全村村民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每人补助5000元,每月可领到320—420元不等的劳保费,使老年村民安度晚年。此外,湾底还为村民办理了大病住院医疗保险财产保险。一系列举措使村民分享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

(四)历史地、辩证地认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村最深刻的改革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然而,这项发明的诞生并非一帆风顺。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走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画上等号。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民在饥饿的逼迫下,再次搞起了包产到户。这在当时“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的情况下,无疑是石破天惊的创举。它引发了全国上上下下的思考和争论。1982年和1983年的中央1号文件,不仅解决了“包产到户”的合法性问题,也解决了其合理性问题,农民在“双包”责任制问题上吃了“定心丸”。1983年底,97.8%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包产到户,涉及农户总数的94.5%。2000年,全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村数为717047个(当年汇总村民委员会数为722745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为22219.1万户(当年汇总农户数为23127.6万户)。农村改革过程中,中央几次延长土地承包期,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比重基本稳定在97%左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是我国目前最广泛存在的农村集体经济实践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其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即土地仍然是归村(组)集体所有,在此基础上,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因此,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范畴。只不过,按照邓小平所讲的,它是一种低水平的集体经济,将来要通过生产的不断发展,提高到高水平的集体经济。

不能因为现在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的经营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否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作用。既要看到,改革之初农民为温饱所迫而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积极历史作用和它在生产力水平低的地区的长期性;又要看到,随着生产力发展,中国共产党需要引导这种低水平的集体经济不断向高水平的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性。

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由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并不是强制性地实行生产资料的“一大二公”和“大呼隆”,而是根据各地实际,在加强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等多方面、多层次地努力。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而且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根本问题。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践形式,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途径,坚定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与决心,引导他们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发展。

2007年,人均收入水平超过10000元的村有11054个,超过30000元有107个。无论是在东部沿海(山东省烟台市南山村)还是西北边陲(新疆尉犁县兴平乡达西村),在彩云之南(云南省昆明市福保村)还是黑水白山之间(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村),在中原腹地(河南省新乡县刘庄村、临颍县南街村等)还是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崖口村),都有高水平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典型代表。它们遍布大江南北,犹如星星之火,闪耀在中国大地。它们为中国广大农民树立起了一面旗帜,指引着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和共同富裕的前进方向。将党的农村政策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总方向结合起来,农村集体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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