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教学案例

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教学案例

时间:2024-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下达后,全国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到10月底,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严重失误。

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教学案例

四、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关键词:人民公社农村一大二公

【案例呈现】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关于在我国农村建立“大社”的思想,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已初见萌芽。1956年完成了高级合作化,每社平均200户左右。1957年冬和1958春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又出现了联队、联社。毛泽东考虑到当时以大搞兴修水利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建设的发展需要,觉得需要办大社。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意见指出:“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会后,各地农村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现了“共产主义公社”、“集体农庄”,有的地方出现了“人民公社”。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一文比较明确地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在报刊上第一次提“人民公社”的名字。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人民公社名字好。9日,在与山东领导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并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谈话在报纸上发表后,各地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下达后,全国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到10月底,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重要理论与事件》,载新华网,2003年1月21日

【案例讨论】(www.daowen.com)

1.人民公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发生人民公社化运动这样失误的原因是什么?

【案例点评】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进程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它的主要表现是在变革生产关系方面盲目求公,急于过渡;在领导体制上,企图实现“政社合一”。这种以“一大二公”为主要特点的人民公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第一,规模和经营范围大。原来一二百户的农业合作社被合并成4000~5000户的人民公社,一般一乡一社。人民公社是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社会基层组织,担负着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任务。公社不仅要管生产、管政权、还要管社员生活。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管理体制,容易造成党政不分、政企不分,从而助长了瞎指挥、强迫命令等不正之风的泛滥。第二,在人民公社内部,从生产资料所有、分配制度、交换关系乃至社员的生活资料都强调一个“公”字,不顾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状况,在公社范围内实行平均分配、无偿调拨、义务劳动,以及把生产队以至社员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一度盛行吃白饭,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这些错误做法,完全违反等价交换按劳分配原则,其结果是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妨碍和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第三,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大办公共食堂、幸福院、幼儿园公共事业,到1958年底,全国农村建立“吃饭不要钱”的公共食堂340多万个。在没有雄厚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落后的条件下,这种社会化必然造成生产“大呼隆”、干活磨洋工、吃饭一窝蜂的混乱局面,导致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可见,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质上是企图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依靠高度集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和扩大公有制,缩小甚至消灭商品生产,实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快速建成社会主义,并在短期过渡到共产主义。实践表明,人民公社实行的一系列做法超越了我国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一种超阶段的空想。由于它脱离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实际水平,脱离了农民的意愿,因而,给农村经济甚至整个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严重失误。究其原因,主要是:首先,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全党和全国人民希望中国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经济,摆脱长时期“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巩固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存在这种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经济建设有自身的发展规律,生产关系的改变必须依据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离开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企图通过变革生产关系,凭借主观愿望来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必然走向反面,最终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其次,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许多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滋长了骄傲自满,忽视了实事求是,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头脑发热,急于求成,造成了经济建设指导方针上的严重失误。

【教学建议】

本案例适用于第九章“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第二节“探索中的严重曲折”部分的辅助教学,以分析人民公社化运动发生的原因和教训,也可用于分析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发生严重曲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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