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综合治理 确保长治久安——关于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9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建华、副主任熊海文的带领下,我们深入市林业局、市供电公司、市人民银行、金溪县浒湾镇和秀谷镇等地,对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听取了市综治委今年以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市综治委对此非常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媛陪同视察,并听取了代表的意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综治工作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和谐平安抚州”这一主线,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健全基层综治组织和工作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全市社会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在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我市公众安全感指数从去年全省第四位跃升到第二位,其中,金溪、南丰县分别列全省99个县(市、区)的第一位和第十位,乐安、崇仁、宜黄县分别前移了44位、39位和25位,全市无一县(区)排名在全省后70位。
(一)深入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召开和谐平安创建动员大会,向广大市民发送通俗易懂的综治宣传短信,表彰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制作200余块和谐平安创建永久性大型宣传牌,举办“移动杯”综治知识竞赛,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走廊,巡回展出50余块综治工作成果图片展板,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开设和谐平安创建专栏,演出“和谐平安”主题节目等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狠抓试点,拓宽了创建的覆盖范围
市、县两级在各类创建主体中分别确定了2~3个试点,重点培育了400余个标准规范、特色鲜明的和谐平安创建示范点。市里在市林业局等分别创建了“和谐平安单位”、“和谐平安行业”、“和谐平安学校”、“和谐平安医院”、“和谐平安市场”、“和谐平安企业”及“和谐平安小区”等七大类示范点。通过激活小细胞、促进大平安,扩大了和谐平安创建的覆盖面。
(三)整合资源,织就了综治的社会网络
在市区主要街道和县城新增了一批治安监控探头,91个乡(镇)、250余个单位和所有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网吧等都安装了电子视频系统,继续实行诸警种联合巡逻,推行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技防、物防和人防水平,狠抓了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不断织牢综治防线,进行了乡镇(街道)综治规范化建设,主动做好边际县联谊联防工作,不断强化综治基础。
(四)不断创新,探索了社会管理的难题
积极探索了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思路;探索了对“武疯子”、监外执行人员和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加强管控的新办法;探索了对“两新”组织(即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和互联网这个“虚拟社会”强化管理的新方式;探索了农村治安防范工作市场化、社会化的新路子,着力在破解加强社会管理的难题上下工夫。
(五)落实责任,建立了严格的奖惩机制
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命名挂牌,大力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案件频发的,追究责任,限期赶上。上半年嘉奖了96名综治责任人,命名了九个“和谐平安县(区)”、49个“和谐平安单位”、三所“和谐平安学校”、42家“和谐平安企业”;对五个单位、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对七个单位、乡镇进行黄牌警告,对12个单位、乡镇要求限期整改。
(六)素质强警,提升了政法队伍的能力
将今年定为“政法队伍建设年”,开展了为民创满意活动。调整充实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提升了队伍建设带动力;对公、检、法、司广大干警采取集中学习、分层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了法律知识、实战技能和体能素质培训;注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改善了政法队伍形象;组织政法系统六个“十佳”和市公安特警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开展向南城县法院刘海金同志学习等活动,发挥了典型带动效应。(www.daowen.com)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同时,代表们也指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如治安秩序容易出现反弹,小偷小摸现象屡禁不止;有些地段的交通状况不甚理想,基层派出所的警力较为薄弱;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亟待强化;有的地方“和谐平安”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还停留在试点上;群防群治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有些县乡的综治工作还需加强和改进等。
三、几点建议
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是创造稳定的、良好的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加强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市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构建和谐平安抚州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视察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维护群众利益
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的综治政策和措施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因素;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抓好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加大打击、防范犯罪的力度,确保全市城乡治安秩序平稳,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指数;要切实把关注民生的要求落实到综治的每项工作中去,落实到每个环节上去,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创建平安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排查调处,认真化解矛盾纠纷
要不断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不断完善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协调、社会共同参与的排调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把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清楚,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逐一跟踪督办,切实有效解决;要继续重点抓好县(区)以下基层体系建设,整合乡、村、组三级民间纠纷调解员、信息员等维稳力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要加大对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切实化解国企改制中的矛盾纠纷,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坚持专群结合,切实保障公众安全
要加大严打整治和群防群控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刑事发案和治安、安全事故。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禁娼斗争。深入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抓好公共复杂场所、娱乐休闲场所、居民住宅区、城乡结合部、重点要害地的治安整治,加大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力度,加强对盗窃和传销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做到面貌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实现由乱到治。要配齐人员,严格管理,强化服务,加大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推进科技防控向乡镇农村、内部单位、住宅小区和居民家庭延伸。完善社区警务工作,落实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坚持重心下移,努力夯实基层基础
只有把基层工作做好了,基础打得牢固了,综治工作才有坚强可靠的支撑和平台。必须牢固树立加强基层、建设基层、稳定基层的观念,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上来,进一步整合基层力量,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政法、综治组织为骨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的基层维稳工作网络,筑牢第一道防线。巩固乡镇、社区和单位内部的综治机构及人员,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能落实、做得好。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使无穷的民力在综合治理中发挥最大效能。研究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机制,进一步弘扬勇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良好社会风气,抓好基层单位、行业和家庭的平安创建,积小安为大安,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提升平安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五)坚持齐抓共管,不断完善责任体系
要建立综治巡视制度,健全综治委例会、综治委成员单位平安创建、述职报告和情况通报等制度,真正做到齐抓共管;要加强和改进综治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充分发挥考评的推动作用;要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的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有关责任查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争取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办法早日出台,切实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实绩与奖惩直接挂钩;要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的组织作用,协调有关部门破解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重点整治和治安防控措施;要建立视察和监督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等视察评议综治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文为金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奇参与撰写,并被评为2009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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