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金溪县人大工作的风采与业绩

金溪县人大工作的风采与业绩

时间:2024-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形象新探索新作为——金溪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五抓五促”提升人大工作水平金溪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是今年4月选举产生的。要求大家凡是遇有人事任免事项或城区内开展的一般性工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职工一律不得接受吃请。

金溪县人大工作的风采与业绩

新形象 新探索 新作为——金溪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五抓五促”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金溪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是今年4月选举产生的。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市人大的要求,在中共金溪县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以《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树立新形象,实施新探索,力求新作为,通过“五抓五促”,使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得到新的发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抓制度建设,促管理规范

金溪县人大常委会首先从抓制度建设入手,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重点,适时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修订、制定和完善了近20多个相关的规则、规定、意见和办法。如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出发,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出发,制定了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从配合完成县委中心工作出发,制定了机关招商引资奖惩办法。从考核机关干职工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出发,制定了严格的机关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使机关干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保障了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作风建设,促效能提高

针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后组成人员新手居多、机关人员的工作作风不尽如人意的局面,常委会先后多次召开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全体干职工会议,反复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松手。一是端正思想作风。教育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职工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蓬勃向上、锐意进取的坚定信念和决心。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大家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力求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损形象的问题。始终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好人大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发挥作用的关系,提高人大履职水平和效率,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科学性、民主性。三是严治生活作风,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要求大家凡是遇有人事任免事项或城区内开展的一般性工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职工一律不得接受吃请。通过这“三项”作风建设的整顿,机关各工委办的工作作风在短期内得到较大的转变,注重了工作实际,主动加强了同“一府两院”对口部门的联系,平时也能经常深入到一些重点部门和单位,加强调研指导,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工作效能得到了较大提高。

三、抓素质建设,促能力提升

打铁须要自身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初,就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极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一是注重经常性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形势,把握住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注重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换届以来,我们已经成功举办了八期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上级人大和有关的法律专家为我们先后讲授了《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八部法律知识。大家在参加讲座学习的同时,还注重加强自身的平时学习,努力掌握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用新知识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履行人大职责的能力。三是联系本职工作,加强经常性的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向上学,向下学,向有经验的兄弟单位学,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学习提高,努力把机关干职工真正培养成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抓方法创新,促工作实效

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但并不意味着墨守成规,不思进取。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后,在严格按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操作的同时,积极有效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一是在人事任免工作上求创新。在坚持以往任命人员不参加法律考试就不提请任命的基础上,实行了法检两院任职人员任前公示制度。在坚持任职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就职报告的基础上,实行了在县电视台播放就职报告制度,让任职人员在电视上向全县人民作出就职承诺。二是在审议工作上求创新。针对以往人大常委会对县财政预算细化的审议一直处于一种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状态,新一届常委会在会议审议前两个月就聘请了懂预算法的行家对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辅导了预算法及预算的编制、审查等业务知识,在会议前一个月组织有关人员对财政部门报送的预算草案先后进行了两次初审,并针对初审发现的问题组织四个调查组到各预算单位进行广泛调研,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拿出了针对性极强的初审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最终保证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高质量、高成效,在全县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在执法检查工作上求创新。无论是在配合省市人大还是我们自己开展的执法检查中,我们都努力做到“掌握实情、跟踪问效、总体解决”三到位,把发动群众与公开举报电话结合起来,把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解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着重解决执法部门在贯彻执行法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跟踪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五、抓代表工作,促作用发挥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工作做不好,人大工作就难以做好,这是我县人大常委会的共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抓组织,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换届选举中,我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结构和代表素质,严格按照人大代表的条件和构成比例推荐代表候选人,把好推荐关,实现代表素质的关口前移,确保了真正把能代表民意、能正当行使权力的人选为代表;换届选举后,及时将全县选举产生的176名县人大代表和700名乡镇人大代表按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联合编为11个县代表小组和152个乡镇代表小组,选择了威信较高、热心肯干、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代表担任代表小组长和副组长,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二是抓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年初,常委会就为每位代表征订了《人大代表履职手册》,为各位代表提供了经常性的学习工具。在抓好代表经常性学习的同时,常委会还不定时通过聘请省市人大法律专家或者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以辅导会或者办班形式对新一任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另外,常委会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中都邀请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在实践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www.daowen.com)

三是抓督办,落实代表民主权利。人代会后,常委会及时与县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将代表建议当面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对办理程序、时限、质量提出硬性要求,面对面“交账”,硬碰硬“查账”,并有重点地筛选了一批事关长远、事关大局的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7月,我们专门开展了“办理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组建检查专班,深入所有建议承办单位,走访所有提建议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当面予以了督促纠正。

四是抓服务,优化代表履职环境。①抓好知情知政服务。常委会健全完善了向代表通报重大情况的制度,不定期地向代表寄送《金溪人大》简报以及常委会听取的“一府两院”有关专题报告等资料。②抓好代表履职服务。常委会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都安排了一定数量的代表参加,为代表履职搭建广阔平台。③抓好沟通、联系服务。常委会制定了联系代表办法,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在联系走访中带回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以及县直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常委会还规定了每月15日为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广泛听取和处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④抓好经费保障服务。县、乡代表的活动经费已按省人大要求标准列入了年初财政预算,保证了代表正常开展工作的经费需要。

五是抓激励,增强代表履职责任。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将在今年下半年在全县全面推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组织选区选民面对面听取代表述职并进行述职评议,按其履行职责情况评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将代表履职情况和考评结果向选民予以公布,以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代表的履职责任,促进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总的说来,换届以来的五个月,金溪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在不断前进发展的,但与宪法和法律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人大人员少、任务重、监督面广,导致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由于今年《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接受监督的对象、接受监督的行为要求作了具体的规定,监督的方式、方法更为规范,被监督的对象一时难以适应,而省市人大又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致使地方人大在具体工作中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影响了监督实效;三是由于体制的原因,当前政府的有些工作和行为为党委和政府共同作出的决定,导致人大难以监督、无从监督,也就无法完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四是由于代表素质的参差不齐,导致代表履职能力有高有低,也就存在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五是由于省市人大尚未制定具体的《监督法》实施细则,贯彻执行《监督法》关于报告、审议内容向代表和社会予以公布的规定这项工作开展得还不是很到位;六是人大自身建设还有一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效果。

六、几点工作体会

回顾换届以来我们人大及其常委会短短几个月的工作历程,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第一,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县委的关系,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人大与县委的关系是国家机关与政党组织的关系,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换届以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人大推荐重要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重视并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县委的关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主动请示汇报、中心工作主动请求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大更好地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在人大的贯彻落实,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二,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主动把人大的监督寓于支持之中。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者共同施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的重要工作职能。要处理好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就必须做到监督不越位、支持不代替,做到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相结合、计划监督与灵活安排相结合、实施监督与支持协助相结合,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又要互相配合,形成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国家机关各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人民和代表的关系,进一步密切人大与人民和代表的联系。人大与人民、人大与代表是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是监督与负责的关系,三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大只有加强与人民群众和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才能真正代表人民意愿,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人大工作才能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离开了人民和代表,人大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和意义。在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人民和代表的关系,就要注重制定制度、注重组织活动、注重工作实效,用严格的制度和有效的活动保证人大与人民和代表之间始终保持密切的联系。

第四,必须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人大工作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相比,工作方式有很大不同。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依照法定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权力。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并按法律程序办事。在审议和表决有关事项中,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以全县工作大局为重;以经济社会发展为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的职权能够更好地集中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五,必须正确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进行,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但程序性、法律性并不意味着墨守成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要做到既依法开展各项人大工作,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样,人大工作才能有进步,才能有发展。

第六,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大履职尽责与自身建设的关系,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建成务实、创新、高效的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充分行使好这些权力,机关自身建设是关键。要按照自身建设高标准、各项工作创一流的要求,努力做到坚持各种学习、坚持开拓创新、坚持程序操作,用机关干部的高素质保证机关工作上的高水平。要把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在县人大机关中真正形成政治强、业务精、团结紧、作风实、从政廉的良好风气

(此文为2007年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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