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十项意识 提高履职能力
自去年4月换届以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金溪县人大常委会以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为突破口,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加强自身建设上狠下工夫,努力强化十种意识,致力于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充满活力”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既是宪法确定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做到了以下三点:一是切实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做到了县委的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的中心,县委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也就是人大的工作重点,始终与县委保持思想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的总体部署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做出重要部署、决定重大事项等,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从而确保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如开展各种执法检查、部门预算细化调研等重大活动,都事先向县委请示,每次大型调查、视察活动都向县委进行情况汇报,以取得县委的领导和支持,特别是去年12月,我县开展了金溪人大成立以来首次全县性的县人大代表集中培训班,县委书记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这对人大工作的开展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织和代表中的党员在人大工作中的保证作用。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和主张,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机统一。同时,有效利用人大代表中优秀人才多的优势以及机关自身职能作用,在优化发展环境、招商引资、促进全民创业等方面献计出力。
强化有为意识,加强思想教育不动摇。思想建设是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人的思想作风,决定一个人的学风,也决定一个人的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产生后,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新手较多、机关内部一些干部身上存在的一些消极不爱岗、在岗不敬业的思想问题,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为克服人大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损形象的问题,常委会先后多次召开了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全体干职工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大家对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认识,教育大家树立敬业精神,强化有为意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最终,以金溪人大一年多的实际工作成效,改变了人们对金溪人大工作的认识。
强化学习意识,提高整体素质不动摇。人大工作是一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学科的工作,这就要求人大干部不仅要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有广博的知识。一年来,我们人大常委会把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一是加强经常性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二届人大二、三次会议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学习,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不断探索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方法和途径;三是加强经常性的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在开展每项工作前,常委会都事前组织大家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知识,使大家不断用新知识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不动摇。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人大开展的每项工作都离不开法。人大工作人员只有学法、懂法,并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加有效地实施法律监督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行。我们一是坚持每月法律学习日制度,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每人重点学习一部法律,然后在每月的法律学习日上为大家进行讲解,大大调动了大家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了“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在去年5~6月,邀请上级人大和有关的法律专家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集中讲授了《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宪法》、《代表法》等九部法律知识;三是组织好“上岗”前的法律知识充电,在每次审议、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前,常委会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就有关的专门性法律结合本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讲授。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有了明显的提高,真正做到了调查研究先学法,审议发言不离法,决议决定依据法,保证了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切中要害,更具有针对性。
强化民主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动摇。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方式是集体行使职权,民主决策重大问题。换届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进行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时,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每个成员的民主权利,使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会议的一切决议、决定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凡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由集体研究决定,并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常委会成员团结共事、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形成了一个目标一条心、一个方向一股劲的良好工作氛围,树立起了团结实干、廉洁奉献、依法办事的整体形象。(www.daowen.com)
强化效能意识,加强作风建设不动摇。加强作风建设是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在工作实践中,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抓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密切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常委会专门制定下发了《金溪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民代表办法》,要求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真正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常委会工作的标准,作为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二是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作风,把调查研究作为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探求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并把2007年定为调查研究年,写出了多份有质量、有深度、可操作性强的调查报告。如《关于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的调查报告》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县委转发全县并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三是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要求大家工作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凡决定问题、实施监督,都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好职权,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依法办事的模范,成为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模范,成为实践民主政治的模范。
强化规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不动摇。为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换届以后,常委会及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常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一年来,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会议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施办法》、《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关于邀请公民旁听人大有关会议的实施办法》等多项常委会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了《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金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考核办法》等八项常委会机关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并认真实行,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强化创新意识,提高监督实效不动摇。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把开拓创新贯穿人大各项工作的始终。在各项工作中,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途径: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提升工作水平。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的事业心责任感,促进了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造就了一支团结奋斗、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各工委办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凡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从议题确定、工作调研、审议决定、督办反馈等环节,机关各工委都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服务到位,形成了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使调查更有深度,审议更有力度,并在去年首次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三是创新人事任免,增强任命干部的责任感。开展了对县法、检两院拟任法律职务人员进行任前公示、资格审查;坚持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作就职报告并在金溪电视台播放、现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了拟任人员的法制观念、履职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强化宣传意识,加强人大工作宣传不动摇。建立了一支较为完整的人大宣传报道队伍,并制定了科学的激励奖励措施。在继续办好《会刊》、《金溪人大》的基础上,创办了《人大调研》,扩大了信息交流,加强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力推动了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常委会也连年被省人大评为宣传发行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金溪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类稿件30余篇,人大外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形象意识,加强廉政建设不动摇。反腐倡廉、勤政为民是我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在日常工作中,常委会要求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以律己,廉洁奉公,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从点滴做起,凡是遇到人事任命事项或城区内开展的一般性工作,一律不得接受吃请,自觉抵制、克服了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大的地位和形象。
(此文为2008年上半年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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