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药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
金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为促进我县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县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2008年10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我县的药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先后深入到合市、琉璃、秀谷等乡镇,实地察看了乡镇卫生院、村级诊所、药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零售店和小摊贩的生产经营情况,征求了所到之地部分乡村干部、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并与药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一、我县药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维护群众健康安全、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一定保障。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
县政府历来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政府的重点工作,成立了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县政府专门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印发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与乡镇及各监管部门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区域责任制。
(二)加大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整治力度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结合季节性、节日性消费特点,加强重点副食品市场监管,加大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餐饮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堂、餐馆、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工作进一步改善,完善了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
(三)药品监管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一是强化药品源头监管。经常性地对县人民医院制剂室的原材料质量、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提高了生产单位的药品质量意识,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进库,不合格的成品不出门,确保了药品的质量。二是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对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三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对全县医疗单位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进、入库、贮存、养护、使用等情况实施了经常性的监督管理。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监管体制尚未理顺
目前,食品监管是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办法,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监管,初农产品由农业部门监管,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监管,食堂餐饮由卫生部门监管,这种多头监管的模式,存在监管职能部门多、职责交叉的现象,容易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有利争着管、无利不愿管的局面。
(二)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还存在漏洞
全县尚未建立农产品检测机构,农产品农药超标和使用禁用药物现象仍存在;食品生产加工起点低、规模小、卫生状况差,食品加工“黑窝点”、作坊一时难以杜绝;定点屠宰工作目前在县城开展,品种上仅限于生猪,覆盖范围太小,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差。
(三)食品监督抽验工作滞后(www.daowen.com)
由于经费不足,全县食品检验设施落后,目前只有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部分食品检测项目,农业局配备的蔬菜农药检测仪只能检测单一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远远滞后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药品食品市场的监管不到位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质量安全隐患多,作坊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监管执法部门对取缔非法食品生产经营不够坚决,全县餐饮业发证率为75%;监管执法部门职能存在交叉,各环节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重复执法和执法缺失同时存在。边远乡村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的现象仍有发生,保健食品涉及药品的宣传在一些公共场所不同程度地存在,学校周边摊贩销售的“三无”食品不少,学校及周边食杂店、零售店、摊贩等生产经营场所的食品卫生状况严重威胁学生的健康。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的广度和力度,努力增强人们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食品药品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食品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内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食品药品在农村社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网络或短信等形式及时将各种假劣食品药品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食品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食品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打压假、劣食品药品和违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按食品安全类别和性质,整合监管职能。将分散在现有各部门之间的同类别和同性质的监管职能重新归并,如按食品质量类、卫生类、准入类等性质同一的职能合并,构成不交叉、不重复、协调一致的监管职能;二是按照精简、效能原则,集中监管职能,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归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药品监管体制保持一致性。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检测体系
要加快食品药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解决食品药品检测设备。在集贸市场设立快速检测设施,开展市场流通快速定性检测工作,禁止注水肉、病害肉、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适当增加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以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堵塞漏洞,严密监管。要切实落实好监管工作责任制,做到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执法监管部门不仅要管理好有证照的生产经营者,更要依法监管无证照的生产经营者;要由政府牵头,经常开展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整治食品卫生安全,把食品作坊、餐饮店、摊贩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必须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条件的,坚决关闭取缔。同时要加大对农村食品作坊、食杂店、零售店、摊贩等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取缔“三无”企业,禁售“三无”食品。
(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乡村食品药品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作用。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逐步健全流通领域和畜禽屠宰加工点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
(调研组成员:蒋和平 黄 颖 汪永荣 揭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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