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金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金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4-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农合实施一年多来,对农民健康的保障作用正日益得到体现。新农合的补偿对患大病的农民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只能缓解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金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金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良性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于2007年7月和8月期间,深入到何源、陈坊积、浒湾、琅琚、秀谷等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收集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听取了县卫生局和县农医中心的相关情况介绍,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2005年,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县,2006年元月开始组织实施这项工作。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农民的医疗负担大大减轻。参加新农合后,农民不再完全自己承担疾病经济风险,许多农民改变了过去“小病不治大病拖”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使农民患病后都能及时进行治疗,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

二是有效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新农合实施以来,一方面有效促进了乡村医疗机构服务量的增加、利用率的提高和业务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也促使乡村医疗机构努力改善自身的医疗和服务条件,争取更好更快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

三是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新农合实施以来,县、乡、村各级组织为把这一惠及千家万户家庭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采取了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广泛宣传政策,动员农民参与其中,尤其是通过民政部门资助五保户和低保户进行参合,使这部分弱势人群也能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

新农合实施一年多来,对农民健康的保障作用正日益得到体现。2006年,全县参合农民数为189684人,参合率达90.09%,筹集资金1043.26万元,人数共有101181人受益,受益金额638.78万元,基金使用率达73.18%;2007年1~8月,参合人数为186707人,参合率85.36%,筹集资金1026.89万元,共补偿住院者9809人,受益金额445.3万元,基金使用率为55.47%,到今年年底,基金使用率预计可达85%~9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县实施以来,在减轻农民治病负担、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以及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这项工作也存在着一些机制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一难、二愁、三不满”。

一难——向群众筹资难。由于合作医疗没有纳入到法制化管理轨道,其发展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在具体实施上遭遇诸多难题。目前,农民的自我保健、健康风险和互助共济意识还不高,要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贯彻自愿的原则向农民筹集资金来维系运行相当困难,特别是要想组织长年外出务工人员参合更有一定难度。另外,筹资工作主要依靠乡村干部挨家挨户上门收取,其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上,工作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而且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没有完全吃准吃透,向群众所作的宣传解释工作难以到位,造成筹资难,农民群众真正愿意缴纳合作医疗基金不到80%。(www.daowen.com)

二愁——乡镇干部愁考核任务难完成,村级干部愁筹资完不成要垫资。新农合工作从上到下,一方面强调农民自愿,另一方面上级对新农合工作考核有参合率硬性指标规定,乡、村干部普遍感到压力较大,加上思想认识上的原因和劳务补贴没到位,把收取合作医疗费用看作是额外工作,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相当一部分乡、村干部“怨气”较大,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据调查了解,少数村级干部把筹资工作看作是“请老百姓帮忙的事情”,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又不能把相关政策正确传给农民,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确立自我保健意识,也就不能充分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有的完不成目标任务就临时为农民垫资,这种情况如不引起注意,长期下去,有可能形成新的村级债务

三不满——对报销手续繁不满,对报销比例低、医疗费用高不满,对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不满。一是对报销手续繁不满。很多村民反映报销手续复杂,门诊家庭账户的报销又要带医疗证又要签字,一般家庭对平常的门诊小病费用都自己承担,这也是门诊家庭账户利用率不高的原因。住院补偿要到农医所核报,乡镇医院没有直报窗口,医药费用在4000元以上的,要由农医所报县农医中心审核后才能领到补偿款,补偿款往往又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二是对报销比例低、医疗费用高不满。大部分农民希望降低乡镇及县级医院的补偿起付线,提高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于目前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低,基金“盘子”小且使用不充分(去年我县基金使用率通过两次补偿才达到73.18%),补偿比例难以达到农民比较满意的程度,加上到县外治病没有确定统一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对目录外药品使用无法监管,造成县外就诊的农民实际补偿比例较小。新农合的补偿对患大病的农民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只能缓解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医疗机构也存在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以及保护性医疗的问题,一些定点医院药品价格不公开,对于按规定要求降价的药品没有及时下调等因素,导致农民从报销中得到的实惠被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抵消了,甚至一些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比参合前还要高,这都影响了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三是对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不满。新农合运行后,乡镇卫生院提供的服务量增加了,促进了业务收入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自身的经济状况,但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所大部分房屋破旧,设备简陋,药物种类不齐,技术手段落后。医技人员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普遍偏低,大中专毕业生极度缺乏,有的卫生院有设备没人会用,有的有人又没设备,何源镇卫生院连一个助产士都没有等等,基层卫生院存在的这些问题给当地农民就医带来了不便,也难以保证农民就医的质量。群众只能在当地看一些小病,稍重的病就要到县城或县以上的大医院就医,既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费用,又与新农合制度解决农民看病“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要求差距较大。

三、几点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新农合的认知度。首先要改变以往“一年一宣传,一年一发动”的突击宣传方式,形成当地政府、定点医疗机构全方位、多角度的持久宣传模式,让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其次要帮助农民最大限度了解和接受“新农合”政策,消除群众不管大病小病、门诊或是住院,只要看病就能报销的错误认识,正确认识合作医疗;再次要通过参合群众受益的典型宣传,产生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引导农民转变单纯的短期收益观念,最大限度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二,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破解新农合工作中的难题。一是本着一切方便群众的原则,简化参合群众的报销手续。据省新农合有关部门统计,我省70%的乡镇卫生院已经开展了直补工作。有关部门要尽快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直补窗口,方便参合农民,让农民出院就能报销,及时得到补偿。二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解决“参合率”达标的问题。对于长期外出务工人群(举家外出的家庭),可以不纳入参合的农业人口统计,确保我们参合率指标的完成。三是破解乡村干部垫资难题,杜绝产生新的村级债务。据调查反映,新农合实施以来,浒湾、琅琚、陈坊等乡镇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垫资情况。浒湾镇由于流动人口达30%~40%,镇村垫资有4万元左右。琅琚镇早树、城上村级垫资分别为1.3万、0.6万元。虽然年底外出打工人员回乡能收回一部分,但仍有相当部分垫资无法收回。要借鉴外地打工人员成功参合的经验,对本地外出务工农民分布状况进行调查,在务工农民较集中的地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使外出农民工就地缴费、就地就医、就地报销、就地减免,让他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工自愿参合的积极性,从而解决乡村的垫资难题。

第三,要提高基金使用率,增加参合群众的受益面。一是充分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农民的补偿比例。去年我县新农合资金通过两次补偿才达到73.18%,还有较大的基金沉淀。要积极探索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减少资金沉淀,发挥基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用好、用足每一分钱,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补偿。二是建立正常的财政补助增长机制,增加群众的受益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费用的正常增长而适当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基金的稳定增长,做大蛋糕,扩大群众的受益面,并把新农合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

第四,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及专业人才选拔录用的力度,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是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吸引并留住专业人才,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增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目前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为差额拨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前由于乡镇卫生院自身发展困难,无力保障差额部分工资,新农合实施后虽然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量有了成倍增长,但由于起点低,只能解决自身的吃饭问题,无力解决卫生院的软硬件投入,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对基层卫生院的投入,解决人才、体制和设备投入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当地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第五,要加大对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及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一是加大对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很多群众反映,有些村卫生所被新农合选为定点医疗机构后,持证看病的医药费比用现金看病贵,造成家庭门诊账户使用率低,有关部门在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切实加强新农合基金结报方面情况的监管,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幅度。二是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实行基金使用管理的县、乡、村公示制度,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参合农民的信任度。

(调研组成员:陈彩仙、黄 颖、汪永荣、徐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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