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晚清罕见小说《风流分尸案》,史前未有记载

晚清罕见小说《风流分尸案》,史前未有记载

时间:2024-05-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风流分尸案《风流分尸案》,诸家小说目均未著录。吾友吴君见而悯之,乃将广成发风流一案,逐一而细撰之,名之曰“风流分尸案”。《风流分尸案》序《风流分尸案》正文原著者太末访柯生以及改良者河东太痴生,其人均已无考。《风流分尸案》绣像之一小说讲述的是发生在广东潮州府潮阳县的一桩分尸奇案。家人阿咸定计分尸,避免丑事张扬。

晚清罕见小说《风流分尸案》,史前未有记载

风流分尸案

《风流分尸案》,诸家小说目均未著录。笔者所收藏的是小说图书馆刊本。封面题“风流分尸案”,版权页标明“每部全一册,价洋二角五分”,原著者“太末访柯生”,改良者“河东太痴生”,发行者“小说图书馆”。

《风流分尸案》封面

《风流分尸案》内封

《风流分尸案》版权页

《风流分尸案》目录

书共十六回,卷首有序文一篇,署“宣统元年(1909)清和上浣笑花主人识”,因此知其为晚清小说。有绣像五叶十幅。卷首标为“游戏小说风流分尸案全册”。

笑花主人的序文移录于此:

自古以来,案牍之间其牵涉于风情者,十居八九,从未有如广成发一案之演为惨剧者也。以阿波一人而姑嫂同奸,风流已极,所以有阿咸之忍心尸分零落,四处埋藏,意谓必无败露之日矣。不知分而埋之,仍合而败之,报应昭彰,丝毫不昧。可见乐人者,风流;害人者,亦风流。风流二字,所关匪浅,特世人只知风流之乐,而不顾风流之害。吾友吴君见而悯之,乃将广成发风流一案,逐一而细撰之,名之曰“风流分尸案”。其中情节离奇,笔墨曲折,洵足以娱人之耳目,耸人之观听,大有益于世道人心者也。书成,以弁言属余,余乐得而为之序。

宣统元年清和上浣笑花主人识

清和为农历四月的俗称,上浣是农历的上旬,即农历初一至初十。根据这篇序文,此书当完稿于宣统元年(1909)四月上旬前。作者姓吴。序文中所说的“广成发一案”,广成发是书中主要人物陈子香所开设的烟馆,这桩分尸案即发生在广成发烟馆中。照序文的意思,似乎这桩奇案乃实有其事。(www.daowen.com)

《风流分尸案》序

《风流分尸案》正文

原著者太末访柯生以及改良者河东太痴生,其人均已无考。太末为古地名,秦嬴政时设县,隶属会稽郡,县治位于今天浙江龙游。河东,一般代指山西一带地方。可能作者系浙江人氏,编者为山西人氏。民国年间孙家振《退醒庐笔记》中有“高太痴”一则,称高悮轩“稿尾署名必‘太痴生’或只‘太痴’二字,人乃皆以‘太痴’呼之”。清末民初,高太痴也算是上海知名文人,不知河东太痴生是否即是这位高太痴。高太痴原籍苏州,后落籍上海,似与“河东”二字不合。这里不敢妄断,录此存疑。

《风流分尸案》绣像之一

小说讲述的是发生在广东潮州府潮阳县的一桩分尸奇案。潮阳县陈子香娶妻许氏,有一子二女,子名松堂,女名桂香、兰香。子香性爱风流,其子松堂亦流连烟花。父母为约束其心,为其娶妻王氏,并租下一间店面开家烟馆,交与松堂经营。松堂友人郑阿波因无处羁身,搬来烟馆,与桂香、王氏等人不避嫌疑。这郑阿波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桂香暗暗有意,竟与阿波有苟且之事。事被王氏发觉,撞破奸情,阿波亦与王氏有染。

一日,桂香正与阿波共效鱼水,不意被妹妹兰香撞见。父母闻之后,大骂桂香,逐走阿波。阿波竟与桂香约定佳期,共同逃走。不想路上遇见叔父,撞破事体,桂香被遣送回府。阿波色胆包天,又于黄昏时分闯入府中,与王氏、桂香再续前缘。未料清晨时分,此事被许氏撞破,阿波被反锁在房中。王氏、桂香大恐,逃往王氏娘家去了。阿波自感无颜面对松堂,竟在屋内自尽。家人阿咸定计分尸,避免丑事张扬。阿咸于半夜分尸后,将尸块四处抛弃。不久事泄,大令详审案情,因阿咸畏罪脱逃,此案一时未结。松堂待质公所,王氏、桂香被发往养育堂管押。在养育堂,桂香生下一子,延续郑家香火,王氏患病而亡。过了年余,松堂才被保释,桂香亦被释放回家。

《风流分尸案》绣像之二

这部小说虽然讲述的是一桩分尸奇案,但没有摆脱一般社会小说的写法,案情从头讲起,缺少必要的悬念。小说主旨在于劝戒风流,故全书情节都是围绕“风流恶报”四个字展开的。

这部小说的刊刻书坊小说图书馆位于上海。据《小说书坊录》,晚清小说图书馆还刊刻有《新出绘图上海大少爷回头看》、《新出绘图宦海风波》、《陆公案初集》等小说。

关于《风流分尸案》这部小说,笔者还见过一部上海沈鹤记书庄刊本,刊行于民国六年(1917),系第九次出版。可见这部小说在清末民初还是颇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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