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谭恩美:代表作品与荒诞结婚、喜福会、灶王奶奶、母语

谭恩美:代表作品与荒诞结婚、喜福会、灶王奶奶、母语

时间:2024-04-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谭恩美的代表作是长篇小说《喜福会》和《灶王奶奶》,两部作品均以美国的华人生活为主题,故事曲折,语言细腻,哀婉中夹着幽默,深受广大美国读者的喜爱。美国的评论界认为谭恩美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华裔作家。《喜福会》讲的是四对华裔母女的故事,其中的一对就是以谭恩美母亲以及她本人的经历为主要素材构成。《母语》译自《1991年美国散文佳作》。不但是一篇好散文,而且是谭恩美创作背景以至美国华人作家面临的语言困境的生动写照。

谭恩美:代表作品与荒诞结婚、喜福会、灶王奶奶、母语

美国华裔女作家。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的港口城市奥克兰。谭恩美的代表作是长篇小说《喜福会》(1988)和《灶王奶奶》(1991),两部作品均以美国的华人生活为主题,故事曲折,语言细腻,哀婉中夹着幽默,深受广大美国读者的喜爱。美国的评论界认为谭恩美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华裔作家。

《喜福会》讲的是四对华裔母女的故事,其中的一对就是以谭恩美母亲以及她本人的经历为主要素材构成。《喜福会》曾是入围美国全国图书奖和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决赛的作品,现已拍成电影在美国上映。

《母语》译自《1991年美国散文佳作》。不但是一篇好散文,而且是谭恩美创作背景以至美国华人作家面临的语言困境的生动写照。

我不是英语文学方面的学者。关于英语语言及其在美国或其他国家的各种变体,我仅能提供纯属个人的看法。

我是一个作家。根据这个定义,我是一个永远喜爱语言的人。我为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所迷。我把大量时间用于思考语言的力量——它激起一种情感、一个视觉形象、一个复杂想法或一个简单真理的方式。语言是我的职业的工具。而我全部使用它们——陪我成长的所有英语。

最近,我对我所使用的各种不同的英语感受强烈。我在对一大群人发表演讲,我已经对另外好几个团体发表过同一个演讲。演讲的内容是关于我的写作,我的生活,以及我的小说《喜福会》。这个演讲一直进展顺利,直到我记起一个重大区别,它使得整个演讲好像感觉很糟。我母亲那时在场。也许这是她第一次听我作长篇大论,使用那种我从未跟她讲过的英语。我说了一些诸如“记忆交叠着想像”、“这是我小说中与如此这般相关的一个方面”之类的话——言谈中充满在语法上精心构造的句子,我突然觉得它们好像充塞着名词化形式、过去完成时、条件短语,所有我在学校和书本里学到的标准英语形式,我在家里不跟母亲讲的那些英语形式。

就在上周,我跟母亲在街上走着,我再次意识到我所使用的英语,我跟她讲的那种英语。我们正在谈论新旧家具的价钱,而我听到我自己说这种话:“不那样浪费钱。”我丈夫也跟我们在一起,而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英语有任何变化。于是我明白为什么。这是因为过去二十年来我们在一起生活,我经常用同一种英语跟他交谈,甚至有时候他也用这种英语跟我交谈。它已经变成我们亲密的语言,一种不同的英语,它与家庭交谈相关,它是陪我成长的语言。

因此你大概对我所听的这种家庭交谈有所领会,我将援引在我们一次谈话期间母亲所说的话,我把它们录音并抄写下来。在谈话期间母亲讲到上海一个与政治有关的黑社会人物,他的姓跟母亲家一样都是姓杜,她讲到这个黑社会人物年轻时怎样希望被她家收养,她家当时相对比较富裕,后来这个黑社会人物变得比母亲家更有影响力和更有钱,有一天他在母亲婚礼上露面,以示敬意。这是她谈话的片断:

杜月笙有像水果摊的生意。像在街上那种。他是杜,像杜中——但不是崇明岛人。当地人叫浦东,河东边,他属于那边当地人。那人想要杜中父亲收养他,像成为自家人。杜中父亲不是看不起他,但不怎样当回事,直到那个人大得像成为一个黑手党。现在是重要人物,不容易邀请到他。中国人的方式,只是来表示敬意,不留下来吃饭。对大场面表示敬意,他露面。意思是很给面子。中国习惯。中国社交那样子。如果太重要的人都不逗留太久。他来我的婚礼。我没有看见他,我听说。我去了男孩一边,他们有青年会宴会。中国年龄我十九岁。”

你应知道我母亲的英语表达能力与她实际明白的内容不一致。她读《福布斯》报道,听“华尔街一周”,每天跟她的股票经纪人谈话,毫不费力读雪莉·麦克莱恩所有的书——所有我还没开始懂的东西。然而我有些朋友对我说,我母亲的话他们听得懂百分之五十。有些说明白百分之八九十。有些说完全听不懂,好像她说的全是中国话似的。但是对我来说,母亲的英语是绝对清楚的,绝对自然的。那是我的母语。她的语言,在我听来是生动、直接、充满观察力和形象的。就是那种语言帮助我形成看待事物、表达事物和理解世界的方法。

近来,我对母亲所讲的英语有了更多的思考。像其他人,我曾把这种英语称为“破碎的”或“断裂的”英语。但当我这样说的时候我是颇为踌躇的。使我烦恼的是除了用“破碎”之外我找不出其他办法来形容它,仿佛它是遭破坏的,需要组装好,仿佛它缺乏某种整体性和正确性。我曾听到过其他形容,例如“有限的英语”。但它们似乎一样糟糕,好像一切都有限,包括人们对说有限英语的人的认识。

这点我是亲身经历的,因为当我长大,母亲“有限的”英语限制了我对她的认识。我为她的英语而感到羞耻。我相信她的英语反映了她要说的东西的质量。就是说,由于她表达不完整,她的思想也就不完整。并且我有很多来自经验的证据支持我:人们在商店、银行和餐馆都不把她当回事,不好好为她服务,假装听不懂她的话,甚至摆出一副没有听到她在说话的模样。

母亲也早就知道她英语的有限。我十五岁时,她经常让我扮成她给人打电话。我被迫冒充她去查问资料甚或投诉及斥责粗鲁对待她的人。有一次是打电话给她在纽约的股票经纪人。她由于在进行小额投资而现金短缺,而恰好我们下周要去一趟纽约,这是我们第一次到加州以外的地方旅行。我又得拿起电话,用一种并不令人信服的成人腔说话。“我是谭太太。”

母亲则站在背后大声地低语着:“为什么他不寄我支票,已经迟两个星期。这么狂他对我讲谎话,损失我钱。”(www.daowen.com)

然后我用地道的英语说:“是的,我很为这件事担心。你曾同意在两周前寄来支票,但这边一直没收到。”

然后她开始更大声地讲话。“他要什么,我到纽约他上司面前说他,你骗我?”我努力要使她冷静下来,让她安静,同时对那股票经纪人说:“我再也不能忍受任何借口了。如果我不能立即收到支票,我下周到纽约时就要跟你上司谈这事。”我们真的在接下去的那周出现在这位大为吃惊的股票经纪人的面前,我坐在那里满脸通红,默默不语,而我母亲,真正的谭太太,则用无可挑剔的破碎英语大声对他的上司讲话。

我们刚在五天前上演了一个同类节目,不过那情形远远没这么幽默。母亲按预约到医院去,想查明一个月前作CAT扫描时发现的一个良性脑部肿瘤的情况。她说她讲很好的英语,她最好的英语,没有错误。但是她说,当医院那些人说他们丢了那个CAT扫描,使她空来一趟时,他们仍然不道歉。她说当她对他们说她急于知道确切的诊断,因为她丈夫和儿子都死于脑部肿瘤时,他们似乎一点同情也没有。她说他们要到下次才会告诉她情况,而她必须为此作另一次预约。所以她说她不离开,除非医生叫她女儿来。她一点不让步。而当医生最后把她的女儿,能说完美英语(你瞧,真怪)的我叫来时,他们保证会找出CAT扫描,答应在星期一召开一次会议,并为我母亲因一次最不可饶恕的错误而遭受的所有痛苦道歉。

我想母亲的英语几乎也对限制我在生活中的各种可能性产生影响。社会学家和语言学家很可能会对你说,一个人发展中的语言技能受同辈影响。但是我确实认为,家庭里所讲的语言,尤其是较封闭的移民家庭里所讲的语言,在孩子语言形成中起很大的作用。并且我相信,它影响到我的成绩测验、智商测验,还有学业能力倾向测验。尽管我的英语技能绝不是差劲的,但与数学相比,它就不能算是我的强项了。在小学我英语成绩尚可,也许得个B,有时候B上,在成绩测验中百分之六十或七十的同学不如我。但这些分数不足以跟我在数学和科学方面的真正能力相比,因为在那些学科我都达到A,百分之九十或更多的人不如我。

这是可理解的。数学是精确的,只存在一个正确的答案。而英语测验的答案则永远是要求判断,涉及评价及个人经验。那些测验是由填充完成句子之类的东西组成的,例如,“虽然汤姆很______,但玛丽觉得他很______。”而正确答案似乎总是最枯燥无味的思想的混合,例如,“虽然汤姆很害羞,但玛丽觉得他很有魅力。”用语法结构“虽然”把正确的答案限制在某个语义学的反面,所以你不会答成“虽然汤姆很蠢,但玛丽觉得他很荒谬”之类的。而据母亲说,对于汤姆会是一个怎样的人以及玛丽会怎样看他,限制是很少的。所以我在这类测验上总是栽跟头。

遇到词语类推时也是如此。它要求你找出某种逻辑上和语义学上的关系,例如,“日落之于黄昏犹如______之于______。”你要面对四个可能选择,其中一个具有同一种关系:“红色”之于“停车灯”,“巴士”之于“抵达”,“寒冷”之于“发烧”,“打哈欠”之于“厌倦”。我可无法用那种方式思考。我知道测验在问什么,但我无法把第一对“日落之于黄昏”在我心中创造的图像排挤掉——我会看到昏暗的天空里一片色彩,月亮升起,一幕星星低垂下来。而其他一对对词语——红色,巴士,停车灯,厌倦——都只是抛出一大堆混乱的图像,使我难以有逻辑地分类出一些事物,譬如说“日落先于黄昏”与“寒冷先于发烧”是一回事。我唯一能够作出正确回答的方法是要想像一个相关的情景,例如,我不听话,在外呆至日落之后,夜里着了凉,然后演变成由热病引起的肺炎,作为惩罚。这种事的确曾经发生在我身上。

最近我老是想到这些事情,想到母亲的英语,想到成绩测验。因为作为一个作家我最近被人问到,为什么在美国文学中没有更多的亚裔美国人的代表。为什么很少亚裔美国人参与创作课程?为什么那么多华人学生修读工程学?说真的,这是些我难以回答的广泛社会问题。但是我注意到在调查中(是上星期的调查),作为整体的亚洲学生在数学方面的测验总是明显比英语好很多。而这使我想到,仍有其他一些亚洲学生,他们在家里讲的英语或许也可以称为“破碎的”和“有限的”。或许他们的老师也把他们从写作引导到数学和科学,一如发生在我身上的。

可幸,我刚好是个天性反叛的人,喜欢对我所作的任何讨厌假设加以挑战。我大学一年级主修英语,而我原来是报读医学预科的。在我的前上司对我说写作是我最差的技能,并说我应磨炼会计管理方面的才能之后一星期,我开始作为一个自由撰稿人写起非虚构类文章。

但我一直到1985年才正式开始写小说。我最初用我自以为精心制造的句子写作,我要它们最终证明我已全面掌握英语。这里有一个例子,是来自一个后来发展成《喜福会的故事》的初稿,但没有这个句子:“那是我处于形成状态中的精神窘困。”一个可怕的句子,我自己几乎都读不出声来。

可幸,由于一些我今天不会发生的缘由,后来我决定我应为我要写的故事假想一个读者。而我决定的读者是我的母亲,因为这是些关于母亲们的故事。因此,心中有了这个读者,(事实上她的确读过我的草稿)我开始用陪我长大的所有英语写故事——我跟母亲讲的英语,由于没有更好的称呼,或许可形容为“简单的”;她跟我讲的英语,由于没有更好的称呼,或许可形容为“破碎的”;我翻译的她的中国话,这无疑可形容为“大打折扣”的;还有我所想像的如果她能说流利英语时的话的翻译,这是她内在的语言,我寻求保留它的精髓,但既不是英语的也不是中文的结构。我想捕捉语言能力测验所无法揭示的:她的意图,她的激情,她的形象,她讲话的节奏和她思想的本质。

除了批评家会对我的作品进行的评论外,我知道我已收到预期效果,因为母亲在读完我的书后对我宣布了她的裁决:“好容易读。”

黄灿然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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