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作家,出生于纽约黑人聚居的哈莱姆区,做过各种杂活。1944年,他结识黑人著名作家里查·赖特,在赖特鼓励下开始创作,并随赖特去巴黎居住。1957年他回国从事写作与民权运动,发表散文集《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1961)、《下一次将是烈火》(1963)等。鲍德温的散文犀利泼辣,愤怒雄辩,充满激情,被认为是20世纪美国最优秀的散文家之一,他的小说、戏剧影响都不及他的散文影响大。本文译自鲍德温自传性散文集《一个土生子的札记》(1955),文中描写了他在40年代亲身经历的种族歧视及他的愤懑心情。
在我父亲去世前那一年,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时我住在新泽西,在国防工厂工作,与南方的白人和黑人一起工作、生活。我当然懂得南方,懂得南方人如何对待黑人以及他们如何指望黑人个个循规蹈矩,但我从未想到竟会有人瞅着我,指望我也循规蹈矩地行事。我在新泽西学习到身为黑人的精确含义,那就是决不会有人好好看你一眼,只是凭你的肤色在别人眼里的反映而听人摆布。我在新泽西的行动也像我平时的行动一样,仿佛我自以为很了不起——我不得不如此行动——结果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我刚刚到达,就引起所有上司和几乎所有同事的仇视,尽管这种仇视表现得非常巧妙。开始时我根本不知道正在发生的事,这就使情况更糟。我并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很快就开始琢磨有什么人可能干了什么坏事,竟导致那么一致的、剧烈的和听上去使人无法忍受的敌意。我知道什么是种族歧视,但从未亲身体验过。我去同一家自助餐厅三次,跟所有那些普林斯顿学生一起站在食柜前面,等待一个汉堡包和一杯咖啡;总是要等特别长的时间,才有东西放到我面前;但直到第四次去那儿,我才发现事实上并没有东西放在我面前:我只是捡起给别人吃的东西。黑人在那儿不受招待,他们告诉我说,而且一直在等我自己认识到我一直是在场的唯一黑人。一旦有人告诉了我这一点,我决意天天去那儿。但现在他们对我已经习愤,尽管那家餐馆里后来闹了几次事,我却再也不到那儿去用餐了。
在新泽西到处都是同一个故事,不管是酒吧间里,地滚球戏球场上,小餐馆里,或者住区。我总是被迫离开,悄悄地,或者互相咒骂着。我很快就臭名远扬,走到哪儿都有孩子们跟在背后咯咯地笑,成人们或是窃窃私语,或是大声吆喝——他们真的相信我是个疯子。而我在心理上也确实开始受到影响,当然啦;我开始害怕去任何地方,而为了补偿这一点,我去了我实在不应该去的地方,同时也是,上帝知道,我并不想去的地方。我在镇上的名声自然提高了我在工作地方的名声,我的工作日也成了一长串杂技表演,都是设计出来不让我惹麻烦的。我不能说这些杂技表演是成功的。我开始觉得,我工作单位的机器之所以日夜运转,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轰我出去。我被解雇一次,在我的一个来自纽约的朋友帮助下设法恢复了工作;再次被解雇,再次反跳回去。第三次解雇来得比较缓慢,但终于来了。并不是到处都有空子可钻的。甚至连再进大门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新泽西的这一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流连,仿佛我对它有了无知的偏爱之后,就在当年首次染上了某种可怕的慢性病,它的铁定的症状是一种使人两眼发黑的高热,脑壳里的一阵剧痛,和肠子里火燎似的感觉。一旦染上这病,你再也不能无忧无虑了,因为这种高热没有丝毫预兆,任何时候都可能复发。它能够破坏比种族关系更为重要的东西。凡是活着的黑人,没有一个不是血管里含着这种愤怒——你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自觉地跟它一起生活,要么向它投降。至于我,这种高热在我身上一再复发,过去、现在、将来都这样,直到我的末日。
我在新泽西的最后一个晚上,一位来自纽约的白人朋友带我到最近的大镇特伦顿去看电影,喝几杯。结果他救了我的命,至少免去一顿毒打。差不多那天晚上的每一细节都非常清楚地突出在我的记忆里。我甚至记得我们看的那个电影的名字,因为那片名颇具讽刺意味,给我的印象很深。电影讲的是德国占领时期的法国,由毛琳·奥哈拉和查尔斯·劳顿主演,取名《这片土地是我的》。我也记得看完电影后我们进去用餐的那家小餐馆的名字:它叫做“美国餐馆”。我们进去以后,掌柜的问我们需要什么,我记得自己回答的口气随便而尖锐,这早已成为我的习惯:“我们要一份汉堡包和一杯咖啡,你以为我们需要什么?”我不知道为什么经过一年那样的挫折之后,我竟完全想不到会有那样的回答。回答当然是:“我们这儿不招待黑人。”这回答并没使我失去常态,至少在当时。我对餐馆的名字说了两句刻薄话,我们就走出餐馆到了街上。
当时是所谓“部分灯火管制”时期,美国所有城市里的灯光都非常暗淡。我们到了街上之后,我遭遇到一件事,起的作用很像是视错觉或者梦魔。街上十分拥挤,我正好脸朝北。人们奔向各个方向,但那一瞬间,在我看来好像在我视野内所有的人,以及视野外更多的人,都是奔向我、反对我,而且全都是白人。我还记得他们的脸上如何闪闪发亮。我还感觉到,像是身受似的,我的后颈克嚓一声,仿佛有根连接我脑袋和身躯的内在绳索被割断了。我迈步就走。我听见我朋友在后面叫我,但我不理睬他。只有老天爷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可他还算聪明,并没碰我——要是他碰了我,我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只是紧紧盯住我。我自己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我肯定没有任何自觉的计划。我只想采取行动粉碎那些白脸,因为它们正在粉碎我。我大约走了一两条街,来到一家金碧辉煌、非常豪华的大餐厅,在这里面我探知哪怕是圣母说情,也没法叫他们招待我。我推门进去,找了第一眼看到的空位置坐下,在一张两个座位的饭桌旁边,等待着。
我不知道我等了多久,而且直到今天我都想像不出我当时可能是副什么样子。不管我当时的样子如何,我把不久后出现的女招待吓得够呛,她一出现,我的全部愤怒都倾泻在她身上。我憎恨她那张白脸,憎恨她那双既吃惊又害怕的大眼睛。我觉得她既然发现一个黑人那么可怕,那我就不应该让她白害怕一场。(www.daowen.com)
她并不问我需要什么,只是像背书似的背诵:“我们这儿不招待黑人。”她说话的口气并不含有我已完全习惯了的那种直截了当的、含讥带讽的敌意,而是声音里带着几分歉意,还有恐惧。这使我变得更冷静,也更凶狠。我觉得我必须使用我的双手干些什么。我要她走得更近一些,好让我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
因此我装作不明白她说些什么,希望把她引得近些。她也确实迈近非常小的一步,她的铅笔怪模怪样地举在小本子上面,嘴里重复着那个公式:“……这儿不招待黑人。”
这句话早已像噩梦里的一千只铃似的在我脑袋里轰响,它才重复说出口来,不知怎的我就看出她再也不会走近一步,我必须从远处袭击。桌上别无他物,只有一只盛有半杯水的普通大水杯,我就捡起杯子,用尽全力向她掷去。她一低头,杯子没击中她,却打在酒吧后面的镜子上撞得粉碎,就是这一声响,我冻结的血液突然融化了,我出窍的灵魂也重新回来,第一次看见这餐馆,看见这些张大了嘴的人,在我眼里他们仿佛已经像一个人似的站立起来,我意识到我自己做了什么,以及我身在何处,我害怕了。我站起来,开始向门口奔去。我刚到门边,有个圆滚滚的大肚皮男人一把攥住我的脖颈子,开始揍我的脸。我踢了他一脚,挣脱开去,奔到街上。我朋友悄没声儿说:“跑我拔腿就跑。”
我朋友留在餐馆外面很久,向追我的人们和警察指引错误的方向,他告诉我说警察到得很快。我不知道那天晚上他来到我房间时我都对他说了些什么。我不可能说得很多。我非常奇特、非常难过地感觉到,我在某种程度上出卖了他。这记忆在我脑海里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出现,就像一个人遭遇车祸后发现只剩自己一个人好好活着,他脑海里就会一再出现那段记忆一样。我无法忘怀两个事实,二者同样难以使我的想像力接受:一是我可能被谋杀,另一是我当时准备谋杀人。我对一切都看不十分清楚,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我的生命,我真正的生命,是在危险之中一倒不是有人可能加害于我,而是由于我自己内心蕴藏着仇恨。
施成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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