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著名美国黑人诗人、小说家。他写过多种体裁的文学作品,如幽默小品、短篇小说、独幕剧、自传等,但以诗歌闻名,被称为“哈莱姆的桂冠诗人”。
这里介绍的他的几篇散文充分反映了美国黑人的幽默、亲切温暖的性格。
我能记起的圣诞节大都集中在我们美国的中心地区,即堪萨斯州;而我对幼年的回忆又往往同圣诞树、蜡烛、棉花做的雪和滚圆的炉灶混杂在一起。在记忆中,那滚圆的炉灶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因为我的圣诞树总是摆在它后面的一个角落里。由于有棉花制成的雪和圣诞树上的蜡烛,我们不得不对炉灶多加小心,否则炉灶烧得通红,或者蜡烛跌落下来,雪棉就会着火燃烧。直到今天那雪棉要着火的念头仍然使我着迷。我从幼年时起就喜爱紧张的兴奋劲头,所以我也总在巴望那雪棉会着上火,但这样的奇景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对于穷苦的儿童来说,圣诞老人的来临与自己对他所抱的期望向来不一样。我就记不得有哪个圣诞节的早晨能够发现他为我带来了我请求他为我带来的一切。但是他的来临至少使我对他抱有一线希望,哪怕他送来的礼物只是我所希望得到的那些礼物中的一件也好;而一旦我得到这件礼物,我所感受到的惊诧和欢欣将足以弥补我对那些得不到的礼物的失望。大件的礼物总是摆在圣诞树之下。于是我就朝床头上挂着的半长统袜子里去掏,直到掏到底还找不到渴望中的那支气枪或牛仔服装的时候,希望才化作泡影。当然从袜子里总是会掏出些橘子、坚果和硬糖块的。说实在的,圣诞老人怎么能把一支长管气枪塞进袜子里呢?
对一个美国孩子来说,没有礼物的圣诞节准是个古怪的节日。在我长大一些之后,我才明白有的孩子的父母和他们的圣诞老人(即使是在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里)有时是无力提供礼物的。我在二十一岁就体验了一个没有礼物的圣诞节。那年我在一条商船上工作,十二月初驶离纽约,准备航行至荷兰港市鹿特丹。船上的海员都是新聚集起来的,四十个人不曾相识,更未曾一起工作过。圣诞节前夕,我们停泊在一个奇异的荷兰港口,那港口码头和带三角墙的房子上盖满了雪,就像堪萨斯一样。在远处,鹿特丹的河道灯标在严寒的夜晚闪烁发光。这时我们十几个乘上汽艇,驶过港口,来到这个城市的中心大街,找到一个舒适的酒吧。在那里,我们喝着荷兰杜松子酒,浑身暖洋洋地迎接圣诞节的黎明。到了白天,我们回到船上,又吃了一顿鸡作为节日的晚餐,但是这里没有圣诞树,也没有海员互换礼物。这是我一生中所过的唯一没有赠送也没有接受礼物的圣诞节。
上述情况实为罕见,就连在苏联中亚的乌兹别克的心脏地区,我在那里过圣诞节时也是馈赠礼物的。那时,离塔什干三四十英里,有一个美国的侨居区,居民都是些黑人,棉花化学专家和棉花种植者。他们在那里以美国的亚拉巴马方式来训练这一亚洲地带的苏联人掌握植棉技术。在这些美国黑人中,有已故的扬上校的儿子以及一些曾在汉普顿大学或其他南方大学任过教的教员。我就是在他们和他们的妻子的邀请之下,与他们共同度过了一个圣诞节的假日。与我同时受到邀请的还有当时在塔什干工作的黑人筑路工程师伯纳德·鲍威尔斯。
十一月,在我离开莫斯科要到中亚去的时候,这个首都的公民说他们真羡慕我能到苏联的温暖地带过冬。我想像自己将要沐浴在佛罗里达式的阳光之中,而莫斯科将忍受惯常的零下二十度气温。哎,对一个莫斯科人来说,塔什干的天气可能是温暖的;但是对我来说,那里就跟托皮卡或堪萨斯市或芝加哥同样寒冷。在乌兹别克,到了十二月,雪厚得都到了我的膝盖,尽管温度计从未到达零度,不过也差不多了。哎哟,苏联人居然会认为这里是温暖的!圣诞节前夕,鲍威尔斯和我招呼一辆路过的马拉雪橇——在冰天雪地的塔什干,它就相当于出租汽车——然后出发到火车站去。要到乡下去的旅客排成了一条长队,足有一个街区那么长,都等着买火车票。等到我们上了火车,人都被挤到车厢门外去啦。尽管苏联公民对外界人彬彬有礼,往往会在拥挤的车厢内给他们让个座位,但是这趟火车的车厢挤到了不能动弹一下让我们进去的程度。于是鲍威尔斯和我只好站在两节车厢之间的露天过道上,迎着那凛冽的寒风。
火车启动之后,雪就下了起来。我们行进了还不到十英里,所有挤在那老式火车过道上的乘客从头到脚都盖满了雪,人人都像个雪人。过了半个小时,草原上的寒风和火车奔驰而来的风把裹住了我们身躯的雪吹得结成了冰。先是我的脸,随后是手,然后是脚,都冻僵了——严寒终于刺透了我的骨髓。过了一会儿,已经冻得无所谓了。我过去听说到的那种冻得满不在乎的情绪现在也居然遍布我的全身。在那暴风雪中的荒野里,火车终于到站。车厢里有些人下了车,可是这时我是进还是不进车厢已无所谓了,因为我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啦——鲍威尔斯和我浑身覆盖着大雪,那严严实实的劲头儿足以让我们到密西西比去冒充白人了。
最后我们到达那位黑人农业专家居住的农场。那里很暖和,很友好,有美味和礼品,还有一棵圣诞树。然而鲍威尔斯和我是经过一夜的解冻之后才意识到圣诞节来临的。节日晚餐吃的是黑人的妻子们烹调的炸兔肉和热松饼。还有布丁哪!这一切就跟在堪萨斯州的家乡一模一样,尽管当时我们是住在帖木儿、成吉思汗住过的和《一千零一夜》中描绘过的这一古老的地区。
在异国他乡,值得我怀念的圣诞节还有在墨西哥和法国度过的圣诞假期。巴黎虽然一年到头都有魅人的特色,但是那里的圣诞节——假如你和法国人居住在一起并且了解他们——尤其充满独特的暖人心房的欢乐。
在墨西哥,圣诞假日则别具丰富多彩的喜庆风味。节前的九天里,每天夜晚都有邻居宴会,从一家走到另一家,称作“圣诞节宴会”。在宴会上,客人们都手持一根蜡烛,形成长队,绕着院子,从一间屋子走到另一间,从一家门口走到另一家,嘴里唱着:
虔敬的朝圣者们
马丽亚、耶稣、约瑟……
这长队行走的样子就像许多个世纪之前怀孕的马丽亚与丈夫约瑟跋涉到伯利恒寻觅遮身之地,以便生育耶稣·基督。然而途经的大门都紧闭着,于是队伍继续朝前移动。就这样,每天夜晚都得把人类不关心自己同胞的故事重演一遍。
但是每天夜晚的结局都是快快活活、吃吃喝喝、手舞足蹈和喜庆的宴会,而人们在过了九个这样的夜晚之后才迎来了圣诞节。也许这种象征性的“圣诞节宴会”只意味着耶稣的诞生——是在马丽亚和约瑟历尽艰险的漫长岁月以及耶稣度过的辛酸的年代之后,才终于下起了洁净的白雪,竖起了闪闪发光的圣诞树,摆上了各色各样的礼物,降临了圣诞节理应诞生的友谊和新生活。
陈瑞兰译
我常听人说,“换了张床,我就睡不着。”对这样的人,我既感到纳闷又感到惊诧,还稍许怀有羡慕之情。纳闷和惊诧的是,换张床这么小小的变化居然能让人不能入睡;羡慕的是,有的人居然生活是如此安定,以致睡不得陌生的床。按最保守的估计,我盘算我至少睡过上万张陌生的床。
儿提时,我就经常寄膳在外,被送去住在亲戚家、养育我的亲人家或是家人的朋友家。而我的家庭也总是在迁移着,所以我从幼年起就睡惯了五花八门的床铺,比如乡下的又大又厚的羽绒床、城市里的坐卧两用沙发、帐篷内的帆布床,还有堪萨斯城里我叔叔的那张能够拉长了的理发椅子。要是换张床就睡不安实,那么我这辈子就会有数不清的不眠之夜,而睡眠却是我的癖好。
以今年1948年为例,我睡过的地方就很多,从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到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从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堡到华盛顿特区的斯伯凯恩,还有从北卡罗来纳州的伊丽莎白城到加利福尼亚洲的洛杉矶,可以说,没有任何地方能够让我不得安睡。从一月份以来,我睡过火车上的下铺、上铺、单人隔间和卧室,还在飞机飞过高山及沙漠时睡在斜倾的机座上。在任何移动着的物体之内,不论是汽车、火车,还是船只、飞机,我都能睡得死死的。我还能在看电影、听演讲和观赏戏剧时入睡,更不必说在音乐会上了——只是我认为在音乐会中睡起觉来没有礼貌,才尽力保持头脑清醒。
有时候我还听人说,“我得抱着本书,看得累了才能入睡。”我多么羡慕这样的人呀。但愿我也能在夜里躺在床上看上个把小时的书,可是我往往看不完一页就睡着了。为了阖上书再关上灯而保持清醒,这可是麻烦透顶的事了。
我认识很多晚上喝了咖啡就睡不着的人。我真希望咖啡对我也能起这种提神作用。偶尔我在夜深时喝上几杯咖啡,可是仍然照睡不误。再说,我上了床,向来不做梦。我还不必心里计数以求入睡。有几次我试了试,看看能否数到一百,但没有一次能数到超过三十六的。我既然熟睡了,当然对数数目也就不会感兴趣了。
有一次,我经历了一件刺激神经的事,一位当内科医生的朋友为我开了一些安眠药,那天夜晚,我暗自想,“要是失眠,我就服用一片。”于是我把药瓶子放在床头。我这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而且根本没有服用安眠药。我认为,我是那种需要服用如何保持清醒而不是服用怎样进入睡眠状态的药物的人。在西班牙内战期间,我刚到马德里的第一个夜晚,佛朗哥就狂轰滥炸,可是我睡得连身都没翻。
只有一次在中东我住在一个旅馆里,邻室中的口角声把我吵醒了,原来那位女士的男朋友正在指控她和她所豢养的狗私通。噢,还有一次是在中亚的撒马尔罕。那天拂晓,窗外的一群骆驼像炸了窝似的互相争斗起来。它们尖厉地嚎叫着,直叫得使我惊醒过来之后,那车队的主人才降服了它们。然而我一般是吵不醒的;就算醒过来,也是昏昏沉沉,所以我一向佩服那些早晨睁开眼就活蹦乱跳的人。(www.daowen.com)
有些作家告诉我:他们一大清早起床,早餐前就工作三四个小时,这时能写出极为精湛的东西,因为清晨五点钟思绪最活跃。我对他们实在是钦佩得五体投地。对于像爱迪生那样的人,只要睡上四五个小时,就能精力充沛地投入创造性活动,我更是无比崇敬。不幸的是,我的体质天生与他们大不相同。十个小时的睡眠才让我觉得舒服;十二个小时,我的精神才真正复原。我认为,至少睡八小时才生活得下去,这是我的不幸;另一方面,我认为,我很幸运,因为我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一张床上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除了那次的确被邻居的口角吵醒,还有那次在车队出发前被窗外打架的骆驼吵醒,我真的可以说我睡过上万张床而没有一夜是失眠的。
陈瑞兰译
我在十三岁头上得到了救赎。其实哪里是真的救赎。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时,吕德婶婶的教堂正经历巨大的复兴。几个星期的晚上连着布道、唱赞歌、祈祷,还有嘶喊,连不少顽固不化的罪人都皈依到基督的身边,于是,教堂的信徒激增。就在这次复兴活动结束前夕,他们专为孩子们举行一次特别的祈祷,“把这些迷途的小羔羊带回羊群”。婶婶谈论这件事已好几天了。到了那天晚上,我被护送到前排送葬者坐的长凳上,与所有尚未被召唤到基督跟前的小罪人挤在一起。
婶婶说过,得救时能看得见一缕光芒,接着内心就发生了变化!这是耶稣进入了你的生命呢!从此上帝将与你同在!她说,你看得见、听得到,能感觉出耶稣就在你的灵魂里。我相信了她。我早就听许多老年人——这档子事该他们知道——讲过同样的事。于是,我不紧不慢地坐在又热又挤的教堂里,等待着耶稣向我走来。
牧师的布道抑扬顿挫,其间充满了呻吟、呼叫、孤零零的哭诉,一幅幅地狱的可怖图景。接着,他唱了一支歌,歌中说九十九只羊会在羊栏里得到庇护,还会有一只小羊羔留在外面挨冻。他接着说:“难道你们不过来吗?难道你们不想来耶稣身边吗?小羊羔们,难道你们不想过来吗?”他向我们这些坐在送葬人的长凳上的小罪人们敞开了胸怀。这时,小女孩们哭了起来;有的跳将起来,径直奔向耶稣。可我们大多数还死坐在那儿。
老人蜂拥而至,跪在我们四周祈祷起来,有漆黑的脸、编着辫子的老太太,有干活干得指节弯扭的老头儿。全体教徒唱起一首歌,大意是,微弱的灯儿燃着,可怜的人儿将赎去罪孽。整幢房子就在祈祷和歌声中震荡。
然而我还在等着见耶稣。
最后,所有的孩子都登上了祭坛,得到了拯救,只剩我和另外一个。他是酒鬼的儿子,名叫韦斯特里。他和我被淹没在姐妹们和执事的祈祷声中。这时教堂里很闷热,天也很晚了。终于,韦斯特里对我悄悄地说:“见他妈个鬼!我可坐腻了。我们上前去被救算了。”他站起来,就赎了罪。
我这样就一个留在了送葬人的长凳上。婶婶走过来,跪在我的膝下,哭着,而祷告声和歌声如凶猛的波涛把我卷在这小小的教堂里。全体教徒为我一人祈祷呻吟,呼喊声呼天抢地。
我安详地等待耶稣的到来,等呀,等呀——可他没来!我要见他,可什么也没发生。什么也没发生!我想要让自己身上发生点什么变化,可什么都没发生。
我听到歌声,听到牧师说:“你为啥不过来?宝贝儿你为啥不过来?耶稣等着你呢。他想要救你呢。你为啥不过来?吕德姐妹,这孩子叫啥?”
“兰斯顿,”婶婶呜咽道。
“兰斯顿,你干吗不过来?不过来,不想得到救赎吗?噢,上帝的羔羊!干吗不过来?”
这时,天的确很晚了。我开始为自己害羞了,都是我,让大伙儿耽搁这么久。我想弄明白上帝会对韦斯特里怎么想了,他准没看见耶稣,可瞧他现在在祭坛上那个得意劲儿,一边晃荡着穿灯笼裤的双脚,一边和我扮着鬼脸,还有执事和老太太们团团地跪在周围为他祈祷。上帝并没有因他玩弄自己的名义,在教堂里撒谎而将他用轰雷劈死呀。于是,我明白,要避免进一步的麻烦,我最好也撒个谎,说看到耶稣来了,站起来,去得救。
我站了起来。
霎时,整个大厅成了欢呼的海洋。欢腾的声浪席卷着小教堂。女人们向空中雀跃。婶婶双臂围住了我。牧师拉住我的手,领我上了祭坛。
等平静下来,四周一片静默,不时听得几声狂喜的“阿门”,在这种气氛中,所有的小羊羔都以上帝的名义得到了祝福。接着,欢乐的歌声响彻大厅。
那天夜里,我哭了——这是倒数第二次哭,我毕竟已是十二岁的大孩子了。我哭着,床上一个人,哭得不能自己。我把头埋进了被窝,婶婶还是听见了。她醒来告诉叔叔,说圣灵来到了我心中,说我看见了耶稣,所以我哭了。可其实我哭是因为我不忍心告诉她我撒了谎,我骗了教堂里所有的人,而且我实在没有看见耶稣,而我现在再也不相信有耶稣,不然,他总得来帮我一把呀。
陶乃侃译
〔作品简析〕
此文选自休斯的自传《大海》(1940),它贵在选取了一个孩子的心灵这个难得的角度,以孩子心灵的困境,来透视成年人世界中可笑与虚妄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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