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小说家,曾获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喧哗与骚动》(1929)、《押沙龙,押沙龙!》(1936)等。这篇演说词是为悼念他家中的黑人女佣卡洛琳·巴尔的逝世而作的,福克纳亲自在家中客厅里主持大妈的葬仪,在灵柩前念了这篇悼文,并让人在她的墓碑上刻了“为她的白种孩子们所热爱”这样的铭词。后来,福克纳又将《去吧,摩西》(1942)一书献给卡洛琳·巴尔,并在书前写了一篇献词:“献给卡洛琳·巴尔大妈,密西西比人氏(1840-1940)。她出生于受奴役的状态之中,曾经给予我的家庭一种无法估量的深情与热爱。”批评家们都认为巴尔大妈是《喧哗与骚动》中的迪尔西与《去吧,摩西》中的莫莉的原型。
1940年2月于密西西比州奥克斯福镇
从我出生时起卡洛琳就认得我。为她送终对我来说是一种特殊的光荣。我父亲死后,在大妈眼里我成了一家之主,对于这个家庭,她献出了半个世纪的忠诚与热爱。不过,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来也不是主仆间的关系。直到今天,她仍然是我最早的记忆的一部分,不仅是作为一个人,而且是作为我行为准则和我物质福利可靠性的一个源泉,也是积极、持久的感情与爱的一个源泉。她也是正直行为的一个积极、持久的准则。从她那里,我学会了说真话、不浪费、体贴弱者、尊敬长者。我见到了一种对一个不属于她的家庭的忠诚,对并非她亲生的子女的深情与挚爱。
她生下来就处在受奴役的状态中,她皮肤黑,最初进入成年时她是在她诞生地的黑暗、悲惨的历史阶段中度过的。她经历过盛衰变嬗,可这些都不是她造成的;她体会到忧虑与哀伤,其实这些甚至都还不是她自己的忧虑与哀伤。别人为此付给她工钱,可是能够付给她的也仅仅是钱而已。何况她得到的从来就不多,因此她一生可以说是身无长物。可是连这一点她也默默地接受了下来,既没有异议也没有算计和怨言,正因为不考虑这一切,她赢得了她奉献出忠诚与挚爱的一家人的感激和敬爱,也获得了热爱她、失去她的异族人的哀悼与痛惜。
她曾诞生、生活与侍奉,后来又去世了,如今她受到哀悼;如果世界上真有天堂,她一定已经去到那里了。
李文俊译
那是在新奥尔良,有好几个月,我们总是边走边聊——其实是安德森聊,我是在听——有一天,我发现他坐在杰克逊广场的一条长凳上,在对着自己笑。我的印象是他这样已经有好一阵了,就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对着自己笑。这不是我们经常碰头的地方。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地方。他住在广场北边,我们事先并没有特别约好,我中午吃过一些东西之后,知道他准也吃完午饭了,我就朝广场的方向走去,如果没有见到他已经在散步或是坐在广场里,我就干脆在能看见他门口的街沿石上坐下来,一直等到他穿着他那身鲜艳的、一半像赛马骑士一半像穷艺术家穿的衣服从家里走出来。
这一次他已经坐在长凳上对着自己笑了。他立刻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一个梦,昨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牵了一匹马在乡间路上走了许多里路,他想用这匹马换来一个夜晚的睡眠——并不是光换能睡一个夜晚的一张床,而是睡眠本身;现在有我在听了,他就从这里开始编开了,添枝又添叶,把它编成一件艺术品,用他写所有的作品时的那种啰嗦的(这个故事似乎有点把握不定,实则不然:它是在探索,在寻求)几乎折磨人的耐心与谦卑在编,我在听可是连一个字都不相信:根本不相信那是人睡着的时候做的一个梦。因为我知道得很清楚。我知道那是他凭空想出来的,他编造的;大部分至少有一部分是我在那儿看着他听着他的时候现编的。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非得要说,至少是有需要去说,那是一个梦,为什么非得与梦和睡眠扯上关系不可,但是我知道。这是因为他已经把他的整个一生都写成了一件轶事或者说一个寓言:那匹马(起先是匹赛马,可是现在又变成了一匹干活的马,有犁,有车,有鞍,身强力壮,仅仅是缺少有文字记录的家谱)代表着广袤、富饶、强烈而又柔顺的密西西比河谷,代表着他自己的美国,而穿着扎眼的蓝色赛马衬衫、打着有朱红斑点的温莎领巾的他,正在以幽默、耐心和谦恭的姿态,不过主要还是耐心和谦恭的姿态,建议以此来换得他自己的写出纯粹、完美、坚实、源源不绝的作品与产品的梦想,而他的《俄亥俄州瓦恩斯堡镇》和《鸡蛋的胜利》,正是这样的迹象和象征。
他自己是永远也不会说这样的话,用语言来这样表达的。他甚至可能永远也认识不到这一点,要是我打算向他点明,他肯定会加以否认,态度说不定还很激烈。但是这并不足以说明这个看法可能是不正确的,也不足以说明,不管本身正确还是不正确,他的不信是有道理的。事实上,正确不正确,他信还是不信,这都是关系不大的。他肯定会加以否认,其出发点恰好是他性格中的大悲剧。他希望别人取笑他,嘲弄他。他希望在地位、成就、机智以及别的任何方面都无法与他比肩的人能使他显得愚蠢可笑。
这就是为什么对他所写的每一篇东西他都如此孜孜矻矻、不厌其烦和不知疲倦地下功夫的原因。这好像是他在对自己说:“这至少是、将是、必定是无懈可击的。”仿佛他写作甚至都不是出于那种耗费精力、永不休止、难以餍足的对荣誉的渴望,(为了这样的荣誉,任何一个正常的艺术家都不惜消灭自己年迈的母亲)而是为了对他来说是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东西:甚至还不是为了不值一提的真理,而是为了完美,为了无与伦比的完美。他没有梅尔维尔的力度与冲劲,梅尔维尔是他的祖父,也没有马克·吐温的对生活的旺盛的幽默感,马克·吐温是他的父亲;他也没有他的兄长德莱塞对种种细微差别的粗暴的蔑视。他的特点是追求精确,在有限的词汇范围之内力图选用最最恰当的词句,他内心对简朴有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他要把词与句都像挤牛奶一样挤得干干净净,总是力图要穿透到思想的最深的核心里去。他在这上面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到最后他的作品里剩下的只有风格了——风格成了一种目的而不是手段。接下去他很快又相信,只要他竭力使这种风格纯粹、不走样、不变化与不受污染,它所包容的内涵就必定是第一流的——无法不是第一流的,他自己因而也必定是第一流的。
在他一生中的这个时期,他无论如何得相信这一点。他的母亲曾是一个契约女奴,他的父亲是一个临时工;这样的背景使他明白,他所得到的安全与物质上成功的总和是,也必然是,生活的答案与目的。可是他在中年以后放弃了这一切,舍弃与抛弃了这一切,他当时的年龄比作出献身艺术与写作的决定时的大多数人的年龄都要大得多。可是当他作出这样的决定时,他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有一两部好作品的人。他必须相信:只要他努力使自己的风格纯而又纯,那么这种风格的内涵也必定是纯而又纯、最最优秀的。这就是他必须要捍卫自己风格的原因。这就是他因为海明威写了《春潮》而感到不快与愤怒的原因,也是他在稍轻程度上对我感到不满的原因,之所以稍轻是因为我的错误不是写了一整本书而是仅仅出版了一本自己印刷、自己征订的小书,在我们这个新奥尔良的小圈子之外不会有多少人能看到或听说过这本书,这是一本斯泼拉特林的漫画集,书名我们叫做《舍伍德·安德森与别的克里奥尔人》,我给这本书写了一篇序言,用的是安德森的初级读本式的风格。我们俩——我指的是海明威与我——谁也不可能损害、嘲弄他的作品本身。可是我们使得他的风格显得可笑;那是在他写完《邪恶的笑声》之后,他已经到了应该搁笔的阶段,他却在不惜一切代价地保卫自己的那种风格,因为时至今日,他内心里也必定已经知道,除了这件东西以外,他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这是一种纯而又纯的精确,或者说是一种精而又精的纯粹,随你怎么说都行。在对待人民的态度上,他是一个滥情主义者,在看待他们的问题时往往不正确。他相信人民,但是好像仅仅在理论上如此。他对他们已经作了最坏的打算,虽则每一次他还要重新准备感到失望,准备受到伤害,好像这样的事以前没有发生过似的,好像他能真正相信可以相处的唯一的人是他自己笔底下创造出来的那些人物,是他自己探索地做着的梦里的虚构品与象征物。在他的作品里,他有时是一个滥情主义者(莎士比亚有时候也是如此),可是他从来不是一个掺假的人。他从来不语焉不详,从来不庸俗化,从来不走捷径;从来都是怀着一种谦卑,甚至是一种宗教般虔诚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以一种几乎让人怜悯的至诚、忍耐、甘愿臣服和自我牺牲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他仇视下笔千言;如果人家写得很快,他认为里面准保掺假。他有一次告诉我:“你有太多的才能。你可以轻而易举地写出东西来,而且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如果你不小心,你会什么也写不成的。”在那些下午,我们总是一起在旧城区散步,我听着,他讲,对我或是对别人——我们在街上、码头上任何地方遇到的任何人,或是晚上坐在什么地方共对一瓶酒,他在我的小小的配合之下幻想出牵着马的睡不着的人那一类稀奇古怪的角色。其中的一个据他说是安德鲁·杰克逊的后裔,在查尔梅特战役之后就留在了路易斯安纳那的沼泽地带,再也不是半马半鳄鱼,现在成了半人半睡眠后来又成了一半是鲨鱼,它——我的意思是整个故事——到头来变得那么古怪又是(至少我们是这样想的)那么有趣,我们决定把它写下来,用相互通信的方式,就仿佛是一支动物考察队的两个暂时分开的队员。我把他写的第一封信的回信交给他。他读了之后说:
“你自己满意吗?”
我说:“怎么啦?”
“你对这封回信满意不满意?”(www.daowen.com)
“为什么不满意?”我说。“这封信里没说的我可以放在下一封信里说。”这时候我明白他心里相当不高兴了。他变得态度生硬、严峻,几乎都要发火了。他说:
“要么把它扔掉,咱们不进行下去了,要么把它拿回去重写。”我接过了信。我足足写了三天才重新交给他。他再次读了,读得很慢,像他素常的那样,这以后他说:“现在你满意了吗?”
“不满意,先生,”我说。“不过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写得更好了。”
“那咱们就让它通过吧,”他说,把信放进他的兜里,他的声音重新变得温暖、圆润、洪亮而带有笑意,准备再一次相信别人,再一次受到伤害。
我从他那里学到的比从这件事里学到的要多,至于我有没有也一直遵照着他其他的教导实行,那是另一回事。我学到的是:作为一个作家,你首先必须做你本色的人,做你生下来就是那样的人;也就是说,做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作家,你无须必得去口是心非地歌颂任何一种传统的美国形象,像安德森自己与德莱塞所独有的让人心疼的印第安纳、俄亥俄或爱奥华州的老玉米或是桑德堡的畜栏以及马克·吐温的青蛙。你只需记住你原来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开始的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开始学着写,”他告诉我。“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它也不为这个地方感到害羞就行了。因为,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是极端重要的。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你的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不过这也可以了。它也是美国;把它抽出来,虽然它那么小,那么不为人知,你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拿掉一块砖整面墙会坍塌一样。”
“有水泥和灰胶的墙可不会坍塌,”我说。
“是的,不过美国还没有抹上水泥与灰胶呢。人们还依然在建造美国。正因如此,一个血管里有墨水的人不仅仍然能而且有时还必须在美国内部不断地走来走去,不断地走来走去边倾听边观察边学习。正因如此,像你和我这样的没有学问、没有学历的土老帽不仅有机会写,而且还必须写。美国所要求的一切就是观察它、倾听它、理解它,如果你做得到的话。不过理解也还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相信美国即使你并不理解它,接着试着叙说美国,把它写下来。文章决不会一下子就很精彩,不过总还有下一次呢;墨水和纸张总不会缺,也总有你想理解和要告诉别人的东西。这一次说不定也还是不完全对头,不过它也有下一次嘛。因为到了明天美国将变成截然不同的另一样东西,一样更丰富更新值得你去观察、倾听和试图理解的东西,即使是你不能理解无法相信的东西。”
“要相信,要相信‘纯’的价值,要更多地相信。不仅相信价值,而且要相信忠诚与完整的必要性;选择艺术作为自己职业和甘愿忠于艺术的人是幸运的,因为艺术的报酬是不会落到邮差的头上去的。”安德森把这些道理推向极端。这在表面上当然是不可能的。我的意思是,在往后的年月里,当他也许终于承认剩下的只有风格时,他写作时是那么努力,那么费劲,那么不惜牺牲自己,他有时候竟显得比原来的自我更高一些,更大一些。他热情、慷慨、善良、开朗,不乖戾也不妒忌,只有追求完美时才是例外,这种对完美的追求他相信任何一个对自己的行当有兴趣的人都是必须具备的;他随时愿意慷慨帮助别人,只要他相信这个人是怀着他自己的那种谦卑与崇敬心情来从事这门行当的。在新奥尔良的那些日子里,我逐渐明白世界上真的有人是愿意整个上午都关在屋子里的——关在屋子里努力工作。到了下午安德森会出现,于是我们就在市里走来走去,边走边聊。到了晚上我们又会再次见面,这回是共对一个酒瓶了,现在才是他倾心而谈的时刻;微缩的世界就在任何一个黑黝黝的庭院里,这里杯瓶碰撞发出了丁当声,棕榈树在微风中沙沙地响着。到了第二天上午他又把自己关起来了——在写作呢;于是我对自己说:“要是当一个小说家只需花这样的代价,那么这种生活对我来说也是合适的。”
于是我开始写一本小说:《士兵的报酬》。我认识安德森太太在先,后来才认识安德森。我有一段时间没看见他们了,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安德森太太。她问起这一向怎么没见到我。我说我正在写一部小说呢。她问我要不要给安德森看看。我回答了,我记不清原话是怎么说的了,反正意思是如果他想看我也没有意见。她让我写完了把稿子交给她,我照着做了,那是在大约两个月之后。过了几天,她捎话叫我去。她说,“舍伍德说他想跟你作一笔交易。他说如果他可以不看的话,他愿意跟里弗赖特(霍雷司·里弗赖特:当时他自己的出版者)说一声让里弗赖特接受出版。”
“成,”我说,事情的全部经过就是这样。里弗赖特出版了这本书,这以后的几年里我只见过安德森一次,因为那个不愉快的漫画事件也就发生在这先后,他不愿见我,一直到有一天下午在纽约的一次鸡尾酒会上;可是那又碰上了他比他写过的任何作品都要显得高显得大的时刻。这时候我记起了《俄亥俄州温斯堡镇》、《鸡蛋的胜利》还有《马和人》里的某些篇章,我知道我在看着、我在注视着的是一个巨人,他所在的世界上居住着的大部分——绝大部分——的人都是侏儒,虽然他只做出过两次或是三次与巨人身份相配称的举动。
李文俊译
〔作品简析〕
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美国小说家,代表作有《俄亥俄州温斯堡镇》(一译《小城畸人》,1919)等。他是福克纳所接触的第一个真正的文学家,他曾劝福克纳放弃写诗专攻小说,又勉励他以自己的故乡为据点深入发掘,以此为典型表现整个美国甚至世界的生活与人性。福克纳听从了他的教导并取得了成功。
《记舍伍德·安德森》发表于1953年,福克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但是,福克纳并不以大作家自居鄙视安德森。他以坦率谦虚的态度回忆安德森如何引导他走上正确的创作道路,并且对安德森和他的作品作了十分中肯的评价。全文文笔清新,诙谐幽默,充满真挚的感情。福克纳充分肯定安德森对待创作的谦卑虔诚的态度和对完美的追求。其实这也是他自己的创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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