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逻辑与逻辑学:起源与发展

逻辑与逻辑学:起源与发展

时间:2024-04-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逻辑与逻辑学“逻辑”一词是由英文Logic音译过来的,它起源于希腊文(逻各斯),原意是指思想、理性、言辞、规律性等。4.形式逻辑如“学点文法与逻辑”中的“逻辑”就是指逻辑学。古印度的逻辑学说被称之为“因明”。古希腊是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它对逻辑学的建立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逻辑与逻辑学: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 逻辑与逻辑学

“逻辑”一词是由英文Logic音译过来的,它起源于希腊文(逻各斯),原意是指思想、理性、言辞、规律性等。古代西方学者常常用“逻辑”来指称研究推理论证的学问。我国古代和近代学者也曾用“形名之学”、“名学”、“辩学”、“名理”、“理则学”、“论理学”等来表示“逻辑”。第一个将“Logic”译为“逻辑”的人是我国近代著名学者严复。到了20世纪30年代,人们才逐渐通用“逻辑”这一译名。

“逻辑”这个词,在现代汉语里是一个多义词,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含义。常见的含义有以下几种:

1.客观事物发生与发展的规律

毛泽东同志在他的《改造我们的学习》中说:“在学校教育中,在在职干部的教育中,教哲学的不引导学生研究中国革命的逻辑,教经济学的不引导学生研究中国经济的特点……”(《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756页)这里的“中国革命的逻辑”就是指中国革命发生和发展的规律。

2.指人们思维的规律及规则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说:“人们还不能造成深刻的概念,作出合乎论理(即合乎逻辑)的结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2页)这里的“合乎逻辑”就是合乎思维规律和规则。

又有“概念要明确,判断要恰当,推理要合乎逻辑”,而这里的“逻辑”则指的是思维的规律、规则。

3.指论理、观点、看法

“强权政治,是霸权主义的逻辑”,这里的“逻辑”指的是论理、观点、看法等。

4.形式逻辑

如“学点文法与逻辑”中的“逻辑”就是指逻辑学。

一、逻辑学的产生

逻辑学作为一门科学,从产生到今天大约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一般认为,传统逻辑学的发源地有三个: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

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其逻辑思想就有了很大发展,随之便产生了逻辑学,史称“名辩之学”。其主要内容表现于惠施、公孙龙墨家荀子韩非等人的著作中,其中以《墨经》和《正名篇》对逻辑学的贡献最大。例如,《墨经》中就提出了“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的基本思想。这里所谓的“名”,相当于概念;所谓的“辞”,相当于判断;所谓的“说”,相当于推理。《墨经》中又说:“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其含义是说,“是牛”和“不是牛”这两个论断不能同时成立,其中必有一个不成立。这实质是表述了一个矛盾律的思想。

古印度的逻辑学说被称之为“因明”。“因”指推理的依据,“明”即通常所说的“学说”,“因明”就是古代印度关于推理的学说。其主要代表著作有: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等。在这些著作中,作者研究了推理和论证的基本方法,形成了古印度特有的逻辑理论和体系。如陈那提出的“三支论式”,认为每一个推理形式都是由“宗”、“因”、“喻”这三部分组成,这里的“宗”相当于三段论推理中的结论;“因”相当于三段论推理中的小前提;“喻”相当于三段论推理中的大前提。如:

宗:此山有火;(www.daowen.com)

因:此山有烟;

喻:(同喻)凡有烟的地方都有火,如厨房

(异喻)凡无烟的地方都无火,如湖。

由此可见,“三支论式”与三段论有所不同,但在推理形式上有类似之处。

古希腊是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它对逻辑学的建立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历史上建立第一个演绎逻辑体系的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人们将他的著作《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收集在一起合称为《工具论》,他的这一著作为西方逻辑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在《范畴篇》中主要研究了概念、范畴和定义问题;在《解释篇》中主要研究了命题及其种类和关系;在《前分析篇》和《后分析篇》中主要研究了推理和证明问题;在《论辩篇》和《辩谬篇》中主要研究了辩论的方法和如何驳斥诡辩的问题。此外,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形而上学》中明确提出并表述了矛盾律和排中律,也涉及同一律的问题。从此以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不断得以丰富和发展。

二、传统逻辑的发展

在亚里士多德之后,古希腊的斯多噶学派着重研究了假言判断、选言判断、联言判断以及由它们组成的推理形式,并且提出了不同的推理规则和逻辑公式,充实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基本内容。

中世纪的欧洲,为教会服务的经院哲学占据着统治地位,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被歪曲,变成了论证上帝存在的工具。然而,即使在这一时期逻辑学也得到了不断发展,主要表现在:出现了一些有影响的逻辑教本,如西班牙彼得的《逻辑大全》,它对一些逻辑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发展了斯多噶学派的命题逻辑,研究了语义悖论及其解决方法。

17世纪,随着经验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提出了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培根的主要代表作《新工具》在批评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的基础上提出了“三表法”和“排除法”。所谓“三表”,是指“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通过这“三表”把观察到的事物和现象加以排列和整理。所谓“排除”,就是把那些不相干的性质舍弃,进而找到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发现事物的一般规律。培根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归纳法。

1662年,法国出版了亚诺德和尼柯尔合著的《波尔·罗亚尔逻辑》(原名《逻辑学或思维术》),这是一本逻辑学教科书,它包括四大部分,分别讨论了概念、判断、推理和方法问题。至此,演绎、归纳和一般方法融为一体的传统逻辑便有了一个雏形。

18世纪到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等人也曾研究逻辑问题。康德首次使用了“形式逻辑”这个名称。此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承和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在他所著的《逻辑体系:归纳和演绎》(我国近代著名学者严复将其译为《穆勒名学》)中系统地阐述了探求现象因果关系的五种方法,即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法、共变法和剩余法,逻辑学上将其称为“穆勒五法”,这使传统逻辑的内容更加丰富了。

三、现代逻辑的兴起和发展

早在17世纪末,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提出了用数学方法处理演绎逻辑、把推理变成逻辑演算的基本思想,这使得他成为数理逻辑开拓者和奠基人。100多年以后,英国数学家布尔建立了“逻辑代数”(布尔代数)使莱布尼茨的理想变为现实,成为数理逻辑的早期形式。20世纪初,罗素和怀德海在弗雷格等人工作的基础上使数理逻辑进一步得到完善。

在数理逻辑发展的时候,辩证逻辑的理论体系也开始建立。主要表现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在批判旧逻辑的形式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基础上,用极大的精力研究了人类辩证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建立了第一个辩证逻辑体系,虽然这个体系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但也包含了不少合理的内核和思想。此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辩证逻辑有过不少精辟论述。他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逻辑问题,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逻辑体系的同时吸收了其中的合理因素,为科学的辩证逻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数理逻辑发展的同时,归纳逻辑也有了新的发展,其主要趋势是归纳方法与概率统计方法相结合。1921年,凯因斯运用数理逻辑的工具构造了一个归纳概率的公理系统;20世纪30年代,赖兴巴赫又构造了一个新的归纳系统。

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属于逻辑发展的不同阶段,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到数理逻辑产生以前的逻辑统称为传统逻辑,数理逻辑和归纳逻辑则被称为现代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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