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民主制度的脆弱性及权力概念与共识解决矛盾

民主制度的脆弱性及权力概念与共识解决矛盾

时间:2024-03-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拉斯韦尔的权力概念接近于支配的概念,意味着对他人行使命令和控制。因此,通过共识解决矛盾就是重建共同知识和共有理解的方式,以维护与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责任和信任的基本要素。规则、结构和引起变化的过程彼此之间互为重要补充。这样的情况不会产生单一的、全面的、统一的法典,而是产生建立在共同基础之上的、多系列的规则的互补模式。

民主制度的脆弱性及权力概念与共识解决矛盾

一、回顾

我的研究开始于有关美国政府体制建构中观念与事实的关系的一个困惑。关于那个“实验”的意义存在争论。作为一名年轻的政治科学家,伍德罗·威尔逊有力地挑战了在美国宪法中表达出来的设计观念,《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美国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名外国观察家,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以及詹姆斯·布莱思,给我们提供了完全不同的补充和分析,两名卓越的美国学者,哲学家约翰·杜威和政治科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也是如此。他们的思想和他们的论述是由一些关键性的概念塑造的,但他们的分析模式彼此间并不能以相同的单位加以度量。

1.权力关系

在这些著作中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和异常情况,我的解决方式是得出结论,拉斯韦尔所定义、布莱思和威尔逊所运用的权力关系,在谈论与威权社会相对的民主社会时,并不能使我们前进多远。威尔逊强调的是议会制度中的责任政党政府,而不是人们和公民的公民责任。布莱思的重点是投票的多数——大众的主权,而不是在公民社会中发展出结社关系模式的方式,以及根据多种多样的治理工具来行使宪政选择的特权。拉斯韦尔的权力概念接近于支配的概念,意味着对他人行使命令和控制。强制能力的缺失被等同于无政府状态。而无政府状态被认为是超出了政治科学的范围。

我不能想象,人类社会可以不行使任何强制权能而存在。然而,问题依然是,在存在共同知识、共有的理解和相互信任的情况下,适度的强制权能是否可以通过一个社会和政治秩序的体系充分地扩散,以防止对统治特权的垄断。因此,自主治理的原则可以应用于社会中存在的多种结社关系。这些原则总是受到那些先发制人的人的威胁,他们通过策略性行为,将统治结盟或封闭的同盟集中到一起。只要可以维持一种研究的文化,相互关联的利益之间可以进行公开的讨论,就有获得启蒙和解决办法的途径,这种途径与公平的准则相一致,而这种准则是黄金律中隐含的规范研究方法所固有的。因此,通过共识解决矛盾就是重建共同知识和共有理解的方式,以维护与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责任和信任的基本要素。这是自主治理的体系能够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只有处于日常生活困境中的人们学会如何自主治理,发展出与他人的互惠的建设性的关系,我们才能期待民主作为一种有活力的生活方式发挥作用。交易费用不可能降低到这个最低的程度之下,而不使民主社会陷入危境。当任务是建立社会和人力资本时,资本的花费不能够被看成是一种懈怠。

有规则的有序关系体系要经受挑战,要对其内涵和意义进行研究,它为解决冲突的过程所改变和肯定。规则在任何时间点上的静态性质在时间中揭示出时间的动态性质,结构性的和威权的(authoritative)关系对于被授权(authorized)的关系是一种重要的补充,赋予有规则的有序关系以一种动态性质。动态是对静态的一个重要补充,因为在现在发生关联的人们是同过去和未来联系在一起的。规则、结构和引起变化的过程彼此之间互为重要补充。

拉斯韦尔将之与民主联系起来的那些属性,自我责任、自愿、公平、权威分散、可挑战性(可争议性)以及均衡,都不是与对他人行使权力(the exercise of power over others)有关的属性。相反,它们是与他人一道行使权力(the exercise of power with others)的属性。与他人一道行使权力发生于相互可以达成一致的契约关系模式中,其中社会责任模式为那些构成多种多样的结社模式和关系共同体的人们广泛地分享。在圣经传统中应用于契约关系概念的基本戒律是与共和传统一致的,共和传统是根据罗马共和国的早期传统中的res public(公共事务)和希腊共和国的城邦而构想出来的。与之一道的权力关系(power with relationships)适用于人们选择如何与他人联合而不是被他人统治。雅典帝国和罗马帝国使城邦、公共领域(res public)和民主的精神陷入危境,导致了它们的毁灭。

托克维尔承认,“尽管权力必然存在于某处”,它“可能以一些方式被分配”〔1945(1835—1840),1:70〕。他将“人民主权原则”等同于与之一道的权力关系,其中“每一个人都有一份同等的权力,平等地参与国家的管理”(同上,1:64),这里国家(state)的意思是指美国各州。托克维尔问道,为什么这样的个人要“服从社会”,他详细说道:

每个个人总是被认为与他的同胞公民同样有知识、有德行、有力量。个人之服从社会,并不是因为他比管理社会的那些人低劣,也不是因为他管理自己的能力不如别人。个人之服从社会,是因为他明白与同胞联合起来对自己有利,知道没有一种发生制约作用的权力,就不可能实现这种联合。因此,在同公民相互应负的义务有关的一切事务上,他必须服从;而在仅与他本身有关的一切事务上,他却是自主的。也就是说,他是自由的,其行为只对上帝负责。因此产生了如下的名言: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除非社会感到自己被个人的行为侵害或必须要求个人协助,社会无权干涉个人的行动。(同上,1:64—65)

托马斯·杰斐逊说过一个观点:

我们(新美国民主的奠基者)相信,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天然被赋予权利,有着内在的正义感,因而可以通过适度的力量使他避免去做错事,而保护他做正确的事情,这些权力被委托给他所选择的人,并且依靠他自己的意志使他们负起责任。〔转引自Huxley 1965(1958),30〕

杰斐逊将这个观点与欧洲的假定做了对比,那种假定认为“处于多种联合体中的人们不能被限制在秩序与正义的界限之内,除非通过独立于他们的意志(选择)的当局在物质上和道德上对他们挥舞强力”(同上)。对于人类社会的治理来说,对之行使权力的关系和与之一道的权力关系(power over and power with relationships)之间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

如果人类社会的成员普遍地具有契约关系的概念,他们就可能创造和建立起这样的责任模式,它们体现出道德的重要性,值得公众加以详细审查。这样的情况不会产生单一的、全面的、统一的法典,而是产生建立在共同基础之上的、多系列的规则的互补模式。基于衡平原则的法学可以用来根据规范研究的基本模式去指导程序,以达到不同关系模式的互补,而规范研究的基本模式的根基是黄金律或等同于黄金律的定律。用普遍的规则和规范限定人际关系中的所有细节,这使每个人都成了法律义务的奴隶。

如果对之行使的权力关系这个核心组织概念对民主社会的建构来说是边缘性的话,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就是,依靠与之一道的权力关系概念,重新构想民主社会中的秩序模式的建构。这里我们又要面对一些异常情况。霍布斯的“权力”概念是在以前引用过的一个断言中揭示出来的:“一般说来,一个人的权力,就是用现有的手段,去实现某个未来的具体利益。”〔1960(1651),56〕这可以等同于有关基本的技艺—人造物关系的说法,它可以适用于任何人类事业中的任何人的作用,这就是有目的的活动,通过人的自主的神经系统的运用以及获得他人帮助的潜在可能作为中介。

然而,霍布斯选择了作为唯一的主权代表的最高权力,而不是那些被代表者的主权。依靠作为最高权力的单一主权代表的权力,使霍布斯的主权者处于违反第17条自然法的位置上:没有人在关系到他人利益的问题上是自己方面的合适的裁判者。霍布斯的阐述也产生了一个反常的代表,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代理人,他在行使一个国家的主权时成了最终的主人。一个主权代表大约要代表那些被代表者。霍布斯的主权者理论中存在着一个进一步的反常情况:法治不能应用于主权者之间的关系,不能应用于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

为了解释霍布斯所说的主权者拥有“人类权力中之最大者”的意义,民主社会中的人民可能个别地或集体地享有这样一种事态,其中人们是由“同意而联合起来”的,拥有他们由之联合起来的“他们一切(多样)的权力的运用”(同上)。依我的判断,美国的联邦主义者和托克维尔所构想的可能性是霍布斯没有把握的。这些要素可以在《利维坦》中看到,在霍布斯所说的民主概念中,最高权力存在于全体集中到一起的议会(assembly)中。所有公民组成民主的议会来行使最高权力,其可能性只存在于有共同知识、共有的理解、公认的社会责任模式、足以构成一个议会的彼此互信的情况下。

关于谁可以参与、如何组织程序、谁确定议程和控制程序、如何选择议会的代理人并使他对议会负责等许多问题都必须通过议会的规则加以解决。这些问题会需要多种决策规则,而不是假定一个单一的规则,运用于不同类型的决策中。只有当议会的规则(rule of assembly)运转良好,是议会的组成部分时,由议会进行统治(rule by assembly)才会发生。这些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如果一个议会要运转良好的话。如果这样的条件在一个有效的、为议会的程序规定了条件和期限的契约中被明确出来,那么就会存在一部宪法,作为有效的契约,并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需要明确的是基本的组织原则和界限,而不是每一个偶然情况的详细的规则。

我们马上就会遇到在大范围的协商会议中所固有的听说关系的对称问题。孟德斯鸠试图通过邦联的概念来谈论和解决规模的问题,作为创立与之一道的权力关系的体系的手段,它既适用于小共和国,也适用于作为邦联被组织起来的大共和国。孟德斯鸠邦联概念的失败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设计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联邦党人文集》的第15篇和第16篇特别论述了这个问题,文集中的其他相关部分也详尽阐述了这个问题。

依我的判断,托克维尔依据孟德斯鸠、帕斯卡卢梭、苏格兰哲学家、美国联邦党人等前人的理智成就,依据美国实验的开创性工作,开始更深地理解美国联邦主义的意义。这一实验有着如此重大的范式重要性,以至于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中的引言部分认为“新的世界需要新的政治科学”〔1945(1835—1840),1:7〕。托克维尔把这样一门新的政治科学看成是一门“结社的科学”,而它的实践是一门“结社的艺术”:“结社的科学是科学之母;其余一切的进步都依赖于它所取得的进步”(同上,2:110);“因此,结社的艺术就成为……一切人所研究和应用的行动之母”(同上,2: 117)。“一切人所研究和应用”的条件曾经被严重地忽视了。阅读和谈论目前发生的事件更接近于闲言碎语,而不是严肃的研究。而对于结社关系的构造中所应用的可以认识和理解的技艺来说,闲言碎语只是一种边缘的关系。不过,在依据知名人士、地位和适当的绩效标准来进行监督和评估方面,闲言碎语有着某种程度的重要性。

从发源于一个最高权力的对之行使的权力关系到与之一道的权力关系的视角的转变,对结社的科学和艺术有着重大的影响。宪法的契约性质确立了治理的期限与条件,其中权力的基本行使是有其界限的。契约社会依赖于分殊的权威关系(authority relationships)分配,其中有些人行使特殊的代理关系,但没有人能行使最终的、绝对的和不可分割的权力,超越通过正当法律程序对其进行挑战的范围之外。然而,这样一种权威关系体系要依靠公民的心灵和思想习惯,这种习惯是由结社的科学所告知的,并且是以一种结社的艺术来实践的,为“一切人所研究和应用”。这样一种关系体系的累积的性质所产生的是一个自主治理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由国家统治的社会。

与其他民族打交道的特权应当被特殊地分配,它属于这样的责任模式:使代理关系要公开地依据公众的信任承担起责任。因而适当起草和正当批准的条约应当被看成是“土地的法律”的一部分。这样的条约要根据有限宪法的一般理论加以明确的表述,它所授予个人和公民的权力要经受适当的监督和审判的安排。个人和公民的权力没有必要仅限于民族国家。欧洲正迈步朝着我所谓“联盟(federal union)”的方向前进,它是在自治的实体间的基于契约的联合,这些实体是在相互补充的领域和功能性关系中运作的。不幸的是,欧洲人,也和美国人一样,把联邦体系看成是等同于联邦政府,假定了一个联邦国家。这样的阐述前后是不一致的。民主不能被局限于政府单位中,它们没有考虑到生活中的文化方面,这些方面表达于生活方式中,养育孩子、形成身份、塑造后代的结构和依恋。像国家、社会和市场这样的抽象实体是不会养育孩子的。

如果如拉斯韦尔所主张的,社会是由一个同一主题(研究的对象)的相互补充的方面所构成的话,那么社会的自我理解的适当标准,就是在分析、构造和维护社会关系中所使用的分析视角的补充。一位人类学家的分析视角,不仅可以应用于在这个世界上的那些分离的生态小环境中的原始社会,也可以应用于任何社会中作为制度事实和人为结构而被观察到的事件。这些事件可以被看成是三边形的结构,伊本·卡尔顿的著作反映了这一点,他将人民与地点看成是与文化(culture)联系起来的,而文化的意思是在某地的生态环境中培育(cultivate)出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进行培育的人民通过变成和成为某个地方的培育者而改变了自身,那个地方成了他们的居留地——即被培育者。同样的视角也可以应用于行政管理者、经济学家、历史学家、新闻记者、法学家、立法者、语言学家、文学艺术家、哲学家、政治科学家、社会学家、研究者以及一切其他的人们。如果这些分析视角的综合可以应用于人类社会中的秩序建构,人们可能会渴望对人类社会中生活的文化(意为培育)的方面,以及它们在生活方式中的表现有更高层次的意识。因此,对管理者来说,就是要以构成与他人一道工作的方式促进生产性的努力,即参与多种多样的事业。

这些问题不能由缺乏互补性的专业化来加以解决。由于人是会犯错误的,他只能获得有限的理解,越来越细的专业化会使他成为奥尔特加·伊·加塞特(Ortega y Gasset)所说的“有学识的傻瓜”。依靠市场和国家这样的抽象概念会引起一种官僚意识,其中工资单上的一份工作被假定为是有意义的生活所必需的,其中官僚方法的理性成了特有的生活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场理性让位于官僚理性,官僚理性让位于腐败,生活让位于无助和失望。(www.daowen.com)

作为一种替代,这些问题可以由这样的人来讲述,他们是不同的文化与社会科学以及人物学科中的有才能的技艺家,是生活的不同方面的技艺家,他们学会了在这样的环境中与他人一道工作,这个环境以拉斯韦尔所说的那些民主的属性为标志,对于从共同的努力中所产生的预料之外的结果这样的问题,对彼此进行挑战。预料之外的结果意味着反意向和反直觉的效果,表明要重新阐述观念起作用以达到效果的方式。关注将“经济理性”应用于非市场的决策的学者,如公共选择传统中的学者,不能忽视他们研究中的认识论方面的内涵。这些研究不能仅仅满足逻辑证明的准则。学者们还需要准备遇到异常情况,当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中运用良好的假设,并不能以相同的力量运用于非市场的关系模式时,就会出现这样的异常情况。

在非市场的决策中极为重要的一些基本因素包括这样的一些条件:知识和信息条件,法律和秩序条件,生产、分配和使用条件,信仰、同情和信任的条件。把这些条件看成是研究焦点之外的参数,是不适当的。在文化与社会科学以及人文学科中,将外生的参数转变成内生的变量是扩展研究前沿的一个重要方式。新一代的学者和实践者需要有与他人一道工作的经历,他们会带来互补性的技能去从事文化/社会现象的研究。随后,在学习如何挑战种种模式的欺骗、自我欺骗和机会主义时,他们可能发展出适当的技能,足以改进这种强烈的动机,不再增加这样的倾向。

2.界限、欺骗和机会主义的追求

在人类社会中,没有一个单一的选择标准可以用来既考虑货币化关系又考虑非货币化关系,或者既考虑生活中的可数量化方面,又考虑生活中不可数量化的方面。如果宇宙中存在着一个一(Oneness),这个一是不可能被量化的,除非作为性质上的重要性的指示器。效用最大化或交易费用最小化,可以认为,在可区别开来但同时又是相似的项目的一对一的比较中,这样的计算可以运用于可替代的选择,但其运用的方式不可能等同于它运用于认知选择和宪政选择的方式。依靠一个单一的、可以详细说明的选择标准,例如效用,就是将人类社会看成是一个单向的领域,见木不见林,因为所有的树木挡住了人们的视线。人们只有通过与森林打交道,生活于其中,才能开始理解森林。而森林也需要经过培育以实现其潜能。

民主社会中宪政选择的契约性质表明,契约的性质并非是纯粹的理性构造。霍布斯所想象的产生了一个国家的契约是一个理智的构造,它的表达方式就好像是:“人人都向每一个其他的人说: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予这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授予他,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1960(1651),112〕如果公民要为治理和保卫他们自己承担责任,要对监督和实施宪章的条款承担责任,民主社会的结社关系中的契约就需要成为起作用的安排,它们要规定治理的一般期限和条件。所有的权力分配都有其限度,由于否决权而得以强化,这种否决权为在多种多样的舞台上提出挑战和争论提供了机会,而这些舞台则求助于操作的、司法的、立法的、政治的和宪政的过程。如果所运行的契约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就不能维持这一结构的特性。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注意到树木,森林的生态是无法维持的。对森林来说,其他植物、昆虫和其他生命形式的补充也是必要的(Atran and Medin 1996)。

在构造公平游戏规则时所作出的选择能够满足一般同意(共识)的标准,伴随着这样的假定,治理体系可以根据公平游戏的规则加以引导。根据公平的标准寻求正义,在竞争性的市场中进行决策,有关知识的可靠性的决策,所有这些都可以植根于一般同意的基础之上,它在人民的自治共同体中创造出共识、知情的同意、互惠和信任的条件。然而,这样的潜在可能性总是脆弱的,要面对逃避、口是心非以及有些人以他人为代价追求特殊利益,将观念用作党派武器向他人开战。

美国联邦主义者和托克维尔能够认识到,作为一种政府形式,民主如何能够用来塑造权力关系的结构,而其塑造的方式则是可以适当地被设想为是自主治理的社会的组成部分(V.Ostrom 1991,第二、三章)。这样的概念要依靠过去在构造自由城市、僧侣秩序、宗教会议、商会、手工业行会、农会、市场以及人们结社的其他模式中的经验。再一次基于契约关系的原则来重新确立联合的关系共同体,与此保持一致来寻求解决冲突,这是在时间中,通过一代一代人来维护自治社会的契约性质的方式。这样的一条道路要有创新才能更加通畅,而创新要与人类社会的秩序模式中的启蒙、自由、正义、互惠、互信相一致。

如果民主社会首先强调的是投票和赢得选举,政客和公民们可能沉迷于计算选票。在任何选举开始前,或作出任何决定前计算选票,以计算出要通过什么样的诉求或交易,来改变结果,这会支配与企业家精神和解决问题的努力有关的思维模式。当选举结束或者决定已经作出,人们首先忙于猜测,什么样的策略上的改变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有关成功或失败的评估应用于竞选策略,不管这种竞选[1]是为了赢得选举,还是为了赢得立法决策或者陪审团的裁决。

竞选活动类似于操纵符号的战争,它是运用言词的战争,而不是使用其他暴力武器的战争。言词的战争被认为比用其他武器进行的战争危害小一些。短期来看或许的确如此。然而,长期看,言词的战争可能如此具有破坏性,它们使公开战争中的伤亡变得渺小。言词的战争可能毁灭文明。在这样的战争中,观念在人的思想、行动和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中的作用被放弃了,取而代之的是作为意识形态而表达出来的疯狂的叫喊和呼啸的口号。人们根据技艺—人造物关系来理解起作用的契约的意义,以此来研究和实践结社的科学和艺术,在言词的战争中,结社的科学和艺术得不到发展,为支配决策而斗争导致忽视解决问题的能力,丧失与技艺—人造物关系有关的能力和技巧,以及语言的腐化和人类文明的衰落。这样的环境会使民主社会中的公民践踏文明。

约翰·多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在《威尔逊先生的战争》中提到了伍德罗·威尔逊的一个论断,这是作为美国总统的他在1917年5月18日的征兵公告中说的。威尔逊总统断言:

在我们曾经认为军队是什么的意义上,对这场战斗来说不存在军队。整个国家都被武装起来了……我们所要为战争塑造和训练的不是一支军队,而是一个国家。(Dos Passos 1963,185)

如果没有常备的、训练良好的民兵,为战争训练和塑造一个国家必然会使民主陷入危境。为一场预料之外的战争训练和塑造一个国家,这需要指挥官的指挥。荒谬的是,20世纪,战争的修辞在美国政治中占了很大的上风。弗兰克林·罗斯福认为他正在领导一支“人民的伟大军队,献身于对我们的共同问题的一场训练有素的攻击”,他要求有“发动对付紧急情况的战争的权力……如同我们事实上已经为外敌入侵了一样”(转引自Schaffer 1991)。林顿·约翰逊从事的是对贫困的战争。其他人要求“投身正义运动”,这是“战争在道德上的同等物”,这个醒目的短语在道德上具有极大的模糊性。在谈论人类社会的问题时,用战争的修辞替代运用分析能力,这会使人类的理性陷入危险。当学者们成了党派人物,在党派斗争中将观念用作武器,他们就放弃了他们对学术的承诺。

将文字写在纸上永远不足以在人类社会中得到有见识的和合法的关系。相反,行动者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的同情、技能和理解能力,以便在努力获得创造性潜能的所有和任何环境下,他们都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我们必然会碰到这样的异常情况,拉斯韦尔和卡普兰在《权力与社会》(1950)中将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与“粗糙的经验主义”联系起来,没有看到社会所特有的“事实”是一种“制度事实”,要根据构造制度安排以及在这些制度安排的操作中所接踵而至的东西的相关理论概念加以把握。尽管我认为拉斯韦尔是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政治科学家,但我不得不得出结论,他的与支配模式联系起来的权力概念使他没有看到托克维尔对与之一道的权力关系的评论和分析,其中结社的科学与艺术,而非命令和控制的科学,是民主社会的组成部分。这一视角上的区别具有重要的范式意义,所谈论的是复数形式的“谁们统治”而不是单数形式的“谁统治”(Dahl 1961)。对于理论对话来说,细小的语言上的变化可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就像把视角从旋转着的太阳转移到自转的和沿轨道运行的地球,对于许多不同的科学、职业和技术都具有深刻的意义一样。

根据这些考虑,詹姆斯·布莱思和伍德罗·威尔逊都站在了名义上的“粗糙的经验主义者”的立场上。他们每个人都以“现实”的名义,提出了有关最高权力的理论构想,这一权力存在于一个类似议会至上理论的主权代表身上。然而,这些现实主义者忽视了在英国宪法中的枢密院官员所要求的秘密誓言,以及官方秘密法案在建立秘密掩护方面的作用,这种掩护与欺骗性地提到的责任政党政府的宪法中的部门协商有关。威尔逊承认,议会政府的体制需要机器政治和老板统治在宪法上的形式化。行政老板——政府的头头脑脑——被认为要对议会负责。对这样一个问题,布莱思非常坦白,与议会中的统治权威所行使的命令有关的意志是欺骗的一个潜在的来源。麦迪逊把这样的状况称做“多数的暴政”,而威尔逊将其等同于“责任政府”。在这些构想中所存在的剧烈的分歧提供了检验迥然不同的猜测的机会,这些猜测来源于相反的论点,它们是相互竞争着的假设。

语言的这些用法标志着官方语言和双重思想,它们开始弥漫于欺骗和自我欺骗的模式中,这些模式是当代世界党派政治对话的语言所特有的。谈论政治迷思、教义、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成了一项玄妙的事业中的一部分,在这项事业中,词语的崇拜成了一种偶像崇拜形式,它允许口是心非地去统治。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的学者们太过经常地将语词当成武器来批判彼此,成了使用国家权力强迫“公民”(其实不过是臣民)的活动的共谋者。无论如何,在对比作为总的实体的英国和美国时,并不太容易进行一对一的比较。在人的经验的可比类型的语境中,对特定制度安排的仔细分析应当允许对人类事务进行更加首尾一贯的对话。

有关历史过程的倾向问题也需要加以考虑。在第一章我引用了罗伯特·米歇尔斯(Robert Michels)《政党》中的结尾段落,其中米歇尔斯注意到,在民主的历史潮流中所发生的连续的波浪表现出一个“残酷的游戏”,它会“持续下去,没有终点”〔1966(1911),371〕。只要存在面向欺骗、自我欺骗和策略性机会主义模式的实质性的动机,我们就可以预料,这样的斗争会持续下去,不管哪个政党获得了统治权。对于民主的政府模式为什么可能侵蚀“社会和人文的理想”,腐蚀杜威的分析中的“公共性”,这种策略性的思考提供了一种解释。

我们现在面临着这样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领导与多数暴政(表现为机器政治和老板统治)作斗争的那些人,作为“理性行为者”,可以预料他们会推动强化他们自身的手段的改革,作为领导者,这些人在特定的政府单位中,占据着执行控制的职位。伍德罗·威尔逊的《议会制政府》为他提供了一个基本原理,成为领导改革的人,代表“成为行政的新领袖”,代替“大众会议来管理政府的国务活动家”〔1956(1885),23〕。威尔逊的继任者,他们渴望在从事改革规划时担任领袖,也为同样的原理所激励。米歇尔斯的“渐进的变革”发生在接下来的几代人中,其中民主体制采纳了“专制的精神,在许多情况下也采纳了专制的形式,而在起初的时候他们曾经如此猛烈地反对过这些形式”〔1966(1911),371〕。民主体制携带有毁灭它自己的种子。民主体制容易为它的公民所忽视,而公民们既能摧毁民主,也能使大厦成为瓦砾。

我们现在能够理解,麦迪逊对多数暴政的关注是如何让位于托克维尔对民主专制的关注的,因为改革者及其继任者重新构造了权力关系的结构以增强他们的领导特权。改革者也像革命家一样,有加强专制权力的理性动机。改革者个人可以受到其承诺的约束,然而他们的继任者却可能利用他们所能得到的机会。如果民主体制依靠政府去改革自身,它不会具有长期的活力。民主体制植根于宪政选择的契约性质,人的一切结社模式,包括被认为是最高的国家权力,都受宪政选择的支配。健忘——知识、道德整合、技能、可理解性在人类技艺家中的失去——是人性的灾难。

策略性机会主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挑战,它对于文化和社会科学的活力、对于人类社会的活力都是至为关键的。除非在成就什么的意义上,观念可以应用于行为,我看不到将“科学”方法——按奥威尔所使用的这个术语的方式——应用于有关文化创造的语汇的前景。只要观念被看成是“意识形态”,不值得被当成是可信赖的假设,那么那些观念就不能合理地被当成是需要加以批判性审查的猜测。假定国家对社会进行指导和控制,而国家的理性与在政治过程中加以详细说明的意识形态没有本质的联系,与此同时,政治家是受着社会力量的推动的,这是首尾不连贯的。这样的不连贯既不能成为科学对话的根基,也不能成为对公共政策加以理性思考的根基。

这一连贯性的问题在实验科学中有所论述,实验科学依靠实验方法,试图确立相关的参数,以便在隔离的条件下设计出关键的变量,例如认识到电流的性质可以与水流的性质区别开来。与人类社会中秩序模式的范围、领域、周期有关的人类经验在实践世界中的可隔离性,需要根据人们究竟想做什么来加以确定。

在一个与民族国家的疆界等同的领域中,去确立度量的法则,这一法则所假定的公约单位的系列既是相互排斥的又是无一遗漏的,并且这个领域被认为具有作为一个整体的时候的特点,我认为这样做是荒谬的、愚蠢的,既能带来欺骗,也能带来自我欺骗。盲目信仰知识并非是柏拉图的洞穴人解决知识问题的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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