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魏晋南北朝佛教:梁武帝主导与悲剧后果

魏晋南北朝佛教:梁武帝主导与悲剧后果

时间:2024-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综合分析这两方面的情况,才能全面地阐明梁武帝提倡佛教的原因,进而有助于揭示其崇佛的社会实质。梁武帝提倡佛教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是,门阀士族、王室、官僚和文人的利益需要和信仰需要。佛教势力益趋强大,争取广大佛教徒的支持,也是梁武帝提倡佛教的又一重要原因。

魏晋南北朝佛教:梁武帝主导与悲剧后果

四、梁武帝倡导佛教的主客观原因和悲剧性后果

梁武帝作为最高封建统治者倡导佛教,有着极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一方面是阶级需要的推动,历史消极落后传统因素的影响,时代的使然;另一方面也和他个人的学识、经历、素养、性格等主观因素相关。只有综合分析这两方面的情况,才能全面地阐明梁武帝提倡佛教的原因,进而有助于揭示其崇佛的社会实质。

梁武帝提倡佛教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是,门阀士族、王室、官僚和文人的利益需要和信仰需要。

魏晋以来,门阀士族历来是佛教的主要社会基础。如南朝最大士族王、谢,王氏自晋司徒王导倡导佛法、奖进僧徒以后,世代奉佛。王筠为梁武帝敕答神灭论致书法云说:“弟子世奉法言,家传道训。”[69]信佛成了王氏的祖训家传。谢氏与佛教也因缘很深,而谢灵运更是揄扬佛旨,发挥竺道生的顿悟成佛义,对后世影响颇大。在梁代,由于梁武帝推行恢复、提高士族权利的方针,士族特权更为膨胀。当时流行一句谚语:“上车不落则著作(郎),‘体中何如’则秘书(郎)。”士族弟子只要到坐车不会掉下来的年龄,就可当著作郎;只要会写两句信中问候的客套话,就可当秘书郎。由于丝毫不用操心费力就可得到高官厚禄,所以梁代士族比以往更加腐化、愚昧、脆弱。不少人终日里只知崇尚清谈,纵情声色,肆意游荡,醉心于奢靡朽烂的生活。一些纨绔子弟,既要“熏衣、剃面、傅粉、施朱”,又要“从容出入,望若神仙”[70]。他们的精神极端空虚,佛教成为他们自我麻醉和精神安慰的寄托。

与门阀士族信奉佛教相联系,自魏晋以来,历代帝王也时有尊崇佛教的。如东晋时代的明帝、哀帝、简文帝、孝武帝和恭帝都崇奉佛教,刘宋的武帝、文帝、明帝也都提倡佛教。宋文帝本人并不太信佛教,但是见到士大夫信佛,也就表示支持。他曾对何尚之说过这样的话:“三世因果,未辨致怀。而复不敢立异者,正以前达及卿辈时秀,率皆敬信故也。”[71]在皇帝的带动下,后妃、王子、诸王媚佛之风益盛。如齐竟陵王萧子良信奉佛教,影响就很大。

士族、王室的奉佛,又推动了朝贵官僚、文人学士的信佛。特别是懂文学名士、官僚,以为玄理或儒学与佛学相通而信仰佛教。如南朝宋代元嘉时佛教大盛,著名文人谢灵运、颜延之,一代名士王弘、彭城王义康、范泰、何尚之都信奉佛教。到梁武帝时代,信仰、提倡佛教成为上层社会的传统习惯。

士族、王室、官僚、文人信奉佛教最根本的原因是,佛教的果报理论非常有利于维护他们的特权地位。如萧子良就曾跟范缜辩论因果报应的问题。萧子良问范缜:“君不信因果,何得富贵贫贱?”[72]正是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为萧子良之流的既富且贵的地位提供神学论据。何承天和宗炳辩论时曾经指出,印度人“受性则强,贪欲忿戾,故释氏严五戒之科”[73]。意思是,释迦牟尼是为了调伏印度人,才讲严守戒律的。至于中国人文化水平高,是讲儒学的,“禀气清和,合仁抱义,故周(公)孔(子)明性习之教”[74]。不需要佛教这样的说教。宗炳答复说,恰恰因为中国人文化水平高,所以就更需要讲轮回业报、神不灭的道理。[75]这生动地暴露了上层社会信奉佛教的目的。梁武帝既然大力提高士族和王室的权利和地位,以争取他们的支持,这样,提倡适应他们需要的佛教,自然也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梁武帝取代齐王朝统治之后,境内的阶级矛盾始终是尖锐的、激烈的。从思想上麻醉不断掀起起义风暴的农民,是梁武帝提倡佛教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梁武帝推行严酷的压榨政策,各地官僚也加紧盘剥人民,以致有的郡中出现“四尽”:“水中鱼鳖尽,山中獐鹿尽,田中米谷尽,村里(中)民庶尽。”[76]梁武帝后期整个统辖境内更是“人人厌苦,家家思乱”[77]。处在死亡线上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纷纷起义。据史载,自梁武帝即位第四年起,至去世前五年止,约四十年间,规模达数万人乃至十万人的起义就有十次之多。农民自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前仆后继,给梁武帝的统治以巨大威胁。梁武帝提倡佛教,显然是妄图用因果报应的一套麻痹农民思想,以安分守己的说教消弭农民斗志,从而达到“治国”的目的。

梁武帝提倡佛教,也是企图适应社会心理状态,为全社会人们指引超脱生死的出路。梁武帝在位期间,大的战争虽然不多,但是南北政权依然对峙,时有交战,农民起义连绵不断,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社会是不安定的。联系到魏晋以来整个国家的分裂状态、长期战争和社会动乱,人们都有朝不保夕的忧虑,这一点就是皇帝也不例外。自东汉末年以来至梁武帝即位约二百八十年间,称帝的达一百一十人左右,平均在位不到三年,其中大部分是被杀、被废和被俘的,真是皇冠龙袍,荣华富贵,顷刻丧落,下场凄惨。性命短促、人生无常、欢乐少有、悲伤良多的慨叹,支配了人们的哲学思想和生活态度。对生死存亡的重视和哀伤,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弥漫于中国大地的典型音调,成为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的重要内容。就像曹操那样有作为的人物也冒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哀叹,至于像梁朝暴吏太守鱼弘那样的人更是发出露骨的悲鸣:“丈夫生世,如轻尘栖弱草,白驹之过隙。人生欢乐富贵几何时!”[78]人们除了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还产生摆脱人生苦难的强烈的欲望和执著。萧子良的“病生灭之无穷,慕我净之恒乐”[79],就是这种要求的突出表现。长期的动乱社会,要求超脱生死痛苦的社会心理,为佛教的发展造成特别有利的条件,佛教也以其来世成佛的美好幻景召唤人们。梁武帝提倡佛教正是适应这种社会状况和人们的普遍要求的反映。

佛教势力益趋强大,争取广大佛教徒的支持,也是梁武帝提倡佛教的又一重要原因。佛教自汉代传入我国,迄至梁代,有了五百年的发展史。佛教徒中上层人士依赖于朝廷的支持和人民的供养,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享有特权,不负担租赋和徭役,从而逐渐有了寺院经济。寺院不仅占有大量钱财,还占有土地田园户口,甚至还放高利贷。东晋时代大官僚桓玄在《与僚属沙汰僧众教》[80]中说:“……避役钟于百里,逋逃盈于寺庙,乃至一县数千,猥成屯落。”反映了寺院拥有的人员众多和力量的强大。据史载,南朝初期僧侣中已有百万富翁,如竺法瑶一次就被人劫去财物几百万钱。[81]在梁武帝时,寺院蓄养大量的“白徒”和“养女”,即没有出家而为寺院服役的男丁和妇女,几乎占全国的一半户口。这表明当时已逐渐形成了一个僧侣地主阶层。这个阶层既是地主阶级内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势力。佛教需要得到整个地主阶级特别是门阀士族的支持,而门阀士族也需要得到佛教界的支持。梁武帝的弘奖佛教也是为了争取佛教界支持的一种含有政治意义的努力。梁武帝在政治、经济和思想上是依靠三类人、扶持三类人:门阀士族、王室亲属和佛教僧侣。他采取如舍身等种种佞佛的行动,是一种支持和依靠佛教的极端做法。从南北朝情况来看,由于佛教的强大,不同的王朝有时对此采取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措施,一种是像梁武帝那样抬高佛教的地位,图谋作政教合一的尝试;一种是如北朝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时政教冲突,帝王采取灭佛的极端做法。梁武帝的佞佛和北魏太武帝、周武帝的灭佛,有着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思想的背景,而其目的则都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这也表明历史上宗教和政治的关系的复杂性。

梁武帝倡导佛教,究其原因集中到一点,就是利用佛教维护梁王朝的统治。这里涉及佛教与儒家道教,尤其是与儒家的关系问题以及佛教对于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问题。我们如果从专制社会的广阔历史角度去考察,就可以看到,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宗教是符合专制统治的需要的。由于中国的具体条件,儒家整理、汇集和发展了古代的传统文化,它的哲学思想、政治理论和道德观念适合我国专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适应中央专制主义的集权制,符合以家族宗法制度为基础的伦理关系,并且取得了正统的地位。儒家的缺陷是缺乏完整的宗教形态,在麻醉人民思想方面不如宗教浓烈,它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一套后来又受到怀疑,而成了陈腐的谰言。道教承袭了古代的巫术和神仙方术,也没有形成系统、完整、庞大的宗教体系。它宣传“长生不老”、“羽化成仙”,由于根本做不到而日益受到人们的冷落。东汉以来中国的政治形势又有了变化,中央集权制削弱了,相应地儒家的力量和作用也削弱了,于是专制统治者又不断地寻找新的统治理论和方法,作为儒家礼治的补充。名法之学、玄学曾经作为这种补充起过作用,后来又试用佛教作为这种补充。佛教的宗教哲学、因果报应说、禅定修持、清规戒律、念经拜佛、布施功德以及其他各种宗教仪式,由于具有十分丰富的思想内容和资料,有非常完整的宗教形式,因而能适应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需要。它把人们的眼光从苦难的现实转移到无法验证的来生,对落后无知的人们更是具有独特的迷惑作用。佛教又能适应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条件和思想条件,和传统的思想、迷信相融合而日益中国化,以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梁武帝提倡佛教,正是封建统治阶级不断地选择、充实和调整思想统治工具的历史表现。

梁武帝提倡佛教也和他的个人因素有关。首先是梁武帝的经历和学识修养。梁武帝萧衍是齐王室的同族,通儒、道,精文学,原是一个名士。他的广博知识和广泛兴趣为他接受佛教唯心主义提供了条件。他在早年打仗时积有经验,如说:“夫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次之;心战为上,兵战次之。”[82]“夫征讨未必须实力,所听威声耳。”[83]在取得帝位后,他就借用佛教来征服人心,大造自己的声威。其次,梁武帝的多重的复杂的性格,尤其是贪婪而又伪善,更是推动他死死抓住佛教不放。梁武帝终身贪恋皇位,又信佛教。在《净业赋》[84]中他煞有介事地表示自己:“不贪天下……令天下有以知我心。”他特别以不食鱼肉、绝断房事来标榜自己的清心寡欲、简朴节俭。但是,他素食寡欲,不仅是从身体健康考虑的,而且素食是“变一瓜为数十种,食一菜为数十味”[85]饮食十分精致。梁武帝残暴冷酷,又巧于用佛教戒律来掩盖凶残,每当杀人时他总要涕泣不已,以示怜悯众生的慈爱之心。梁武帝在取得皇位后,地位的变化,使他陶醉亢奋,滋长贪婪,增加幻想,既然能够由所谓“布衣”身份而变成一国之主,也会有可能由凡人变为佛国菩萨。他突出个人,唯我独尊,史称“衍好人佞己,末年尤甚”[86]。他制造对佛教的宗教迷信,正是要臣属制造对自己的个人迷信。梁武帝的皇帝兼佛徒的身份,既可表白自心清净超脱,又可获得“皇帝菩萨”这种世间和出世间的双重最高称号。当时臣下上书梁武帝就都称他为“皇帝菩萨”。可见,在梁武帝的庄严的佛事里,隐藏着卑劣的灵魂!

这里还应强调指出的是,梁武帝信佛是以巩固皇权为前提的。梁武帝曾经说:“所以自有天下,绝弃房室,断除滋味,正欲使四海见其本心耳。勿谓今日之位,是为可重,朕之视此,曾不如一芥。”[87]对皇位宝座表示了异常的淡漠。其实,这是违心的假话。他针对王子不断请他开讲佛经的事,就曾反复地说:“但知讲说,不忧国事,则与彼人,异术同亡。《易》言:‘其亡,系于苞桑。’斯则乾乾夕惕,仅而后免。”[88]“废事论道,是未所遑。”[89]“苞”,指本。凡物系于桑的苞本,就牢固。这里,梁武帝明确地把国事当做根本,国事是第一位的,绝不能废国事而去讲说佛经。他对国事是抓得很紧很紧的,由此还博得了勤劳的美誉。此外,梁武帝多次舍身,又要兼白衣僧正,如上所述是一种奉行政教合一的图谋。但是在中国的专制时代,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上层建筑,皇帝是地主阶级的总代表、总头目,握有绝对的不可分割的权力,整个世俗地主阶级不允许宗教瓜分最高的权力,更不容许在皇帝之上设有更高的教主。只有教权与皇权相统一,服从皇权才是可以被容许的。这是中国专制社会宗教与政治关系的重要特征。梁武帝舍身被赎,兼当白衣僧正被谢绝,正是标志着政教合一的道路在中国封建时代是走不通的。

梁武帝提倡佛教,使佛教盛极一时,而佛教盛行所带来的社会流弊是严重的、灾难性的。这从梁武帝时郭祖深、荀济和贺琛的上书中就已透露出来:“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则皆畜养女,皆不贯人籍,天下户口几亡其半。而僧尼多非法,养女皆服罗纨,其蠹俗伤法,抑由于此。”“比来慕法,普天信向,家家斋戒,人人忏礼,不务农桑,空谈彼岸。……今商旅转繁,游食转众,耕夫日少,杼轴日空。”[90]“大觉于群生无益,而天下不觉。……胡法悭贪,唯财是与,直至行三毒[91]而害万方。”[92]“济又上书讥佛法,言营费太甚。”[93]“今北边稽服,戈甲解息,政是生聚教训之时,而天下户口减落,诚当今之急务。”“百姓不能堪命。”[94]综合这些议论,可以看出梁武帝时代佛教流行带来的最直接恶果有三个,一是影响社会生产,二是加重人民负担,三是败坏社会风气。这样就削弱了梁国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加速了梁王朝的崩溃。梁朝导致衰亡的转折点是“侯景之乱”,而“侯景之乱”正是梁武帝推行抬高士族、王室和僧侣的方针所酿成的祸乱。这场浩劫给社会造成严重破坏,昔日拥有二十八万多户人口的繁华京都建康,经过洗劫而化成一片废墟,整个长江下游的广大地区,到处是“千里绝烟,人迹罕见,白骨成聚”的一片凄凉景象。“侯景之乱”与梁武帝奉佛的恶果有一定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侯景之乱”也是对梁武帝提倡佛教的一种历史的报应。

梁武帝提倡佛教是为了巩固专制统治,但是佛教的兴盛又逐步转化为加速梁王朝崩溃的因素。梁武帝信奉佛教,日益减弱了他早年具有的政治判断力,在“侯景之乱”时更是完全丧失了应付危局的能力。史载梁武帝被困期间,仍斋戒不断,死时卧净居殿,身殉其教,足见佛教信仰之深。梁武帝奉佛还影响后裔,简文帝和元帝也都极端崇佛,他们在位分别只有二、三年的短暂时间,随后敬帝即位三年,梁朝也就亡国了。梁朝的灭亡有各种深刻的社会原因,但统治者的极端崇佛也是原因之一。历史昭示人们:佛教确是给梁武帝和梁王朝带来悲剧的因素之一。这种现象是令人深思的。

(原载《世界宗教研究》,1981(4))

【注释】

[1]《梁本纪中》,见《南史》,第7卷。

[2]典签:原是管理文书的小官,从南朝宋后期开始成为实际掌握地方权力的皇帝耳目。梁武帝废除了这种官职。

[3]《刑法志》,见《隋书》,第25卷,701页。

[4]《梁典高祖事论》,见《文苑英华》,第754卷。

[5]《会(一作述)三教诗》,见《广弘明集》,第30卷上。

[6]《会(一作述)三教诗》,见《广弘明集》,第30卷上。

[7]《舍道事佛文》,见《广弘明集》,第4卷。

[8]《江南春绝句》。

[9]参见《王昙首传附曾孙骞传》,见《南史》,第22卷。

[10]参见《南史》,第6卷。

[11]僧正:由皇帝任命管理一个地区乃至全国佛教的“主教”。

[12]《断酒肉文》,见《广弘明集》,第26卷。

[13]《与周舍论断肉敕》,见《广弘明集》,第26卷。

[14]三净肉:佛教《十诵律》说:“我听啖三种净肉,何等三?不见、不闻、不疑。”意思是没有看见、没有听闻和没有怀疑是杀生的三种肉,原来是允许僧徒吃的。

[15]《隋书·经籍志》集部著录梁武帝撰《净业赋》三卷,今已不全。又现存赋中,自“小人道长”至“各执权轴”的中间一段,系道宣所加。

[16]《郭祖深传》,见《南史》,第70卷。

[17]《广弘明集》,第4卷。其中个别文字据《全梁文》本改。

[18]《会三教诗》,《广弘明集》,第30卷上。

[19]《舍道事佛文》,见《广弘明集》,第4卷。

[20]《敕答臣下神灭论》,见《弘明集》,第10卷。

[21]《颜氏家训·勉学篇》。

[22]《梁武帝纪中》引《叙录寒儒诏》,见《梁书》,第2卷。

[23]《置五经博士诏》,见《全梁文》,第2卷。

[24]《定选格诏》,见《全梁文》,第2卷。

[25]《梁武帝纪下》,见《梁书》,第3卷。

[26]《广弘明集》,第29卷上。

[27]《广弘明集》,第29卷上。

[28]《孝思赋》,见《广弘明集》,第29卷上。

[29]何炯:《答难〈神灭论〉》,见《弘明集》,第10卷。

[30]《敕答臣下神灭论》,见《弘明集》,第10卷。

[31]《答宗居士》,见《弘明集》,第3卷。

[32]见《弘明集》,第3卷。

[33]见《弘明集》,第8卷。

[34]《顾欢传》,见《南齐书》,第54卷。

[35]《顾欢传》,见《南齐书》,第54卷。

[36]《释老志》,见《魏书》,第114卷。

[37]《答萧司徒书》,见《弘明集》,第11卷。

[38]《门论》,见《弘明集》,第6卷。

[39]见《广弘明集》,第8卷。(www.daowen.com)

[40]参见《天竺迦毗黎传》,见《宋书》,第97卷。

[41]《高僧传·释慧远传》。

[42]《与隐士刘遗民等书》,见《广弘明集》,第29卷。

[43]见《弘明集》,第2卷。

[44]《张融传》,见《南齐书》,第41卷。

[45]见《弘明集》,第20卷。

[46]见《全梁文》,第6卷。

[47]《注解大品经序》,见《全梁文》,第6卷。

[48]《注解大品经序》,见《全梁文》,第6卷。

[49]梁武帝的著作中关于“神”的含义,除这里所述者外,另指天神。如他在《明堂制》(见《全梁文》,第1卷)中说:“明堂之义,本是祭五帝神。……若如郑玄之义,听朔必在明堂,于此则人神混淆。”

[50]如来藏:佛教所谓真如在烦恼中,谓之如来藏,即藏在众生烦恼中的精神本体、成佛的根由。

[51]《立神明成佛义记》,见《弘明集》,第9卷。

[52]《立神明成佛义记》,见《弘明集》,第9卷。

[53]《礼》:《礼记·乐记》。

[54]见《弘明集》,第9卷。

[55]《立神明成佛义记》,见《弘明集》,第9卷。

[56]《立神明成佛义记》,见《弘明集》,第9卷。

[57]《武帝纪中》,见《梁书》,第2卷。

[58]释道宣《叙列代王臣滞惑解》引荀济《论佛教表》,见《广弘明集》,第7卷。

[59]《净业赋》,见《广弘明集》,第29卷上。

[60]《净业赋》,见《广弘明集》,第29卷上。

[61]《注维摩诘经》,见《大正藏》,第38卷,354页。

[62]见《弘明集》,第2卷。

[63]见《弘明集》,第4卷。

[64]见《弘明集》,第4卷。

[65]萧琛:《难神灭论》引,见《弘明集》,第9卷。

[66]王靖:《答难〈神灭论〉》,见《弘明集》,第10卷。

[67]《敕答臣下神灭论》,见《弘明集》,第10卷。

[68]曹思文:《答难〈神灭论〉》,见《弘明集》,第10卷。

[69]《弘明集》,第10卷。

[70]《颜氏家训·勉学篇》。

[71]《答宋文帝赞扬佛教事》引,见《弘明集》,第11卷。

[72]《范缜传》引,见《南史》,第57卷。

[73]《答周居士书》,见《弘明集》,第3卷。

[74]《答周居士书》,见《弘明集》,第3卷。

[75]参见《答何衡阳书》,见《弘明集》,第3卷。

[76]《鱼弘传》,见《梁书》,第28卷。

[77]《梁纪十六》,武帝太清元年,见《资治通鉴》,第160卷。

[78]《鱼弘传》,见《梁书》,第28卷。

[79]《净住子净行法门·皇觉辨德门一》,见《广弘明集》,第27卷上。

[80]见《弘明集》,第12卷。

[81]南朝宋代“吴郭西台寺多富沙门,僧达求须不称意,乃遣主簿顾旷率门义劫寺内沙门竺法瑶,得数百万”(《王僧达传》,见《宋书》,第75卷)。

[82]《武帝纪上》,见《梁书》,第1卷。

[83]《武帝纪上》,见《梁书》,第1卷。

[84]见《广弘明集》,第29卷上。

[85]《敕责贺琛》,见《梁书》,第38卷,《贺琛传》。

[86]《岛夷萧衍传》,见《魏书》,第98卷。

[87]《手书与萧宝夤》,见《魏书》,第59卷,《萧宝夤传》。

[88]《又答御讲启敕》,见《广弘明集》,第19卷。

[89]《答请开讲启敕》,见《广弘明集》,第19卷。

[90]《郭祖深舆榇上疏》,见《南史》,第70卷,《郭祖深传》。

[91]三毒:佛教术语,指贪毒,贪婪心;睼毒,忿恚心;痴毒,愚昧心。

[92]释道宣《叙列代王臣滞惑解》引荀济《论佛教表》,见《广弘明集》,第7卷。

[93]《文苑·荀济传》,见《北史》,第83卷。

[94]《贺琛传》,见《梁书》,第3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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