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高校出版社改革:政策建议与产业散论

高校出版社改革:政策建议与产业散论

时间:2024-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对高校出版社进行清产核资,理顺产权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基础。出版社社长由董事长提名,通过组织部门考察由董事会任命。对高校出版社过去所享受的财税政策在转制后应继续执行。对出版社承担的非赢利性任务,应单独核算,亏损部分经核定后由政府负担。

高校出版社改革:政策建议与产业散论

关于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高校出版社应按照《公司法》要求,进行企业登记。考虑到高校出版社的品牌价值,在企业登记时应该允许使用原单位名称。按照《公司法》,企业享有独立于所有者权利的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作为企业,出版社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出版社依法享有对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处置权。

理顺产权关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

清晰的产权关系是现代企业的基本要求。明晰产权关系一方面可以避免高校直接承担出版社的运营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学校对出版社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因此,对高校出版社进行清产核资,理顺产权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基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版社所有资产进行核查登记,清产核资。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学校可以通过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对出版单位行使出资者的权利,学校对所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资产经营公司对出版社行使的出资人权利,包括:按投入出版社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按照出资额对出版社承担有限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学校不具体从事,也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出版社应当规范融资方式,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要充分运用各种融资方式,保证资本补充渠道畅通。对于高校出版社来说,绝大多数改制后应该成为国有独资企业。对少数列入专业化出版集团试点的出版企业,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吸纳业内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国外资本参股,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应鼓励少数符合条件的专业出版集团通过股份制改造,积极筹备上市公开发行股票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出版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人选和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投票表决。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社长(经理)负责制。董事会通过股东大会产生。出版社社长由董事长提名,通过组织部门考察由董事会任命。作为出资人,学校派出董事和监事对国有资产行使权利。

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用工制度,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制度。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制度。职工工资分配应参照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建立健全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经理层收入与其职责、贡献挂钩,与其经营业绩、经营难度、经营风险紧密挂钩。可以通过股权分配以及股票期权等手段对经理层进行激励,通过职工持股计划对关键员工进行激励。完善各种针对企业员工的保障制度。

高校出版社具有双重功能,尤其是承担了较重的支持我国教学和科研的功能,因此,高校出版社具有一定的非营利性质,希望国家能够参照世界通行的做法,对高校出版社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www.daowen.com)

(1)关于财政税收金融

对高校出版社过去所享受的财税政策在转制后应继续执行。在转制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出版社原享有的各项税收优惠措施保持不变。转制完成后,参照国家对软件企业的税率对高校出版社给予税收优惠。(或者将上交税款转移支付给学校,用于支持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建设。)对于版权出口业务,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同时给予一定的出版补贴。在投融资方面,除了股份制企业多元化融资外,对国有独资出版社,可以运用国债、贴息贷款等金融手段给出版企业以政策倾斜。

(2)关于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

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转制过程中根据经营方向需要分流的富余人员,原属事业编制的,待遇标准不变,由学校承担。出版社原有离退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由学校解决。转制后,由学校进入企业的人员原则上应把劳动人事关系转入企业,对确因特殊需要的个别专业技术人员,经学校批准,可以在企业任职,同时保留学校事业单位身份,由学校保留劳动人事关系。

(3)关于资产处置。

在清产核资时要解决好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对转制前的不良债务要进行清理,国家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次冲减国有权益及国有资本金。转制过程中,结合资产评估,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作一次性处理,损失允许在净资产中扣除。转制后对库存积压等出版物的呆滞损失实行分年核价、提取提成差价的办法。年度商品盘亏数额,在规定范围内的,允许自行转账。

(4)其他。

为保证转制工作顺利进行,国家设立专项基金,从中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支持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和法律咨询。对出版社承担的非赢利性任务,应单独核算,亏损部分经核定后由政府负担。

(本文是作者与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魏小波同志就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问题给有关管理部门的建议,其中很多意见被有关部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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