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出版产业的垄断分析
垄断是竞争的对立物和伴生物。所谓垄断,是指垄断主体对市场以及行业、区域的经济运行过程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或者可以排他的能力,并通过这种控制或排他性而获得超额利润的经济行为。垄断按其发生的原因和方式,可分为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或政策垄断)。对一般的市场经济国家而言,主要是前一方面的垄断。而对像我国这种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刚开始不久的国家来说,大量存在的则是后一种垄断,即行政垄断。图书市场的垄断与建立全国统一、竞争、有序的大市场的目标背道而驰,已经成为制约出版产业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
一、图书市场垄断的现状
由于我国的市场发育较晚,我国的改革开放才经历20多年,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才不到10年,因此,在我国市场竞争过程中,市场垄断的情况较为罕见,而行政垄断却随处可见。出版产业作为比其他一般竞争性行业市场化程度更低的行业,其行政垄断的色彩更浓,问题更突出。因此,我们这里分析出版业的垄断,主要分析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是一种利用行政的强制力量,通过具有严格等级制的行政组织维持对市场进行干预所形成的垄断行为。由于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政企不分的现象,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过程进行直接的干预,它在人、财、物的调配,投入产出的计划和组合,资源供给和流向等等方面拥有绝对的决策权,企业自身没有任何自由选择的余地,这种高度集权的经济组织形式形成了计划经济特有的行政垄断,它是一种超级垄断,其垄断力量大于任何市场行为,往往一项政策、一个文件、一道命令甚至某位领导人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荣辱兴衰。市场垄断是动态的、可变的,由于竞争极其激烈,某个企业不可能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因此即使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仍然要不断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加使用效用等来力图维持其垄断地位。而行政垄断则与企业的技术进步、管理水平等没有多少直接关联性,与它相关的函数只有行政控制力的大小和范围,行政控制力越大,受控制的“消费者”越“买账”,其所指定的或“推荐的”产品就越能“推销”出去。其控制的范围越广,产品的市场空间也就越大,行政部门及所保护的企业的利益空间也就越大。因此,行政垄断所起的负面作用比市场垄断要大,影响更坏。
出版产业的行政垄断现象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在市场进入壁垒方面的垄断
所谓进入壁垒就是阻止新企业进入的因素。形成进入壁垒的因素很多,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即由规模经济造成的进入壁垒、由费用造成的进入壁垒和由法律和制度造成的壁垒。我国出版界的进入壁垒主要是第三方面的壁垒,即由法律和制度造成的壁垒。由于我们是把出版机构看成意识形态部门,因此,我们对出版机构的设立是实行极为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对出版机构实行审批制,对我们保持出版的社会主义导向、坚持正确的方向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因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这种审批制不该保护落后,而应促进有效竞争,而我国现行的审批制却没有起到保护竞争的作用。我国的出版单位的数量在10年来没有多大变化(见表1),在整个“九五”期间的五年中从总量上说只增加了1家出版社。“十五”期间也只增加了11家。出书范围、结构、特色等方面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根据耗散结构理论,与外界很少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的闭合结构只是一种死的有序结构,只有通过开放远离平衡状态,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信息和能量,会自动产生一种自组织现象,使各子系统形成一种非线性的相互作用,使原来的无序状态转变为一种时间、空间、功能的有序结构,从而成为一种永远运动着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稳定有序的“活”结构。因此,出版产业必须有更大力度的进入和淘汰机制,才能使这个系统具有活力。市场进入存在巨大的障碍,但同时却形成了图书市场的不规范进入,各式各样的“工作室”、“文化公司”实际上就是变相的出版机构,他们通过买卖书号、“合作出版”等手段,已进入出版、印制、发行等各个环节,有的出版规模(品种、销售码洋等)已达到一个正规的中等出版社甚至大型出版社的规模,有的正规的出版机构反而对这些“出版机构”有很高的依存度。这种现象一方面破坏了正常的图书市场顺序,是当前图书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也是造成出版界一些腐败问题的直接原因,同时它还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等等。在图书市场退出机制方面,问题就更突出。现在的出版机构一旦被批准成立,除非发生严重政治性的问题,即使其经营难以为继,也不会退出图书市场。
表1 1991—2006年中国出版社的数量(含副牌)
资料来源:《中国出版年鉴》各年统计数据。
2.行业保护
出版的行业保护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条块分割的后遗症。由于我国的中央级出版机构是与相关的部、委、办等中央级行政机构密切相关的,每个部级单位都可以申办一家(有的是多家)出版机构。这些出版机构当然要承担本行业(这里指广义的行业,因有的中央单位形不成行业,如中央文献研究室、党史研究室等)的一定宣传任务,但这并不是其主要目的,因为他们的宣传任务现有的其他出版社也可以承担,在根本的原因在于,它体现的是一种行业利益、部门利益,行业主管给出版机构提供出版资源和行业垄断性“市场资源”,某类出版物只能在自己行业出版社出版,不能在其他出版社出版,而且其他出版社还不允许出版这类选题,这样就对出版资源和市场资源两个方面形成垄断,出版社借此获得了超额垄断利润。但出版社必须给带来这种超额垄断利润的“婆婆”以回报,而且这种通过版税、稿酬、发行费等形式的收入是“合理合法的”,主管者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www.daowen.com)
3.地区保护
如果行业保护是条块分割的结果,那么地区保护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块块分割的产物。各地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了保护当地的出版企业,往往采取地区封锁、市场封闭等手段,排斥其他地区的出版物进入该地区的图书市场,对发行量大的出版物如中小学教材、教辅读物等尤其如此。同中央行业出版机构类似,各省出版局下属若干出版社,这些出版社既是局下属的二级机构,又是局里团体利益的重要来源,像所有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企关系一样,政府对出版机构要体现一种“父爱主义”,反过来,下属的出版机构也要“尽孝道”,交纳“保护费”。这样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与地方出版、发行机构相互结合,在本地构建了坚强的图书贸易壁垒。在我国出版管理体制中还有一种所谓“局社合一”的体制,这种机制是政企不分在出版领域的典型表现,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怪胎”,它为地方保护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不可能设想作为既是出版社又是图书市场行政主管的执行机构的出版局在面临其他出版物对本社(局)出版物形成冲击时会保持“价值中立”,采取公正的立场,这种体制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
4.专业分工和书号控制
专业分工与书号控制是我国特定出版历史条件下和出版环境下的产物,这两种措施的实施,对维护出版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出版产业的发展和出版市场竞争的全面展开,专业分工和书号控制所起的负面作用越来越明显,对出版产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突出,而且这两种措施与市场经济以及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背道而驰。专业分工人为地把出版社的选题界限给划定了,出版社经营的好坏不是靠其自身苦练内功,进行技术、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创新形成的,而是由于主管机构根据其“名称”人为划定的,因而出版业各出版单位的绩效是扭曲的、无法正常评定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1996年刚刚从辽宁古籍出版社改名后成立的辽海出版社当年出书38种,定价总金额685万元,1997年获得了中小学教材出版权,当年出书390种,定价总金额超过了4亿,一年增长了近60倍。2000年该社的出版码洋更达到近5.6亿[1],这是用正常的市场经济规律所无法解释的,也不能说明该出版社的增长与其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提高呈现相对应的正相关关系。另外,在我国出版码洋前20名的出版社基本都带“教”字号,无一不与出版指令性教材有关,这充分说明了所谓的专业分工已成为影响出版社发展规模的决定性因素。书号本来是对出版物进行识别的标准,但现在却由于现行的书号管理制度使其变成一种稀缺的、有价的资源。出版管理部门根据若干年前的各出版社编辑人数的统计,认为每人每年可以编辑5种图书,于是就核定该出版社每年应出版多少种图书,拨给该书办社相应数量的书号。且不说在剧烈变革的现代社会,经过几年,出版社的人员规模和出版力量会发生很大变化,即使没有这种变化,由于各出版社的品牌、经营管理水平、现代出版科技的应用水平等等方面的差异,这种分配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也是一种奖劣罚优的方式。因为品牌好、管理水平高、技术应用广的出版社,其选题等出版资源丰富,出版效率高,书号显然不够用。而品牌、管理水平差、效率低的出版机构的书号又用不完,对于他们来说,因书号在全社会是一种有价的短缺资源,不用白不用,而自己又使用不完,而因书号就成了可以有偿转让的资源。现在出版界的“一号多用”等书号使用不规范,买卖书号等出版行为不规范,在某种意义上是由现行的书号管理制度造成的,这种管理制度不变,上述不规范行为就难以制止。这几年买卖书号屡禁不止是这种管理方式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二、图书市场垄断的后果
上述出版领域的行政垄断行为,对出版产业的发展是极为有害的。亚当·斯密曾指出,垄断不能使国民财富极大化,打破了社会生产中的自然分配,造成资源浪费,在技术上低效率,即给定相同的产出量,垄断的产出将少于竞争的产出。除此之外,在我们看来,行政垄断的消极后果还在于:第一,造成了市场结构严重不合理、市场行为严重不规范和市场绩效严重扭曲,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生产与需要脱节,生产者与消费者疏远;第二,它造成了消费者的福利损失。我们用下图来分析消费者的这种福利损失。如图所示,假定边际成本MC不变,可以发现,完全竞争均衡位于供给曲线MC和需求曲线DD的交点,产量为Qc,价格是Pc。现在假定存在着地区垄断和行业垄断,边际成本不变。垄断者的产量定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点E″,销售量是Qm,价格为Pm。消费者剩余的减少量相当于PcPmAE。然而,消费者剩余的一部分减少量被转移给生产者,这一转移额或生产者剩余的增量等于PcPmAE″,剩下来的三角形面积E″AE就是垄断福利的损失[2]。第三,它造成莱宾斯坦所说的X—非效率。莱宾斯坦认为,在垄断的大企业中,由于企业享有垄断利润,企业凭借其垄断利润就不会有大的外来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内各利益主体就会偏离争取利润最大化这一企业的本来目标,在企业内部追求各利益主体或利益集团本身的利益,导致企业效益下降,产生X—非效率。这一分析对出版业的行政垄断同样适用。第四,如前面分析的,它造成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双重不规范运作;第五,它导致了“寻租”行为,为政府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腐败提供了温床。因此我们必须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方式,打破行政垄断行为,使图书市场走上健康、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上来。
图1 垄断的福利损失
(本文原载《大学出版》2002年第4期;《中国出版》2002年第3期摘要转载,《出版工作》2003年第4期全文转载)
【注释】
[1]见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司:《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1998年;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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