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继续平定各地叛乱
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三月,明太祖考虑到云南经过曲靖、大理等几次较大规模的战役,残元军事力量已被消灭,较大的民族地方政权如大理段氏已被征服,叛服无常的滇东北也已划归四川,另拥有较强大军事实力的麓川思氏当时也已归附,便诏谕傅友德、蓝玉两将军班师回京,而命沐英以西平侯兼云南总兵官之职,统兵10万留镇云南。
从此,沐英不负太祖、养父的厚望,以总全省军事及“得调四川、建昌、贵州三都司军马,以备缓急之援”[1]及参与或在必要时可干预布政使司[2]行政之特权,在后来不断采取军事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为布政使司创造有利于其行使行政职能的和平环境而继续操劳并取得了更为辉煌的镇滇、治滇业绩。
由于平滇战争触及了大批既是当地封建领主、奴隶主,又是前朝授予的各级大小土官的特权及既得利益,因此,当面对强大的明军时,除少数不自量力者敢于反抗外,大部分都是极不情愿地被迫表示归顺。但以后只要形势稍有变化,比如明军转移或驻军减少时,往往便互相煽结,反抗新朝的统治。这恰如尤中先生《云南民族史》第八章第一节之二小节深刻地指出:“明朝军队初入云南之时,以段世为代表的云南靠内地区的白族和彝族中的土官,或被打败,或慑于兵威而不得不投降……他们乐意于当夜郎王而不愿受制于封建中央。所以,一旦有机会,他们总想利用自己的地方武装和在本民族中的影响而发动叛乱,重新把他们那种自我封闭的堡垒建立起来。”(www.daowen.com)
因此,沐英在当时形势下担负的历史使命便是继续反地方割据,反民族分裂。总的方针、策略为恩威并重,即一方面优礼善待诸如武定商胜、丽江木氏、蒙化左氏、景东陶氏等一批顺应历史潮流、较有诚意归顺的土司以宣传朝廷的民族政策,吸引其余的尚持观望态度者;一方面则以铁血手段,果断、坚决地打击招抚无效,或归服后又反侧,在当时属多数的顽固保守势力。
纵观明军主力回师之后,沐英独自全权指挥进行的主要战役以及凭军威与个人声望便平定的叛乱共有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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