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追歼梁王,摧毁残元政权
明军攻克曲靖后,按照太祖出师前的部署,除留兵一部镇守外,再次分兵为二。一由傅友德亲自率领,北上乌撒,接应先期而至的偏师。当时,郭英、胡海洋等在永宁至毕节一线击溃当地的彝族土官武装后,正与元右丞实卜率领的正规军相持于地形险要的赤水河畔(今四川叙永东南),亟待增援。傅友德大军至,南北夹击,大破元军及从芒部(今昭通镇雄)赶来增援的土官兵。接着占领了乌撒全境,攻克滇蜀道上的战略要地七星关,从此打通了由云南宣威、会泽直达贵州毕节,再至四川纳溪,沿长江东下内地的水路交通线。这一战役,消灭了部署于乌撒一带的元军的另一支主力。消息传出,周围各地如乌蒙(昭通)、芒部、东川(今会泽、巧家、东川一带)等地部族武装纷纷归附,这使另一部沐英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继续进军昆明。
据(康熙)《平彝县志》卷二《沿革》,卷九《土司》记载,傅友德军离曲靖后,沐英为确保曲靖城日后的安全,减轻守军的压力,特地出击了城南的越州,在汤池山招降了彝族土知州龙海及其子阿资,并让其仍任原职,亦佐(今罗平亦佐)土知县沙普额归降后,也“仍令视事”。以后,沙氏家族一直在当地世袭任职直到明末,可谓与明朝相始终,为协助明政府维护一方的稳定及经济、文化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由于沐英每次在具有战略意义的地方作战取胜后,都有一个立石或更名纪念的爱好。如当年西征亦集乃路获胜后,曾“勒石纪功”;驻军平彝时,更改城西山名为镇南山。这一次白石江(南盘江)大战结束,他又在江边立一纪功碑(但惜已佚于清初),接着再把曲靖城外西南郊的妙高山更名为胜峰山[18]后,方才挥师向西南急进,直扑元朝最后一个由宗王——梁王统治的省会中庆(今昆明)。
此时,已是洪武十四年岁末,梁王仍驻于省城,并未作继续设防抵抗的打算。这主要是其军事主力已调至乌撒及曲靖,只有少数溃军逃回,无济于事。另外是顾虑如坚守,“则生民残害矣”[19];如欲远逃,当时北、东、东南已属明朝版图,无路可走,向西则为仇家段氏所阻,往南则为亦有世仇的域外。根据其后来在形势危急时所说:“我宗室,无降理,有死以报国耳。”[20]可知其已作好了以身殉国的准备。所以,当他听到达里麻全军覆没,沐英、蓝玉军已至中庆东郊板桥驿时,方才带着其母嘉僖太夫人、妻子忽的斤、行省左丞达的等200余人,从容地奏着鼓乐撤离中庆城。[21]
起初,梁王先到呈贡滇池东岸罗佐山藏身,后又至澄江,遇阻,又返回晋宁打算投奔驻守当地的部属千户段红部。但段已降明,又遭到少数民族部落的堵击,梁王只得辗转至滇池边的忽纳岩[22]暂时栖身。[23]
梁王在沐英的追击下自杀殉国处
沐英军至金马山,接受了各族群众“诸父老焚香拜迎”,以及留守中庆的元臣观音保、也先贴木儿等的归降后,兵不血刃地占领了被元朝统治了100多年的云南行省省会中庆。史载:“英入城,秋毫无犯,收梁王金印并官府符信图籍,抚按其民,时辛酉年(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也。”[24]
知梁王已逃,沐英立即亲率骑兵由呈贡今大渔乡越过通往滇南的要冲界次山,直追至晋宁境。梁王及其眷属、文武臣僚一行闻沐英已近,知事不可为,遂焚龙衣、朝服,有的自缢,有的跳崖,有的服毒,服毒者中有的药性未发,而明军已至,便全部投滇池自杀了。[25]
梁王眷属投滇池自杀处
至今,“后人为了纪念这一事件,曾于忽纳岩上刻字记其事略,并将山下村落忽纳寨更名为梁王山(村),为滇池岸边的古迹之一”[26]。
沐英收兵回城,再经呈贡、晋宁分界的界次山顶,下令就其有利地势置关城,并在山下建一牌坊,作为从东南拱卫省会的一处据点。因梁王已死,云南将定,从此可享太平,故特地取名为太平关。时至今日,民间仍简称该地为“关坡”,坡下村子太平关村、孙家营村等均为当年的守关将士屯田定居繁衍发展而成。现村中老人多知沐英当年征战事迹,其中高程恭先生知之最多,曾带笔者指点关山形胜,历数前朝兴亡,令人油然而生怀古之思。
梁王部属跳崖自杀处(www.daowen.com)
沐英攻占昆明,消灭了梁王,受到了云南各族人民的拥护。如武定彝族女土官商胜不仅率先归附,还运米千石至金马山接济明军,而明军则予其政治回报即报请朝廷,授其武定府知府之职。[27]这在各地产生了较大的积极影响,使很多持观望态度的各级政权不再抵抗,如元威楚路(今楚雄),曲靖宣威使司、澄江路,嵩明、晋宁、昆阳、安宁、新兴(今玉溪)、路南、建水七州,富民、宜良、阳宗(今澄江北部)等县大小官员皆主动前往沐英、蓝玉营中请降。有的地方虽仍在拖延,但明军一至,也立即归服。这避免了当地人民因战争而受害及明军的损失,大大缩短了最后统一全省的时间。另一个积极的重要政治意义还在于:摧毁了云南梁王政权后,北方残元失去了最后一个可南北呼应、联合抗明的军事基地,使其从此日愈孤立,最终灭亡,从而长久地巩固了明朝政权的稳定与南北部疆土的完整。
接着,明军又奉太祖诏令,协助文官设立了相当于原云南行省省署的布政使司以分治各府、州、县,相当于元初大元帅府的都指挥使司则总领军事,中庆路则改为云南府,继续作为云南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在进军云南至肃清昆明外围残敌,建立了明朝地方政权机构的这一重要过程中,傅、沐、蓝三位将军尤其是年仅37岁的沐英,立下了卓著的历史功勋,这是众多史籍乃至民间口碑一致肯定的。然而,也有部分学者,如清乾隆年间云南赵州(今大理凤仪镇)举人师范(字端人、号荔扉)在其最有影响的著作《滇系·艺文》部分,竟说沐英入滇,“不以为光复旧物,而以为手破天荒,在官之典,在野之简编,全付之一烬”。此说受到了一些学者的附和,如清末民初,袁嘉谷在其《滇绎》一书卷三中,不仅转引师范之说,还将沐英与元忽必烈入大理后,命姚枢搜访、保存图籍一事对比,谓沐英焚书,“得失霄壤矣”。今人有的也倾向此说,如《昆明市志长编》 (1984年3月版)卷三《古代之三》之(六)《沐英焚毁图籍之说》载:沐英入昆明后,“将公文、档案、历代图籍接收过来。而接收过来的大量档案、图籍哪里去了?据师范《滇系》、袁嘉谷《滇绎》说,被他认为那是少数民族自己建立国家的历史文献,一把火都给烧了!沐英焚书之事,如可能属实,果然如此,他实为昆明文化史上的罪人”。其余明确下结论说沐英焚书的学者及著作还有,此略。
笔者认为,沐英在平滇2年(公元1381~1382年)、镇滇10年(公元1383~1392年)期间,不仅未焚毁上述文献图籍,相反,因保存了这些珍贵资料,使其子沐春及几位文臣得以编写出一批重要的地方志书,为云南的文化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兹分述如次:
一、明初,法纪森严,除军纪早有规定,征战中不得肆意破坏、杀掠外,每有大的军事行动,太祖总要在行前重申军纪、告诫将士:“诸将克城,勿肆焚掠、妄杀人”[28],“毋掳掠,毋焚荡,毋妄杀人。必使市不易肆,民安其生”[29]。如有违反,必严惩不贷。有的即使在今天看来是些小的过失,竟也杀无赦。如其猛将胡大海子犯了禁酒令,按律当斩,诸将虑其父拥兵在外,力劝太祖,太祖却说:“宁可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其子被杀后,因胡大海后来殉职,遂绝后。[30]在和平年代,太祖执法之严,也依然如昔,就连其亲属也不例外。如洪武末年,其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出使,顺便带了些私茶,竟也被依法处死。[31]焚毁图籍典章等,比这些过失严重得多,一向遵纪守法、谦恭谨慎、忠于养父的沐英,绝不至于此。
二、明军每攻取城市后,都有规定封存府库图籍并派兵守护。如前述《滇史》卷十所载,沐英入城,秋毫无犯,收存图籍等,犹如徐达克大都后“封府库图籍,守宫门,禁士卒侵暴”[32]。既如此,就不可能再随意“焚毁”。
三、据大理州文联汇编的《大理古佚书钞·西征平大理纪略》记载:沐英攻克大理后,派其部将、义弟李浩扑灭战火,“幸段氏藏书全存,余(李浩)命五百战士,清理所存字画藏书,遍收得两百余驮”。该书《三迤随笔·自跋》章又载:这一批珍贵史籍“得五千余(册),皆蒙、段、元历代抄卷。经典多属诸清平官、王室记事。除中有蒙段两朝记事中选历代史志千二百册,余于十九年(即洪武十九年)入朝解运京都,四百余册库簿交西平侯,余皆为余保存于幽香阁”。由此可证,沐英不仅没有焚书,反而还尽了保存之责,大理的如此,昆明的必也同样。
四、据《明史》卷九十七《艺文二》记载:“《云南志书》六十一卷,洪武十四年既平云南,诏儒臣考定为书。”
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省志》、(洪武)《云南志》则记载得更清楚:“初,云南既平,上命儒臣考校图籍及前代所有志书,更定而删正之,通六十一卷,至是始成。”
“儒臣”为谁?即当时谪居昆明,但受到沐英父子礼遇的程本立、王景常、平显[33]等。“前代所有志书”,正是沐英保存的那些“图籍”。以后,云南陆续出版了大批志书及各类图书,其中如沐英之子沐春、沐晟主持修订的《云南图经志书》,程本立等3人编撰的《云南志》以及仅限于云南人著述、多达100多部(集)的著作如各种版本的《云南通志》、《滇志》、《南诏通纪》、《南诏野史》及各府、州、县志等,莫不取材于此。这无可辩驳地说明,沐英不仅没有焚书,而且还将其保存完好,并用于当世,促进了云南地方文化的繁荣。此举非但没有受到师范等人的肯定,反而还被其毫无根据地指责,真可谓典型的“颠倒是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