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防止交通事故
一、一般规定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
2.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3.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车辆交通管理规章制度。
4.各种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对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严禁带病行驶。
5.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的应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
6.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二、要求及措施
1.防止道路交通事故
(1)驾驶员应严格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每天出车前、后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方面的全面检查,并作详细记录。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驾驶员长途驾驶时间达3h,必须休息一次,每次休息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机动车行驶至有人看守路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4)机动车行驶至积水路段、无人看守路口或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5)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6)雨中行车时,禁止滑行并尽量避免猛打方向盘和紧急制动。应使用刮水器,发现工作不良应停止行驶并进行检查排除。大雨或久雨后,应注意道路变化,尽量在路中行驶,会车减速或暂停时不要太靠路边土路,雨雾较大、视线不清,应选择安全地点暂停,开小灯和尾灯,放置警告牌。
(7)下坡行驶时,驾驶员要思想集中、判断准确、认真操作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时刻注意制动器作用是否有效。根据坡度情况选择适当挡位,万一脚制动器失效,应马上越级换入低速挡,利用发动机制动作用和手动制动器控制车速。(www.daowen.com)
(8)按规定超车后在不影响被超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再驶入正常行驶路线,不准强行超车,不得超车后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猛打方向盘以防车辆失控碰撞他车或路边行人、树木等。
(9)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m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边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10)严禁驾驶员边开车边打手机或查看短信息;必要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靠右暂停,电话联系结束后,再集中精神驾驶。
(11)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乘车人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挡板;车厢挡板上严禁坐人。
(12)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在车辆行驶途中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3)乘车人员严禁在车上玩耍、吵闹或与司机闲聊,影响司机驾驶,严禁向车外扔杂物。
2.防止车辆在场区作业事故
(1)变电站进行新、扩建施工时,应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车辆进入基建施工现场时,应将时速限制在15km/h以内。机动车在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
(2)任何车辆进入高压设备场地内,包括检修车、工程车、大小货车、电试车、起重车以及外来车辆等,均应征得站长、值班长许可,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安全距离不够,带电设备对车辆放电。
(3)生产现场内部使用的特殊车辆,如微型工具车、机械运输车、吊车、电瓶车、翻斗车、铲车等机械车辆,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年检,由国家有关部门核发机动车辆牌照。
(4)厂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发证和按规定周期进行年审。驾驶员应按准驾车类驾驶,其他车种不得混开,并在企业范围指定区域内行驶。
(5)翻斗车、铲车、自卸车、吊重汽车等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准载人(包括操作室)。
(6)施工现场使用的铲车、翻斗车、电瓶车等,因工作需要装运重量轻而体积大的特殊物件遮挡驾驶员正常视线时,应预先编制保证安全的特殊运输方案和措施,设专人指挥,采用慢速倒车行驶等方式。
(7)施工作业需占用机动车道时,必须在来车方向前50m的机动车道上设置交通警示牌(若施工作业需占用高速公路车道时,必须在来车方向前150m的车道上设置交通警示牌),并将工作现场围蔽。夜间不能恢复道路的原来状态时,应在警示牌上方悬挂红色警示灯。
(8)在公路或公路旁进行施工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反光衣。路面应设置警示标志,机动车周围设围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