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安全管理标准化
一、业主项目部管理内容与方法
1.安全策划包括:
(1)开工前,根据省级公司及建设管理单位年度基建安全工作策划方案要求,结合本工程建设的实际特点,编制《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执行,填写项目管理策划文件(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管控记录表。110kV及以下工程可以不单独编制,内容仅需在《建设管理纲要》安全部分体现。
(2)开工前,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台账。
(3)开工前,审批监理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填写项目管理策划文件审查(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管控记录表。
(4)开工前,审批施工项目部编制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填写项目管理策划文件审查管控记录表;开工前,配合审批施工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填写项目管理策划文件审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管控记录表。
(5)开工前,参加或组织的第一次项目安委会会议;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加或组织每季度的项目安委会会议,负责落实安委会会议纪要提出的相关要求(需成立安委会的项目适用)。
(6)项目竣工投产后,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7)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和审批项目安全策划管理相关内容。
2.风险管理包括:
(1)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通用办法》,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2)编制项目《建设管理纲要》和《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时,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3)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项目作业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工作。
(4)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5)负责对三级以上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票进行签字确认。
(6)出现五级风险作业工序时,业主项目部组织专家论证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省级公司基建部备案。
(7)每月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批施工、监理项目部填报的重大风险项目信息,并汇总上报到建设管理单位。
(8)在建设过程中,通过日常安全巡查、每月例行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活动,检查项目风险预控措施落实情况。
3.文明施工管理包括:
(1)落实上级有关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策划和监督实施工作,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重点做好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查、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检查。
(2)全过程监督检查《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执行情况。
(3)分阶段审批施工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装备设施报审计划,对进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行审查验收。
(4)审批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5)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监理的安全管理作用,通过专项整治、隐患曝光、奖励处罚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填写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记录和安全文明施工处罚记录,作为对工程各参建单位考核评价的依据。
(6)组织项目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等活动,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7)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和审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内容。
(8)项目竣工时,检查环保、水保措施落实情况,组织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等资料。
(9)定期总结分析,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建议。
4.安全评价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通用标准》相关内容和评价要求。
(2)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参建各方,按评价时段要求做好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并填报《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报告》。
(3)评价工作结束后,监督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问题整改闭环,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
(4)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与项目安全管理评价有关的内容。
(5)配合省级公司做好安全管理评价的抽查工作。
5.分包安全管理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通用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
(2)负责分包计划动态监管。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施工分包计划、申请,优先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分包商,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控制施工分包范围,填写“施工分包计划一览表”,填写施工分包管控记录表。
(3)参与分包准入动态监管。分包工程开工前,对于选择合格分包商名录之外的分包商,督促施工项目部收集分包商资质等材料,上报省级公司基建部门复核,经复核批准同意后才允许进入工程施工。
(4)参与分包合同动态监管。在分包合同签订同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要求签订分包安全协议。
(5)参与分包人员动态监管。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收集施工项目部填报的“工程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填写“施工分包人员动态信息汇总表”。报建设管理单位汇总。审核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变更,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
(6)负责分包队伍考核动态监管。工程完工后,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定期填写“施工分包单位考核情况一览表”,报建设管理单位汇总。
(7)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对不满足要求的分包队伍,实行停工整顿或清退。
(8)督促施工承包商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
(9)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项目分包管理有关内容。
6.应急管理包括:
(1)开工前,在建设管理单位组织下,成立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工作组,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组长,并指导施工项目部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2)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开展方案评审,经监理和业主项目部审核后,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发布实施。
(3)现场应急工作组及其组成人员应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包括通信方式);建立现场应急值班制度,并在其管理范围内公布值班人员及通讯方式,并确保通信畅通;地处地质灾害频发区的项目,必要时可将项目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4)现场应急工作组在工程开工后或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定并落实经费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物资保障、治安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并针对演练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修订。
(5)现场应急工作组接到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救援工作,同时上报建设管理单位应急管理机构。
(6)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和审批项目安全应急管理相关内容。
7.安全检查包括:
(1)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等活动。
(2)工程项目安委会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业主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3)各类检查事先编制检查提纲或检查表,明确检查重点。
(4)针对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通病、安全隐患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问题,下发“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反馈单”,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同时业主项目部填写工程安全检查管控记录表;对重大问题提交建设管理单位或项目安委会研究解决;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责任单位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且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分阶段实施。
(5)参加工程月度例会,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专题分析,督促责任单位制定针对性措施,保证现场安全受控。
(6)配合上级单位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按要求组织自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
(7)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安全检查管理有关内容。
(8)配合项目安全事故(件)调查分析与处理,监督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
二、监理项目部管理内容与方法
1.工作策划包括:
(1)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2)辨识与监理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制订《监理项目部专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报业主项目部备案。
(3)审查施工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及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申报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申报单》、《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专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关键项目或关键工序、危险、特殊作业安全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及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预控措施,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4)审查施工项目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
(5)审查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2.文明施工管理包括:
(1)依据《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查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2)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监理随机检查工作,重点督查《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3)审核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验收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验收单》,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其“安措费”。
3.安全检查包括:
(1)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委会活动,并及时督促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活动内容纪要的要求。
(2)参加由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对监理存在的问题自行闭环整改,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3)参加由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月度协调会议或专题协调会,对安全现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4)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召开监理安全工作例会,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5)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6)检查施工项目部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到位情况。
(7)督查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8)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安全巡视检查,对施工安全的重要和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并拍摄数码照片。对发现的施工违规作业行为及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情况严重及危及人身安全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业主项目部,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9)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www.daowen.com)
4.风险与应急管理包括:
(1)实施不同施工阶段监理项目部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预控措施。
(2)督查施工项目部辨识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危险源与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3)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会同施工项目部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检查执行情况及其有效性和响应的及时性。
5.分包管理包括:
(1)审查分包工程的各类报审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施工分包商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与入场验证相符,通过《监理月报》将分包管理情况报业主项目部。
(2)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安全旁站和安全巡视检查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
(3)有劳务分包人员参与的施工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施工项目部人员,当由劳务分包商人员担任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审核认可。
(4)当施工项目部提出更换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审批,报业主项目部确认后方可更换;当施工项目部提出更换劳务分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和特殊作业人员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
(5)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同意。
6.安全评价包括:
(1)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评价监理自评,形成评价记录,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
(2)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评价检查,督促施工项目部对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评价中所查出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
三、施工项目部管理内容与方法
1.安全策划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工程开工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和安全监督网络,确保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在岗到位,确保专职安全员及各施工队、班组、作业点、材料站(仓库)等处的兼职(或专职)安全员在岗到位。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网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辨识因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形成环境因素辨识及预控措施表,并针对重大环境因素制订环境管理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形成环境保护监测与测量记录、月环境管理情况报表。
(3)汇编安全制度。工程开工前,建立适用于工程项目部的有效文件清单,留存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
(4)工程开工前,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后组织执行。向监理项目部报审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申报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报审分包计划申请。
(5)开工前,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申报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申报单》,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审批后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时,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验收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验收单》并报监理、业主项目部审查验收。
(6)参与业主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对新进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组织项目部职工按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落实安全措施费资金,专款专用;对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施工机械和工器具安全检验;在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变电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执行,并填写变电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7)施工项目部第一次安全大检查、第一次安全例会应在开工前组织进行,例会应在检查之后举行,对前期策划准备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完善安全开工条件。
(8)正式开工后,项目经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例会,由项目部主要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加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例会应及时传达、学习并组织落实安全文件精神,总结当前安全工作,布置下个月安全施工工作及安全防范重点。
(9)落实项目安委会决议,配合项目安委会、业主及监理项目部等有关单位举行的各种安全会议及各项活动。落实安全文件,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2.风险管理包括:
(1)工程开工前,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制定预控措施,针对辨识出的重要危险点,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案》。
(2)根据不同施工工艺、技术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通过安全交底,向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交代清楚本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及采取的预控措施。
(4)在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中,应有针对本工程制订的危险因素预控措施内容。
(5)在施工项目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更新设立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警示牌。每份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针对工作内容的危险源分析及预控措施。
(6)起重机械风险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
(7)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班组每天安全检查、施工队每周安全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安全巡查、项目部每月例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项安全检查、参加上级安全检查活动,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不符合现象。
(8)涉及停、带电施工(含改扩建工程施工),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的作业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有上岗资格。
(9)对以下工序及作业内容应重点加以管控:深基坑施工,特殊结构厂房施工,构支架组立,变压器运输及安装,GIS安装,运行变电站扩建,带电作业及调试,大型设备试验,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塔吊、升降架等)的就位、安装、拆除,复杂的立体交叉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采用新施工机具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作业(含试验阶段)。做好针对重点工序及作业内容的事前分析和预控工作,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在时间上、准备上(包括作业指导文件、人员、培训、交底、施工机械、工器具、应急等)做到完备。作业前,上报施工单位、监理和业主项目部。
3.文明施工管理包括:
(1)落实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手册》组织施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布置项目部(包括生活区、工作区)、材料站(仓库)、施工队驻地、施工现场,创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生活场所。
(3)施工项目部负责统一管理和发放安全施工措施类及安全文明施工类物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锁器、下线爬梯、作业平台、标识牌、警示牌、提示牌、灭火器、应急药箱、孔洞盖板、验电器、施工电源箱、接地线、各式围栏、提示遮栏等),整个项目部(含分包商)应整齐划一,物品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符合现场实际需求,项目部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
(4)按照《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进行管理。
(5)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安全巡查、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处罚等手段,促进项目部、各施工队(班组)及全体施工人员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在每月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过程中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实施细则”的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7)监督检查并指导分包商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将安全文明施工与其经济效益挂钩,并将其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作为其业绩考核指标之一。
(8)配合开展的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等有关竞赛活动,落实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准备参赛材料,对照竞赛标准开展自查整改,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使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竞赛标准要求。
(9)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安全与环境方面资料。
(10)竣工前,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
4.安全评价包括:
(1)贯彻建设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评价标准。
(2)每个施工项目应至少开展一次(跨年度施工的,每年应至少一次,特殊项目按业主项目部要求开展)“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自评价的时间应安排在工程施工高峰阶段;形成自评价报告,对评价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闭环;将自评价结果上报监理部。
(3)接受业主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的项目安健环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5.分包管理包括:
(1)施工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充分考虑施工特点、合同工期等条件,确定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需求(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上报施工单位;向监理项目部申报分包计划申请表;分包商资质经施工单位审批同意后(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施工分包商,可不再对其资质业绩进行单独审查),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备案。施工单位负责分包招标工作,施工项目部配合(如果合同中没有专业分包约定,施工单位确需专业分包,则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
(2)施工单位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在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安全协议后方可允许分包队伍进场施工。
(3)专业分包商如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并按要求对劳务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
(4)在分包商人员、设备进场后,施工项目部对其投入项目施工的人员资质(含特种作业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入场验证,纠正不符合项,施工过程中,应严加管控。
(5)专业分包商必须建立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的完善文件体系(包括各种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文件及记录等)。劳务分包商执行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文件由施工项目部负责编制。
(6)施工项目部监管分包商对其进场职工的身体健康检查(分包商人员的体检证明须由县级及以上或等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其他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及时清退。严禁录用未成年者。
(7)施工项目部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分包商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可以在安全协议中约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付和办理的责任方。
(8)制定分包商各类人员登记制度(项目部留存分包商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开工前检查、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现场分包商施工人员与名册是否相符。分包商项目负责人、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更换应经过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项目主要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应经施工项目部同意,避免人员的随意流动和频繁更换。变动的新进场人员应进行体检、培训考试、交底等工作,直至具备上岗条件。
(9)施工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商对新进场分包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商的全体入场作业人员应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分包商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施工项目部为分包商人员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在上岗时佩戴。
(10)劳务分包所需的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由施工项目部配备。其他可由分包商自带的机械、工具等必须经施工项目部审核批准,同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项目部对其组织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禁止在现场使用。
(11)负责对劳务分包商的全体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管专业分包商的安全技术交底。
(12)在分包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应派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监管分包队伍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签发分包商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即时掌握分包队伍的安全动态情况,督导现场安全施工。对不满足要求的分包队伍,实行停工整顿或清退。
(13)施工项目部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按照本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对分包商进行管理。
(14)落实对分包队伍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好对分包队伍的安全考核、业绩评价、信息上报工作,如有爆破分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6.应急管理包括:
(1)工程开工前,分析并辨识出施工项目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职责、联系方式、救援及逃生路线、人员和物资及车辆保障、处理程序等。
(2)专项应急预案应内容完整,具有可操作性,报监理、业主项目部审批后在施工过程中组织落实。
(3)应急培训应写入项目部培训计划中,并与其他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开展,培训对象应包括全体施工人员。
(4)在施工项目部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材料站(仓库)等场所的醒目处,应以展板形式公布应急联络方式,并张贴宣传应急急救知识类图文。
(5)施工项目部按专项应急预案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安排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6)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在工程建设初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在项目部人员固定的情况下,每个项目部组织一次;当施工队调整或人员变动较大时,需重新组织专项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使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应急救援程序和方法,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并检验预案可行性,根据演练效果,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并重新下发。确保预案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时效性。
7.安全检查包括:
(1)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安全大检查。
(2)配合业主项目部等相关单位开展春季、秋季安全检查和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闭环管理。
(3)根据管理需要和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各类检查应依据事先编制的检查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送责任单位(分包商)、部门或施工队(班组)签收,监督检查并确认隐患闭环整改情况,通报检查及整改结果。
(5)各类检查中须留存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包括安全管理亮点照片、安全隐患照片、违章照片、整改后照片等
(6)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管理专题分析和总结,掌握现场安全施工动态,制定针对性措施,保证现场安全受控。
(7)按照业主项目部要求,在每月定期上报的施工月报中填写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信息内容。
(8)如发生事故,须及时上报施工单位及监理、业主项目部,按规程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按照“四不放过”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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