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施工单位安全职责
一、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的安全职责: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成立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负责落实本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电网建设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购置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内容),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单独计列,专款专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的开支。
4.建立健全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施工机械管理部门、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施工机械从购置、租赁、安装、维护、检验、使用、拆除到报废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5.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对预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
6.严格执行有关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施工分包管理制度,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考核。
7.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组织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现场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
9.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加强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抓好施工班组建设,健全施工班组安全管理体系。
11.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施工项目部
施工项目部的安全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施工合同安全协议中承诺的安全职责,是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
2.依据有关规定和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施工项目部安全目标。
3.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按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5.编制风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等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
6.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措施。
7.负责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与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措施、降噪措施等,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8.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制订预控措施,并在施工中落实。
9.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参加应急演练。
10.建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施工机械管理人员,落实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状况进行准入检查,并对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重要吊装、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负责施工队(班组)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送检工作。
11.监督和检查施工队班前(后)会开展工作。
12.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3.开展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闭环整改;对重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14.组织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15.按照规定,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监督分包队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6.及时准确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17.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施工队(班组)
施工队(班组)的安全职责:
1.落实上级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文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努力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目标。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坚持“站班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坚持先交底后施工,落实现场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5.按规定周期检查、试验、保养中小型机械和安全工器具,实行建账、建卡、挂牌(明确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
6.开展文明施工管理,进场设备、材料应码放整齐,当天施工结束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考核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奖惩分明,树立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8.按规定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报告,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
9.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妥善保存安全管理资料。
四、施工企业总经理、分管施工副总经理
施工企业总经理、分管施工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企业内部管理评审,确保“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行。
4.负责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组织重要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负责较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
5.总经理主持企业安委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部署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6.总经理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各级安全管理机构。
7.审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审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使用。
8.审批重要的安全奖惩事项,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9.组织并主持企业级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
4.组织编制或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组织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模式,编制标准和编审批程序。
6.审批技术革新方案及重大施工项目、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7.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8.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9.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www.daowen.com)
10.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处理意见和技术性防范措施。
六、施工项目部经理
施工项目部经理的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是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2.组织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主持项目部安全会议。
3.组织确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4.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项目管控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在业主项目部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6.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8.负责组织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9.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10.参与或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级公司和施工企业颁发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
2.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组织项目部安全、技术等专业交底工作。
3.组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定期组织项目专业管理人员检查或抽查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或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5.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工作。
八、施工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
施工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贯彻相关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规范,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施工现场落实。
3.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参加项目总工组织的安全交底;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等实施文件的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计划;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账。
5.负责检查指导施工队、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督促施工队、分包队伍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6.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工作例会,总结安全工作。
7.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罚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8.督促并协助施工班组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九、施工队(班组)长
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队(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队(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基建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新进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组织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施工队(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开展风险识别、评价活动,制定并落实风险预控措施。
6.组织每天的“站班会”,班后进行安全小结。
7.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8.组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未参加交底或未在交底书上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11.配合施工队(班组)安全事故的调查,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十、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
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基建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施工队(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活动。
3.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
5.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
6.协助施工队(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有关安全资料。
十一、施工人员
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1.学习基建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参加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严禁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爱护安全设施,未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8.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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