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新型组织-社会企业:转型背景下的发展及趋势

新型组织-社会企业:转型背景下的发展及趋势

时间:2024-01-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组织发展成立的社会企业:主要是现有社会组织基于财务和组织可持续发展考虑,发育而成的社会企业。有些社会组织将一些后勤性、服务性的事务,交由社会企业来推动,企业运作的费用用来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如慈善基金会下属的一些企业,以及上海癌症康复俱乐部开办的癌症康复学校等。“黑暗中的对话”是一个源自德国的社会企业,至今已扩展至全球超过34个国家、164个城市。

新型组织-社会企业:转型背景下的发展及趋势

社会企业是通过企业化行为、商业化方式,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类组织。这类组织位于传统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中间地带,大多数都跨界社会与市场,从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开发、运营、市场、销售、服务等方面和企业基本一样,也允许股东分红。区别主要在于:社会企业的创办和经营,主要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企业的财务和人才基本上都是靠经营所得,不会像传统NGO一样依赖社会公共资源的注入。根据社会企业的形成原因,分为以下几类:

基于道德诉求成立的社会企业:主要成立目标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实现创始人及其团队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如青番茄[3]富平学校[4]

基于盈利诉求成立的社会企业:主观动机是为了获取利润,同时客观上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如上海杨浦区的寰宇财富俱乐部[5]、为空巢老人服务推出96890爱老热线的海阳集团。

基于政策诉求成立的社会企业:对于因为政策原因无法注册成为正式社会组织,同时需要以机构身份开展公益事业的,很多也会选择以企业方式注册,成为事实上的社会企业,如上海的多背一公斤、北京的“自然之友”等。

基于组织发展成立的社会企业:主要是现有社会组织基于财务和组织可持续发展考虑,发育而成的社会企业。有些社会组织将一些后勤性、服务性的事务,交由社会企业来推动,企业运作的费用用来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如慈善基金会下属的一些企业,以及上海癌症康复俱乐部开办的癌症康复学校等。

以“黑暗中的对话”为例,可以管窥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情况。“黑暗中的对话”是一个源自德国的社会企业,至今已扩展至全球超过34个国家、164个城市。通过提供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由视障培训师引领进行的活动和培训,形式包括黑暗中对话体验馆、企业和政府机构工作坊、教育工作坊,以及黑暗中的特别活动等。目前,黑暗中对话的主题体验馆、工作坊培训课程和特别活动已落户于世界38个国家的170多个城市,体验学习者超过750万人,并为超过7 000多位视障人士提供了工作机会。

[延伸阅读]

社会企业在香港

在香港,不少传统的社会服务团体属下的收费业务,如历史悠久的社福机构东华三院(1870年创办)等,在广义上都带有社会企业的性质。但强调用企业精神创办事业以达成社会目标的现代社企运动,是在20世纪70年代英国等地萌芽后,于本世纪初,才开始在香港生根和发展。

2001至2008年间,在政府的推动和资助下,社企开始在香港兴起和发展,其中包括无社企之名的初兴阶段(2001—2005年)以及政府正式以政策明确推动社企发展(2005—2008年)。自从2008年以来,社企逐渐成为社会运动,进入民间与政府互动和合作的阶段。

萌芽阶段(2001年之前)

20世纪70年代末,香港社福界已经知道英国进行的社企运动,因当时政府对社福事业资助大幅提高,社福界不需要太担心资金的筹措,同时在概念上和人力资源上都缺乏办企业的思想准备和能力;少量机构在创办时却开始引入商业经营的思维。

1987年由邓永汉、朱浩明、乔宏和蔡元云等人创办的丰盛职业训练中心,为释囚青少年戒毒康复者和边缘青少年提供职业训练;中心以商业方式运营,在三年后达到自给自足,其后更以盈余继续发展并资助其他社福事业。中心虽没有社企之名,但完全与现今的社企精神相符合。

在20世纪90年代由一些复康机构(例如新生精神复康会)主导的“模拟企业”,也是社企的雏形。这些企业与商业运营方式接轨,通过面对真实的市场商业运作,与消费者直接接触,在市场上实习,为一些残疾人士踏入就业公开市场作准备。1997年,社会福利署成立了“康复服务市场顾问办事处”,提供业务洽商、商业咨询、专业培训、市场推广等支持服务,使该等模拟企业有力地成长,逐步衍化成为社企。

此外,在20世纪80—90年代,也有由宗教团体办的各种餐厅、香港盲人辅导会办的按摩保健治疗中心(1992年)、长者安居服务协会办的“一线通平安钟服务”(1996年)、和富社会企业办的护理院等,都是香港社企的先驱。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之后,政府削减公共开支,并开始重新考虑资助社会服务的方式,此新思维逐渐发展成为后来推动社企发展的新政策。在另一方面,社福界由于政府资助或私人捐款的减少和前景的不明,也须考虑引入多些商业元素以维持服务。同一时期,香港在经济转型中产生了新的绝对贫穷、跨代贫穷和失业等问题,成为对社会和谐及经济发展的新挑战;社企的概念开始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

社福界在心态上一般仍抗拒收费的做法,认为社福界宗旨是提供服务,收费是邪恶的,有盈余是不道德的。此外,不少人更排斥带商业性质的收费活动。一些宗教团体认为以商业项目办福利会被责骂,并被批评者要求社福界应做回社福的事。社企广泛地被各方认同,是2001年政府推动社企发展之后的事情。

初兴阶段(2001—2005年)

特区政府在2001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向非政府机构拨款5 000万元港币,为残障人士创造就业机会。社会福利署于该年开办“创业展才能”(Enhancing Employment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through Small Enterprises)计划。根据社福署的简介,“创业展才能”计划的目的是通过以市场导向为主的方式,直接为残疾人士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改善残疾人士的就业情况。“创业展才能”计划通过拨款资助作为起动资金,以协助非政府机构开设小型企业业务,确保残疾人士可在一个经细心安排而且气氛融洽的工作环境中真正就业。

在该年的施政报告中,特首董建华以《经济转型期中的社会政策》为题,论述在援助社会上弱势社群的同时,也要“帮助他们加强自力更生的意志和能力”;此外,他引述社会工作者的意见,认为“社会工作必须倚重社会的力量”。政府要“大力发挥社会基层人士的主动性”。为了推动这一概念,政府以前期基金3亿元港币成立了小区投资共享基金(Community Investment and Inclusion Fund,CIIF),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负责。基金乃用于民间倡议的具体项目,用民间的积极性改善小区生活质量。

政府的两项资助计划,在随后几年促成了不少社企的诞生。当时在政策上政府并未正式用上“社企”之名,但其精神和内涵均与社企吻合。“创业展才能”计划强调通过市场导向为残疾人士创造就业及协助非政府机构开设小型企业;“小区投资共享基金”推动以社会力量帮助弱势社群自力更生;两者都体现了社企精神。一般论者,都以该两个计划可为香港社企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另可以提及的,是雇员再培训局在2004年起推出家务助理、健康助理及保健按摩等短期培训计划,协助中年失业者获得技能,使其有机会重新投入劳动力市场。计划惠及社企聘用再培训局的学员时,可以节省员工培训费用;同时,该等课程也使得一些从事个人护理业务的社企容易创业。该培训计划虽然和社企无直接关联,其理念则和社企推动协助弱势人士自力更生的理念相同。

政府以政策推动发展的阶段(2005—2008年)

在2005年初,香港整体经济稍呈复苏,但贫穷的问题凸显。特区政府为跨部门的扶贫工作广征意见,成立了“扶贫委员会”(Commission on Poverty)。扶贫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主持,参与成员来自各个界别;政府部门参与者包括教育、民政、社福及经济劳工等局。该委员会大致主张以小区为本的扶贫工作;同年9月,该委员会正式讨论社会企业的问题,发表文件《从受助到自强——社会企业的发展》,倡议为发展社企提供支持的环境。扶贫委员会表示,政府认同“发展社会企业的好处,以提高弱势人群,特别是残疾人士的就业能力”;认为成立社会企业的目的,并非要取代传统的福利服务模式,而是“在给予弱势群体就业援助方面,除较为传统的福利服务模式外,提供另一选择”。

特首曾荫权在2005—2006年《施政报告》中,称扶贫委员会要推动“以小区为本的扶贫工作”,理念是“助人自助”,重点是“促进就业及减少跨代贫穷”。又提到要帮助有能力工作的人“自力更生”和发展社会企业。提倡社企遂正式成为政府的政策。

由2006年开始,扶贫委员会及民政事务总署开始大力推广社会企业发展。例如扶贫委员会于2006年4月举办了社会企业会议,邀请本港学者及社会企业家讨论本港的社企发展的前景。该委员会更资助开办社会企业人员培训课程,培训企业管理技巧。民政事务总署则自2006年始负责推行“伙伴倡自强——小区协作计划”(Enhancing Self-Reliance Through District Partnership Programme)。该计划初期注资1.5亿元港币,推行以地区为本的扶贫工作,协助发展小区经济项目的社企。该计划由民政局及社福局负责,标志着政府在政策上的社会转移,即社企不应被单纯视为福利事业,而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建设意义。

2006年6月,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立法会就《全力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议案致辞,称推广社企是扶贫委员会的重要工作。并就促进跨界别合作、商界与社福界的结合等题目作了政策性发言,提出推动社企的行动纲领,包括确定“社会价值及认受性”、社企人员培训、政策配合等,代表政府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同样的思维,还反映于扶贫委员会2007年初的《从受助到自强——社会企业的发展最新情况》的报告中。同年特首《施政报告》,称“香港要培养更多社会企业家,透过企业家的思维,利用商业策略达至社会目标”。报告正式提出要培养社会企业家,又称要推动政府、民间、商界三方合作,以大力发展社会企业。这是政府对发展社企更明确的政策宣示。同年12月,由政府主导的社企高峰会召开,社企成为当时传媒的焦点所在。

在此期间,有更多的社企在政府几个基金和计划下成立;至2008年5月,全港共有284家由社会服务团体开办的社企,平均雇用约10名员工。

此外,社会上开始有谢家驹等人士积极投入提倡社企的工作,成立香港社企论坛(Hong Kong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Forum)发行有关社企的刊物与论著;也有商界背景的人士和机构成立了各种推动社企发展的组织,如Social Ventures Hong Kong及光华企业等,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也将社企发展引入为其经常工作。(www.daowen.com)

民间主导阶段(2008年后)

2007年12月,民政事务局举办了“社企高峰会”,意味着政府对社企发展的积极性。之后,香港10余个不同背景的团体和组织在2008年11月共同发起“社企民间高峰会”,内容涵盖国际研讨会,展览、创意比赛、戏剧和市集活动等;由于反应热烈,主办者决定将高峰会继续办下去,使之成为民间推动社企运动的重要平台。政府也乐见此发展,遂于2009年特首施政报告中正式提出成立“社企咨询委员会”,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更于2009年11月出席第二届“社企民间高峰会”为主礼嘉宾时,表达出社企发展应由政府带动走向民间带动的讯息,正展示出官民合作的另一个里程碑。2008—2009年间,民间社企活动和组织相继产生,例如社联在汇丰银行的支持下,成立了“社联—汇丰社会企业商务中心”,目的是为社企提供商业咨询服务。此外,社企总会(GCSE)的成立,代表了社企对营商概念的重视,他们并尝试与政府讨论中小企贷款基金是否可用于社企的可能性。同年,更有一些新成立的社企以普通有限公司的性质成立,以显示它们对商业创意和自负盈亏的决心。

香港社企的特色和弱点

香港现存的大部分社企是由政府的社会政策所催生并规定资助机构为非牟利注册团体的身份,而非由企业创意形成,因此香港很多社企的社会目标明显,但企业性质薄弱,往往被人视为福利性质的事业,而非企业。基于这个创业背景,本地现存的社企无疑是提倡仁义的社会事业,大部分仍未算是讲求运营的社会企业。2001年以来,大部分社企涌现,并非是由于香港的社会创业精神蓬勃,而是与港府的福利改革(welfare reform)、基层扶贫工作和提倡社会凝聚力的政策性方向有关。在资助期过了之后,若没有提供后续资金或善后安排(如协助业务重整或合并),不少项目转瞬即逝,平白浪费了成立初期的资金。

根据社联的社会企业资源中心在2007年的调查,截至2007年3月,全港共有208个由社会服务团体开办的社会企业。这些社企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包括产品制作及销售(30%)、家居服务(29%)、餐饮服务(13%)、一般清洁服务(11%)、个人护理服务(5%)以及其他类别如装修、搬运、有机农作、文化旅游等(12%)。香港社企多数从事这些服务行业,可以看出香港本地营商环境的特点。

香港社企的发展前景

虽然香港大部分社企都未能符合所谓有商业创意、社会关怀及可持续发展三重底线的标准,但社企是香港公民社会一个新的发展方向,也是市场经济一个小而意义重大的范式转移(small but significant paradigm shift),既是社会价值的改革,也是企业价值的调整。在香港的本土环境里,社企的其中一个目的,是通过合适的经济活动,使更多边缘社群可以融入社会核心,脱离贫困和孤立的状态。

在运作层面上,社企结合了仁义观念的商业模式及弱势群体网络,实践现代社会的新兴价值,将弱势人群重新带入社会生活的核心,投入商品交易或劳务市场的生活,满足社会需要和建立自我价值。

进入21世纪的10年以来,香港的经济已经历两次产业转型,处于高度发展阶段,商界的营商能力灵巧,使得剩余的产业发展空间不多,新行业的开发难度也大。然而,另一方面,本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在社会捐献及政府资助下,历史悠久及组织庞大,第三部门及公民社会的管治有稳定发展。即是说,香港开办社企的社福机构的组织基础很强,但社企业务的营商能力仍弱。

如何将商界的营商才能带入公民社会,结成合作伙伴而不会过分互相损害,达致两全其美,是香港发展社企的一大课题。

近年趋势

香港社会创业论坛主席谢家驹博士在2009年的社企民间高峰会上把香港社企发展形容为“长征”(long march),同时他也描绘2008—2009年的发展为雨后春笋的幼苗(Green Shoots),这正表示社企正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若要使之茁壮成长则仍需灌溉培育。

由于社企本身的概念新颖,并结合商业运作和关怀社会的特点,正迎合21世纪公民社会对好公义和好怜悯的新体现,被视为一种可持续的投资事业(Sustainable investment),对社会可持续发展极具深远意义。

事实上,自民间带动的气氛强化之后,这两年来,香港社企发展的确出现新气象,例如:

一些新成立的社企以私营企业为本,不申请政府的资助;

中产专业人士对社企的概念认同和支持,并投资于新社企的设立,成为一个小趋势;

慈善捐款机构开始对社企注意,并检讨其传统的捐款模式,有些更尝试投入和支持个别社企的发展项目;

社企投资会(Social Investors Club)于2010年中的成立见证了不同专业、商界及基金背景人士筹组和成立投资社企平台的范例;

商界机构对社企的认同和支持的趋势明显不断提升,一些商界机构更乐意于与社企合作使之成为有具实质作用的企业公民(Socially responsible organization);

商会或商界的专业团体(例如市务学会、会计师公会等)也增强对社企的支持;

传媒对社企的报道也有所增加,使成功社企经验获广泛的分享和认同;

大学,不少工商管理课程内开始引入社企的单元,并透过参访或个别项目学生体验社企创业精神及其背后价值,不少青年团体或大学生组织亦正积极发展适合培育青年社会创业家的平台和活动;

目前不少青年组织正不断探讨与中学合作的方法,使社企理念伸延至中学老师及高中学生;

政府于2010年正式成立社会企业咨询委员会,吸纳民间团体对社企政策的意见,也积极参与民间活动,正式成为“社企民间高峰会”的合办单位之一,并积极探讨青年培训项目的方向及检讨“伙伴倡自强计划”,使之更适合香港发展所需。

总之,社企的理念和精神正慢慢地得到社会上不同背景人士的支持,并受到商界,学界、赞助机构、传媒及专业团体和人士的注意和认同。

社企的发展仍要走漫长的路,若其能茁壮成长,官、商、民、学各界别的跨界合作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作者 李正仪(香港社企民间高峰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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