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2011年,中组部、民政部等18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1年,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6]不断完善发展。各部门虽然在社会管理创新上的理念不同、方法各异,但都越来越重视社会领域的工作,并开始推动基层形成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丰富实践,这些都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财富。各地、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通过顶层设计,推动社会发展。2010年,北京市推出《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围绕6方面、40项内容推进实践创新;上海创新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大联勤”机制,解决城市前端管理缺位和条块分割、资源分散、责权分离等问题,针对城乡结合部提出创新“镇管社区”管理机制;2011年9月,广东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等7个配套文件,与《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主文件一起,构成了广东省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体系,在政府转型、社会组织管理、外来人口管理、社工人才队伍等社会建设的难点领域加以破题。中央和各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新一轮社会体制改革的探索和深化。
1.出台具体政策,协调各类社会资本
2012年,广东省财政厅公布了《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珠海市在《关于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公共服务类、行业管理类、社会事务类和技术服务类4类政府职能可向社会组织转移。江苏省设立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专项资金,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探索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等资金来源多元化。其中,苏州市安排1 000万元福彩公益金,启动首届公益创投活动,征集了142家社会组织设计的192个公益项目;南通市每年设立2 000万元社区建设引导资金和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初步安排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河北等多个省市近期也在酝酿出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意见,逐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改革的基本思路,加强政府配套服务和管理机制,增强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2.慈善公益的倡导
2012年5月和9月,《广州市募捐条例》、《上海市募捐条例》分别实施,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的范围不断扩大,市民爱心有了更多的选择。上海市民政局于2010年就设立了慈善与志愿服务促进处,专门推动上海慈善事业的发展。2012年8月,民政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2012中国(宁夏)黄河善谷慈善博览会。大连、威海、德州等地专门设立“慈善月”,威海“慈善月”活动更是开展了20多年。(www.daowen.com)
[专家观点]
国家对公益慈善事业应从财政税收中安排更多的资金,并且每年有一定的增长比例,对民间的机构和个人的公益慈善捐献,除了扩大税费减负范围,增大税费减免比例之外,还应在其他资源配置上加大倾斜力度,如准入门槛、有关土地使用、能源供给等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
——全国政协委员 李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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