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制式的社会管理方式向管理服务式的社会管理创新方式发展,是大的方向。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服务”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政治观点,也成为极为重要的政治要求[3]。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社会管理创新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而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管理。2012年3月,时任总理温家宝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共服务可适当交给社会组织承担。随后,时任副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防艾工作会议前专门与防艾民间组织座谈,并强调要更加鼓励发挥好民间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社会体制的改革来加强社会建设。2012年,中央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对于各地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动效应。可以预见,解决社会问题,由“统治”变为“治理”,将由行政主导模式向政府与社会“协同共治”模式发展,以非行政化的手段,按社会规律办事,打破行政边界,统一配置资源等,都将成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方向。公共服务产品提供上,由政府直接操作(包括政府委托事业单位操作)的单一模式,向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发展,这在上海、广东等地已经探索多年[4]。
在拓展体制空间的具体举措上,多地专门成立服务于社会的党政部门,承担社会管理创新任务。2003年,上海就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社会工作委员会(2005年6月,还曾成立过专门从事新社会组织党建、党的社会管理工作的上海社会服务局),2009年11月,建立上海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会工作党委。2007年,北京成立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2011年6月,海南省委成立群众工作部,与信访局合署办公,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的党委群众工作专职部门。2011年8月,广东省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职能机构,省委副书记任社工委主任,实行决策、执行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有24个委员单位,主要职能是决策与协调。
[专家观点]
只有认识是不够的,领导干部还应具有责任意识。一个领导干部要有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感,看到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来自政府、来自民间组织,也来自社会组织。为什么不去鼓励民间组织、社会组织充分发展并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呢?为什么不让民间组织、社会组织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成为国家的左膀右臂呢?(www.daowen.com)
——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俞可平
在香港,一个组织把一件事办好就可以了,所以有一些政府支持就可以得到发展。在内地,政府失位的地方很多,仅仅办好一件事是几乎不可能的,更需要像残友[5]和桃源居一样把整个循环结构都办好,这对社会创业者而言,难度很大。必须促进社会体制创新,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 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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