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现象学视角变化与注意的变化

现象学视角变化与注意的变化

时间:2024-01-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在其本身所属的一定的转移之中的注意射线的确定也属于此观念。正好存在有专门属于注意的不同的样式。相反,从意向作用侧看时,显然某些意向作用,必然地或相对于其确定可能性地,是由注意样式,特别由在特定意义上的肯定注意所决定的。

现象学视角变化与注意的变化

在我们的预备性章节中反复谈到了一种显著的意识变化,这类意识变化与一切其它种类的意向性事件交汇,并因此构成了具有其本身独特维度的极其普遍性的意识结构:我们以隐喻的方式谈到纯粹自我的“心的目光”或其“目光射线”,谈到目光射线的朝向和转离。与此有关的现象以完全明晰的和清楚的突出性统一地对我们存在。每当最初谈到“注意”时,这些现象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现象学层次上不与其他现象分离,而是作为诸注意样式反而与其他现象混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我们打算保留注意这个词,并考察注意的变化,但只是在专门关系到我们清楚地将其分离的心理事件时以及关系到进步精确描述相互关联的现象变化的组合时。

在这里,这是一个关于一系列观念上可能的变化的问题,这些变化已假定着一个意向作用的核心和必然属于它的各不同属的特征因素。这些可能的变化本身并未改变相应于这些意向作用的意向对象的功能,而是展现了整个体验中的意向作用侧和意向对象侧方面的变化。纯粹自我的目光射线有时穿过了一个意向作用层,有时穿过了另一个意向作用层,或者穿过了(例如在回忆内的回忆中)一个或另一个套接层(Schachtelungsstufe),有时是直接地,有时是反思地。在潜在的意向作用或意向作用客体的整个所与领域内,我们有时看见一个整体,例如树,它是在知觉中呈现的,有时是作为同一整体的某些部分和因素呈现的;然后我们又看着一个附近的物体或一个具有多种形态的关联体和过程。我们突然将目光转向“闪过心间”的记忆客体:目光不是穿过知觉意向作用,后者以连续统一的、虽然是结构的方式为我们构成了连续出现的物的世界,而是通过一种回忆的意向作用融入了一记忆世界,它在此世界中游荡,融入其他层级的回忆或融入想像世界,如此等等。

为简单起见,让我们保持在以绝对确定性存在着的知觉世界中的一个意向性层次上。让我们在观念上确定一个相关于其意向对象内容的知觉上被意识的物或物的过程,正如我们在现象学绵延的相应片断中,按照完全内在的本质去确定对该物的完全具体的意识一样。因为在其本身所属的一定的转移之中的注意射线的确定也属于此观念。因为注意射线也是一种体验因素。于是显然,被确定的体验的改变方式是可能发生的,我们正称其为“在注意及其样式的分布中的纯改变”。明显的是,通过这些改变,体验的意向对象的组成始终不变,因为人们永远能说,同一对象被连续地刻画为在机体上存在的,在同一类显现方式上,在同一类方向上,在同一类特征上显现。意识以同一类不确定的表达方式和使非直观地共同呈现的方式等等把握住这种或那种内容。于是我们说,在突出了和比较了类似的意向对象成分后,这个改变只存于这样的事实中,即在被比较的诸事例之一中,该对象的一个因素“被突出”,而在另一事例中又是另一因素被突出;或存于这样的事实中,即同一个因素第一次“被首要地注意”,而第二次只被次要地注意,或“还只刚刚被附带地注意到”,如果还不是“完全未被注意”,尽管它始终呈现在那里。正好存在有专门属于注意的不同的样式。在其中,一组实显性样式是与非实显性样式分离的,我们把后者称作绝对非注意性,它可以说是寂灭意识的(toten Bewussthabens)样式。

另一方面,这些变样显然不仅是那些在其意向作用构成中的体验本身的变样,而且它们也影响着其意向对象,即在意向对象侧——未触及同一性意向对象的核心——它们呈现了一个固有的特征属。人们常常把注意比喻作一次闪光。被注意者在特定意义上存于具有某种光亮度的光的射面中;但它也可退入昏暗区域和完全昏暗区域。虽然这个隐喻对于区分一切可用现象学方式确定的样式远不充分,它仍然是极有说明力的,因为它指出了显现者本身中的改变。这些光照变化并未改变显现者本身的意义组成,但是光暗度使它的显现方式变样了,当目光指向意向对象客体时即可发现和描述它们。

显然,意向对象中的变样不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即纯外在的附加物被加诸到某种同一不变者之上;相反,具体的意向对象彻底改变了,这是一个同一物所与性方式的必然的样式问题。(www.daowen.com)

但进一步考察时我们看到,情况并非是说,在某种样式中有注意特征的整个意向对象内容(可以说注意核心)可保持不变,这正与任意性注意变样形成对比。相反,从意向作用侧看时,显然某些意向作用,必然地或相对于其确定可能性地,是由注意样式,特别由在特定意义上的肯定注意所决定的。一切“行为的实行”,“实显的采取设定”,例如决疑的“实行”、拒绝的“实行”、关于一个主词设定和在其上的谓词设定的“实行”,一次评价和一次“为他者的”评价的实行,一次选择的实行等等——所有这一切都假定着对自我对之采取设定之物的肯定性注意。但这决未改变这样的事实,这个变动着的、扩大或缩小着其目光范围的功能,意味着一个有关于相关性的、意向作用和意向对象的变样的特殊维度,而系统地研究其本质正是一般现象学的基本任务之一。

在其实显性样式中,注意的构成以特殊的方式具有主体的特性:而且此特性本身因而为一切这类功能所具有,它们是通过这些样式正好被变样的或借助其特性以这些样式为前提的。注意的射线作为从纯粹自我中射出的东西呈现着自身,并终止于对象,即指向着它或从其转离。这个射线并未脱离自我,相反,它本身就是一个自我射线并始终是一个自我射线。“客体”作为目标被击中,并被置入对自我的关系中(而且是被自我本身),但其本身不是“主体的”。含有自我射线的一种设定采取因此是自我本身的一种行为,这个自我是施动的或受动的,自由的或受制约的。我们也可说自我“生存”于这些行为中。这种生存并不意味着在一个内容流中的某些“内容”的存在,而是意味着多种多样的可描述的方式,按照这些方式,在某种意向体验中的纯粹自我生存于这些行为中,这个作为“自由存在者”的纯粹自我具有我思的普遍样式。但是“作为自由存在者”一词只不过表示自由地离开自身或自由地返回自身这类生存样式,自发行为的生存样式,对客体有某种经验、痛苦等等的生存样式。在自我射线之外或我思之外的体验流中的诸过程具有一种本质上不同的特性,它位于自我的实显性之外,但正像我们早先指出的,它属于自我,因为它是供自我自由行为的潜在性领域。

关于意向作用—意向对象主题的一般特征的论述就暂时讲到这里,这些问题应当在关于注意的现象学中以系统的、彻底的方式加以处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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