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中国小说发展史:从金庸到现代

中国小说发展史:从金庸到现代

时间:2024-01-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通俗小说”在中国一、从“金庸风波”说起从世纪初梁启超为改良群治而提倡“小说界革命”,到世纪末小说创作因受电影电视的挤压而开始走下坡路,百年中国,小说即使不算独领风骚,起码也是始终“挑大梁唱主角”。这里就从新文学家对“通俗小说”的界定及评价说起。晚清及“五四”的文学批评家,基本上不用“通俗小说”这个概念。

中国小说发展史:从金庸到现代

“通俗小说”在中国

一、从“金庸风波”说起

从世纪初梁启超为改良群治而提倡“小说界革命”,到世纪末小说创作因受电影电视的挤压而开始走下坡路,百年中国,小说即使不算独领风骚,起码也是始终“挑大梁唱主角”。新小说家“二十世纪系小说发达的时代”的预言[1],总算没有落空。此前不登大雅之堂,此后也很难再有如此辉煌,“小说”在20世纪的中国,可说是八而风光,盛极一时。不难想象,学者们开始关注此“文学之最上乘”,小说史著述纷纷问世。学界对百年中国小说演进的描述,本来已经初具规模;可世纪末“通俗小说”的再度崛起,使原先颇为清晰的图景,又变得模糊起来了。

晚清新小说家变革文学的努力受挫,五四作家方才真正开创了中国小说的新纪元,此后便是一路凯歌,一直唱到世纪末的今天——这种以五四小说为“正统”的描述,正受到“通俗小说”越来越强烈的挑战。作为表征,不妨以金庸的“浮出历史地表”为例。1990年秋天,北京大学开设研究武侠小说的专题课,并没有引起传媒的关注。1994年10月,北京大学授予金庸名誉教授,本是顺理成章,或者说小事一桩;可恰逢所谓“文学大师”排座次风波[2],于是被炒得沸沸扬扬。其中最为痛心疾首的批评,并不见诸报端,而是在学界私下流传,那就是:北大背叛了文化传统。

创办于1898年的北京大学,本身便是新学之士变法图强的产物。百年中国,倘就知识分子介入社会而言,北大称得上“独领风骚”。从五四新文化运动起,历次知识者争取民主的运动,作为整体象征的北京大学,始终扛大旗唱主角。这种特殊地位,使得其任何“新动向”,都可能得到过分的关注与诠释。套用张爱玲的妙语:这是个夸张的地方,即便摔个跟斗,也比别的地方疼。北大在新文化运动中的作用举世皆知,而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重要侧面,便是批判以上海为大本营的鸳鸯蝴蝶派。不管金庸小说地位如何提升,其与民国通俗小说渊源极深,这点无可否认。因而,北大与金庸,很容易被分别作为雅、俗文化的旗帜来阅读。正是这种不无偏差的理解,引发了以金庸为战场、以北大为目标的论争。

这场争论,涉及90年代中国的政局,以及教育体制的改变、知识分子功能的转化等[3],远不只是文学思潮的演进。正因为如此,好些话题没有办法展开,更谈不上深入,要不“隔山打牛”,要不“指桑骂槐”。也有出而应战,为北大辩解的,理由是:五四先驱本就提倡“平民文学”,注重对“民间文化”的整理与借鉴;接纳“武侠小说家”金庸[4],正是承继了北大“一以贯之”的开放传统。

不妨暂时搁置过于笼统的“北大是非”之争,将话题局限在学界该不该接纳金庸、如何接纳金庸、接纳金庸是否构成对已有小说史叙述的挑战,以及这种“接纳”与五四新文化传统的关系。在我看来,“该不该”的问题早已解决。时至今日,仍一口咬定武侠小说不能成为学术课题的,当然不乏其人;可热衷于阅读、品味甚至研究武侠小说的,同样也是大有人在。长期以来,喜欢或不喜欢金庸(武侠小说),纯属个人爱好;学界也是各说各的,基本上相安无事。只是到了试图将其纳入正规的知识体系,希望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时,这才激活了本就存在着的根深蒂固的矛盾。“拒绝”还是“接纳”金庸[5],于是成了传媒最愿意操作的“话题”。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直到近日,还不断有传媒“猛炒”金庸小说的定位。学界与传媒关注点不同,不大愿意凑这个热闹。即便以冷静著称的小说史家,可以躲开摄像机,却躲不开金庸这个话题。

只是阴差阳错,由首倡“文学革命”的北京大学,来为当年新文化人嗤之以鼻的“通俗小说”的“嫡传”平反,毕竟颇有反讽的意味。单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来解释,未免低估了这一话题的分量。我以为,撇开诸多偶然因素,北大此举确实非同小可[6]。因其无意中触及了学界必须面对,但又尚未真正面对的课题:通俗小说在20世纪中国的地位。

尽管从80年代中期起,学界已经开始尝试将所谓的“鸳鸯蝴蝶派”等通俗小说纳入研究视野,但效果不太理想。我曾经描述文学史家接纳通俗小说的三条途径,即在原有小说史框架中容纳个别通俗小说家、另编独立的通俗小说史、强调雅俗对峙乃20世纪中国小说的一个基本品格,并力图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7]。除了单独修史,另外两种策略,都面临如何为通俗小说定位的问题。不一定体现为金庸与茅盾“争座位”的戏剧性场面,但谈论20世纪中国小说,总不能漠视张恨水、金庸等通俗小说“大家”的存在。称金庸为通俗小说大家,一般不会有异议;可一旦需要将其贡献纳入文学史,连毫不相干的外行都会表示义愤填膺。说到底,在专家以及一般读者心目中,“通俗小说”并非真正的“文学”。这种对于通俗小说的普遍歧视,植根于“五四”时期构建的“文学神话”。因此,话题还得回到本世纪初。

二、“通俗小说”与“平民文学”

由于新文化运动的成功,以及“五四”精神对后世的巨大感召力,“文学革命”日益成为开天辟地的“神话”。学界过多依赖胡适鲁迅、茅盾等人对其事业的总结,使得整个研究很难超越当事人的历史记忆。比如,五四文学革命的提倡者,为了拓展生存空间并确立其文学史地位,过分渲染其“破旧立新”,以致抹杀其先驱晚清“小说界革命”的历史功绩,对“新小说”在二三十年代的传人,也采取势不两立的决绝态度。将这种当事人在历史活动中自然而且合理的“姿态”,直接作为文学史著的结论来陈述,可就显得不太“自然”,也不太“合理”了;举一个明显的例子,五四新文学家动辄依照自家的文学理想,批评“旧派文人”的作品不能算“文学”。在众多“不能算文学”的作品中,数量最多而且影响最大的,当属“通俗小说”。这里就从新文学家对“通俗小说”的界定及评价说起。

晚清及“五四”的文学批评家,基本上不用“通俗小说”这个概念。唯一的例外,是刘半农1918年初春在北京大学所作题为《通俗小说之积极教训与消极教训》的演讲。刘氏首先解题,“通俗小说”即英文Popular Story,原义应为:

1.Suitable to common people;easy to be comprehended.

2.Acceptable or pleasing to people in general.

这段从辞典里抄来的解释,并无特别之处,有趣的是刘氏的引申发挥:通俗小说乃“上中下三等社会共有的小说,并不是哲学家科学家交换思想意志的小说,更不是文人学士发牢骚卖本领的小说”。“发牢骚卖本领”的小说,可以举出《花月痕》、《聊斋志异》;“交换思想意志”的小说,《水浒》、《红楼》勉强也能凑数;至于真正属于“通俗小说”的,刘氏定的是《今古奇观》、《三国演义》和《七侠五义》。除了强调“通俗小说”娱乐色彩突出、为大众所喜闻乐见外,刘氏更假定其不曾隐含高深的思想。故文章结尾有曰:“到将来人类的知识进步,人人可以看得陈义高尚的小说,则通俗小说自然消灭了,我这话也就半钱不值了。”[8]

事隔两月,刘半农又在北大公开演讲,这回的题目是《中国之下等小说》。所论主要为流行于下层社会的弹词唱本。不过,其强调文学眼光应从“绅士派”转为“平民派”,仍与上文思路颇为相通。在“通俗小说”的旗帜下,既有“下等社会”的思虑,又有“平民文学”的主张,这其实很符合刘氏创作跨越晚清与“五四”的特征。晚清新小说家主要区分不同小说类型(如政治小说、科学小说、言情小说)的不同功用,偶尔也会考虑不同读者的不同需求。比如,夏曾佑主张中国小说分为两派,“一以应学士大夫之用,一以应妇女与粗人之用”;管达如论小说,也有“为上等人说法”与“为下等人说法”的区别[9]。这种“上等人”居高临下,“为下等人说法”的姿态,“五四”时期遭到很多非议。取而代之的,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平民文学”。

同样反对所谓的“贵族文学”,比起陈独秀语焉不详的“国民文学”、胡适之过于武断的“死文学”,周作人对“平民文学”的界定与阐发,更容易为读者所接受[10]。说“平民文学应以普通的文体,记普遍的思想与事实”、或者说“平民文学应以真挚的文体,记真挚的思想与事实”,其实仍不得要领;周氏于是做了两点补充:“平民文学决不单是通俗文学”,“平民文学决不是慈善主义的文学”。周氏称此乃“最怕被人误解的两件事”。实际上,也正是这两点,使其与胡适等人拉开了距离。就在胡适为提倡白话文而大力表彰《水浒》、《西游》等章回小说的同时,周作人在另一篇名文《人的文学》中,将其归入“迷信的鬼神书类”与“强盗书类”,并直斥为“妨碍人性的生长,破坏人类的平和”的“非人的文学”。在周氏看来,中国文学史上,只有《红楼梦》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平民文学”。这里所说的“平民文学”,“不是专做给平民看的”,“也不必个个‘田夫野老’都可领会”,而是充当“先知或引路人”,努力将平民的鉴赏能力及思想趣味提高。提倡“平民文学”,是为了启蒙,而不是为了俯就,这才是五四作家真正的心里话。一直到30年代,“大众化”口号已经叫得满天响,郭沫若仍然认定大众文艺“不是大众的文艺”,而应该“是教导大众的文艺”[11]

周作人发表于1918年的《平民文学》与《人的文学》,乃“五四”时期影响最大的文学论述。而其中流露出来的对于传统中国小说的蔑视,表面上与梁启超“综其大较,不出诲淫诲盗两端”的攻击颇为相近。可梁氏撰《译印政治小说序》时,对中西小说都无多少了解,创办《新小说》杂志后,口气陡然改变,对《水浒》、《红楼》等不再信口雌黄。周氏则不一样,发言时已有相当的知识准备,自觉地用西方文论的眼光来裁判中国小说。一直到50年代,周作人仍一如既往地批评《三国演义》浪得虚名:“我近年重读一遍,很虚心地体味,总不能知道它的好处何在。”周氏阅读小说,有其特殊的视角,比如“写女人的态度”、是否“假仁假义”、有无“人道精神”等,之所以高度批评《红楼梦》,而极力贬低同样名气甚大的《水浒》与《三国》,正是基于此[12]。依照周作人的思路,除了一部《红楼梦》,中国章回小说都是“含着游戏的夸张的分子”、“专做给平民看的”、与理想的“平民文学”明显有别的“通俗文学”。

如果嫌这种说法带有推论色彩,不妨参照同样发表于1918年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周氏将明治以前的日本小说,一概冠以“通俗小说”之名,理由是其“迎合下层社会心理”,“做书的目的,不过是供娱乐,或当教训”。这种批评,与《人的文学》中对中国传统小说的攻击如出一辙。这就难怪作者笔锋一转,称梁启超之提倡“小说界革命”,“恰与明治初年的情形相似”。将学习西方小说作为“新小说”的标志,即使《红楼梦》“也只可承认它是旧小说的佳作”,这么一来,“新旧”基本上等同于“西中”。除了《红楼梦》、《儒林外史》不大好处理外,周氏几乎倾向于将20世纪以前的中国小说统统归入“通俗小说”。

周作人对中国小说如此苛刻的评价,作为一家之言,自有其深刻之处。但这明显不是史家眼光,而更像杂文笔法,主要服务于其时的思想斗争与文学运动。刘半农、周作人都意识到《红楼梦》的特殊性,不敢贸然将其归入“通俗小说”,这一点留待下面论述。这里先从“章回小说”等于“通俗小说”这一“五四”时期确立的重要假设说起。就在《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中,周作人有一段常被史家引述的名言:

新小说与旧小说的区别,思想果然重要,形式也甚重要。旧小说的不自由的形式,一定装不下新思想;正同旧诗旧词旧曲的形式,装不下诗的新思想一样。[13]

这里所说的“旧小说的不自由的形式”,主要指的是章回体,在五四新文学家看来,“章回要限定篇幅,题目须对偶一样的配合,抒写就不能自然满足”;“章回的格式太呆板,本足以束缚作者的自由发挥”[14]。以是否采用章回体写作,作为新旧文学家的重要标志,固然十分便捷,但与“五四”所标榜的“平民精神”其实颇有距离,更与白话文运动的初衷不无矛盾。

胡适等人对章回小说的赞赏,与周作人对章回小说的批判,二者学术立场似乎截然相反。但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这两种表面对立的小说观念,竟然互相呼应,配合默契。这应该归功于新文化人采取的不同的论述策略:一探讨历史,为文学变革寻找依据,故需要源远流长且读者极为广泛的章回小说作为盟友;一面对现实,着力于引进西方小说的思想与形式,对其时占据文坛主要地位的章回小说自然没有好感。并非完全抹杀胡、周个人学术立场的差异,只是强调二者同属一个文学运动。作为例证,可以举出胡适之赞赏章回小说,局限于“五四”以前的作品,其实也隐含着对“章回小说”作为文类价值的怀疑。

胡适、陈独秀以文言白话,判文章之死活,所标举的“文学正宗”,正是施耐庵、曹雪芹等人的章回小说[15]。何以反抗“十八妖魔”时啧啧称赞的“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一转又因“格式太呆板”,而面临被抛弃的厄运?说到底,白话小说的溯源,只是服务于其以西洋文学改造中国文学的总体目标。这就难怪,一旦白话文战胜文言文,“国语的文学”成为一面可以随意挥舞的旗帜,接下来便是清算昔日的同盟者“章回小说”。

三、中西冲突与雅俗对峙

尽管五四作家再三标榜其“平民意识”,并以此对抗充满“贵族气”的“旧文学”;但就文学趣味而言,胡适等人一点也不“德谟克拉西”。主张“把德谟克拉西充满在文学界”的新文学家们,其口号是“扫除贵族文学的面目,放出平民文学的精神”;至于具体措施,则是“将西洋的东西一毫不改动地介绍过来”[16]。批评前辈因囿于“中体西用”的观念,不曾“真心地先去模仿别人”,力主全面接受西方文学的思想与艺术,此乃五四作家的最大特色。选择“直译”、“拿来主义”以及“一毫不改动地介绍”,在世纪转折期的中国,自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很难说是基于“平民意识”。依照其时中国人的识字率、教育普及程度以及对西方文化的理解,“一毫不改动地介绍”,并不容易为大众所接受。要说照顾其时一般读者的阅读水平与欣赏趣味,晚清新小说家采取的“移步变形”策略,无疑更合适。

很难准确统计“五四”时期各类小说的接受面,但《狂人日记》等基本上只在学校及知识人中流传;至于真正的“平民”,阅读的仍是情节曲折、娱乐性强的章回小说。1922年,茅盾抱怨一般读者欣赏小说时,只重“情节”,不懂“情调”和“风格”[17]。一直到新文化运动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三四十年代,章回小说仍然掌握着“真正的广大的群众”,“《啼笑姻缘》、《江湖奇侠传》的广销,远不是《呐喊》、《子夜》所能比拟”[18]。读者面大小与艺术水准高低,不一定成正比;这里希望指出的是,作为“五四”时期主要文学旗帜的“平民文学”,只适应于对古文的批判,对山歌谣谚民间故事的搜集,以及对小说戏曲地位的提升。至于落实到具体的小说创作,五四作家追求的“先锋性”,使得其不可能真正“平民化”。对比新小说家仍然坚持使用大众“喜闻乐见”的章回体写作,不难发现五四作家所追求的,其实是另外一种同样高雅的“贵族文学”——相对于其时大众的教育水平与欣赏趣味而言。以小说叙事为例,五四作家借鉴的主要不是民间文学,而是文人文学;正是因其部分“脱离群众”,突出主要体现文人趣味的“诗骚”传统,才得以真正突破传统叙事模式的藩篱[19]

比起五四作家之“脱胎换骨”,晚清新小说家之部分接受西洋小说(思想与技巧),而力图保留章回小说的叙事框架,就显得相当“保守”与“落伍”了。是否保留章回体,即如何对待传统中国小说,很大程度受制于作家本人的知识结构及其期待读者。晚清关于域外小说的译介,固然有不少以“中国说部体制”改造原作,而且“觉割裂停逗处,似更优于原文也”[20];但中西长篇小说结构的差异,毕竟越来越为作家与读者所了解。到了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还愿意采用章回体写作的,只能说是一种自觉的选择。茅盾是这样评价“现代的章回体小说”的:思想上“毫无价值”,艺术方面只会讲述,不懂描写,故“这种东西根本上不成其为小说”。以“经过近代科学的洗礼”的自然主义作为衡量的标尺,不懂得“完全用客观的冷静头脑去看”的章回小说家自然全部落马;可西洋小说又何尝全都“丝毫不搀入主观的心理”?不过茅盾有一句话说得对,民国年间仍坚持用章回体写作的,“大都不能直接读西洋原文的小说”[21]。垄断了西洋小说解释权的新文学家,于是显得理直气壮;至于被称为“旧派”的章回小说家,则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阅读当年新、旧小说家的论争,最令人惊讶的,还不是前者的咄咄逼人与后者的步步退让,而是章回小说家的自我边缘化——除了若干谩骂之词,剩下的便是自我嘲讽与自我辩解[22]。李定夷之找到固定工作即脱离文坛、包天笑之洗刷鸳蝴作家印记,以及张恨水之检讨乃“礼拜六派的胚子”[23],在在体现其缺乏足够的自信。这与新文学家的昂首阔步,刚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被五四新文学家命名为“旧派小说”的,正是晚清“新小说”的嫡传。由当初首揭义旗的“新小说”,转为备受嘲笑的“旧派小说”,并非只是“江山代有才人出”,而是整个文化潮流之由“改良”转为“革命”的表征。借助于西化狂潮,五四文学革命获得巨大成功;希望更多保留传统中国小说叙事方式者,于是只好退居文坛的边缘。如此描述,“旧派小说”似乎只是“中西之争”的失败者。其实,更为重要的因素,可能是“雅俗之辨”。

正如前面所述,“平民文学”作为“五四”时期最响亮的口号,主要是陈独秀、周作人等用来引入西学、批判传统的武器,并不说明其真正认同于“平民”的文学趣味。倘若借用历史悠久、可惜界说模糊的“雅俗之辨”,鲁迅、郁达夫等人的小说创作,毫无疑问属于“雅文学”(或曰“文人文学”)。除了五四小说更多借鉴古典诗文[24],更因传统中国的章回小说,并非都适合于“通俗文学”的定义。像周氏兄弟那样,谈论传统中国的“通俗小说”时,将《红楼梦》、《儒林外史》排除在外,或另眼相看,可能隐含着一种值得重视的思路:即便同为章回小说,也有雅俗之分。

在明清两代正统文人看来,相对于高雅的诗文,章回小说当然只能是“通俗文学”。可实际上,由于大量第一流文人的介入,部分章回小说已经明显化俗为雅。吴敬梓、曹雪芹的努力,以及《儒林外史》、《红楼梦》的成功,便是最好的例证。其感情真挚寄托遥深,其文采斐然结构完整,其日渐书面化与文人化,已经与刚刚走出说书场的“民间叙事”大不一样。尤其是其“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明显不以“射利”为创作目的。晚清小说界革命中,仍能隐约分辨出这两种不同倾向:职业小说家对读者趣味的屈从,与文人政治家对小说功能的改造。梁启超等人小说创作成就不高,但其注重表达自己的观念与情感,而不强调可读性与娱乐性,与已有的“文人叙事”传统颇有相通之处。也正是这种创作目的的“严肃”,使得朱自清承认定其“跟新文学运动一脉相承”[25]

五四新文学家对“旧派小说”的批评,既反“载道”与“教训”,也反“游戏”与“娱乐”;可实际上,主要针对的是后者。讥对方为“文丐”与“文娼”,显然所争不在是否“文以载道”[26]。李伯元、吴趼人等职业小说家的出现,比起明清两代的冯梦龙、李渔,其对文学市场的依赖更加明显。可这并不一定限制其艺术才华的发挥,更不能因其“著书都为稻粱谋”而一笔抹杀。20年代以后的“旧派小说”,受到最集中而且最严厉的批评,莫过于“拜金主义”。这里暂不涉及《江湖奇侠传》或《啼笑姻缘》的艺术评价,只想指出一点,五四新文化人对职业化写作的蔑视,其实带有“贵族气”。“爱美的”(amateur)五四作家,之所以如此嘲笑“拜金主义”的写作,除了对文学事业的忠诚,还因其相对优越的社会地位。而这牵涉到一二十年代京海两大城市的文化品格,以及同为近代化产物的新式学堂与报刊书局的不同功能。

四、学校与报刊的文化品格

1899年,梁启超在《清议报》上发表《饮冰室自由书》,大谈“文明普及之法有三:一曰学校,二曰报纸,三曰演说”。此说迅速流传,成为不少新学之士的口头禅。三者并列,其实不太合适:“演说”既可在学校里举行,也可在报纸上刊登。作为新学之士的信仰及事业,“学校”与“报刊”无疑更具诱惑力。实际上,讨论中国的近代化进程,学校与报刊,确实是最重要的两大动力。

对于梁启超等人所倡导并从事的“小说界革命”,报刊为代表的传播媒介(包括出版业),起了决定性作用。这一点有目共睹,学界几无异词。不同于传统教育体制的新式学校,由于其西方文化背景,自然容易为“新小说”培养最佳的读者以及潜在的作者。当年有思想、有才力,能够阅读并欣赏“新小说”者,未见得都真的受过学校教育;但无格致学、政治学、生理学、警察学“不可以读吾新小说”的说法[27],等于断言只有受过新式教育,方才是“新小说”的合格读者。报纸书局为“新小说”的发表提供阵地,学校则为“新小说”的创作提供后备人才,二者可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前者,“新小说”无法迅速传播;没有后者,“新小说”则缺少发展的动力与方向感。

学校与报刊,虽然同为中国近代化过程的重要产物,但其承担的功能,其实颇有差异。在某一特殊阶段(比如辛亥以前),由于共同的使命(比如推翻清廷),不少“进步的”学校与报刊步调一致,配合十分默契。但是,除了政党的宣传物可以不计成本,一般报刊都必须靠自身活动获取利润,并谋求发展。也就是说,报刊书局本身尽管很有文化意味,同时也是一种商业活动。学校可就大不一样。除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对“读书”的迷信,使得学校很容易被“神圣化”;更因教师和学生一般远离“铜臭”,不大介入直接的商业活动。因此,报刊从业人员更多体现市民意识,而学校的教授与学生则基本上继承了传统士大夫的优越感与责任感。作为历史活动中充满偶然性的个体,自然可以在二者之间穿梭或游移;可这两大文化实体的基本品格,却不为个别人的道德情操、审美趣味所左右。

辛亥革命以后,昔日的“步调一致”不再存在,同为传播文明之利器,学校与报刊的分化开始明晰。在报刊书局为谋求商业利益而迅速世俗化的同时,学校还相对“离尘脱俗”,并保持其对社会的批判锋芒。这一点,可以用来解释一二十年代北京与上海两大城市文化品格的差异。五四新文化运动,不是发生在最早接受西方文化,而且都市化程度最高的上海,实在有点出人意外。北京作为政治中心,尽管西化程度不如上海,仍然很容易吸引新学人才,并制造文化潮流。这种解释框架,局限在政治中心与商业中心的对峙,仍有不尽如人意处。引进学校与报刊催生新文化的不同功用,或许不无小补。

从晚清到民国,上海作为新闻出版业中心的地位,从未动摇过。中小学以及义务教育,上海也大有值得夸耀之处。至于对文化学术发展影响极深的大学教育,上海则始终落后于北京。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国立北京大学之号令天下,固然给人特别深刻的印象;其时的北京高师、北京女高师、中国大学、朝阳大学、民国大学中法大学等,也起了羽翼左右的重要作用。而1919年的上海,日后叱咤风云的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均未正式成立;至于几所教会大学,更不可能在带有反帝色彩的新文化运动中起中坚作用。虽然收回教育权运动20年代初方才爆发,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强调宗教与教育分离,警惕“情同市惠,迹近殖民”的文化侵略,使得知识界对于教会大学颇有戒心[28]。至于教会学校“管理严明”,学生对“新思潮的感应力”弱,不为“自由平等诸新名词所迷误”[29],也使得其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及政治风潮中,难以扮演主角。

“文学革命”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导火索以及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依赖于西式的高等教育。大学教授陈独秀、胡适、钱玄同、刘半农、周作人等的社会地位和知识积累,远非上海的报人所能企及。除此之外,其写作不必“为稻粱谋”,也必定令上海滩上众多职业作家羡慕不已。当年提倡新文化的杂志,不少是教授们集资所办,而且编辑与写作均不取酬。这种理想主义者的文化追求,当然与作为近代出版业支柱的稿费制度格格不入。嘲笑“文丐”与“文娼”,鄙弃“拜金主义”的写作,必须有清高优雅的大学作为其知识背景与精神家园。开办大学需要筹集经费,运作大学蕴涵权力斗争,这些世俗层面的焦虑,并非作为个体的教授或学生所必须直接感知。起码就表面现象而言,大学校园比起“红尘十丈”的新闻出版业来,要“高雅”与“纯洁”得多。

大学生以及教授的社会责任感与理想主义情怀,始终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动力。落实到具体的小说创作,也不例外。文学研究会的十二个创始人,十个是大学生和教授,剩下的蒋百里原为保定军官学校校长,沈雁冰则毕业于北京大学预科。至于创造社,则几乎清一色的留日学生。20年代以后,新文学的作者和读者主要集中在学校,而“旧派小说”则以市民为依赖对象,这一基本格局没有大的改变。走出校园的学生,可以改造报刊的品位(如沈雁冰、郑振铎之于《小说月报》);追求时尚的书局,也会征求著名教授的意见(如商务印书馆之于胡适)。借助于这种对话与沟通,学校与报刊的矛盾,可以得到某种缓解。但新式学校的趋向于理想主义,与报刊书局的容易世俗化,仍决定了二者对于小说雅俗的不同需求。

以写作为职业,以报刊连载为主要形式,以一般市民为拟想读者,晚清开启的“新小说”,几乎不可能不走向民国的“通俗小说”。张恨水等所撰“通俗小说”畅销一时,读者面极广,为何反不及实验性很强的五四新文学影响深远?除了文学价值的高低,还有各自对读者的“锁定”。新文学以学生为主要拟想读者;贫穷但求知欲极强的学生,对小说的接受,远不只是消闲或娱乐。学校不必真的以小说为教科书,但在学生中广泛流传的小说,实际上就起着教科书的作用。再加上大学生固有的流动性,以及日后可能的为人师表,其对小说的阅读及传播成几何级数增长。就实际效果而言,小说之被阅读,十位市民很可能顶不上一名学生。因此,单看销量,不足以说明小说的传播与接受。

“五四”时期的大学教授,除了社会地位与知识准备比较优越,其从事文学创作,还有一个有利的因素,那便是借助于讲堂讲授与教科书编撰,使其迅速传播。胡适、刘半农、周作人等人在北京大学所作关于小说的演讲,为新文学发展推波助澜;而《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中国新文学之源流》等著述,更是借总结历史张扬其文学主张。1929年,甚至朱自清开始在大学课堂上系统讲授“中国新文学研究”课程,虽因受到很大压力,四年后关门大吉;可历史上难得有如此幸运的文学运动,尚在展开阶段,便已进入文学史著和大学讲堂。(www.daowen.com)

更能说明五四新文学格外幸运的,还属中小学教科书的编撰。1920年1月,教育部下令各省“自本年秋季起,凡国民学校一二年级先改国文为语体文,以期收言文一致之效”[30]。这对于白话文运动的成功,自是关键的一步。而迫在眉睫的编写新教科书,更使得新文学迅速“经典化”。举两个现成的例子,一是1924年世界书局出版的《中学国语文读本》,一是1935年开始由开明书店推出的《国文百八课》。前者收鲁迅小说四篇、杂感五则,已是大有眼光;至于从叶圣陶、郭沫若出版不到一年的小说集和诗集中选录作品,更是不可思议。后者由夏丏尊、叶圣陶合编,已出的四册共选文一百四十四篇,其中五分之三乃白话文,且都出自新文学家之手。新文学家的作品可以轻易进入中学教科书,而“通俗小说”家名气再大(如张恨水),也没有这种缘分。

以“通俗小说”与“文人小说”的对峙来描述中国文学进程,最合适的时段莫过于20世纪。此前此后,二者的分野与对立,很可能都不太明显。而在关于20世纪中国文学的历史陈述中,“通俗小说”被挤压到几乎没有立锥之地,这又是一个“奇迹”。就在“通俗小说”非常红火的三四十年代,张恨水们也有明显的自卑感,时刻准备为“章回小说家”以及“鸳鸯蝴蝶派”的“盖棺论定”辩解[31]。50年代以后,随着以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为思想准则、以“鲁郭茅巴老曹”为叙述框架与评价标准的现代文学学科的建立,民国“旧派小说”更是被一笔抹杀。

五、世纪末的挑战

五四新文学以反抗“通俗小说”起家,沈雁冰、郑振铎等人之蔑视并有意排斥“文丐”,自有其历史的合理性。至于“中国现代文学”这门学科的缔造者们,为了渲染五四新文学的一路凯歌,故意抹杀与之异质的文言文、格律诗以及读者面甚广的“通俗小说”,近十年正不断受到学界的质疑。尽管国家教委规定的教学大纲,仍然维持旧说;但大学课堂刻意回避本世纪的“通俗小说”的局面,在我看来,终将被打破。

学界对“通俗小说”的接纳,以及对“五四”立场的重新评估,似乎与90年代中国“通俗文学”的迅速崛起遥相呼应。其实,二者大有区别。一乃局限于学院派的自我反省,一为进入大众传媒的积极运作。前者尚在举棋不定、痛苦不堪地“上下求索”,后者则早已如鱼得水。

进入90年代,由于商品经济大潮的激荡、政府的鼓励,以及后现代理论的怂恿,中国大陆的“通俗文学”领尽风骚,几乎所有成为大众话题的“文学事件”,都与之息息相关。与此相对应,昔日辉煌的“精英意识”与“文人文学”,如今不说备受嘲弄,也是处境尴尬。重新高扬“人文精神”旗帜,或者高喊“反抗投降”口号,固然可以为夜行者壮胆,但很容易又把问题逼回到原有的“雅俗对峙”。

如何面对当今世界的世俗化潮流,面对尽领风骚的“通俗文学”,面对诸如金庸小说进入大学讲堂和文学史著这样不大不小的难题,乃世纪末中国学者所必须承受的命运。

1995年11月27日于北大蔚秀园

(此乃作者提交给在荷兰莱顿大学召开的“现代中国:文学场”国际学术研讨会[1996年1月]的论文。初刊《上海文化》1996年第2期,英文本Literature High and Low:“Popular Fiction”in Twentieth-Century China,The Literayr Field ofT wentieth-Century China,pp.113—133,Curzon Press,1999,Surrey)

【注释】

[1]参见计伯《论二十世纪系小说发达的时代》、邯郸道人《〈月月小说跋〉》、耀公《小说与风俗之关系》、老伯《曲本小说与白话小说之宜于普通社会》等。首篇刊《广东戒烟新小说》第7期,1907年;余者均见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

[2]北京师范大学的王一川等编辑《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大师文库》时,将金庸列为小说家第四,位在鲁迅、沈从文、巴金之后,老舍等之前;至于茅盾,则名落孙山。此举备受传媒关注,一时间议论纷纷,报上屡见不得要领的争论文章。

[3]不少批评者针对的是90年代北大校方的举措,以及教授们的思想姿态,只不过拿金庸当战场。参见邵燕君《中国文化界的金庸热》,《华声月报》1995年6月号。

[4]论证北大接纳的是“历史学家”兼“政论家”的查良镛,而不是“武侠小说家”金庸,此说更不通——虽则呵护北大的用心十分良苦。

[5]鄢烈山率先在1994年12月2日《南方周末》上发表杂文《拒绝金庸》,此后便战火连绵无已时。

[6]授予金庸名誉教授,乃校方决策,与文学教授无干;反过来,北大学者之论证金庸为代表的武侠小说,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大学讲堂,也与校方无涉。

[7]参阅陈平原《小说史:理论与实践》第113—1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

[8]刘复:《通俗小说之积极教训与消极教训》,《太平洋》第一卷第十号,1918年。

[9]参阅别士《小说原理》和管达如《说小说》,均见《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

[10]参阅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第二卷第六期,1917年)、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第二卷第五期,1917年)和仲密(周作人)《平民文学》(《每周评论》第五期,1919年)。

[11]郭沫若:《新兴大众文艺的认识》,《大众文艺》第二卷第三期,1930年。

[12]参阅周作人《知堂集外文·〈亦报〉随笔》(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中《历史小说》、《〈水浒传〉》、《〈水浒〉与〈红楼〉》等则。

[13]周作人:《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新青年》第五卷第一号,1918年。

[14]参阅周作人《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和茅盾《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

[15]参阅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和陈独秀《文学革命论》。

[16]佩韦(茅盾):《现在文学家的责任是什么》,《东方杂志》第十七卷第一号,1920年。

[17]茅盾:《评〈小说汇刊〉》,《文学旬刊》第四十三期,1922年。

[18]徐文滢:《民国以来的章回小说》,《万象》第一年第六期,1941年。

[19]参阅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第八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20]少年中国之少年(梁启超):《〈十五小豪杰〉译后语》,《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

[21]茅盾:《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小说月报》第十三卷第七号,1922年。

[22]参阅魏绍昌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上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芮和师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上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

[23]参见李定夷《民初上海文坛》(《上海地方史资料》第四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香港:大华出版社,1971年)和张恨水《我的写作生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等。

[24]参阅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第五章。

[25]朱自清:《论严肃》,《中国作家》创刊号,1947年。

[26]参阅西谛(郑振铎)《新文学观的建设》及其为《文学旬刊》(1922年)所写的一组“杂谈”。

[27]参阅觉我(徐念慈)《余之小说观》、佚名《读新小说法》,均见《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

[28]参见李楚材辑《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资料——教会教育》,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7年;朱有瓛等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四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

[29]参阅余日章《基督教会之高等教育之特色》和民侠《教会学校的学生》,见《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资料——教会教育》第135—136页、第473—475页。

[30]见《教育杂志》第十二卷第二期,1920年。

[31]参阅张恨水《总答谢并自我检讨》,重庆《新民报》1944年5月2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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