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七 站在爱情和理想的天平上
案例介绍
小A,男,大二学生,最近处于恋爱的苦恼中。原来,小A喜欢上了女生小C,但是小C已经有男朋友了。小A并未因此放弃,还是向小C表达了爱慕之情,而小C既没有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也没有明确拒绝。就这样,他们以既非恋人也非一般朋友的关系相处着。时间久了,小A心里很矛盾,一方面他希望小C能接纳自己做她的男朋友,但是小C却迟迟不表态;另一方面他又不愿意就此放弃,他说:“付出了那么多感情,放弃正在追逐的爱情,我实在做不到。”
小A希望能帮他解决两个问题,其实也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是怎样才能追上小C;二是如果追不上小C他该怎么办?即:如果小C没有明确拒绝他,小A还深陷感情之中,但前进的路不畅通,而他又不想放弃,所以他内心很苦恼。
老师询问小A这件事的本质是什么,他的回答没有抓住核心,仅仅是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老师告诉小A:“这件事情的本质是,你怀着‘占有’的欲望,一厢情愿地想让小C做你的女朋友,而小C没有明确回绝,让你产生了一些错觉。你必须明白最大的错误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当然,小C也有很大的失误,因为她没有明确地回绝你。”说完这番话,小A思考了几分钟,点头表示认可。
案例分析(www.daowen.com)
情感引导是学生工作的热点话题。辅导员在处理学生情感问题时可以建议学生: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有明确的目标和追求;二是理解什么是爱,懂得爱的真谛;三要理智对待恋爱,思考问题不能走极端;四要在失恋时多与同学、家人、老师交流,尽快使自己摆脱苦恼;五要在情感状态失去控制时及时进行自我调整,严重时要及时找心理医生和辅导员寻求帮助。
接着辅导员引导小A思考恋爱的本质:“恋爱需要负责任,不要轻易恋爱,简单的喜欢不是爱,爱一个人需要尊重她。”随后辅导员又问他:“你喜欢小C,是真的爱小C吗?你既然有权利选择爱小C,那么小C也有权利选择,你有什么权利非让人家爱你不可?即使此时小C接受你的爱,你能给予彼此一个什么样的前程?”在辅导员的一系列追问下,小A的回答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辅导员开导他说:“一名大学生要有责任意识,要对自己负责,对感情负责,对将来负责;在觉得双方不合适时,要学会放弃,要理性对待爱情,不要冲动。”对辅导员的观点,小A表示认可。
最后,辅导员问小A上大学的目标和人生理想是什么。小A回答说:“上大学可以继续深造,大四我准备报考研究生,为父母争气。”辅导员认可他的观点,接着问他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小A开始埋头思考。辅导员接着说:“以你现在的状态,你将失去自己的理想,所以你必须马上重新找回自己前进的方向。”
爱情需要争取,也要随缘,不管爱情能否到来,一个人都不要忘记自己最重要的人生理想。只有掌握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在爱情到来的时候才有能力好好把握,大学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因此不能为“情”所困。经过一段时间,小A成功地从恋爱的苦恼中解脱出来,积极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
由此可见,辅导员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恋爱引导和情感引导。诗人徐志摩说过,“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然而,当今的大学生在寻找灵魂伴侣的过程中往往求之过急,而且许多人只从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在追求爱慕对象的过程中很少考虑对方是否接受,从而陷入恋爱的苦恼之中;处于热恋之中大学生又往往因沉醉于风花雪月之中而忽略了自己的专业学习和人生理想。因此,辅导员需要提醒他们,对于爱情,每个大学生都需要冷静和理智,也需要智慧。冷静,说的是在喜欢别人的时候,冷静地思考自己是否真的想与对方厮守一生;理智,说的是在恋爱过程中要理智,要尊重对方,不要有“占有”的想法,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智慧,说的是双方不能深陷情感漩涡不能自拔,不能脱离班级、耽误学业,要时刻想着自己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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