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溺爱百姓会导致刁民行为

溺爱百姓会导致刁民行为

时间:2024-01-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佛山“两会”上,一位叫方明的人大代表语出惊人:“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如果这番话出自一个封建官员之口,尚且可以理解,毕竟,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历史长河中,皇上是万岁爷,大臣是父母官,老百姓只能当孙子。在这个前提下,不溺爱孩子,使其在严格管理教育下成为孝子而非刁民便顺理成章。

溺爱百姓会导致刁民行为

溺爱的百姓是刁民?

佛山“两会”上,一位叫方明的人大代表语出惊人:“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此言在新华网上披露后,掀起轩然大波。

如果这番话出自一个封建官员之口,尚且可以理解,毕竟,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历史长河中,皇上是万岁爷,大臣是父母官,老百姓只能当孙子。作为皇权统治下的晚辈,百姓自然得被管教,被严格要求,不然怎么能乖乖地当孙子、被奴役呢?

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辛亥革命百年祭。这也标志着中国封建帝制已经被埋葬了一个世纪。但显然,在一些人心里,它可怕的幽灵还在徘徊。在中国改革开放33年后,如果从新中国诞生算起,中国人民已经当家做主63个年头了。

令人惊讶的是,说这话的却不是官员,而是一个本应肩负监督政府、为民请命职责的人大代表。有网友讽刺道:以“教”与“养”的口吻谈论百姓,该雷人代表显然是以百姓之“母”自称了。政府和百姓的关系如同家长和小孩的关系?搞颠倒了吧?百姓可是“衣食父母”。

方代表之所以本末倒置、大放厥词,自然是由于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完全站在政府立场思考问题,将官民描绘成管理和被管的尊卑分明的关系。官员成为威严圣明的父母,而本来的主人则彻底沦为被教育的晚辈。在这个前提下,不溺爱孩子,使其在严格管理教育下成为孝子而非刁民便顺理成章。

如果是一个为转型期各类矛盾所困,天天只想着向上爬,而将人民群众所有合理诉求都当成绊脚石的当代昏官,自然会对手下有如此善解人意的马屁代表深感欣慰。

但遗憾的是,现在党和政府的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总书记甚至对各级官员谆谆叮嘱“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民生指标已取代过去的单纯GDP政绩考核,成为官员升迁最主要的依据。(www.daowen.com)

因此,如果不能顺应潮流,摆正自身位置,不重视群众利益并畅通其合法诉求的渠道,一不留神听信了方代表的蛊惑,真把自己当高高在上的父母,以管教人民为己任,不服管就赐予别人一个刁民的恶名,一定会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广东乌坎村近期发生的村民与村官的冲突便是镜鉴。

相信这番极不靠谱的言论不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但其中隐藏的潜台词却足以使我们警醒:该不该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大代表制度,将更多来自基层一线、有大局观、对人民群众有感情,且能勇于并善于履职的人选上来,而不是靠明星大腕撑门面。

在构建现代服务性政府已是大势所趋,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进的今天,方代表平日认真听取过选民正当合法诉求没有?还是仅仅甘于当个举手机器或完全沦为公权的附庸?她恰恰忘记了,政府官员手中的公权是貌似身处弱势的欠管教的百姓赐予的,包括你的人大代表身份。

当然,方代表还做了如下解释:只有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满足了,才叫溺爱,(因为)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了,那会有更多的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现在的麻烦是:谁来界定这些要求合不合理?在行政化轨道上处理官民矛盾,刁民自然会大批涌现,并不能带来稳定和谐。

在一个公民意识迅速成长,权利诉求越来越主动充分的年代,出现一些新问题甚至新矛盾都是正常的。政府职能不应是忙着教化子民,而是立足于立法行政,对自身理念体系进行大胆创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重视和保障。

我相当感慨:在佛山,方明代表不是什么达官显贵、商界巨贾,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教师,本来真正了解基层群众情况、能替其表达合法诉求的声音就不充分。当下全国约有3亿农民工,只有3个全国人大代表,但她却将这个宝贵的权利放弃了,甚至对穷人反戈一击。其中深层原因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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