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导论:语言民俗学概要

导论:语言民俗学概要

时间:2024-01-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语言文明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标志。无论“民俗”“风俗”还是“习俗”,都是指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

导论:语言民俗学概要

第一章 导论:语言民俗学原理

语言与社会文化以及作为社会文化最基本构成部分的民俗的关系,曾经是语言学界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

现代语言学界关于语言性质比较流行的一种基本认识是: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一种介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或以外)的特殊的社会现象。那么,文化现象是社会诸现象中一个较大层次(或说范围)的概念,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否包含着社会文化的构成因素呢?或言之,语言是不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呢?当代通常的看法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多认为语言既不属于经济基础,亦非上层建筑,而文化则属上层建筑。同时,语言没有阶级性,一如斯大林所说:“语言作为交际工具从来就是并且现在还是对社会是统一的,对社会一切成员是共同的。”[1]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在《谈谈民族的下层文化》一文中谈道:“上层文化的传授和传播,除了语言外,主要依靠文字。语言文字,本身是一种文化,但它又是各种文化赖以保存和借以发展的要件。下层文化的传授、传播,有它自己的特点。因为我国过去一般人民,特别是劳动人民,缺乏接受文字教育的机会,因此,他们只能依靠日常生活所用的语言作为主要传播文化的工具(此外当然还有实际动作等)。”[2]就此,笔者想到了20世纪初美国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爱德华·萨丕尔的一个科学命题,他认为:“语言有一个底座。说一种语言的人属于一个(或几个)种族,也就是说,属于身体上具有某种特征而不同于别的群的一个群。语言也不脱离文化而存在,就是说,不脱离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和信仰的总体。”[3]这些观点,都有其深刻的道理,因为它们是基于语言事实得出的结论。

1.语言与民俗:语言民俗学的基础概念

先说“语言”。

“语言”与“民俗”,是语言民俗学最关键的一对具有直接关联性的基础概念。

试想,假如没有语言,人类会是什么样子?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毫无疑问,没有语言就没有人类和人类社会。那么语言是什么呢?语言是人类文明的标志,语言是人类创造文明的工具;语言是生存与创造的基本技能;语言是工具,是生产、生活、思想、交流传播沟通信息的工具;语言是载体,是知识、信息、文化和历史的载体;语言是艺术,人们运用语言艺术创造各种视觉的、声音的美。语言文明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标志。

关于语言属性的问题,既是个老问题,又是现代语言学争论持续时间最长的一个中心课题。本文并无全面否定流行观点的意图,一如“人类学家认为语言是文化行为的形式;社会学家认为语言是社会集团的成员之间的互相作用;文学家认为语言是艺术的媒介;哲学家认为语言是解释人类经验的工具;语言教师则认为语言是一套技能”[4]。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兼民俗学家杨堃教授提出:“语言是一种社会事实,一种社会制度,故语言学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并是社会学中最早发生的一部分。先有了印度、欧洲语言之比较研究,始有人将比较研究法应用在其他的社会科学上。从此,社会学始建筑于真正的科学的基础上,而与一切思辨的哲学脱离了关系。但语言不仅是一种社会事实,它并是一种生理的事实,如想研究语言而缺乏人类发音器官之生理的知识,那是不会成功的。它也不仅是一种生理的事实,同时还是一种思想的记号。故想研究语言,如缺乏心理学上的知识,也是不成的。最后,如想研究某一社会的语言,必须先知其时代的与社会的背景。故语言学不仅与社会学、生理学及心理学有关系,与地理、历史或民族学也均有密切的关系。”他同时还指出:“语言社会学的研究虽很流行,但只是些片断的或部分的研究。整个的语言社会学,在现实尚未成立。语言社会学上有些极重要的问题,如今尚找不出答案来。另外有些问题,已被丢弃而无人能讨论了。如语言的起源问题,在从前是争论的焦点。”[5]

如今,语言之于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性,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以及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已经是学界通过多年争论达成的一项共识,社会生活的一种基本的科学常识。在此学术话语背景下,语言学与相关学科“结缘联姻”的态势正旺,也可谓一种“学科生态”的顺其自然的生发。作为由语言与民俗活动相互交叉扩延而来的“民俗语言学”,在古老的中华文化背景下的孕育和出现,正是这样一种语言学与民俗学结缘联姻的直接结果。

一般来说,语言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词汇为构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则的符号系统与信息载体。语言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机能和特殊的社会现象,是使人类脱离并区别于其他动物种群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是人类认知客观事物、发展思维、组织社会、交流信息、创造文明的工具,是传播与积累文化的载体。

再说“民俗”。

“民俗”一词作为专门学科术语,是对英文“Folklore”的意译。这个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illiam Thoms)于1846年创立的。他以撒克逊语的Folk(民间、民众)和Lore(知识、学问)合成一个新词,后来成为国际上通用的学科名词。

在中国,汉语的“民俗”一词很早就已出现。《礼记·缁衣》中就有“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之说。

“民俗”之“民”,主要指民间,与“官”或官方相对;“俗”,乃风俗,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民俗是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世代传承、相沿习成的生活模式,它是一个社会群体在语言、行为和心理上的集体习惯。民俗的内容包括:物质生产民俗、物质生活民俗、社会组织民俗、岁时节日民俗、人生仪礼、民间信仰、民间科学技术、民间口头文学、民间语言、民间艺术、民间游戏娱乐等,是民族文化的基本形式,民俗传承体现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风貌。

古人云:“习俗移人,贤智者不免。”无论“民俗”“风俗”还是“习俗”,都是指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习惯上,人们往往将由自然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行为规范差异,称为“风”;而将由社会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行为规则之不同,称为“俗”。

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正恰当地反映了风俗因地而异的特点。风俗是一种社会传统,某些当时流行的时尚、习俗,久而久之地变迁,原有风俗中的不适宜部分,也会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改变,所谓“移风易俗”正是这一含义。

至于“民俗”与“风俗”以及“习俗”等同类常见用语,表述的都是一回事,在民俗学中属于“等义”“近义”或说是“同义”的用语,主要区别在于因具体使用时的话语环境或对象而异,表述方法和表述习惯也不同。

一般说,民俗,亦即民间风俗习惯,是人类社会长时期相沿积久而形成的习俗惯制、礼仪、信仰、风尚等民间文化传承现象的总和,是经群体、社会约定俗成并流行、传承的民间文化模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人文意识形态,是规范个体行为、社会秩序和调解社会心理的非主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制约社会文明进程的基本要素。

2.关于语言与民俗调查研究:语言民俗学的学术渊源

一般来说,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的总和,狭义上则指社会的意识形态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诚然,语言作为人类思维和交际工具,一种符号系统,对于全体社会成员是共同的。但是,人是社会的人,人不能脱离社会孤立产生和存在;虽然人类已形成了思维和运用思维工具(语言)的生理条件,但运用某种具体语言进行思维和交际,这种能力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和得到的。阶级社会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在阶级社会中,文化直接受到阶级的影响,此间作为社会交际工具和文化载体的语言亦不例外,语言是社会现象,这一点已毋庸置疑。阶级社会之前的语言和文化,也是工具及载体的关系,这也是事实。大量出土文物、考古发现所反映的人类思维形式、文化水平,以及远古神话传说、民间口头文学资料等民间文化遗存,都是确凿可信的证明。就是说,语言不脱离社会和社会文化孤立地存在,并成为文化存在的主要形式和得以传播、交流的最主要工具。由此,则形成了“语言文化”,并将语言与作为社会历史文化的基础(底座)的民俗文化一起,视为社会历史的文化传承现象。从这一特定意义上说,语言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亦包含着社会文化的构成因素,语言亦可谓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广义的文化概念同语言作为人类思维、交际工具的符号系统一样,既非上层建筑亦非经济基础,一个是社会形态,一个是表现形式,两者之间有着如此类似点。这也正是语言具有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潜在的联系因素。

在世界文明史上,语言与民俗现象都是人类社会的原生文化形态。人类之所以从其他动物种群中脱离出来,语言的创造与使用是其中一个基本要素。然而,语言研究却只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人类掌握说话本领到产生语言科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同样,尽管民俗也是人类社会的原生文化,远在原始氏族社会时“历史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6]。人们始终生活在一定的民俗文化环境之中,而民俗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存在,迄今只有一个多世纪光景。

有幸的是,当民俗学诞生之际,文化人类学家在进行“田野作业”的调查中,已开始注意到土著居民语言同各种社会风俗事象的联系。在此背景下,原本作为文化人类学分支学科的民俗学,很早就将方言、土语、俗语、谣谚等口碑资料,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纳入了本学科范畴。事实上,世界各国民俗学科的建立,几乎都是从民间文学发展而来,是从研究民间口头语言艺术(亦即民俗语言文化)现象起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语言现象的研究,孕育、促生了民俗学。为之先行奠定理论基础和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的,则是文化人类学。事实上,中国的民俗学学术史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同样是发端于民间文学的调查研究,同样是从关注方言与口碑文献起步的。

民俗语言学研究已经注意到[7],语言学家对语言与民俗事象关系的注意,也主要是以文化人类学的有关科学意识为媒介。其中,比较著名的有:美国文化历史学派创始人、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1886年对太平洋东北岸温哥华岛印第安人部落的调查,有关著作有《美洲印第安人语言手册》《种族、语言和文化》等;英国人类学家、功能学派创始人之一马林诺夫斯基(B.K.Malinowski,1884—1942)1914年对大西洋特罗布里恩德群岛的调查,有关著作有《西太平洋的探险队》《科学的文化理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等;法国人类学家、西方结构主义学派创始人列维-斯特劳斯(ClaudeLeri-Strauss,1908—2009)1934—1937年间每周末对巴西圣保罗城郊印第安人的连续调查。三位学者的共同特点,诚如一位社会语言学家概括的那样:三个人都是民俗学家和语言学家,他们都把未开化民族的风俗、文化、神话、语言放在一起研究,因为他们都到这些民族中间生活若干年,会说他们的语言,了解并欣赏他们的风俗,喜爱他们的传统,因而并没有把其中某一方面分离出来。他们都取材于异乡绝域、欧洲文明未到之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捕捉最纯的(未经感染的)民俗和语言材料。所不同的是,博厄斯注意语言的功能,马林诺夫斯基注意语言使用的场合,列维-斯特劳斯则提出“结构”这个概念来贯通语言和风俗。[8]也就是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些著名的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业已注意到了语言与民俗的联系,从这一意识出发进行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并由此抽象出各自的相关学说。这些学说不仅直接冲击了传统语言学理论,也在众多科学领域产生强烈影响。如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其影响之大与广泛,是始料未及、不可低估的,甚至被视为科学领域的“革命”。

此间,人类语言学的奠基者之一、美国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1884—1939),亦曾对北美印第安人的语言与文化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探讨“语言、种族和文化”时认为,“语言也不脱离文化而存在,就是说,不脱离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和信仰的总体”,其“底座”则是种族,亦即“身体上具有某些特征而不同于别的群的一个群”。[9]现代语言学奠基人、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de Sausure,1857—1913),虽然不兼人类学家,亦同样指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常会在它的语言中有所反映,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构成民族的也正是语言。”[10]至当代,有些语言学家又明确提出:“语言是一种出色的现象,但是,特定的语言不一定总是和特定的文化相对应”[11];“语言是构成文化这一统一体的各种要素之一,也是它的一个领域。与此同时,文化的其他要素都是由语言来传达,从而得到发展。换句话说,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文化的一部分的语言和作为文化的支柱的语言这样两种性质。”[12]这同文化人类学将人类语言行为所构成的文化形态概括为“语言文化”的思想,是十分近似的。

以文化人类学关于语言与文化的理论为基础,先后形成了人类语言学、人类文化语言学等学科。即或20世纪60年代才正式提出的社会语言学,亦将其源头上溯及19世纪末20世纪初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田野作业中对语言文化的研究,认为“他们的著作中谈到语言的部分都可以视为社会语言学”。[13]鉴于此,尤应视为近代民俗语言学研究之滥觞,似乎要更为切近实际。此间,日本出版了由民俗学家柳田国男的弟子合著的《国语和民俗学》论文集,是运用柳田以方言调查为基础提出的民俗周圈论、文化周圈论的研究结果。1969年8月,国际俄语教师协会首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举行,会上提出建立俄语国情语言学并成立了专门小组。1978年,莫斯科俄语出版社出版了M.A.杰尼索瓦编著的《国俗语言学词典》。此间,还出版了由英、苏学者合编的《英国国俗词典》。

20世纪60年代以来,正是国际社会语言学比较活跃、发达的时期。曾从早期文化人类学语言与文化田野作业深受启发的社会语言学,是很看重这种民俗学方法的。曾任美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语言学委员会委员的戴尔·海姆斯(Dell Hymes,1927—),尤其注重这一方法,其主要观点集中于1974年出版的《社会语言学基础:一种民俗学的研究》一书。值得指出的是,海姆斯本人也是一位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而且,与这一学科相关的社会学,亦很注重民俗学方法,并将民俗学纳入本学科,视为分支。

凡此,从文化人类学对民俗与语言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到现代语言学对“语言文化”概念的基本认同,以及民俗学的语言调查和社会语言学对民俗学方法的采纳,均为民俗语言学和语言民俗学作为一门新的人文科学学说在当代出现创造了良好的学术条件,进行了富有意义的积累。尤其早期文化人类学有关田野作业内容,其本身就是以民俗语言为对象的科学调查。不过,类似的工作,中国远在两千多年前就有过实践并形成专门制度,这就是周、秦时代为辨风正俗而进行的采风,其代表性成果有《诗经》、《方言》、《乐府诗集》、历代俗语辞书、谣谚专集,以及历代史志的有关部分。不过,比较遗憾的是,对这一传统缺乏必要的、系统的理论研究和科学的阐释。换言之,仅仅将之视为一种文化传统和制度,而没有作为科学来梳理。尽管如此,仍不失其作为民俗语言调查的先行实践的科学意义。

民俗语言学和语言民俗学理论的先导,是文化人类学的有关学说与科学意识。因此,就民俗语言学和语言民俗学的发生轨迹及学科性质而言,应属民俗学和文化人类学的各自的也是共同的分支领域。至于它往往被引入一些相邻、相关学科,不仅在于理论、对象与方法的交叉相关,更在于它为之提供了某些富有价值的视点、理论启示与借鉴,以及可资利用的材料。正因如此,这门学科一经诞生,就表现了鲜活、旺盛的发展势态,迅速获得积极的反响,致使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同步开展,展示了这一新兴学科的科学价值、社会意义与前途。

3.语言与民俗的相互关联:涵化运动及其结果

关于“民俗语言”“语言民俗”,黄涛在《作为民俗现象的民间语言》[14]一文中指出:

“民间语言”又称“民俗语言”“语言民俗”。从民俗学的学科属性和学术史上的研究实践来看,民间语言主要指那些有着鲜明浓厚的民俗文化特色的俗话套语。常引起民俗学者注意的语言现象可归纳为以下两类: (1)日常生活中的俗语:亲属称谓、社交称谓、人名、谚语、歇后语、惯用语、俗成语、俗短语、方言词、流行语、招呼语、脏话、骂詈语等;(2)特殊场合或仪式中的套语:咒语、吉祥语、禁忌语、委婉语、神谕、祷词、誓言、隐语(含暗语、黑话)等。当然,这并不是民间语言的全部。除了语汇形式以外,还有一些具有民俗文化内涵的语音、语法、修辞等方面的语言现象,可以作为语言民俗看待。口头形式以外的表意方式,如体态语、隐喻性实物、在部分地区或特定群体被当作表意符号的特色文字或图画等,也可看作口头语言的替代形式,纳入语言民俗学的研究范围。民间语言是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一点,我们是这样理解的:民间语言既是其他民俗现象的载体,它自身也是一种民俗现象。

可将作为民俗现象的民间语言概括为:它是民众在特定文化背景下进行的模式化的语言活动,是一种复合性的文化现象,包括以口语为主的语言形式及其运用规则,类型化的语言行为及与之关联的生活情境,和支配语言行为并与语言的意义、功能凝结在一起的民众精神或民俗心理。从这种观点出发的语言民俗研究,就要把民间语言置于民众生活的整体之中,放在具体的文化情境之下来考察,而不是将研究对象从民众生活中抽离出来进行孤立静止的研究;不仅关注语言民俗现象,而且注意考察民俗主体,也就是进行语言民俗活动的人;不仅注意观察语言民俗主体的行为层面,而且注重开掘语言民俗主体的精神层面;不仅调查模式化的民众集体行为,而且注意调查民众个体在遵行语言民俗时的理解和行为上的差异。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将研究对象放在其发生和传播的语言社区中来考察是一种有效或必需的方式。这就要求研究者进行切实的田野调查,按特定的理论、方法、规范获取第一手资料。这样的研究不是面对标本的民俗事象研究,而是标本兼顾的民俗事象研究。由于这种研究注重研究对象与生活、社会、历史的多方面的关联,其研究的结果应会有很强的当代性和现实性。

在被视为索绪尔语言学理论更趋于成熟的1910—1911年间进行的第三次讲课的讲稿《索绪尔第三次语言学教程》中,他也谈道:“众多形态的语言遍布全世界,我们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或者只是从一个区域到另一个区域,此际,言语的差异是对群体语言事实的基本确认,这点,任何人都立刻理解了”;“甚至原始部族也有这样的观念,因为他们与言语不同的其他部族发生接触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说,对语言都具有最充分的意识能力,甚至处于较低文明梯级的民族也是如此”;“原始人类素来将这差异(引按:接上文意思,是指不同地域、部族、民族或群体之间的语言差异)作为事实来看待,他们就此而产生的观念是有趣的:就某一方面来说,语言是他们与另外人、与邻族区别开来的最为夺目的地方。这种语言的特征,是他们禁不住要注意的,成了和邻族作比照来认知的一个特征。他们是如何构想这点的呢?他们将其想作不同的习俗,可以在衣着、发式、武器诸方面作比较的不同的习俗:这是很合理的事情”。[15]

文化人类学认为:“涵化”,通常是指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群体或社会间,在长期接触、交往中,不可避免地自然发生的相互影响、相互浸透与吸收的双向作用过程及其作用的结果。当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威廉·A.哈维兰说:“涵化的过程受到人类学家的特别重视。当有着不同文化的人类共同体进入集中的直接接触,结果造成其中一个群体或两个群体原来的文化形式发生大规模变化时,涵化就产生了。……必须强调,涵化与传播总的来说是完全不同的术语。一个文化不经过任何涵化过程,也可以从另一个文化那里借用其文化要素。”[16]

“民俗”与“语言”之间的“涵化”,是两种文化形态的相互浸染凝聚作用及其结果。这种“涵化”,主要发生于同一文化传统内的语言与民俗之中,对异文化传统具有较强的排斥性,但也存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跨文化涵化的可能性,即一种语言文化共同体的民俗语言对外来文化的吸收。相反,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的“涵化”,则主要是就不同文化共同体间的“异体”跨文化传播中的相互作用。至于民俗语言在同一文化共同体内部的跨越文化形态、文化层面的传播与涵化运动,则是其正常的规律性运动。

以民俗语言与民俗语言现象为主体的民俗语言文化,是语言与民俗双向涵化运动的产物,是人类语言文化的非主流形态,是主流形态的原生态基础,两者相互依存并相互作用。

4.民俗语言学与语言民俗学

著名的美国当代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在她的代表性理论专著《文化模式》中,有一个获得广泛共识的观点:理解习俗的作用,“对我们来说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没有其他哪个社会问题比它来得更紧迫。在我们明了有关习俗作用的规模和多样性之前,人类生活中那些最重要的复杂事实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可理解的”。同理,语言学的许多研究也需要同民俗学互相支持。早期美国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萨丕尔关于“语言有一个底座……语言不脱离文化而存在,不脱离那种代代相传地决定着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信仰总体”的论断,已为语言学家们所熟知。因而,19世纪末以来有关所谓未开化民族或地区的社会调查,均将语言与民俗作为主要内容。早期的一些人类学家同时亦兼为颇有建树的民俗学家和语言学家,如博厄斯、马林诺夫斯基、列维-斯特劳斯等。可以说,诸如此类的理论实践和实证研究,为30多年前民俗语言学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化人类学的有关学说与实践,是民俗语言学和语言民俗学的理论先导。

从语言研究民俗和从民俗研究语言,是两种合乎一般逻辑的视点与方法。然而,反复的研究实践显示,大量的语言现象和民俗事象是交织在一起或两者集于一体的,其本身既是语言现象、语言材料,同时也是民俗事象或民俗形态,是语言学和民俗学共同的研究对象。因而,面对这种现象,比较科学的首选研究方法是对其进行语言与民俗的双向视点综合性协同研究,单一方位的研究显然失之片面。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认为,远在原始社会,“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民俗产生在同属原生文化形态的语言之先。语言的产生,是人脱离其他动物群体形成社会并创造出包括民俗在内的各种文化的前提条件,即如古人说的“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萨丕尔提出的“人类的其他文化遗产,即使是钻木取火或打制石器的技艺,是不是比语言更古老些,值得怀疑。我倒是相信,语言甚至比物质文化的最低级发展还早;在语言这种表达意义的工具形成以前,那些文化发展事实上不见得是一定可能的”,也是这种道理。语言是民俗存在与传承扩布的主要载体,民俗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影响、制约着语言与言语活动。无论其最初产生孰先孰后,均属人类社会的原生文化形态。长期以来,两者相互浸染,相互适应,互依互动,类此涵化运动的结果便形成了民俗语言和语言民俗。前者主要为民俗语汇等语言材料,后者主要表现为规律性、模式化或艺术化的运用行为及方式。

那么,从发生学考察,语言与民俗经涵化运动而交织在一起或集为一体的民俗语言或语言民俗现象,孰为第一性呢?或言之,是因民俗而生还是因语言而生的?事实上,两种情况均为客观存在。比较简洁的分析,是分别考察因民俗而产生的语言和因语言而产生的民俗。应该说,这种微观的具体考察分析同对原生形态的语言与民俗总体的最初生成的宏观讨论,虽有关系但并不矛盾。

因民俗而生成的语言现象,主要是从民俗形态、民俗事象或民俗要素来追溯语言的民俗语源。发包承包工程项目或大宗商品交易活动,往往以招标、投标和中标的形式操作。竞赛性活动,有锦标、夺标之说,或谓之锦标赛,锦旗是其荣誉标志。考察语源,则出自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竞舟夺标游艺民俗。后世作为标的和荣誉标志的锦标,乃古来竞舟游艺获胜的“标赏”。唐元稹《竞舟》有“建标明取舍,胜负死生求”诗句。唐刘禹锡《竞渡曲》有“揭竿命爵分雄雌”“风俗如狂重此时”诗句,其所“揭”之“竿”,是悬标赏的标竿,标赏未必都是锦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驾幸临水殿观争标锡宴》记云:“诸船皆列五殿之东西,对水殿排成行列,则有小舟一军校执一竿,上挂以锦彩银碗之类,谓之‘标竿’,插在近殿水中。又见旗招之,则两行舟鸣鼓而进,捷者得标,则山呼拜舞。”尽管竞舟游艺民俗迄今仍在中原、江南等地流行,早在唐季便有了以“夺锦标”喻指科场夺魁的语例。《唐摭言》及《唐诗纪事》均载,袁州宜春人卢肇,字子发,唐武宗会昌年间(841—846)与黄颇一同赴京科考。临行前,郡牧只为黄一人饯行而冷落卢肇。次年,卢肇状元及第荣归,郡牧迎接时甚为惭愧,邀之同观竞渡,席间赋诗云:“向道是龙刚不信,果然夺得锦标归。”卢肇的文集即名《文标集》。后世的锦标赛、招标、中标之类用法,与此同源而以此为先河。再如传统保安业保镖之“镖”,并非因镖师擅用飞镖武器而名之,其确切本字应为“标”,语源亦出自竞舟夺标游艺民俗。明万历刊本《金瓶梅词话》及清张竹坡《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有关用语,均写作“标行”“标船”。又如清吴炽昌《客窗闲话》、袁枚《新齐谐》、黄轩祖《游梁琐记》,以及梁启超《中国地理大势说》等文献中,亦作“标客”“保标”“标队”。其间民间佚名钞本《江湖走镖隐语行话谱》中,涉此字者计11处,5处写作“标”,如“祁明走标”,余者显系同音之误。至于业中用语,如标、标旗、标号、标船、标车、标师、标客、标头、标队、走标、失标、夺标、保标等,均一一比照竞舟游艺行事而名,因事而别具有双重语义。

因语言而生成的民俗事象,主要是由语言崇拜、禁忌以及谐音等约定俗成的民俗。无论在主流或非主流文化中,雅俗皆然。其中至为典型、生动者,乃禁忌语与口彩。《仪礼·士昏礼》载,新妇拜见舅姑(公婆)时,“妇执枣、栗,自门入,升自西阶;进拜,奠于席”。其中盛“枣、栗”,乃取谐音“早立子”以传宗接代的口彩。这一民俗,迄今仍广泛流行于各地城乡婚礼活动之中。太平天国时,江苏扬州商贾进贡枣、栗、雄鸡、茶叶四礼,取谐音口彩“早立基业”;江西某地有人进贡枣、栗、灯、鸡,取义“早立登基”;浙江嘉兴有人进贡枣子一桶、银锭十只为礼,取义“早定统一”;等等。语言禁忌与口彩是一对孪生姊妹,避讳忌词的趋吉办法即代之以口彩。清梁绍壬《两般秋雨随笔》所言极为简明,“口采,吉语也”。明陈士元《俚言解》卷二引述了《遁斋闲览》记述的唐季文学家柳冕的一桩有趣轶事:“柳冕应举多忌,谓‘安乐’为‘安康’,忌‘乐’‘落’同音也。榜出,令仆探名,报曰‘秀才康也’,民传以为笑。”此类情形,民间颇为习见。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一:“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为‘抹布’。讳‘离散’,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讳‘狼藉’,以‘榔槌’为‘兴哥’。讳‘恼燥’,以‘谢灶’为‘谢欢喜’。此皆俚俗可笑处,今士大夫亦有犯俗称‘快儿’者。”旧日江湖生涯艰险,尤重此俗,故《江湖通用切口摘要》谓“凡当相者,忌字甚多”,“其中有八款最忌者,名曰八大块”。其“从吴下俗音而译”的“八大块”语例为:“梦曰混老,虎曰巴山子(火字同音,亦忌火,曰三光),猢狲曰根斗子,蛇曰柳子(茶字同音,亦忌茶,曰青),龙曰海柳子,牙曰瑞条,桥曰张飞子,伞曰开花子,塔曰钻天子,伙食曰堂食。”此外,又有种种非言语的副语言习俗口彩,如厌胜钱上铸吉语作佩饰或室内装饰;旧时走街串巷郎中手持名为虎撑的响器串铃,亦属压胜吉祥物。又如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所载,元夕时京城“妇女相率宵行以消疾病,曰走百病”等。至于以祈祥吉语作为店铺名称亦如此,清季有人将市井商俗习用字词集为一首七言诗,可谓字字吉祥、句句口彩:“国泰民安福永昌,兴隆正利同齐祥;协益长裕全美瑞,合和元亨金顺良。惠丰成聚润发久,谦德达生洪源强;恒义万宝复大通,新春茂盛庆安康。”

上述系以具体语例事象为文本从发生学阐说语言与民俗的双向研究,其上一层面的形态品类亦属同一道理。使用俗语、隐语行话、口彩语等民俗语言的行为本身,即兼为语言民俗。通常释“俗语”之“俗”在于其通俗,事实上其深层蕴含着民俗属性,很多俗语均有其相应的民俗语源典故。此外,民俗语汇、副语言习俗、方言、称谓语俗、数习俗等,无不存在相当程度的语言与民俗双向涵化运动的因素,是语言学和民俗学共同的交叉研究内容。诸如此类,尽管难以精确统计其数量、比重,但总是可以说存在很大的交叉重叠和覆盖范围,是民俗语言学和语言民俗学主要的研究对象。顺便言之,这也是难以按常规命名习惯,如“社会语言学”与“语言社会学”那样分别定名划入哪一学科,“民俗语言学”和“语言民俗学”也是双向多缘的人文科学领域。

5.社会言语生活的雅与俗

“雅”与“俗”,是一对相互对应的概念。

作为一般的社会概念,高尚、文明、美好为“雅”;反之,庸鄙、俚恶、粗陋则为“俗”。

作为一种文化形态,“雅”与“俗”分别指正统的主流文化和非主流的下层文化。所谓“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堪称是对这两大文化层面分野对比的鲜明写照。

用上述意识来看待人群,歌《阳春》《白雪》者即为“雅士”阶层,而唱《下里》《巴人》者便是“流俗之辈”。

古往今来,崇雅抑俗意识一直是一种居主导地位的价值取向。就“美”与“丑”而言,无可非议。然而,世间的事物并非单凭一把尺子所能绝对下定论的。因为,“雅”与“俗”的内涵非常丰富,界定的标准也多种多样。而且,往往是“俗”中含“雅”,“雅”中有“俗”。

南朝梁任彦昇在《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一文中说:“雅俗所归,唯称许郭;拔十得五,尚曰比肩。”(《昭明文选》卷三十八)“许”是许劭,字子将,“郭”是郭泰,字林宗,都是汉朝人。

许劭长于评论乡里人物,每月变换品题,有“月旦评”之称。曹操少年时曾请求为之品评一下,许劭说他是个“治世的能臣、乱世的奸雄”,曹操听了大笑,其评语竟成了后世千百年来对这位历史人物的主要评价之一。

郭泰博通经典,居家教学为事,弟子多达千人。他也以评论海内人物著称一时,但无危言骇论(即评论深刻),即或当时宦官擅政、党祸时起并未遭到伤害,足见其老于世故。因而,史书说他“雅俗无所失,将其明性特有主”。[17]

古人称赞许、郭品评人物的本领,在于其擅长把握尺度,雅俗共赏,能为不同阶层所接受。今天我们用“雅俗共赏”来说明无论文化层次高低都能欣赏,似当由此衍生而来。(www.daowen.com)

就诸行学问本身来说,有些是难以雅俗共赏的,如核物理、高等数学,因其同世俗日常生活缺少直接的联系。有些如民俗学、文学,则容易做到雅俗共赏。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举凡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存在于一定的社会语言生活之中。即或是聋哑人,也要通过特定的方式交流语言信息。社会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最基本的是生活交际语言。有人以为,生活交际语言繁杂琐碎,大多用于非正式场合的言语交际,无关紧要,无须多议,其实不然。生活交际语言的雅与俗,是语言文明的重要标志,也直接透视着社会和时代的精神文明程度。17世纪英国诗人本·琼森说:“无论在哪里,只要风俗与时尚腐败了,语言也会腐败。”此话不无道理。近年来社会生活语言令国人担忧的“脏、乱、差”现象,较多表现在生活交际语言方面。而且,许多语言污染都首先发生于此,如“痞子文学”中的“痞子语言”大都由此取材,几乎所有的流行习语中的俗野语言也都产生于生活交际语言。生活交际语言的粗俗化、浅薄化趋向,严重地污染了时俗风尚,有悖富有优良传统的语言文明和精神文明,对现实社会生活及其发展进步均具有不容忽视的危害性,亟须遏制和治理。雅与俗,是一对对应的概念,在此是就生活交际语言的雅尚与俗劣而言。生活交际语言之俗劣不雅,则在于败坏了其所应有的诚、敬、美等传统的雅尚。日常生活中的言语交际,往往使用通俗、浅白的语言。然而,通俗不是俗野,浅白不应浅薄。生活交际语言的雅尚,主要应以诚、敬、美为标准和规范。

诚——生活交际语言的道德准则。《周易·乾·文言》所谓“修辞立其诚”,诚是为人处事之本,也是言语交际的道德规范。《国语·周语(下)》有云:“以言德于民,民歆而德之。”(韦昭注:“言德,以言发德教也。”)欲“言德”,其首先应是有德之言。一个人尽可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但满口谎言、谤语、妄辞,虽巧舌如簧亦因缺诚少德而难以取信于人。《论衡·四讳》有云:“雅俗异材,举措殊操。”意思是,高雅与庸俗才智不一样,举止表现出不同的品行。言语交际是否真诚是品行的直接写照,因而古人将之视为“修身”的重要内容。明吕坤在《呻吟语·修身》中认为:“人生唯有说话是第一难事。”何以如此,他没说,但提出“心术以光明笃实为第一,容貌以正大老成为第一,言语以简重真切为第一”;而且“心无留言,言无择人,虽露肺肝,君子不取也。彼固自以为光明矣,君子何尝不光明?自不轻言,言则心口如一耳”。如此“修身”之道,显然也是强调“修辞立其诚”,而且认为并非易事。诚为言之德,因而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巧言乱德”(《论语·卫灵公》)。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言语交际,如果没有“诚”作为道德准则,“口是心非,背向异辞”(《抱朴子·微旨》),或言行不一,其结果必然像时下谏讽民谣说的那样,“你骗我也骗”“人人生活在谎言里”,直接导致社会生活的失范无序,人际关系恶化。反之,如果人人都恪守“诚”这一生活交际语言的道德准则,必然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和误解,互敬、互谅、互助,形成和谐美好的交际氛围与人际关系。这是建立良好社会风尚颇为重要的基础。同时,出言以诚和以诚待人,既展示着一个人的品德修养,亦是以诚换诚的前提。努力将这一道德准则推广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公德,对于根本改变时下极不尽如人意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敬——生活交际语言的礼貌规范。“诚于中而形于外”[18],这是叶圣陶先生在谈论礼貌语言时所引用的一个古训。以诚待人之“形于外”,首先是对人的尊敬,这是生活交际语言所应有的礼貌规范。现代汉语中表示致敬的礼节的“敬礼”,本义是尊敬并以礼相待。敬而有礼,以礼示敬。《礼记·曲礼上》开篇首句即言“毋不敬”,认为“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即或是“分争辩讼”亦“非礼不决”,凡事以礼为先。“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人类的语言,应是有礼貌的语言。“礼者,自卑而尊人”,即要自谦并尊敬他人,自谦的本身即是对他人尊敬的表示。古往今来,异彩纷呈的礼貌语言主要存在于丰富多彩的生活交际语言之中,运用于各种各样的人际交往活动中。作用于礼貌语言的内部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主要表现在用语类型、语义以及声调语气三个方面。汉语礼貌用语的类型,如称呼语、问候语、告别语、答谢语、拒绝语及书信用语等,类型及其层次十分丰富。以称呼语为例,可分为亲属称呼语和社交称呼语两个方面,其下一层次又可具体分为谦称、敬称、婉称、昵称、谑称、喻称等。而且,作为一种富有悠久传统的语俗,在用词、语境、对象以及文白等方面均有约定俗成的分别,用得不当就很可能失礼,出笑话,乃至大不敬。唐李商隐《义山杂纂·非礼》中举有数例,如“呼儿孙表德”(古代尊长对后辈应称名不称字,表德即表字)、“母在呼舅作渭阳”(以渭阳称舅父须在母故之后方可),以及“呼他兄作家兄,呼他弟作舍弟”;又如宋王君玉《杂纂续·左科》所举“呼人父作大人,唤自己作足下”(足下是对同辈或长辈的敬称),亦属此类失礼的笑话。而且,还要注意“入竟(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古今各种语言禁忌颇多,稍有不慎即失礼。尤其有关尊长、宗教、生死疾病的语言禁忌,至为敏感。语义因素之于礼貌语言,一般比较直观。出口不逊,满口詈语、脏话,显然于人于己均大不敬,不是礼貌语言。《礼记·祭义》所说“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既是对他人的尊敬,也是对自身人格的尊重。20世纪初鲁迅先生批评的而迄今仍然未能敛迹的“国骂”,正是同此相悖的恶言。俗语所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亦一语道明语义因素对礼貌语言的直接作用。唐人有句歇后语说“市井秽语——不忍闻”(《义山杂纂》),而今这类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仍然不绝于耳,甚至堂而皇之进入影视报刊等传播媒介,不能不说是我们这个素有礼仪之邦盛誉和语言文明传统的民族的耻辱。从语义、内容上清除污言秽语、谎言妄语、恶言恶语,是推行礼貌语言的首要之举。语调、语气的作用,也是关系礼貌语言的一种基本因素。一定的语调表示一定的语气和情感,一定的语气表示一定的态度。在语义内容和用语上都合乎礼貌的生活交际语言,可因语调、语气的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不十分礼貌或完全失礼的效果,这些因素包括轻蔑、傲慢、侮辱或强硬、蛮横乃至胁迫、威逼之类。一般情况下,谦诚、友善、亲切、热情的语调、语气,是礼貌语言必要的组成部分。《呻吟语·修身》云:“一切言行,只是平心易气就好。”礼貌语言需要“平心易气”状态下的适当的、应有的语调、语气,礼貌语言也需要说话人身势情态之类非言语交际方式的配合与协调。很难想象,横眉立目、捶胸顿足、跷着二郎腿、歪脖瞪眼、冷笑着、指着人的鼻尖、挤眉弄眼、二目他顾等身势情态,能使人感受到说话者语言的礼貌吗?礼者,敬也。手、足、眼、眉及口型等身势情态,均可表达一定的非言语信息及情感。《荀子·非十二子》云:“言而当,知也;默而当,亦知也。”身势情态语作为一种伴随言语交际的无声但有形的习见非言语交际手段,是构成礼貌语言的一个有机方面,也可成为破坏礼貌语言使之“有言而无礼”的不容忽视的因素。

美——生活交际语言的语言应用修养。语言应用修养,是造就生活交际语言艺术美的基本功。注重语言应用修养和言语智慧,即古人所谓“慧于心而秀于言”和“慧心妙舌”。1982年始倡的“五讲四美”的“语言美”,主要是从道德风尚和文明礼貌角度强调使用礼貌语言。语言文明建设所要求的“语言美”,应是外部形式美与内在语义内容美的完整统一,二者不可偏废。生活交际语言的文明化,除诚与敬外,还应以相应的语言应用修养使之成为美好的言语艺术形式。很难想象礼貌语言出于“拙嘴笨腮”而优美动听。“言语之美,穆穆皇皇。”(《荀子·大略》)生活交际语言的语用修养,是运用礼貌语言的言语技能和艺术,主要在于规范、得体和艺术。生活交际语言艺术的规范,首先是要正确使用祖国语言,主要是现代汉语普通话,注意遣词造句合乎语法习惯,注意发音准确(尤其是多音字或可能的错别字),避免产生歧义、混乱;其次是辅以相应、必要的合乎民族习惯的身势情态,如微笑、招手、握手等;三是忌滥用方言、旧词语、外来词、流行语、生造词语,忌怪腔怪调、怪声怪气。所谓“得体”,即言语举止要同身份、对象、内容、语言环境、风俗习惯、言语习惯等相适宜,腔调语气协调,分寸得当,即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幼儿园小朋友面对年约半百的军人、警官而称呼“解放军叔叔”“警察叔叔”,未免尴尬。“文革”以来“师傅”称谓的扩大化,也大不得体。使用分寸失当的过谦言辞,即有谄媚或虚伪之嫌。凡事皆有其度,过度与失当均不得体。生活交际语言的语用修养之一为言语艺术,即修辞技巧。唐刘禹锡诗称“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是比喻情意之深难以言表。不过,现实生活中的言语交际若要做到言语尽如人意,确乎需要具有一定程度的修辞技巧。《呻吟语》主张的“言语以简重真切为第一”,需要很好地运用修辞手段方可实现。现实生活中,一句适当的幽默话,可以打破尴尬的沉寂或僵局。简洁、明了而又生动、得体,是运用生活交际语言所要达到的基本修辞效果。言语艺术,在某种意义上说主要是修辞的艺术。在社会言语交际中,提倡诚、敬、美,使之成为一种公众的美好情操、雅尚,则可逐渐清除语言生活中的粗俗低劣流弊,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谦敬,使生活更加美好。生活语言的文明化,是全社会语言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雅尚是语言文明的主要特征,也是生活语言文明的基本标志,因此要把“尚雅抑俗”作为规范社会语言生活的基本导向原则,使我们的语言和生活更加健康、美好。

6.语言民俗学是什么

6.1关于语言民俗学

关于语言研究的民俗学视点,有研究认为[19]

从民俗角度来研究语言,其研究对象是民间语言现象,我们称之为语言民俗。综合上文讨论,民俗学者对语言民俗的理解和把握,可归结为以下三个要点:

首先,语言民俗是一种民俗活动。

语言民俗不是从民众的语言表述活动中抽离出来的静止的语句,而是以发音形式体现的行为、活动。这种发音活动不是单纯的物理学或生理学的活动,而主要是一种文化活动。这种活动,具有和其他民俗一样的特征,如集体性、传承性、扩布性、类型性、规范性和服务性等。它是民俗活动的一种。词语或句子是这种活动的构成要素,它们是说话人对集体共享的语言资源的运用。它们是语言活动中最确定的部分,但它们不是抽象的存在,整个语言活动是它们的体现形式。

第二,语言民俗是一种生活文化。

民俗学者眼中的语言活动与其他学科的学者所说的语言活动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民俗学将语言行为定位于生活文化。钟敬文先生曾这样解释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民俗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人民(主要是劳动人民)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语言民俗作为民俗的一种,是民众生活的组成部分。这是从语言活动角度看待语言民俗作为民俗的一种,是民众生活的组成部分。这是从语言活动角度看待语言民俗的主要意义所在。语言民俗是生活文化,其含义是:语言民俗活动是在生活情境之下,为满足生活需要而发生的,语言的意义和功能也是为生活情境所规定的,而且语言民俗活动本身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就是说,民俗学者是将语言行为放在民众生活的整体中来看待的。

第三,语言民俗是一种精神文化。

我们将语言民俗看作语言活动,不是像行为主义者那样只看重语言活动的外部表现,而是重在分析支配着语言民俗活动的民众精神。……我们说语言民俗是一种精神文化,就是要将语言活动与文化环境、现场处境等生活内容相联系,并进一步考察民众在特定生活情境中的精神活动,这种精神活动的内容就是民俗语言的语义。

作者最后总结说:“综上所述,民俗学视角的语言研究,不是把语言当作孤立的对象去分析它的语音形式、语法规律、词汇构造,而是把民间语言看作民众习俗的一种、民间文化的一部分,将它放到民众生活的沃土中去考察。这里应该注意的是,语言民俗既是民俗文化中一个有独立特征的部分,同时又与其他民俗交融在一起,难解难分。这种状况所带来的直接问题是,研究语言民俗同时也是在研究其他民俗,比如研究亲属称谓就要研究宗族组织民俗;研究拟亲属称谓既要研究宗族组织民俗,又要研究村落组织民俗;研究咒语就要研究巫术和民间宗教。这无疑给语言民俗的研究增加了难度。这种状况主要是由语言民俗的双重属性造成的:语言民俗自身既是一种民俗,它又是其他民俗的载体。这双重属性就像一张纸的两面,分拆不开。单研究其中一个方面,就不是完整、妥善的民俗学研究。”[20]这些思考,不无道理,值得参考和深入探讨。

我们认为,“民俗语言学”是以语言学为视点研究语言中的民俗现象和民俗中的语言现象,以及语言与民俗相互关系及运动规律的一门实证性人文科学。那么,相对应的“语言民俗学”,则是以民俗学为视点研究语言中的民俗现象和民俗中的语言现象,以及语言与民俗相互关系及运动规律的一门实证性人文科学。

民俗语言学,以民俗语言文化为研究客体;语言民俗学以各种语言民俗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尽管由于学科理论视野之别和关注的研究客体各有所侧重,但由于研究文本与学科领域与生俱来的关联性和涵化运动的结果,两者的对象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交叉与重合层面。甚至,即或是语言民俗学研究文本自身,乃至下一层次的各种品类的文本,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交叉和兼类现象,这是社会语言民俗的客观事实。

作为语言民俗学研究对象的语言民俗现象,主要是以言语习俗或以民间口头语言艺术为主要类型的民俗语言文化形态,以及应用民俗语言或言语交际活动中产生并积淀的民俗语言文化现象。诸如命名习俗、称谓语俗、民俗语汇、民俗语源、民俗字、副语言习俗、关联着语言的禁忌与口彩、人生礼俗中的语言民俗、言语礼俗(如社会交际中的称谓、问候、招呼、应答等)、社会言语风尚、特定社会群体的语言民俗等,各类运用和含有民俗语言要素的言语习俗。

6.2语言民俗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视野与侧重之别和理论与方法侧重之别。尽管存在种种分别,但由于对象的交叉、关联和重合,两个学科之间也必然地存在重合与关联。其重合与关联,主要是关于共同的研究对象,例如禁忌与口彩、民间隐语行话、俗语、民俗语汇等。

人类学、民俗学等人文科学的研究方法,大都有着很强的关联性、相似性或说共通性。由于研究对象和学科视野的双向性、多缘性、综合性、应用性及社会性,致使其方法论的主体指导思想,都是实证与思辨的有机结合,即在实证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思辨性的抽象概括,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阐释,具体则体现在一些方法的辩证性综合运用。因而语言民俗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特点与民俗语言学研究方法具有共通性。

第一,田野作业与文献考证并重。民俗语言文化是文化的历史积淀形态,主要产生、传承和存活于民间口语之中。当代民间口碑中鲜活的民俗语言文化语料,既有历史的遗存,也有现实生活的产物。历史文献的记载,刻有年轮特征,但也有真伪之别。将人类学田野作业和传统语言学的考证加以优化组合,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去劣选优的过程,是实证与思辨有机结合的基础方法。

第二,定量定性分析与比较研究并重。在对具体材料进行集约性的定量定性分析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比较研究,从中发现个性与差别,进而概括出贴近客观的规律性事物。这是民俗语言学得以不断有所发现与充实的必要方法。个中,不仅可以及时、准确地吸收、借鉴多边领域的有关新发现、新材料,还可以互相参证、融通。

第三,宏观的总体研究与微观的具体研究并重。民俗语言文化形态内部语类、品类的兼类、兼容与交叉,始终是界定与分类的一个复杂难题。这一现象不仅现在如此,将来还会存在下去。因而,唯有宏观的总体研究与微观的具体研究相结合,才能真正地贴近实际,把握其异同及有关运动规律,任何孤立的片面认知,都会失之偏颇,难以达到完整、准确的科学标准。

第四,精神与物质并重。除语言的语音具有物质外壳的属性外,以口头语音为基本载体和传承扩布媒介的民俗语言文化,是主要表现为精神、心理方面的人文意识形态。然而,如果因此忽视了它的物质和物化方面,则是一种难免导致失误的片面认识。民俗语言文化的物质性,主要表现为其对物质生活的切入与物化。例如,职事集团的禁忌语、口彩语、民间秘密语,富有商俗色彩的广告语言艺术等,甚为广泛而富有现实性。

思考题:

1.语言具有哪些属性?什么是民俗?

2.简单论述语言民俗学产生的学术背景。

3.如何理解语言和民俗之间的涵化运动?

4.举例说明因民俗而生的语言现象和因语言而生的民俗事象。

5.语言民俗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注释】

[1]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人民出版社1964年9月第1版,第14页。

[2]钟敬文:《谈谈民族的下层文化》,《群言》1986年第11期,第9页。

[3][美]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言语研究导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版,第186页。

[4][英]R.R.K.哈特曼和F.C.斯托克著:《语言与语言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第1 版,第189页。

[5]《鞭策周刊》第2卷第1期,1932年。

[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2页。

[7]鉴于有些论述的共同性、一致性和密切的关联性,为统一有关表述,这里以及本章导论多处引述《民俗语言学》(增订本,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相关论述,亦由于为避免行文中注释的繁杂混乱,需要保留引述原文中必要的注释,则不另对此作专门的注释。仅于此作总说明。

[8]许国璋:《社会语言学和唯理语言学在理论上的分歧》,祝畹瑾编《社会语言学译文集》代序,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页。

[9][美]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版,第186页。

[10][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3页。

[11][日]田中春美等:《语言学漫步》中译本,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21页。

[12]同上,第216页。

[13]许国璋:《社会语言学和唯理语言学在理论上的分歧》,祝畹瑾编《社会语言学译文集》代序,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页。

[14]黄涛:《作为民俗现象的民间语言》,《文化学刊》2008年第3期。

[15][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著、屠友祥译:《索绪尔第三次语言学教程》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10月版,第14—15页。

[16][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68页。

[17]《后汉书·郭符许列传》卷六十八。

[18]参见北京语言学会编:《礼貌和礼貌语言》,北京盲文出版社,1982年版。

[19]黄涛:《语言研究的民俗学视角》,《北方论丛》2000年第3期。

[20]黄涛:《语言研究的民俗学视角》,《北方论丛》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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