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中对英语学术圈研究成果的综述中已然提及,对美国人性行为进行非正式控制的组织里不包括他们的工作场所。但我们研究中国的情况必须提单位,因为中国的单位不同于西方的工作场所(workshop),后者是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基础上形成的相对固定的专业化的工作场所,而单位制(Danwei system)中的单位组织不仅有专业功能,而且具有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功能,起着政府的作用。人们从生老病死到“吃喝拉撒”的全部生活内容都与单位紧密相联,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乃至思想意识都严重受制于单位制度。也就是说,当单位为单位中的个人提供其所需的时候,也就与个人建立起了密切的交换关系,从而实现了单位对个人的控制。
“单位不仅通过社会成员的工作使之取得一定的经济报酬,通过分配住房保证单位成员基本的生存空间,通过公费医疗制度满足人们基本健康的需要,通过兴办托儿所、幼儿园、食堂、澡堂及为职工子女就业需要的服务公司或集体企业等等,为单位成员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服务,更多地,单位还给予单位成员在单位内或单位外行为的权利、社会身份以及社会政治地位。”因此,“一旦社会成员进入某一工作单位,那么他基本需求的满足与实现以及在社会上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地位就有了最根本的保障。”(李汉林等,1994)
“单位成了城市社会基本的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单位这种全方位的利益给予造成的直接结果是单位成员对单位的高度依赖。国家政权便通过隶属于它的单位对其成员利益的支配而实现了对这部分社会成员的行为引导。单位成员如果拒绝这种引导,就有可能失去单位身份和相应的利益保障。……单位同时也通过单位对其成员的行为进行着强制约束。单位对其成员的强制约束是通过单位的行政特性实现的。不论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和企业单位,都隶属于一定的行使政府权力的上级机关,这些上级机关也以不同的方式赋予了这些单位一定的管理单位成员的行政权力。因此,单位就不仅能对单位成员进行工作纪律的约束,而且运用特殊的行政权力对单位成员进行全面的强制约束。单位不仅管理单位成员的工作,而且还管理单位成员的社会性行为,乃至于单位成员的思想和品德。单位成员在单位外造成的过错,也要由单位进行处理。”(周平,2000)
“单位通过对社会资源的严密控制和分配,通过垄断单位成员发展的机会以及他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生活中所必需的资源,形成了对单位成员的支配关系,最终有效地控制了单位内每一个成员的全部社会生活。计划体制和单位制度编织的巨网,客观上造成了单位人在经济、政治、社会乃至人格上对单位的全面依附,造成了单位人以自己对单位的全面依附,以接受单位对自己的全面控制为代价来换取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资源的生存格局。” (揭爱花,2000)
以社会交换理论的视角看上述关于单位制的论述,便不难理解,个人为了获得所需的发展机会,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必须通过“遵纪守法”与担负着全面控制职能的单位完成交换。而多性伙伴行为,作为一种“思想品德问题”,无疑会在单位内受到处罚。霍曼斯认为社会控制存在的内在逻辑是,投入足够的资本,并从投资中产生回报,那么,控制住自己的性欲求,放弃对更多性伙伴的追求,同样是一种投资行为,目的是从单位那里交换到足够的回报。
中国的单位制具有使得人员的自由流动成为不可能,一个人不经过单位同意自己离开了一个单位,就意味着失业和失去生活来源。
但是,中国近二十年的社会转型,市场化进程,使得单位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是传统的单位自身的变化,这种交换便面临解体。单位成员离开原来单位不仅不再意味着工作机会的丧失,甚至还可能谋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单位作为单位成员稳定的利益共同体的意义随之减弱。在这样的情况下,单位成员游离于原来单位的倾向明显增加。”同时,单位功能也真正实现了单一性,是专业化的工作场所,而不再具有其他的功能。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单位作为城市社会基本的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由于单位成员的单位属性在减少,与其相对的社会属性在明显增加,这些单位在利益实现方面对单位成员的制约和通过行政权力对单位成员的制约性都大大地减弱了,传统的政治控制的利益机制和强制机制都明显地弱化了。因此,通过单位实施的对单位内的社会成员的控制的有效性大大地降低了。……因此,通过单位实施对在这些单位内工作的社会成员的政治控制是难予奏效的。”(周平,2000)
单位控制职能的转化,意味着与工作行为无关的私人性行为,不再属于单位的控制范围,个人无需再以性行为上的“节俭”来同单位进行利益交换了。正如社会交换理论所说的,人们都在寻求使自己收益最大,他们会在自己掌握的有限信息的情况下,权衡付出与收获。当人们意识到牺牲自己在性上的享受不再能够从单位那里换回利益时,社会交换所依赖的互惠原则便不复存在了。
受访的多性伙伴行为者中,很多人的陈述表现出单位制解体后的自由心态。
我不担心单位的人知道,现在这个社会观念下不会有什么影响。异性性行为肯定不会有影响,我的单位老板应该是性的更活跃份子,他们不会因为我的这些事而对我的工作构成威胁。(M01)
我的多伙伴性行为,同事们大概知道,从我打电话能听出来。也没什么影响,最多他们觉得我特乱,但是跟他们没关系,所以没影响。我在住所比较注意,不是我介意他们对我的评价,他们根本管不着。
……
对于别人给我的负面评价,我通常接受,但是是否能够影响我,就难说了。由于我人缘好,大家首先接受了我这个人,对于我的所作所为是否越轨,他们不太关心。所以负面评价很少。我想如果某人对我的行为进行了负面评价和制裁的时候,我会想办法绕过对方,或者引开他的视线。比如我们领导老说我,别老玩了,赶紧找个人结婚吧,这么疯玩是不成熟的表现,对你没好处。我觉得他说的对,但我未必会采纳。(F05)
在饭馆工作的时候,其他人肯定背后讥笑我同老板上床,但是,打工妹的生活是很累的,谁也不会有太多的精力来关注你、议论你。那时我上班的时候就常回宿舍睡觉,很任性的。我不合群,同事中没有朋友。
在第二个饭馆的时候,大家都喊我老板娘,老板有的权力我都有了,别人就很怵我,不敢招惹我。我能够隐约感觉到别人的负面评价,不外乎说我通过性关系来做交易。但当时我感觉很兴奋,想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吧。
后来在其它公司工作的时候,有一次喜欢上公司的一个老板,语言上有一些冲动,主动告诉他自己的隐私,之后我更紧张,恐慌,想他一定不喜欢我,自己先受不了了,一走了之。(F09)
所有单位里我看的上的男人几乎都上过我的床,大概20多个吧。只有一个用手能让我到高潮,其他都不行,所以一般都是只有一二次交往。
……别的单位我不知道,但我们单位的人可能素质较高,多数是大专以上学历,好像关心别人私生活的人并不多,我私生活中的一切,对我在单位的处境,没有任何影响。相反,看得出来,单位同事对我都非常好。(F07)
工作上没有任何负面影响,可能在那些保守的人心目中我的形象会受一些影响,但谁在意他们呢?他们并不是能够决定我命运的人,如果我的老板是那样的人,我会考虑换一个老板,或者在他面前掩饰,幸好我没有碰到过那样的老板。我遇到过的一个老板,比我还性自由,我还给他介绍过女朋友。
我的性伙伴主要都是通过工作关系结识的。如果没有这么广的社交圈,是不可能有那么多情人的。我知道有的人主要在网上找性伙伴,但我从来没有在网上找到过。
……
圈子里面的情人,我也没有特意回避。现在没有人会削尖脑袋探究这种事情。回避的效果也不一定好。不回避对我的生活和工作没有什么影响。
负面评价我不介意,当耳旁风。没有能够对我生活构成影响的负面评价,否则也许我会介意。从来没有出现过制裁等情况,也不需要我具体去应付。(M05)
许多受访者都说,性爱原本就是隐秘的个人私事,如果不是当事人特意宣扬,别人想知道也不容易。所以,他们感受不到压力。
这本身便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私人生活空间的隐秘性强了,社会非正式控制已经弱化。在再分配体制无孔不入的时代,个人的一举一动包括私生活也都处于“群体雪亮的眼睛”监视之下。今天,公领域与私领域的相对独立和分隔,无疑是多性伙伴行为者少受社会控制的重要原因之一。
做爱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较为隐私。如果不对外宣扬,别人很难知道。我的好朋友我不会介意让她们知道,但是长辈或别的不很熟的人,我还是会介意他们知道的,但一夜情这种事情,自己或是对方不对外说的话,别人还是很难知道的。
我现在没有工作,所以没有影响。我的生活方面嘛,因为性行为这毕竟是较为隐私的问题,对我的正常生活构不成威胁,也没有影响到声誉,在我周围人的印象里我一直是比较循规蹈矩,文静听话的人。而且我的人缘很好,朋友挺多的,大家也愿意和我成为朋友,所以我的性行为对这些事情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F01)
非正式控制的弱化,还表现在,个人可以不在意别人的负面议论了。我的受访者都表示,可能存在的背后议论,并不会影响他们的个人生活。
没有人对我进行过负面评价,也许有我也不知道。但我想就算有人当面告之我的行为不对,我不会反驳的,但我想我会该怎样还怎样的。(F01)
我不怕别人说三道四,也许他们背后说闲话,但这奈何不了我什么,我根本不在意。
我和C的关系,原来单位的很多同事可能都看出来了。
至于一夜情,我想单位的人即使知道了也没有关系,没有人会管。特别是像我们这些作IT业的,更没有人去关心别人的隐私。我也不担心别人知道会小看我。(F03)
有一位受访者甚至表示,别人的关注反而会给她带来“快感”;
我和他们的关系可能很多人会感觉到,但应该都没有证据确认。我有时会感到一些小的压力,比如一个名演员的女经纪人,就曾在饭桌等公共场合对我含沙射影,这时我会表现得非常从容,谈笑应对,这让我也有一种快感。(F14)
完全一丝一毫的影响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F06自称不在乎社会控制,同时又不愿意让单位里的人知道,也许正因为在她身上确实因为私人性行为而受到了“干预”,但我们从她的经历可以看出,这种干预其实又不是专门针对她的性活动的,而针对她由于性活动而来的一些“副产品”的,比如可能太“傲慢”了。而这便涉及到了工作关系中尚需要维持的另一种“交换”,即通过与同事间的“平等”、相互尊重关系来换回和平的相处。
婚后第一年,追我的人很多,那个大款几乎每天下午都把车开到办公室楼下等我。而处长则每天都和我通多次电话,还常来办公室找我。肯定大家都猜测我有情人,还有人常同我开玩笑:“小蒂,楼下那么高级的车接你呀?”“小蒂,那个特有魅力的男声又来电话找你了。”
一个同事和我说,有一个人见过我后要追我,她告诉他:你就别想了,多的是男人追她呢。
只有一次算是领导干预吧,那是我们的女总编,她说,那个大款我了解,他很花的,你要小心些。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什么,现在看来,这告诫与其说是干预,不如说是鼓励。
有一段时间我情场十分得意,“八年”、舞蹈演员、“四十万”(均是F06的男友――作者注)前后几乎同时交往,每天许多电话打到办公室。情场得意了,待人接物上便也十分狂,年轻嘛。我当时在单位显得很张扬,太狂,同事不满意,领导也不满意,矛盾已经积累很长时间了。终于有一天和领导吵起来了,吵的很凶,翻脸了,我一气之下调到另一个部门工作去了。半年后在那边做的不好,又回来了。
吵架时,领导说我工作不认真,这肯定是指我的私生活。因为当时太多的电话找我了,而我领导和我们都在一个办公室。
另外,那是一个女领导,又处于更年期,便更难处了。有人说过,如果女领导在更年期,她手下的女孩子们就要倒霉了。
在工作单位没有特意回避过。许多人打电话、找我也没有什么,时尚记者就是认识人多,别人也一样。也有例外,有一次发现了一个情人除我之外还另有外遇,我很痛苦,决定最后谈一次。一开始约他到我的办公室楼下的酒吧,后来觉得不妥,怕同事看到我当时受伤的表情,又另改地方了。这是因为我不想让人看到我痛苦,受伤害的样子,如果是两个人在那里快乐地谈天,则无所谓。
F06说,她曾经主动和一个同事讲了自己的经历,她后悔了,因为结果证实还是不讲的好:“和我们一个楼却不是一个单位的一个女孩子,她特别崇拜我,觉得我哪里都好。我同她说过我的情人。但那之后我们的关系就不像原来那么好了,可能是因为我各方面都太强了吧。”
F06后来就学乖了,再也没有同别人说过:
我为什么要和同事说呢?为了炫耀?我是一个很低调的人,我觉得工作上要炫耀就炫耀你的工作能力。
自己说和别人猜测完全不一样。别人猜测没有证据,基本上干涉不了你。而自己说,别人会觉得太可笑了,领导知道了也肯定影响我的工作。比如我是一个特别懒散的人,如果我说了,以后再迟到早退或不去上班的时候,人家就会说:她又和情人上床了。(F06)
由F06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多性伙伴行为者能够很好地处理私人生活和工作的关系,不将自己私人生活的情绪带入工作中(自负、迟到,等等),单位对他的私人性活动便不会加以影响。也就远不足以构成促使他改变行为的交换机制。甚至是F06经历的这些来自单位的控制,其影响力之小也远远不足以使她放弃多性伙伴生活。
我们这里将一位多性伙伴行为者对大学校园内社会控制的表述也收入此处,因为大学校园在过去也同“单位”具有相同的功效。这位受访者,在大学里也没有感到压力,这不能不使我们想,那偶尔被曝光并会引起轰动的“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之类的事件,只是极为有限的偏例。
没什么可以限制或影响我,这是我的自由。
读北大时,去做人流的时候我也是以未婚身份去的。
在北大的时期,被人管的唯一方面只在于去考试,修够学分,就可以拿到学位毕业了,平时不会见到班主任。何况我们班主任是个一心想往上爬的人,根本不关心我们。班长、党支书什么主要的学生干部都是我的好友,她们很了解我,经常和我交流,我总是鼓励她们也去体验性爱。别人就算知道我和任何人做爱又有什么关系呢?不会有人报告学校的,大家这点素质还没有,能上北大吗?所以我差不多是完全自由的,想去哪里过夜都可以,有时父母打电话来我不在,同宿舍的人也会替我掩饰。
至于毕业后一个人在北京,就更没有人管了。
即使真有负面评价我也不理会,我不关心别人怎么想。(F04)
与上述大多数受访者不同,个别受访的多性伙伴行为者,或者他们的性伙伴,仍表现出工作场所对其有很强的影响力。仔细分析那些 “害怕”的人,就会发现,他们几乎都是在旧的再分配机制下生活的人,或者深受再分配机制影响的人。
学术界对于中国由再分配机制向市场机制转型的论述中,很多对我们的分析具有极大的启发性,与我们在本节开始讨论的单位制可以形成呼应。
“社会主义经济从等级到市场的转型改变了社会经济地位获得的决定因素,进而也改变了权力和特权之源。”(维克多.尼,1996) “从再分配调节向市场调节的转型会导致社会经济地位获得背后作用过程的改变,这种改变有利于直接生产者而不利于再分配者。我认为,社会经济地位获得背后作用过程的改变会在相当普遍的意义上削弱政治资本的价值。”(维克多.尼,1996)“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市场交换替代再分配的比重越大,政治资本的价值就越小,市场资本的价值就越大。”(维克多.尼,1996)
转型带来的是政治权力的衰退,而与政治权力衰退同时而来的,必然是自由的倾向。
“在过渡中,政治市场的自由化常常与经济市场的自由化是同等重要的。”(白威廉,麦谊生,2002:555)
“市场过渡理论认为,当商品与服务的分配转向市场方面时,权力就更多地通过交易性交换而不是行政性命令来传递。因此,权力不再由再分配者垄断,而是变得越来越扩散到经济与社会的各个方面。……市场过渡理论认为,从等级制度向市场转变引起了在再分配部门的地位性权力的重要性的下降。” (维克多.尼,1994) “市场改革削弱了共产党对普通公民的监督制裁能力,因而国家控制随着向市场的转移而减弱。这一结论与市场转型论的‘再分配权力重要性减弱’假设相一致。” (倪志伟,马蕊佳,2002:596)所有上述论述,为我们研究当今中国针对性的社会控制提供了有价值的理论视角。
单位曾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长期居于最重要位置,它是再分配机构,个人所能够得到的全部生活资源、声誉地位等等,几乎无不从单位获取。但是,随着市场机制取代再分配机制,单位的作用开始分解。越是市场化的领域,单位对个人私生活的控制力也越低,或者换言之,违背控制时所可能得到的“惩罚”对个人影响越小,个人越有可能置单位的控制于不顾。
在市场分配机制的机构中工作的人,如外企、私企,社会对其私人性活动的控制力极弱;在再分配机制中工作的人,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对其私人性活动的控制力仍然很强。在市场分配机制中工作的人,比较在再分配机制中工作的人,当其采取多性伙伴的生活方式时,更不担心自己的行为会曝光,更不容易受到惩罚。
本研究中的个案调查,证实了这些假设。(www.daowen.com)
F01提到, “除了那个警察外,我和别的性伙伴没有刻意去回避什么。”
警察,便属于我们所说的在“再分配机制中工作的人”,而且公检法这种机构本身就是用来进行社会控制的,像军队一样,对其内部成员的控制更强一些。
“那个警察男友很注意我们在一起的保密性.我们或者去宾馆做爱,或者在他的警车里做爱。在警车里做爱之后,他都十分小心地将每一根头发找出来,不留下一点痕迹。而且,他是唯一一个要求做爱时戴安全套的男人,每一次都戴。他谨小慎微。”F01这样说。
我追问她:“他的同事是否有人知道你们的关系?对他构成影响了吗?”
F01回答:“我想他的同事不会知道的,他有几个好朋友知道,我和他的朋友们接触也很少,不是他特别要好的朋友的话,他是不会介绍给我认识的。我知道他的朋友和他的工作没有什么联系。他的同事我一个也不认识的,但我肯定他绝不会让他的同事知道的,他是那么谨慎小心,他通过一切可能的手段发展他的事业,他不能允许一点儿可能会影响他事业的事情发生。”
我和F13下面的一段对话,
方:你的这些伙伴里,他们有人特别害怕别人知道吗?
F13:有。一个在国企做外贸,进出口的人。
方:领导?
F13:部门经理。一个挺大的部门的经理。一个国有的做进出口的大型的集团公司。还有一个男人是中日合资的大型企业的北方大区域经理。
方:为什么?怎么表现的?
F13:接电话会很小心。在我家的时候接电话,他会讲,我现在在外面谈事。那会儿他会要求我不出声。
由M07的前后经历,我们可以看到再分配机制下个人的私生活是如何受到影响的,而这种影响在转入市场机制后又是如何一点点转变的。M07曾经是一名军人,而在接受我的访谈时,是一名企业家。
我同一个女孩子交往了一年多,但对她还是没有感觉,自身也有性的欲求,但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她发生性关系,一年多连手都没有拉过,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有很多美好单纯的想法,想把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另外,也是考虑到责任问题,受部队纪律的约束,不敢轻易走的太近。
在军校和部队机关,看到很多因为两性关系而栽倒的人。当时的概念是,有了性关系就一定要结婚的。比如军校有几个学生,读了大学后就想甩掉原来的女友,让学校知道了,都立即开除、复员。
机关里有一个军校毕业生,来自小城镇,毕业后进了北京,就想同前女友分手了。但那个女孩子已经怀孕了,挺着大肚子找到部队来。他不承认是自己的孩子。党委找他谈话,要他结婚,他还是不承认,就立即被做复员处理了。当时也不像现在,还会做个亲子鉴定什么的,人家说是你的,就一定是你的,不然人家不会来找你。部队的要求就是这样严格,婚前性关系本身就是不允许的。
如果和一个女孩子明确了恋爱关系,是要向部队领导汇报的。
我所在部队的政治部,会给对方单位的人事部门发一个制式的函,就是有标准格式的政审信,讲,我单位***与你单位***确立了恋爱关系,请协助审查你单位这位职工的海外关系问题,家族是否有反革命,个人历史是否清白,有无生活作风问题,等等。这可能是出于保护军婚的目的吧,因为军人与配偶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比较常见,所以也间接地暗示对方单位一下:关注一下这个人的生活作风。
目前是否还有这样的审查程序我不知道,但至少到九十年代中期,我知道还是有的。你想,在那样的情况下,哪里敢轻易确立恋爱关系呀,如果都政审完了,再分手,就很不好了。所以没有看准结婚,是绝对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
再后来,别人就介绍我认识了我后来的妻子,已经到了给自己规定的结婚年龄,就比较匆忙地结婚了。初婚时不懂婚姻。
我们是在领结婚证的当天发生性关系的,已经是合法的夫妻了,那一年,我27岁。
……
婚后多年我一直没有越轨之举。野战部队中可能会有一些绯闻,但在部队机关,我却从来没有听到和遇到过这类事。机关里的人很纯洁,竞争环境很强,有了这种事会影响进步。
我的第一次越轨,便是在妻子出国之后的1996年,我一个人在北京。女方是我单位的一个同事,丈夫当时也被派驻外地。我们原来谈得来,一次偶然地两人相处的机会,便干柴遇到了烈火。但是,这事绝对是要严格保密的。我们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好。当时都住部队大院,绝对不可能在家里约会,我向一位朋友借了他在外面的房子约会,那里谁也不认识我们。
上班时也是很小心的。但女人有时控制不住自己,常会跑过来看一眼,或者打个电话什么的,所幸仍然很隐秘。只是很久之后,有一些传闻,说谁与谁好之类,毕竟部队转过来的老干部还在嘛,他们业务上不懂了,就只关心这些事了。(M07)
当M07的社会角色由军人转变为民营企业家后,他的思想和行为一点点发生了变化,他也开始渐渐地不再把社会控制当回事了,但我们还是能够看到昔日的影响,用他自己的话说:“我还是有许多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
我的房子还是在部队大院里,有站岗的战士,还有家委会的老太太们,领人去他们都会看到,院子里对这种事还是很敏感的。如果是短暂的关系领去了,去时很紧张,第二天还要早早地走,那种心理上的感觉很不好。如果是长期同居,别人会以为是你的女朋友,会好一些。但如果是频敏地换不同的人带回去,会给人造成很乱的感觉,很不好。毕竟,院子里的人之间都太熟了。
也曾有家委会的人看到我的同居女友次数多了,就问我:那个人是你女朋友吧,你该结婚了吧?
再后来的女朋友,就没有人这样问了,但还是会用异样的目光多看几眼。一开始我有如芒在背的感觉,后来也就无所谓了。女方其实是无所谓的,因为她在那里没有生活基础。有一个女朋友问我,你是不是总领人回来呀,他们怎么那样看我们呢?我笑笑,说,哪里呀!
……
我的一个原则就是,白天说白天的话,夜里说夜里的话!
我只会告诉那些女人手机号,不会告诉办公室或家里的电话。而且我是一个计划性特别强的人,前一天晚上就会约好第二天晚上的活动,所以上班时间不会通电话安排这些事情,我早已过了泡电话粥的年龄。如果实在有事要联系,还有QQ呢,MSN呢。(M07)
M03也是一个在再分配机制下生活的人。同样,他也是我的访谈中受社会控制最明显的人。
M03讲述了这样一次经历::“一次,我的下属请我去歌舞厅,给我找了小姐,回来后他告诉了别人。和我同一职位的同事,当着别人的面问我:‘听说你找小姐了?’当时我没有客气,说我还找莱温斯基呢。旁边还有一位我的同事。”
这次经历很让M03气愤,并认为影响了自己的仕途。在不久后一次可能的被提拨的机会中,他没有得到提升。M03认为,这很可能是因为他的主管因为得知了他找过小姐的事情,而使他受到影响。虽然我们无法证实这一点,但仅从M03自己的推测,也可以看到社会控制的力量在他心目中的作用。
M03是所有受访者中最担心自己的性行为被外人了解的。下面的对话,是我从我们散乱的谈话中整理出来的。
M03:在和我发生关系的女性中没有被干涉的,因为都是秘密地下进行的,是不能公开的,如公开肯定是要受到干涉的。
方:您为什么认为公开了会受到干涉?是你身边有这样的例子吗?
M03:是我估计的,因为正面的宣传和传统的教育都是这样的,人们平时的议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我和你交流的只能是我的亲身经历罢了,外界人是不知道的。直到现在我和几个网友保持着多重性关系,没有被处理的和被干涉的,大家都是自愿的秘密的.也不愿意让人知道的。我太太现在还有网上的性伙伴,过一段时间他们就电话做爱,她说那种感觉很好。我也不反对,我们最近还和一个博士在读生3人一起做爱,感觉都很好。当然这些都是见不得人的事,秘密的,如让人知道肯定是会受到干涉和处理的。我没有被处理干涉限制过,但我在尽量避免以上事情的发生。
方:请详细说明你是如何避免被干涉的?比如,你是如何瞒过别人的,同网友做爱时开宾馆有人问身份吗?
M03:没有人问我和谁一起住。和情人走在街上会担心熟人看到,我们有一定的距离,别人看到了就说是同学或同事看情况而定,邻居看到了也不知到她和你啥关系。在我家里做实际上也是怕的,但知道对方的情况,他也有家庭和事业的素质高的人我相信不会有事的。
方:既然一对男女去开宾馆都不会有人问,可见环境还是比较宽松的呀。
M03:但是如果不小心暴露了,人们的议论会很大,来自社会的精神压力很大,如让公安系统抓住那是要受处理的,影响工作的.对网上认识的性伙伴,我一般不会告诉他们真实的姓名和单位,来往一段时间后感觉好的话来往几次后,自然就知道了对方的情况.
当然,任何群体中都存在着例外,F06早期的性伙伴,一位政府机关的处长,便似乎不理睬再分配机制中的控制:
我们陷在热恋里。那时每天都没完没了地打电话。每天早晨,他会到我家门口等我,然后挤在公车上陪我去上班,在拥护的车厢里我们偎依在一起,如胶似漆。送我到单位后,他再坐车到另外一个方向去上班,所以他每天都迟到,而他又在政府机关工作。他对工作与晋升很看淡的,用他的话说,爱情第一,工作第二。
F06和“处长”热恋时是1990年,到我访问F06的2003年,这位当时仅三十出头的处长,在历经十三年官场之后,毫无晋升,而且退到“三产”去了。我们并无确切的证据说他的“爱情第一,工作第二”决定了他的官场命运,但毫无疑问其影响不可能毫不存在。这,便是再分配机制对越轨者的处罚。
与通常人们的感觉和想象不同,演艺圈的人并非都很自由,并且对自己的风流韵事无所顾忌。如F14的男友A便很是小心:“A婚前有许多风流史,大家都知道。他对我承认过婚后还有许多,但不会让大家知道了。”
A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很老练地隐瞒我们的关系。比如说,在剧组里常会像对一个晚辈一样拍拍我的头,叫句“好孩子”之类,给别人的感觉他待我像待下一代人,所以我们之间不可能有私情。
我也常会开些玩笑,比如在公共场合对他说:“A老师,昨天晚上我拿着你的枕头回房睡的,你的体香一直伴着我哟。”这种公开的调情,别人反而更不会怀疑我们的关系。
……
在演艺圈,也有很不在乎,公开逐艳的,但这种人极其少,我知道的一个也是离婚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自由演员。但A不同,他是有相当高职位的国家在编干部。(F14)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了再分配机制与市场机制中不同生活者的差别。但是,单纯用一个是自由演员,一个是国家在编干部来解释演艺圈的差异略显不够了,好在,F14为我提供了她的补充解释:
我以为名艺人比普通人更不愿意私生活外泄的原因,主要可归纳为这几点:
1,他们备受关注,绯闻会传得很快;
2,他们的配偶大部分也都是演艺圈子里的人,他们不想伤害妻子;
3,一个事业成功的男人,总是会让他自己的生活少些枝蔓。
归根到底,他们认为这些绯闻会伤害他们的形象。他们性行为上可能很随意,但性观念上并不认为自己的性混乱行为是正当的。他们仍然认为好的形象是应该维持的,这也是一种洁身自好吧。或者说,他们非常爱自己,爱护自己的形象。(F14)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即使当社会对普通人的控制减弱之时,一些处于公众关注焦点中的人物可能也会远比普通人更晚感受到这种自由。因为关注本身便是社会额外加给他们的一层社会控制,关注将他们的所有言行都放大了,他们便拥有一些回避控制的“特权”。
至于说到市场分配机制对个人自由的放大,除了上面几个特例,我们整个研究都提供着这样的例子,因为这些多性伙伴行为者几乎都是市场机制下的人,同样除了上面这几个特例。M05的表述正可以说明市场分配机制给人带来的流动自由是多性伙伴行为者的一个支持力量,他说:“大家不怕,媒体里的人都是很自由的,这家让我不舒心了,我可以去另一家呀,北京的媒体遍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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