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廉政文化建设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标志着我们党对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和要求达到了新的高度。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六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本质、作用、目标等作了深刻的阐述,明确指出,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加大从源头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向纵深发展。近几年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廉政文化教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许多新经验、新成果。
一、充分认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给它下一个严格和精确的定义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自20世纪初以来,不少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一直努力,试图从各自学科的角度来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为止仍没有获得一个公认的、令人满意的定义。据统计,有关“文化”的各种不同的定义至少有二百多种。人们对“文化”一词的理解差异之大,足以说明界定“文化”概念的难度。文化概念是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1871年提出的。他将文化定义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能力与习惯的复杂整体”。我们现在对文化的含义的理解,按照辞源的解释,就是“文治和教化”。《辞海》上把文化定义为: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与设施。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文化的发展有历史的继承性;在阶级社会中,又具有阶级性,同时也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又形成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时又给予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以巨大的影响。文化还泛指一般知识。据此,我们可以试给廉政文化作一个解释性的概括。所谓廉政文化,就是人们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知识、行为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社会评价,从根本上反映着一个阶层、一个政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目的和执政方式,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理念上的客观反映。具体到法院廉政文化,我们认为应具有四个基本范畴,一是指廉洁从政和廉洁司法的思想道德要求,作用于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内心世界,形成廉洁从政和廉洁司法的文化动力;二是指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廉洁从政和廉洁司法的文化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用健康向上、追求清廉的文化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三是指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的职业文化;四是广大人民群众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司法廉洁的社会境界在心理上的一种文化反映。
廉政文化在我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出发,创立和发展了一系列廉政建设理论,赋予了廉政文化崭新的内涵,形成了社会主义廉政文化。这是在充分吸收借鉴古今中外一切优秀廉政文化成果,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反腐倡廉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文化形态上的反映,是我们党执政实践的进步和提升,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法院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要求,具有先进性、传承性、广泛性、实践性和实效性等特点。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院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廉政文化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内容上,浓缩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清正廉洁的思想精髓,体现了我们党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思想。在形式上,表现为各种生动活泼、喜闻乐见、陶冶道德情操的文化作品。在目的指向上,既注重教育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又注重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公平、正义、廉洁、为民的思想观念,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法院廉政文化是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内心自觉的“法”。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会发现,无论处罚如何严厉,制度如何完善,抗拒诱惑的最后防线,始终取决于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和正确的价值取向。正如黑格尔说的,“道德教育净化理论的真谛,在于使政府官员并不只靠外力的制约,而是从思想上堵塞不法行为的产生,形成一种自我约束的道德规范和主观意志的法”。恩格斯对此予以了肯定,并指出“道德是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在东方一些国家的文化中,对耻的畏惧远远超过了对罪的畏惧,“耻感文化”,严厉地约束着人一生的思想与行动。耻是文化,不是刑律,但已经成为精神意义上的刑律。这说明,文化一旦深深根植于人们的心中,它将起到法律制度不能替代的作用。
(三)法院廉政文化是法院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支撑。任何一种制度都有与之相匹配的文化价值观念,先进的制度背后必然有先进的文化价值观念。在加强法院廉政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要有法院廉政文化的支撑。法院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在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人民法院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既需要大力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其教育的职能,不断强化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更需要法院廉政文化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四)法院廉政文化是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时期,法院队伍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当这些腐败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时,法院的一切反腐败措施都将黯然失色。法院廉政文化与法院消极腐败意识总是此消彼长的,如果没有法院廉政文化的支撑,让腐败文化占了上风,法院反腐倡廉就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人民法院必须营建一种廉荣腐耻的法院文化来激浊扬清、敦风化俗,教育广大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形成不容腐败的舆论,努力排除腐败文化在法院的生存空间。
二、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独特作用,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法院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着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激励人、鼓舞人的重要作用,是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进步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要发挥法院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法院廉政文化对人的思想意识和社会意识发挥着导向作用,它赞扬什么、批评什么、反对什么,都具有鲜明的指向性。法院廉政文化通过多种载体和传播方式弘扬主旋律,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潜移默化地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它不仅对于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思想境界,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还能够对弘扬正气,促进廉政,鞭挞腐败起到推动的作用。(www.daowen.com)
(二)要发挥法院廉政文化的教育作用。法院廉政文化通过各种艺术形式和传播方式,用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思想教育、熏陶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使人们在获得知识、得到艺术享受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受到廉政文化的教育,思想得到升华。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法院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教育作用,以电视、电影、戏剧、小说、演讲、歌咏、书画展等为载体,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文化教育,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地抵制各种落后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
(三)要发挥法院廉政文化的激励鼓舞作用。法院廉政文化是一种以弘扬正气、鞭挞腐恶为己任的文化,自然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会产生一种激励鼓舞作用。因此,我们要以法院廉政文化为载体,通过宣传“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激励鼓舞人,通过概括、歌颂、弘扬在法院反腐败工作中形成的崇高精神激励鼓舞人。让健康向上的法院廉政文化,充实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精神境界,激励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取向上,确保司法廉洁和公平正义。
(四)要发挥法院廉政文化的规范作用。法院廉政文化能激励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也能规范其思想和行为。法院廉政文化以道德规范、说服劝导来引领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行为,把道德规范的要求变为自觉行动。而融合在法院廉政文化中的一些管理制度、廉政准则、廉洁自律规定等,都是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行为的外在约束,是以权威性和强制力来规范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因此,我们在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中,一方面要抓好道德自律教育,另一方面要抓好廉政制度建设,从而规范约束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保证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
三、不断加大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力度,进一步营造法院廉政文化氛围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必须要以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中心,紧密联系实际,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建设。
(一)要加强法院廉政文化的载体建设。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以大众传媒为载体,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报纸、杂志、期刊、简报、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开展法院反腐倡廉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本地区的地域优势和特色,结合重大活动,积极开展光荣传统教育。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通过法院局域网发表廉政文章和文学艺术作品、交流反腐倡廉经验等。要以重要节日为载体,积极开展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其精神生活。
(二)要加强法院廉政文化的环境建设。一方面,要通过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来营造一种浓厚的廉政氛围。在深入开展学习宋鱼水、金桂兰等全国先进典型的同时,还要十分注重从本单位的工作实践中发现新的典型,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群体的导向、示范、带动、激励作用,用先进典型教育人、鼓舞人。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本地区、本单位及其他单位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来营造一种浓厚的廉政氛围。要充分利用典型案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要建立健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在法院形成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三)要加强廉政文化的机制建设。法院廉政文化的教育功能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的,不能上级要求了就轰轰烈烈的搞一阵子,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各级法院都要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首先,要健全领导机制。各级法院要建立和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展所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检查,不断推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其次,各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抓部署、抓指导、抓督促、抓落实上下功夫。各级法院的其他有关部门要自觉地担负起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抓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第三,健全保障机制,促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各级法院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制定关于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方法途径等,全面提高法院廉政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在全国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最近,《人民法院廉政文化作品集粹》一书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领导关心重视积极带头参与的结果,是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辛勤创作的成果。该书共收录全国各级法院书画作品300余幅,摄影作品100余幅,小说、小品、散文、诗歌、警句等作品约50万字。这是全国法院廉政文化作品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全国法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在编辑该书过程中,据专家讲,该书收录的作品“法味”十足、“廉味”十足,气正风清、荣辱分明,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有许多作品已具备专业水准,这说明我们法院系统人才济济、藏龙卧虎。欣赏和阅读该书后,很受熏陶、很受感染、很受启发、很受教育,是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值得欣赏、值得一读的好书。希望各级法院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该书的感染和教育功能,在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中开展一次法院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使其在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促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作用明显,成效显著,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本文发表于2008年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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