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二元对立的城市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城市中的意识形态本应该像工厂里的产品一样是按照国家的“计划”而生产的,由于意识形态与普通的产品不同,它需要通过知识分子的个体劳动来加以创造,因而这一具体的“创造者”和国家的“计划者”之间就有可能出现某种程度的背离,其背离的程度取决于知识分子的独立程度。由此,在当时的情况下,中国城市中能够制造意识形态的主体便可分成两类:一类是代表国家权力的政府及其知识界的代言人,一类是具有独立或半独立意识的知识分子。从文化背景上看,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者,政府用以制造意识形态的主要资源是来自苏联的已被“发展”了的马克思(所谓“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其任务是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中国化的处理。而作为中国启蒙主义的文化传人,具有独立或半独立意识的知识分子用以制造意识形态的主要资源则是来自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引进的西方有关“科学”与“民主”的反封建意识,其任务是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中国化运用。由于这两种意识形态的资源背景已隐含着所谓“东方”与“西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潜在矛盾,加之它们又处在二元对立的非稳定格局之中,因而二者之间长期存在着那种一触即发的紧张关系。
察看新中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不难发现,除了特定的权力背景之外,意识形态斗争几乎始终占据着首要的地位。这种斗争不仅常常是权力转换的外在形式,而且其本身往往确有其独立的意义。因此,只有在这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关系中,我们才能够理解,何以一篇小说、一部电影都可能导致一场规模浩大的政治运动。从内容上看,政府与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上的二元对立,存在于是注重群体实践还是尊重个性自由、是维护民族主义还是倾向世界主义等若干的观念冲突和价值背离之中。
在这些斗争和运动中,我们可以发现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以制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己任的政府常将异议知识分子的文化创造斥之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而很少将其命名为“封建主义意识形态”;与此同时,在这些斗争的过程中,政府还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借助儒学传统的力量,并利用这种潜伏在中国广大农村的文化资源对其斗争对象进行所谓的“再教育”。这种情况说明,城市之二元对立的意识形态应归属于一个更大的结构系统(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分析)。第二个值得注意的特点是,每次斗争的结果均以知识分子的失败而告终,这说明中国知识分子仅仅是一种精神的传人或文化的载体,其本身并没有中产阶级的社会基础作为其文化权利的物质保障,因此这种意识形态的二元对立虽然不是虚假的,但却不可能对政府的社会控制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政府通过历次的政治运动,对知识分子的异端思想进行了一再的打击,但却并没有完全毁灭这种意识形态。相反的,政府在适当的时候还会以“思想解放”的名义,来倡导知识分子进行“百家争鸣”,只有当这种“争鸣”进入失控状态时才可能进行新一轮的政治运动。这不仅是由于从发展的角度看,政府和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并不单单是矛盾的、冲突的,同时也不乏统一的、一致的地方;而且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知识分子的启蒙思想对于政府在处理农村意识形态等问题上,还有其特殊的作用(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将放在后面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二元对立的结构之外,中国的市民阶层一直是作为一个沉默的“他者”(The other)而同时接受着来自政府和知识分子两个方面所制造的意识形态的影响。这个“他者”之所以是“沉默的”,是因为市民阶层既不像政府那样控制着生产资料和国家机器,也不像知识分子那样拥有着文化资料和参与制造意识形态的机会。因此,这个城市生活的最大主体只消费意识形态而不生产意识形态,而这种“消费”在计划经济时代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但也正因如此,市民阶层在历次的运动中都不是主要的斗争对象,而不像知识分子那样“在劫难逃”。可是,这个沉默的“他者”也并非全无意义,它作为一种受体的存在不仅使政府与知识分子之间的意识形态纠纷显得确有价值,而且也为以后文化格局的调整做好了必要的准备。(www.daowen.com)
如此说来,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市意识形态格局大致可看成是一个不完整的三角结构:
这其中,政府与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问题上是相互矛盾并相互影响的,而市民阶层则同时接受着二者的影响和制约,消费着他们所制造的意识形态。于是,稳定的“三角关系”中便隐含着一个不稳定的二元对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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