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事业蓬勃发展的思想源泉——詹红荔精神研讨会综述
记者/郭士辉
[2012年2月29日第5版]
詹红荔,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审判庭庭长。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她审理近500起未成年人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经她判处非监禁刑的680多名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3%。
2011年11月11日,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一时间,詹红荔的事迹不胫而走,詹红荔的名字响遍大江南北。
由此,人们听说了这位在少年审判事业中倾注无限真爱,被新生少年称作“法官妈妈”的模范法官,她独特的“三三九不”工作法也开始走入人们的视野,其令人称道的司法智慧和精神境界,也逐渐被更多的人熟知和研习。
2012年2月24日,詹红荔精神研讨会在福建省福州市福建会堂隆重开幕。
“大力弘扬、深刻理解、努力实践詹红荔精神,努力实现人民司法事业新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谆谆告诫。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介绍说,会议旨在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掀起学习詹红荔的新高潮,对全国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职能,顺利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期两天的研讨会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劳动模范100余人围绕詹红荔精神的本质内涵、时代价值和实践启示等议题,多角度、全方位地回答了詹红荔精神是什么、有何用、怎么用的问题。
研讨会上,畅所欲言的讨论、缜密灵动的思维、精彩纷呈的观点,传递出了法律人崇法、向善、求美的渴望,现场每一个人都被榜样引领的激情和创先争优的氛围紧紧包围、深深感染。
一、精神灯塔内涵丰富
詹红荔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是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贯彻和体现,是基层司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升华,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其本质内涵可以概括为:忠诚尽责,爱民为民,公正廉洁,开拓创新,情铸和谐。
伟大的时代哺育伟大的精神。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看来,詹红荔精神的形成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是以詹红荔为代表的广大法官植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沃土,通过长期丰富的审判实践逐步积累起来的宝贵精神财富。
“平凡中见伟大。”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罗东川认为,詹红荔精神是詹红荔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际行动创造出来的,是当代中国法官价值观念、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行为的凝聚和升华。詹红荔是从基层人民法院走出的中国法官的杰出代表,是一面光辉的旗帜。“她的事迹让我们感受到基层的伟大。”
上善若水,大爱无边。记者发现,研讨詹红荔精神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就是“爱”。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杨小英用“法中有爱”来提炼詹红荔精神的本质特征;全国模范法官、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赞誉道:“9年里,詹红荔唱响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大爱’之歌”;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法官陈辽敏从詹红荔身上感受到了一名法官真挚的“爱”——对工作的热爱、对群众的关爱、对社会的大爱;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小平总结说,詹红荔案内案外努力诠释“仁爱”精神:以善良之心办案、以仁爱之心待人、以恤民之心服人;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国强用舒伯特的名曲《一切为了爱》来概括詹红荔精神,呼吁循着英雄的脚步共筑大爱,共惠民生。
詹红荔精神有着极其丰富的本质内涵,而忠诚尽责是最为核心、最为宝贵的闪光点。詹红荔曾有一句掷地有声的话:“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詹红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这样的承诺。
“詹红荔是政治忠诚的杰出代表。”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看来,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詹红荔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同时,从来没有忘记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员,时时刻刻把党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体现了她坚定的政治信仰。
数据显示:詹红荔对人民群众充满深情,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尽心竭力挽救和帮扶失足少年,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使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出路,无愧为司法为民的优秀楷模。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余俊感叹道,詹红荔作为一位普通女性,一名平凡法官,能在少年审判岗位上,做出一番令人瞩目的成就,就在于她始终把本职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把他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追求去实现,充分展示出其司法为民的人格魅力。
考察詹红荔的人生轨迹,不难发现,詹红荔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形象的树立靠的主要不是外部约束,而是内生的动力和自律。
有感于詹红荔的生动事迹,福建师范大学黄晓辉总结说,只有恪守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底线和本色,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种困难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才能在公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赢得人民的信赖,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詹红荔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继承了既有的经验和理论,并不断地改进和创新,开拓出了很多“新路”——“三三九不”工作法、完善社会帮教机制、探索“轻罪少年前科消灭制度”、建立“新生少年服务队”、创新法制教育方式等等。
全国模范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坦言,詹红荔的办案方法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其植根于这片国土的探索的成果,“是科学的司法经验,是宝贵的实践财富,是精华的理论总结”。
詹红荔常说:“办好案,案结只是逗号,事了也仅仅是分号,人和才是一个完美的句号!”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陆峰提醒说,如何向詹红荔学习,为每一起案件画上“完美的句号”,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见贤思齐。”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寿辉向记者透露说,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詹红荔,并自觉加入到她这支“爱的队伍”中来,是因为爱可以传递,人与人之间是可以相互温暖、相互照耀、相互激励的。
二、顺应时代彰显价值(www.daowen.com)
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是要有点精神的”。詹红荔的崇高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极强的示范性,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榜样,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增添了新的动力,为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源泉,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
在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范波看来,詹红荔的工作方式,顺应了时代的呼唤,满足了民众的热切期盼,大力弘扬詹红荔精神是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不良作风,倡导先进的法院文化,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重塑司法形象的现实需要。
“‘三三九不’工作法饱含着道德与人文,理想与责任的精神力量,弘扬了实现人全面发展的理念,弘扬了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弘扬了真、善、美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许寿辉高度评价“三三九不”工作法所蕴含的价值追求。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作翔对詹红荔关爱失足少年的故事颇为感动。他欣慰地表示,在当前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面临挑战、法官的尊荣感面临着很大困惑的情况下,詹红荔为我们做出了回答,做出了榜样。“而这也是学习詹红荔精神的意义所在。”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抗美感触地说,能动性的最高表现就是创造性,詹红荔敢于创新的能力受到广泛赞誉,成为当之无愧的时代先锋。她表示,“要使詹红荔精神在年轻的法学学子中生根开花结果”。
与会代表对詹红荔精神的时代价值做了多角度的剖析: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认为,詹红荔精神体现了政法核心价值观要求和时代要求,对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推动中国法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认为,弘扬詹红荔精神,既是弘扬法院主流文化与核心价值观的需要,也是倡导和探索中国法治和司法本土化的需要;马抗美从人才学的视角挖掘出詹红荔精神的价值,她从中总结出法律人才所必须具备的四个内在素质,即高尚的法律职业道德、深厚的人文情怀、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以及勇于创新的精神。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院长郑刚认为,弘扬詹红荔精神对开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感化引导、教育示范作用,衡量鉴别、激励完善作用等;同样从事少审工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文惠新激动地表示,要以詹红荔为榜样,将詹红荔精神融入到自己工作中,用真情大爱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
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指出,詹红荔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并不仅仅是詹红荔一个人的工作法,而是全国少年法官工作的总结。
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黎昕同样认为詹红荔精神不仅是司法系统的学习榜样,也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他提出,詹红荔精神对于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完善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系有重要意义。詹红荔对未成年人不离不弃的态度,对于完善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系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詹红荔同志的事迹看上去虽然平凡,但正是在平凡中孕育出了伟大的精神,充分体现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詹红荔同志从事的虽然只是少年审判,但在工作中体现出的精神,是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的宝贵财富,不仅对广大法院干警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政法系统乃至其他行业都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詹红荔精神不仅仅是个人的精神,更是当代中国法官的群体精神的符号和象征。“詹红荔精神犹如永不枯竭的水井和清泉,当我们每次把桶放下去的时候,都会满载而归,都会有新的收获。”罗东川笑谈。
三、典型激励贵在实践
学习研究詹红荔精神,目的在于推进司法实践。研讨詹红荔精神本身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大力弘扬詹红荔精神,让詹红荔精神旗帜高高飘扬,指导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努力实现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切实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敬业奉献,必能化平凡为伟大;坚守信仰,必能化普通为卓越;倾注真情,必能化干戈为玉帛。”全国模范法官、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学军难捺激动的心情。“詹红荔精神必将成为当前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入的一个强劲动力。”
全国模范法官、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昌明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对学习詹红荔精神另有体悟。他认为,学习詹红荔精神重点并不在于具体工作方法,更重要的是领悟她在工作中体现出的法官职业精神和对法官职业内涵的深刻理解。
“以詹红荔为榜样,培塑优秀法官品格,必须以理想信念教育引领方向、凝聚力量、激发热情、推动实践,把忠诚作为前进道路上的价值标尺和行动指针,努力实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陈銮语气坚定。
人民司法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詹红荔坚持群众路线,彰显了人民司法的本色。在罗东川看来,詹红荔精神中所饱含的为民之情,并不是高不可攀的道德境界,冰冷的法条可以变成温暖的关怀。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越飞对此表示赞同。他表示,学习詹红荔精神,就要把效果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做到每办一起案件就化解一分矛盾,增加一分和谐”。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以什么样的状态破解发展难题,成为每一个法官必须直面的问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郭勇坦言,只有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人民司法的人民性,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才能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
诚如詹红荔所言:“一个好法官,不仅要公正司法,更要能动司法。”在罗东川眼里,体现詹红荔精神的“三三九不”工作法,正是人民法官能动司法的生动范例,充分证明能动司法符合我国国情和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人民法官既要当好司法工作者,又要当好群众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这是对当今中国法官角色的准确定位。”他说。
有着多年少审经验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陈建明赞同少年法庭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体系建设,向前延伸应当注重有所侧重,应当注重丰富活动形式,应当注重协同作战。
詹红荔以她的行动昭示了法官的责任、体现了法官的作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芳信心满怀地说:“在当前涉诉信访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如果我们都能像詹红荔那样高度负责,从实际出发,能动司法,认真做好服判息诉等延伸审判工作,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社会和谐的根基就会更加牢固。”
吴志攀从解读詹红荔精神中获得启示,要加强学校法制教育。他颇有感悟地说,学校往往追求知识学习和能力训练,但法制教育工作抓得不够到位。很多孩子为了“哥们义气”导致犯罪,所以学校要让学生学法、知法、护法。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分析了以詹红荔为代表的优秀法官群体在法学人才培养上的样本价值,学校要向社会输送合格的法治建设者,帮助学生坚定对法律职业的信仰,帮助学生厘清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帮助学生树立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
围绕如何践行詹红荔精神,与会代表还提供了其他有价值的视角: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养过硬的司法能力、发挥先进典型的集群效应、不断提高法院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等等,不乏真知灼见。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单玉石提出,学习实践詹红荔精神,必须始终坚持“忠诚于党、牢记使命”、“以人为本、全心为民”、“清正廉洁、健康向上”;厦门海事法院刘吉京主张,学习实践詹红荔精神,要及时更新司法理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改进司法作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小林总结说,学习实践詹红荔精神关键要做到:适时动之以情,增强司法情感的感召力;适时晓之以理,增强司法事理的说服力;适时断之以法,增强司法法理的裁判力。
研讨会的召开,只是为研究、总结和提炼詹红荔精神创造了一个良好开端。学典型,重在精神;学精神,贵在实践。弘扬詹红荔精神,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需要认真研究谋划并且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
这是一个充满变革的时代。司法为实现其回应社会的目标,已经发展成为一门艺术,一幅在理性指导下的运用司法技术实现社会衡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刚柔相济、通情明理、型塑生活的博彩画卷。
我们需要怎样的人民法官,我们应该如何为民司法,詹红荔给了我们完美的答案。“很高兴,又有詹红荔。向詹红荔学习!”宋鱼水道出了与会者的心声。中国的法治建设“尚在路上”,我们应当在詹红荔精神的鼓舞和感召下,努力实现人民司法事业新发展,让民众深刻感受到法律不仅是正义的,而且是温暖的。
以詹红荔精神带动更多的“詹红荔”。那一天,荔红枝头满神州,创先争优谱新篇。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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