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实现人民监督机制理论化,快速制度化!

实现人民监督机制理论化,快速制度化!

时间:2024-01-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监督机制的作用;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而今行使的群众监督机制仍只是个松散的机制,即是还没有形成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的人民民主监督制度,这首先要归咎于相关科学理论创新的滞后;所以,“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关键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让人民民主监督机制早日与时俱进地理论化、制度化。

实现人民监督机制理论化,快速制度化!

内容提要

●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要向世界人民证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伟大战略目标与欧、亚、美诸强的“技术领先”等战略制胜决策的时限不约而同地锁定于本世纪中叶,不言而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要完成自己的伟大历史使命已是任重而道不远,其间将要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必然是前所未有的。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的今天,局部存在的“权大于法”的现象以及“以法从人,则公道止而私欲行”的严重危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进程。这也从反面证明列宁关于“如果没有一个迫使人遵守的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的论述我们今天仍然适用,而能“迫使人遵守的法权规范”除了党纪国法,当推人民民主监督制度。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监督机制的作用;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而今行使的群众监督机制仍只是个松散的机制,即是还没有形成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的人民民主监督制度,这首先要归咎于相关科学理论创新的滞后;所以,“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关键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让人民民主监督机制早日与时俱进地理论化、制度化。

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人的邓小平同志,以其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雄才大略,高瞻远瞩地作过预言,即是到二十一世纪的中叶,中国在实现了自己的战略目标后,“这不但是给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三的第三世界走出了一条路,更重要的是向人类表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这是何等辉煌何等灿烂的前景!

当今资本主义列强,既是纸老虎,又是真老虎,面对中国的兴盛强大,它们绝不会打盹。例如,美国的技术领先战略,欧盟科技兴欧战略,日本的科技立国战略,韩国的高级先进(G-7)计划,都不约而同地把战略制胜的第一时限锁定于本世纪中叶。因此,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要完成上述伟大历史使命,其间将要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必然是前所未有的。

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他们亡我之心不但不会死,而且,随着斗争进入白炽化,它们势必会不择手段变本加厉地强化对我们意识形态的渗透瓦解。这种毒化人心肺的战术自有枪炮所无法比拟的杀伤力,诚如列宁所说:“被打死的资本主义会在我们中间腐烂发臭,败坏空气,毒化我们的生活,从各个方面用陈腐的死亡的东西包围新鲜的、年轻的、生气勃勃的东西。”苏联解体这个令所有马克思主义忠实信仰者和全球进步人士扼腕痛惜的前车之鉴,没有理由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另一方面,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会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因此,“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这一危险的实质就在于腐败行为无所不用其极地冲击着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败坏我们的党风政风。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对于此等危害我们岂可等闲视之。而我们党内存在的前“腐”后继的腐败行径已经充分证明邓小平同志关于“要整好我们的党”以“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的指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而又必须切实解决好的历史性课题。

正是为了解决好这个历史性课题,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上不

失时机地把“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0一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实现中国共产党人伟大战略目标的一项重大的战术措施提了出来,时间节点如此具体而明晰,足见任务之紧迫,意义之重大。

依法治国历来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同时,它又是我们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总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一切事业发展的可靠保证。(www.daowen.com)

然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的今天,我们不能不清醒地看到,局部存在的“权大于法”以及“法律原则可能改变不了一个人的良心”等原因造成的“以法从人,则公道止而私欲行”的危害直至今天依然屡禁而不止。对此,列宁曾强调过,“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列宁还曾进一步分析指出:“人民需要共和国,不仅仅需要民主形式的代表机构,而且需要建立有群众自己从下面来全面管理国家的制度,让群众有效地参加各方面的生活,让群众在管理国家中起积极的作用。”

列宁在上述论述中所说的人民需要的“民主形式的代表机构”,在我们这里就是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列宁所提出的建立有群众自己从下面来全面、有效、积极管理国家的那种“制度”,不言而喻,自应该包括由最大多数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人民民主监督制度。据此,我们认为,为进一步切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开放大业,我们今天亟需创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人民民主监督制度,使之与人民代表大会等制度构成犄角之势,以求进一步发挥群众在管理国家中的积极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解决“立法非难,用法为难”这个自古有之的大难题,窃以为,惟在现行的基础上完善优化我们的人民民主监督机制并形成与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大业相适应的民主监督制度方是上策。苏霍姆林斯基之所以认为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监察“要比监狱厉害得多”,就因为监督监察的权力一旦真正到了广大人民群众手中就会形成无所不在的监控机制,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都难逃人民群众审查的法眼。

显然,“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当然还有“民主党派”。党和政府各级领导及其机关为何离不开群众的监督?“这是因为一个党(当然也包括政府)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这种声音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

因此,群众监督的职能必将是很广泛的。诚如周恩来同志所列举过的,可以监督“浪费资金的现象”,监督“机构庞大的现象”,监督“违反财政制度的现象”,监督“不爱护国家财产,不严格节约和不努力不增加资金积累的现象”,监督“偷税漏税和盗窃国家资财的行为”, 监督“贪污的行为”;时至今日,我们还需监督“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官商勾结”、“走私外逃”、“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包情妇养二奶”等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当然,群众监督的职责还理应包括对各级地方政府所要操办的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审议权等等,这无疑是群众性监督工作所不可缺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如此而言,群众监督的职能就是让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尽可能提高官员办事的透明度,从而督促他们“模范地遵纪守法”,自觉地“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带领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群众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关爱。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监督的根本目的完全体现在“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上。

马克思认为,一切民主要求,毫无例外都不是绝对的东西。因此,“在当前新的长征中,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引下,实行互相监督,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增强和维护安定团结,共同搞好国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 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火车头,全体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翁意识是国家幸运之根本。正如爱默生所说,检验一个国家是否真正民主文明,“不是看它的人口有多少,也不是看它的诚市有多大,更不是看它的收成有多好,而是看它造就出什么样的人民。”诚斯言,我们今天所实行的由全体人民参与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样一个四位一体系统工程才是社会主义民主最本质的体现。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民主监督机制的作用。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而今行使的群众监督机制仍只是个松散的机制,即是还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人民民主监督制度。换个角度说,四位一体这一系统工程中的“民主监督”之所以会成为相对薄弱的一个组合要素,究其根本原因首先是源于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监督机制科学理论建树的相对滞后。毋庸讳言,缺少科学理论指导的监督实践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后遗症,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热情高而事后监督工作不力之类非理性的失衡现象便是明证。事实已经反复证明,监督机制理论创新滞后早已无法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就今天的改革开放的大局而言,早日创建完善的人民民主监督制度已是我们非走不可的一步棋了。人类社会每前进一步都是以自身的眼光为前提的,都需付出艰辛的努力。从“监督机制”到“监督制度”。虽只是一字之差,然而要完成这一步跨越,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实践操作,毕竟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们当须以“只争朝夕”自勉。

列宁曾经在《再论政治危机》中说过:“我们应当正视真实情况。这在政治上永远是最好的和唯一正确的原则”。温家宝总理正是出于“正视真实情况”而曾坦陈“政府工作与人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温总理更是坦言,“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宪法赋予了人大代表以神圣的监督权力,宪法也同样赋予了全体人民以神圣的监督权力。我们真诚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民主监督机制早日理论化、制度化,让其为切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开放大业发挥积极可靠的保障作用。同时,我们相信,与时俱进的人民民主监督制度也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最靓丽的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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