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济院,俗称“养育院”,收养无依无靠之人,是旧时代社会救济机构。东阳的养济院位于城西,在西街西端之南,西北邻忠勋祠,当地居民多称其为“孤老院”。耆老回忆,养济院大门临西街,建有坐南朝北的门楼,上书白底黑字的“养济院”,工整劲秀,落款为“嘉庆己卯重修”,无书者署名。进门楼南行二十余米为养济院的五间正房,中设神坛,祀乞丐业之祖严嵩。严嵩塑像不大,身着员外服端坐。民间讹传,严嵩获罪流放,嘉靖帝念其伴君二十年,且其独子严世蕃被处斩,就只挖了他的眼珠,给了他一只金碗让他去乞讨。东阳民间称不请自到白吃白喝的行为为“扠严务”,据说源于严嵩的乞讨行为。
最早的社会救济机构,始于梁武帝创设的“孤独院”,既收养无家可归的孤儿,也收养无人赡养的老人,并且为收养的老人料理后事。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开设“病坊”,专收容无家可归的老年乞丐,后改名“悲田养病坊”。北宋在都城开封城东西设“福田”,嘉祐八年(1063),登位不久的英宗下诏在开封城南北增设,这样,就有了四所。崇宁元年(1102),宋徽宗下令,在京城设“居养院”;四年,又下诏各路开设。南宋绍兴年间,宋高宗下诏设养济院。
东阳的养济院不知始于何时。据隆庆《东阳县志》,养济院原建于南街,元大德十一年(1307),县尹郭瑛就画水驿废址建造。明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下令地方设“孤老院”,收养鳏寡孤独废疾及贫穷无亲戚倚依不能自存者,不久改名“养济院”。被收养者月给米3斗,小月减去1升,岁给帛2匹。明弘治年间,知县谢琛因其地狭小,移建西门内忠勋祠之东南。占地10多亩,建屋20余楹,左右两庑各10间,4幢瓦房分列,有厨有灶,中间有圃有井。又置田30亩以资收瘗。养济院收养额为40人,给地丁银168两,遇闰年加13两5钱2分。定额之外为19名,给银31两4分8厘。但年长日久,弊窦渐启,养济院的收养标准未能严格控制,有应收而未收、不当收而收养者,衣粮亦遭克扣。
隆庆《东阳县志》抄本有关养济院的记载(www.daowen.com)
四百年间,养济院屡有修葺。早年的修葺已失载。目前可见的较早修葺记录为嘉庆三年(1798),知县徐传一重建西厢;嘉庆十七年,知县王会清修葺东厢。而按门楼匾所书“嘉庆己卯重修”,则重修时间为嘉庆二十四年。道光四年(1824),知县陈履和重建正室3间、平房2间,并对其余房屋加以修理。同治八年(1869),知县黄文登重修。民国元年(1912),额银停止发放,以产息百余元交由丐头发放。民国21年,县行政会议决定养济院归并救济院管理。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养济院住有十来户数十人,中间空地为活动场地及蔬菜种植地,别处还有5亩田。
养济院的管理者为“丐头”。所谓“丐头”,民间称之为“讨饭头”,是乞丐们的头头,系世袭的。丐头颇似养济院的家长,拥有相当的地位和权威。外地乞丐来东阳城乞讨,须先拜会丐头,丐头会安排其停歇之所,否则将其逐出。遇有丧事,丐头则持丧礼——木制的香烛爆竹之类率乞丐们前去奔丧,丧户得设席招待。这也是典型的“扠严务”。旧历年底和新春,丐头会安排乞丐以“掸年尘”、“抲年鬼”、“滚元宝”等形式去赚钱,收入颇为可观。若在平时,则以“打花鼓”、“唱道情”、“耍猴”、“玩狗”、“弄蛇”、“变戏法”等获取报酬。也会同社会上的相关人员承揽出殡时抬棺材之类的活。而养济院中之人,形形色色,颇有奇才特技之人。他们的蛇药,颇有奇效。有一瞎眼妇人,纳鞋底的功夫甚佳,常被邀去帮工。行有行规,乞丐也不例外,如不得踏进别人家门、不准死皮赖脸硬讨、不得计较施舍多寡等。院中人若在外惹事,丐头会带回教训。院内若有纠纷,则自行解决,不必报官。养济院的各色人等常年走街串巷,熟知社会底层情况,民间若有失窃,请他们帮忙,也可能很快追回失物。
1949年,养济院房屋存两幢。“L”形一幢,西向3间为祀严嵩的主殿,南向3间为住宅;靠城墙一幢,系一官员因贪渎而被罚建造,但无人居住。养济院内之水井,水质甚佳,一直使用到此次红椿巷区域旧城改造拆迁。新中国成立后进行土地改革,养济院之房屋被分配,原住之两户也就地安置,养济院遂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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