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阿姆斯特丹:被自然界遗忘的传奇

阿姆斯特丹:被自然界遗忘的传奇

时间:2024-01-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阿姆斯特丹这个城市,像个被自然界遗忘的、本不该存在于世的孩子,硬生生的,还是留了下来。阿姆斯特丹从根本上便不同。阿姆斯特丹也是如此:最初,这里只是一个水坝。那是阿姆斯特丹的中心和灵魂。因为低,所以阿姆斯特丹没有地铁,而代之以有轨电车。所以在阿姆斯特丹,荷兰饭馆不太抬得起头来。阿姆斯特丹spui街上,有家腌鲱鱼店,算是市政府半官方指定的。我是离开阿姆斯特丹那天,才意识到为啥他们那么爱吃土豆的。

阿姆斯特丹:被自然界遗忘的传奇

阿姆斯特丹这个城市,像个被自然界遗忘的、本不该存在于世的孩子,硬生生的,还是留了下来。

初到那里,望见遍布全城的运河,你便会觉得,这个城市像个工业产品,铁锁连舟,浮在水上,而非自土地上建起。威尼斯也建在水上,但岛西反S型大运河,还能让人觉得是生活在岛上;里斯本在塔霍河旁,但还有皇家城堡,山势倾泻而下,一气入海,走在老城区,如行山谷中。马德拉南边的丰沙尔面着大西洋,但热带阳光烂漫,植物葱茏,加上卷舌头的葡萄牙口音,还是很地道的南国风情。

阿姆斯特丹从根本上便不同。它很平,很整齐。四条著名大运河,三条是人工设立的;整个城市,辐射状分布;建筑也缺少弧线,砖墙色彩明丽,但几何形分布,方方正正的。站在运河边一眼望去,一切都仿佛是人工所为。浅灰色云翳时时遍布天空,遮挡阳光,在室外也如同室内。于是,阿姆斯特丹就像座人工的城市:连天空都像是雕镂了云纹的玻璃幕墙

阿姆斯特丹Amsterdam的正确断句法,是Amster-dam,dam者水坝,阿姆斯特尔河上的水坝是也。因为这个城市,本来就是凭空创造的。尼德兰这地方,是所谓“低地之国”,本是片低湿的平原,由河水冲积而成。因为坡度偏缓,河水流得慢,整个荷兰随地一挖都能见水。平原常低于河面,每一处都得造堤。河面上经常水气缭绕,月光下常见到幽蓝的河雾。对南欧而言,荷兰就是片沼泽,法国诗人开玩笑说荷兰是山猴子的国家:你可以在树上攀援过整个沼泽,脚不用沾地。荷兰的海岸线,雨雾密布,一天见到四小时阳光便是好天气

有什么办法呢?跟海水抢地吧。漫长的历史上,荷兰人从来没法子坐享其成。他们随时得清除淤沙、打猎捕鱼、筑起堤坝、制造风车、抽干河水、利用平原和黏土,开运河,造船舶。用黏土制造砖瓦(他们很缺石头),把谷物送进磨坊。他们要生存,要防冷,防潮湿,要积累食物,要酿造啤酒当饮料(他们很缺水)。荷兰人从13世纪开始填海造陆,跟自然顽强斗争。实际上,荷兰人自己承认:全国生产的粮食,还养不活维修堤坝的人。“上帝创造世界,荷兰人创造荷兰”,所以呢,他们只好夜以继日地拼命。

阿姆斯特丹也是如此:最初,这里只是一个水坝。如今的王宫、当年市政府所在地,就叫做水坝广场。那是阿姆斯特丹的中心和灵魂。

因为低,所以阿姆斯特丹没有地铁,而代之以有轨电车。电车叮叮当当,带你走去博物馆广场、鲜花广场、水坝广场等各地。因为靠着水,所以阿姆斯特丹有五百个船屋:船就住在水上,与岸边的住户互为邻居。鲜花广场旁边的船屋,甚至还卖郁金香。在他们看来,运河与水,只是城市的延伸部分——反正城市就是建筑在水上的。

荷兰人历史上,常被视为能吃但不会吃的民族。17世纪荷兰人富甲欧洲,法国人却爱嘲笑他们饮食太节制:不在于数量——荷兰人一天可以吃四顿——而在于质量。当然17世纪时候,法国人也是刚学了意大利饮食百来年,自己就土鳖,还有余裕嘲笑他人,纯属五十步笑百步,但看荷兰人当时吃的,确实没法夸:

煮水加盐,加点肉豆蔻,加点肉末,就敢说是肉汤。寻常市民一周只烧一次饭菜,吃一天热的,余下六天冷食过日子。吃不到新鲜肉,每星期能吃一次腌肉。过节时,会吃种怪菜:牛羊肉剁成肉末,加些蔬菜,浇橙汁,泡酸醋,用火焖。乡下人常吃变质小麦,通常吃不起栗子。他们是欧洲食用蔬菜最多的人。德国人说荷兰全国一天到晚吃奶酪

所以在阿姆斯特丹,荷兰饭馆不太抬得起头来。绅士运河到鲜花广场,到处是纽约大披萨、西班牙小点心、意大利面馆、亚洲馆子。到阿姆斯特丹第一天,我问朋友:荷兰人平常吃啥,答曰FEBO。这个连锁店的地位,几近于荷兰麦当劳。你进去要一个总汇盒,人就给你一大盒滋沥沥作响油炸出来的玩意儿:深灰色的,那是鸡肉肠;颜色艳一些的,牛杂肠;通红到过火的,外表是层酥炸皮,里头是奶酪和土豆炸融、加了鱼肉碎块的馅儿,乍吃很是烫嘴。荷兰跟德国接壤,做肠子质地口感都好,唯独香料放得很过火,腌得肉味更改,不看说明不懂。鸡和牛若有知,都得跳脚骂:人类太过分了!

去吃意大利面吧,当家的姑娘金发碧眼,一望即知不是意大利血统。说着字句整齐的西北欧英语,念意大利菜名时一转而成细密蹦豆子的意大利语词汇,可爱得像临时换了舌头。她自承意面和咖啡还凑合,其他菜做得不太意大利风,自告奋勇推荐了一个荷兰意大利混合风味的菜。问是什么,于是端来一盘土豆奶酪豌豆泥,一盅炖得酥烂、烫得蹦跳的牛肉糜。乍闻很香,两厢混在一起吃,先是烫嘴,烫劲过去,会觉得入口好嚼易咽,当然味道不能细究——咸里带甜,还有点酸。

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餐厅很美,看完伦勃朗和维美尔们后,下楼来便能吃。问声音温柔的服务生有什么推荐,答说有一道“阿姆斯特丹总汇”。我给自己的心口安上了“再吃顿土豆吧”的心理防卫盾牌,端上来看时,还真不见土豆——腌鲑鱼、调味蟹肉、腌渍小虾、鲱鱼卷阿姆斯特丹泡菜、炸龙虾片,配蘸酱,搭番茄汁。鲑鱼凉而香,虾鲜韧,蟹肉意外的口感纤柔挺拔。这会儿才意识到:阿姆斯特丹到底是大航海时代就开始纵横北海岸的老牌港口了。

阿姆斯特丹spui街上,有家腌鲱鱼店,算是市政府半官方指定的。店极小,两张桌子而已;进店去的人全都要一种:“鲱鱼Haring,不要面包。”就把一尾鲱鱼,洒上洋葱茸,凶猛地吃将起来。鲱鱼腌过,表面极滑,入口有些咸,比起瑞典和挪威的鲱鱼,简直像没处理过的,生猛。但嚼了几下,洋葱茸和鱼肉就和出来一种力量。海明威老人与海》说新鲜金枪鱼不加盐也好吃,“有力气”,这尾鲱鱼也如此:鲜甜味儿是慢慢嚼出来的,和呛口葱茸、咸鲜香味一就合,吃着有力气,海的味道。(www.daowen.com)

我是离开阿姆斯特丹那天,才意识到为啥他们那么爱吃土豆的。荷兰处欧洲北海岸,出名的多云多雨。阿姆斯特丹冬日天气尤其反复无常,本地人处之泰然,人人戴帽子,轻易不撑伞,见了坏天气,就去吃薯条。阿姆斯特丹似乎有两家薯条在打对台:一家叫Vlaamse,另一家叫Manneken Pis,专门挂个牌子跟他们唱对台戏:“我们专门针对Vlaamse。”论味道,反正都是烫脆粗热,很豪迈。然而在阴雨连绵的黄昏,在屋檐下看着整个阿姆斯特丹连运河到栅栏都是灰色,吃着金黄烫嘴的薯条,多少会明白:对北海边淋惯雨吃惯鱼的他们而言,的确,金黄暖和的东西,才是正经最美好的。

当然,还有酒。

19世纪的法国宗师丹纳,嘲弄北方人——包括荷兰人和比利时人——每日醉醺醺,赞美古希腊人每日喝得也很多,然而只喝水。往前推两百年,法国人会说荷兰人过分到此地步:日常所饮,啤酒多而水少,甚至于清洗街道,也用啤酒,真是酒神民族!

然而阿姆斯特丹的国立博物馆二楼,专门有个厅,摆设先代酒器时,加了解释:荷兰这片土地,本就是从海里抢出来的,淡水珍贵,近于黄金;净化淡水,更是费时费力。所以阿姆斯特丹人宁可喝酒:酒精杀菌,比起泛着海水味的普通水来,还干净许多呢。当然,法国人的嘲笑方式是:荷兰人没啥吃的,不喝醉了麻木着,真是饭也吃不下去。

阿姆斯特丹的灵魂所在,是如今的王宫、当年市政府所在地,叫做水坝广场。水坝广场边上,穿过一条巷子,有个极老的酒吧,门楣上写着VOLLEDIGE VERGUNNING。你去时,只见门口坐着一溜人,端着小杯在喝。原来酒吧太老了,1689年设的,没给四百多年后的诸位安排座位。吧里大家站着喝,转不过身来,溢将出来了。

好在老板不是1689年遗下来的,谈吐灵便,英语法语荷兰语德语都使得,在吧台边对付排着队的来客。这吧以琴酒为主,每每来客要求他推荐琴酒,他便将谢顶的脑袋晃得眼镜要飞出去,说他不推荐,只问诸位,“是要甜一点的?苦一点的?辣一点的?酸一点的?”甜的,他拿出樱桃味的自调酒;苦的,杏仁味;辣的,一个奇奇怪怪的单词天晓得什么配的酒;酸的,绿柠檬味。倒满一杯,搁在吧台上,先让大家吸一口,吸了觉得味道好,咣当一口干了。“再来一个?”再来一个的就接着喝,觉得够了的,就问老板要一杯黑啤酒,一边儿喝去了。轮到我们时,看是亚洲脸,就问:“要米酒味道的杜松子吗?”——他还真能拿出来。

荷兰琴酒最初是药物,莱登大学的希尔维乌斯发明的——那地方也就是伦勃朗的故乡。荷兰琴酒一直使的是麦芽蒸馏,加大量香料——琴酒所以叫杜松子酒,就因为杜松子一度是琴酒的主要调味成分。调味琴酒很像是情绪的染色剂,喝了一杯柠檬味琴酒,会觉得思绪都是清鲜绿的;再喝一杯樱桃味的,满脑子都活跳出红色来。老板劝我别喝第三杯,“要不喝啤酒吧”,喝黑啤,就像听大提琴曲似的,慢慢把情绪定下来。

临走前,觉得总是哪里没挠到痒处,问老板有没有什么老年间的东西,老板放了一瓶在桌上,乳白色,没调过味,“维美尔和伦勃朗那年代,就喝这种酒”。我存了“不就是威士忌麦芽酒嘛”的心思来了口,觉得嘴里挨了炸:敢情老式的琴酒不调味,酷凶猛得无遮无拦,比伏特加还烧,上头还奇快。威士忌还要用橡木桶藏一藏,只好说,荷兰以往的水手们,吃得真猛。

荷兰人的审美,大体可以如此概括:爱色彩,喜欢几何图形。早前南欧人认为他们是迟钝、笨拙、抠门、古板的荷兰人,但就靠着勤劳,荷兰人在航海商业时代如鱼得水。他们努力工作,勤俭节约。早在17世纪,荷兰人就知道如何垄断香料市场,如何将蔬菜和纺织品销往法国,如何在法国找城市建立精炼糖厂,如何跟葡萄牙人争夺东南亚的香料属地。历史上,荷兰人多技工、商人、银行家、工业家和接受委托的画家。他们签订契约,托管财产,沉静到几乎冷淡。环境的艰难,让他们无法沉湎于思考而忘记实际的利益。南欧人很爱挑剔北方人。他们觉得尼德兰孩子头发淡金发白,简直是未老先衰;他们觉得尼德兰人皮肤苍白,像坏掉的乳酪;他们身材确实高大,但粗糙、笨重、没风度,不像传统意大利人,有雕像般的精致。尼德兰人——或者荷兰人——满面肉疙瘩,颧骨与牙床骨突出,线条粗野,肉体虚肿。但不妨碍他们勤奋工作。1642年,其他大洲的人民还在走沙与黏土铺就的路,阿姆斯特丹却已经普及了道路并普及完毕:粗砖石路走马车,紧密小砖块路走人,富人区的运河边且有榆树和菩提树,如今依然。他们天生是设计师,他们的田野、运河、牧场都经过详细的规划,所以,房屋没有多余的花饰,只有几何形的装饰。

荷兰人爱色彩,因为靠着海,天气湿润,运河水气重,所以外墙涂一层沥青。为了怕房子看来灰暗,表面总是涂有明亮的粗陶土,木制的窗门上涂抹绿色、白色、红色、棕色的油漆。在阿姆斯特丹绅士运河岸边跑步时,只见两旁房屋五光十色,就像积木堆成。因为云层很低,水汽流动,所以阿姆斯特丹多雨多雾,体积比轮廓更明白,色彩比线条更显著。伟大的蒙德里安就是荷兰人,他那一派荷兰风格几何形体,就是照这个路数去的。

哪怕是著名的红灯区德瓦伦,也是如此:黄昏暮色下来后,大块大块的红色门框、紫灯落地窗,在运河两岸列着。夜色越沉,越有妖异童话之感。幽蓝夜色下,走在河边街上,被橱窗里的美女们微笑凝望,让人有种局促之感,仿佛被树梢的猫头鹰或童话中的妖女望着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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