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名词解释:日记的演变与功能

名词解释:日记的演变与功能

时间:2024-0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日记起初充当日常生活的书面记录,以记事为主。朱光潜通过考证日记一词的词源后发现,日记脱胎于编年记事史。由此可见,记事是日记的一项重要功能。由于家人未能陪伴他身边,菲尔丁决心通过日记让家人能够在自己逝世后得悉这次旅途情况。因此日记日益向内省式风格演变。在新教诸派中,贵格教派尤其重视日记对修道的促进功用,并在教徒中大力推行日记写作。由此可见,现代日记演变为与编年史等其他文类截然不同的文学形式。

名词解释:日记的演变与功能

日  记

(Diaries/Journals)

日记是一种大众化的文学体裁,17世纪开始盛行,至今依然方兴未艾。作者通过记日记与自我展开交流,记录自己的见闻与感受,展示他/她不为人知的一面。日记具有私密性、多样性、即时性特点,它既可以作为日后研究作者或作者所在时代的史料文献,也可以通过作者与自我的对话充当作者的自传

定 义

钱念孙将日记归纳为“面向自己进行写作,它是一种最纯粹、最隐秘的私人著述,其本意不仅无心传世,而且担心别人窥探”(钱念孙,第39页)。日记起初充当日常生活的书面记录,以记事为主。日记一词对应英语中的“diary”与“journal”二词,两者都是从“日”(“day”)这个词的拉丁词根派生而来,“diary”源于拉丁语中的“diarium”,而“journal”则来自于“diurnalem”,因此两者间区别不明显,基本可以互换使用,只是其中“diary”强调私密性更强的记录,而“journal”是更具公开性的记录。由此可见,日记是一种记事体裁。朱光潜通过考证日记一词的词源后发现,日记脱胎于编年记事史。“希腊的ephemeris(意谓‘日记’)还是官书,记载军队行动或是国王起居;罗马的diarium(‘日记’)只是记载奴仆的配给账目”,两者间的区别在于“编年纪事以一国为中心……日记以作者私人为中心,其中的‘我’只是作者自己……日记是作者站在他的资禀、经验、修养所形成的观点上,以自己为中心,记载每日所见所闻。自己所见所闻可能为天下国家大事,也可能为私人琐事……编年纪事不记私人琐事”(朱光潜,第358—359页)。由此可见,早期的日记作家书写日记是为了记录军事战役、气象变化、旅行见闻、航行路线等各种事件与现象,以获取关于现实世界的第一手详细资料,而且主要采用记录流水账的形式。通过写作日记,作者不但可以将各种经历和事件永久性地记录在案,而且可以籍此从现实生活光怪陆离的现象中寻找秩序,把握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中的层次感和确定性,以便控制、支配、主导个人的经历,系统化地驾驭客观世界。

由此可见,记事是日记的一项重要功能。如果没有日记为作者记录,作者的思考与言行活动都会逐渐被遗忘。因此,热爱写日记的人不会坐视此等珍贵的资料散佚,他们会努力将其留存于世。如若作者不希望将某些事件向众人公开,身边又没有亲人好友可供倾诉,他就可以发挥日记的记事功能,永久性地保留自己的经历。例如,文豪亨利·菲尔丁通过《里斯本航海日记》(Journal of a Voyage to Lisbon, 1754)记录他临终前赶赴里斯本的航海旅程。由于家人未能陪伴他身边,菲尔丁决心通过日记让家人能够在自己逝世后得悉这次旅途情况。探险家斯哥特船长(Robert Falcon Scott, 1868-1912)在最后一次探险旅程中孤身一人深陷冰原,知道自己已无法活着离开南极,为了不使自己此次探险失去价值,他决心在大冰棚的帐篷中写下日记,将自己的探险经历流传于世。又如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他写日记是为了记载自己一生的传教经历以及在皈依教徒方面的突出成就。如果作者与身边朋友的交情尚未达到推心置腹的程度,又希望随时记录自己的心情,并且其中涉及到羞耻、忏悔的感受而需要保密时,日记在保证其中内容不为人知的前提下使作者不必担心自己的经历湮没于尘世。因此,日记作者通常希冀在日记中记录自己的经历和目睹的事件,发表自己的感想与思考,并通过日记的形式将这些经历与感受永久地保留下来,以备日后重读之需。如此,自我的经历成为永恒,记日记也不啻为一种乐趣。

但是,现代日记早已不再局限于编年史范畴,它跳出了以记事为主的窠臼,深入到作者内心与作者的自我展开对话,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罗伯特·弗特吉尔(Robert A. Fothergill)在《私人编年史——英国日记研究》(Private Chronicles: a Study of English Diaries, 1974)中指出:“我认为日记写作的主要成就来自于对日记这种文学形式的有意识的尊重”,并将日记定义为“是充满热情写就并被珍藏的自我之书,它是人存在于世间的本质特征”(Blythe 5-6)。英国日记在17世纪之前寥寥无几,17世纪之后写日记成为一种普遍行为,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人们开始萌生自我意识并强烈地要求发现自我、认识自我,于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开始通过日记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力图更透彻地了解自我;另一方面,在宗教改革之后,新教提倡个人凭借内心信仰修行悟道的法门,这逐渐取代了天主教所尊崇的外在的圣礼仪式,日记也开始用于宗教自省。教徒对照日记,可以参悟自我,检查自己的修行是否更上一层楼。因此日记日益向内省式风格演变。因为新教强调个人与上帝的直接沟通而并非通过教会这一中介实现,因此新教的蓬勃兴起促使人们重视心灵与上帝的沟通,而不像之前天主教那样需要向牧师忏悔,这直接导致日记逐渐取代了天主教所推崇的忏悔录。在新教诸派中,贵格教派尤其重视日记对修道的促进功用,并在教徒中大力推行日记写作。在此影响下,日记作家对心灵愈发重视,以约翰·班扬(John Bunyon, 1628-1688)和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 1624-1691)为代表的新教日记作家将他们对宗教的虔诚信仰和对自我的敏锐洞察力结合起来,通过日记的形式检查自己经院修行的成果。班扬的《功德无量》(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 1666)与福克斯的《福克斯日记》(The Journal of Gorge Fox, 1694)是新教日记作品中的典范之作。

由此可见,现代日记演变为与编年史等其他文类截然不同的文学形式。它是一种难以严格界定的文类,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叙述作者的种种经历,因而缺乏明确的外延范围,并且常常与其他文类相杂合。从本质上说,日记同时体现出编年史和自传的主要特征,它既可以归入文学艺术作品的范畴,也可以归入文献史料的范畴。如若作者在日记中过多地以年代记编者的面貌出现,日记则主要体现出史料价值。例如,笛福在他的《瘟疫年记事》(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 1722)中以个人的视角记录当时的历史事件,因而使日记更接近于历史而非传记。而倘若作者力求在日记中通过日常的琐碎轶事描写作者与自我的对话,以此展现自己的灵魂,日记则具有自传的显著特征。例如W. N. P. 巴贝良(W. N. P. Barbellion, 1889-1919)在《最后的日记》(A Last Diary, 1921)中采用自省手法探索自己的内心深处,力求如实刻画自己的良知与自我。

属 性(www.daowen.com)

日记具有私密性、多样性、即时性三大特点。其中私密性是日记最突出的特点,它是界定日记不同于自传、回忆录、游记等自传性文体的最大区别,它保证了作者与自我自由地展开交流,并确保了日记真实可信。首先,私密性使日记不同于其他自传性文体。作为一种自传性质的文体,日记往往与回忆录和游记混为一谈。虽然它们性质上较为接近,但日记的私密性特点使它更为真诚,矫揉造作的成分更少,也不像回忆录那样重视读者的期待。诚然,日记写作同样受个人自我意识推动,日记作家在现实生活中无法表现出过于强烈的自我意识,时常需要言行谨慎;但却能在日记中畅所欲言,处处以自我为中心记录自己对日常生活的观察与感受,将自己的生活置于重要位置。在日记中,作者与自我展开私密的交谈而无需考虑读者的在场,作者往往无需将日记留给读者阅读,而只是通过日记将飞逝的光阴保留下来,以便自己日后追忆往事。但自传、回忆录、游记则截然不同,它们写成后几乎必然要被他人阅读,作者也是为了留给读者阅读而写作的。因此它们无法客观公正地叙述自我的经历,作者往往根据自己的愿望与需要对文中出现的自我披上伪装,因而成为“作者针对其读者所举办的一场表演”(Delany 114)。

其次,日记的私密性保证了作者不必顾忌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自由地与自我进行文本交际。俄国女日记家玛丽·巴西柯塞夫(Marie Bashkirtseff,)称她在日记中“根本没有任何隐瞒,就如同不会有任何人看到它一样,但是我的目的却是让别人阅读”(Cottam 268)。她的这番话表明,日记是一种作者与自我之间的文本交际;由于此交际过程不会为外人窥探,确保了作者能够在同自我的亲密交流中道出种种不可告人的真实想法和感受。在日记中,由于作者逃避了社会文化规范和传统的规训,作者甚至愿意主动披露自己曾经做过的违反社会道德规范之事,并通过倾诉自己种种羞耻、隐秘之事减轻心中的负罪感,即作者通过日记写作满足了精神上的宣泄需求。这正是英国作家乔治·麦克斯(George Mikes, 1912-1987)所说的“尽管所有的作品都可能是精神需要的表现,但这在日记写作中更为突出”(Blythe 1)。为了确保这种交流活动的私密性,大多数日记作者唯恐别人窥见自己的日记。他们或是将作品束之高阁,或是在临终前付之一炬(例如深谙精神分析之道的弗洛伊德焚毁了14年来所写的日记),甚至用另一种语言或密码撰写日记。例如佩皮斯就使用由法语、英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合成的一种私人语言符码,记录各种为社会规范与主流意识形态所不容的行为,譬如私通女仆、藐视国王、身为高官却对革命党惺惺相惜、心中的贪欲与嗔念等。通过写作语言与母语这两种语言符码的差异,作者强化了自我的分裂,实现了“吾丧我”的境界(赵白生,第4页),因而能够在日记中观看自我在此之前的所作所为。

最后,日记的私密性特点使其中的叙述更加真实可信。如上所述,作者通常并不打算出版自己的日记,其写作日记的动机也并非为了向他人展现经过精心装扮的自我形象,而只是为了自我消遣;况且作者在写作时往往不必担心他人会看到自己的日记,因此日记中的叙述十分坦诚,作者可以在日记中坦言自己的各种错误和缺点甚至罪行。日记中没有明确的功利性,由于作者在与自我的交流中进行欺骗毫无意义,因此不会像自传那样展开自我塑造(self-fashioning)或是给自我披上伪装,而是毫无防备地打开心扉,摘去日常生活中示于外人的面具,由此使日记实现了其他文类难以媲美的真诚与自由。这使得日记中的事实往往不加修饰,缺少诸如戏剧化场景或预留悬念等艺术加工手法,具备高度的可靠性,读者在阅读日记时仿佛就像在窃听日记作者与自我的对话。例如,佩皮斯、鲍斯威尔等杰出的日记作家都竭力坦诚如实地表现自我,以至于某些描写甚至不适合公之于世。佩皮斯的日记在出版时,其中许多描写被编辑或删减。而鲍斯威尔的妻子也反对将日记留给子孙,鲍斯威尔对此表示:“我认为我的儿子可能会阅读这部日记,并且会感激我对他的关心……我的妻子并不喜欢记日记,她说这使我袒露在后人面前……但是我认为这会让我永垂不朽”(Blythe 4)。当然,如若作者是以出版为目的写作日记,就会破坏日记的私密性,其结果导致作者丧失了日记写作的自发性并且无法在日记中实现真诚的叙述,作者往往需要竭力迎合读者的口味与期待,具有较强的功利性。套用尼柯尔森对传记的评述,此类日记是“不纯粹的”日记。[1]

日记的第二个特点是多样性,这体现在文类层面和作者个人层面上。就文类层面而言,日记杂合了多种文类的特点,而且每一部日记中所包含的特征也各不相同,因而难以对其精确定性和分类。弗吉尼亚·伍尔夫认为日记写作不能算写作活动,作者只是在打草稿;并指出日记的特点是包罗万象,兼容并蓄(转引自Cottam 267)。由此可见,日记缺乏完善的组织结构与系统化的艺术形式和写作手法。日记写作中可以排除艺术手法,直接记录作者参与的历史事件及其言行,即相当于未经过艺术加工的素材收集记录活动。日记中也可以没有组织安排和精巧的结构,可以缺乏完善的艺术形式,可以时常中断叙述,可以充斥大量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可以采用模糊的、零散的、碎片式的叙述,也可以直接采用日常生活中的口语而无需提炼语言。就作者个人而言,日记是作者在经历人生的过程中所记录下的生活中的各种材料,不同的作者在日记中突出体现出不同的个性与写作手法,这就使日记中出现了多种特征和高度的灵活性。日记可以是作者对自我的认识与反思,可以是个人私下吐露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可以是通过内省捕捉自己稍瞬即逝的情感,可以用于记录家庭与个人的琐碎事务,也可以记录作者亲历目睹的历史事件。

日记的第三个特点是即时性。与其他文类不同,“日记最大的好处在于作者在叙述自己的生平故事的过程中,事先并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因此他的日记精确地反映了生活中不断发生的不确定性”(Ponsoby 11)。由于日记中所记录的作者生平始终在前进和变化中,因此日记具有高度的开放性。作者不会写出整部日记的结尾,作者可以将日常生活中转瞬即逝的事件与感受记录下来,他所记录的永远是当时的事件与感受,而不像回忆录或自传等文体那样叙述往日的经历。正因为作者在日记中记事时正处于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因此日记可以如实地记录作者在某一刻期盼、焦急抑或是忐忑不安的心情,作者本人也不知道未来的结局究竟如何。但是在回忆录中,作者对之后所发生的一切心知肚明,而在之后的回忆与体会中,往往会淡忘之前未得知结果时的心情。因此,在当天立刻写就的日记要比多日之后再根据回忆所写的日记更有价值,因为前者更能够捕捉到作者鲜活的情感变化。正因为这一点,很多有责任心的日记作家如若无法在当天写日记则往往会将这一天空出,而不会在几天后再补上。

评 价

写出优秀的日记作品并不需要过人的创作天赋,日记作者通常是敏于观察、善于参悟、热爱写作的人;这需要作者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天赋,但却不需要出色的艺术想象力创造力,因为这种能力往往会将材料塑造为虚构作品。因此,日记是富有创作天赋作家的滑铁卢,杰出作家中很少有人能写出出色的日记,而伟大的日记作家则通常文学成就很小。日记理论家罗纳尔多·布莱瑟(Ronald Blythe)认为,“评判日记的标准是看作者是否能够满怀热诚地描写生活中最细微之处,并如实地记录日常生活中看似冗长乏味的事情和激动人心的事情”(Blythe 4)。因此,日记作家通常十分热爱生活并孜孜不倦地探索人性,他们对于自己的人生经历和见闻都十分感兴趣,并认为十分有必要将自己的各种所见所感付诸笔端,在日记中记录。即使是家庭生活中的琐碎一面,日记作家都必然以大量篇幅将其描绘得生动活泼、趣味盎然,读者也可以借此清楚地了解作者在写作时的心情与体会。通过写作日记,作者从心理层面满足了自我宣泄、自娱自乐的目的,在与自我对话的过程中实现“吾丧我”的境界。因此,作者在此过程中不必受任何成规束缚,不必考虑读者的口味或期待,也无需模仿之前任何典范之作,他在写作中可以尽享高度的自由性。

日记的意义体现在史料性、娱乐性和文学意义上。首先,日记是可靠性较高的史料素材,日记真实地再现了往日的生活,史学家可以借助它阐释和理解作者所目睹或参与的历史事件及其个人言行。日记不仅像历史和传记一样叙述重大的历史事件与人物个性,展现个人的私密生活与意义深远的重大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往往着眼于生活中的细微之处,将以往社会时代背景中的细节部分展现于读者眼前。例如,以往人们的品味、风靡一时的时尚、流行的娱乐方式、各种美食和服饰等均可以在日记中找到记载。其次,日记满足了读者的娱乐性需要。人们与生俱来好奇心驱使他们都希望窥探别人的隐私,从奇闻异事中获得乐趣,日记中所透露的种种隐秘之事正满足了这一需要。最后,日记可以用于文学研究和文学创新。一方面,由于日记中的叙述通常排除艺术加工手法,作者的人生并未受到较多的修饰和塑造,往往能显露出真正的意义和作者的原貌,因而常常被用于阐释和理解作者的其他文学著作;另一方面,日记也因其独特的叙事形式,被乔伊斯和伍尔夫等现代主义作家用于各种创新和实验。日记缺乏统一的结构和秩序,同时采用了非线性叙事、中断、开放性等手法,这颠覆了传统的语言结构和表现规范,对于女权主义作家,日记的不连贯性更能体现现实话语中被男权秩序所压抑的意义,因此日记这一形式更接近于真实的现实或作者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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