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以前,英国传记尚未进入全盛时期,不仅传记理论匮乏,传记作品也处于萌芽阶段。自第一部传记《圣哥伦巴传》以降,英国社会始终处于等级森严的封建时代,且囿于民智未开、古登堡时代尚未到来,传主无法扩大至普通大众。能够有幸为传所记者,不外乎宗教人物与帝王将相两类,因而当时的英国传记主要沿宗教人物传记和政治人物传记两条主线发展。另一方面,传记与历史的界限十分模糊,因而导致传记成为个人生平的历史。无论是宗教传记还是世俗传记,传者的眼光始终局限于人物的外部行为,围绕个人的历史事件与成就展开叙述。宗教传记以叙述传主的种种显灵之举为己任,以至于张冠李戴之举常有发生;世俗传记则热衷于描述传主的丰功伟绩,甚至名为立传实为写史[3]。传记沦为“宗教的奴仆”和“历史的女佣”(Stauffer, 1930: 233)。
虽然采用史家笔法,传记却未能如现代传记一样恪守客观真实性。它并非遵循兴起于启蒙时代的科学理性主义,而是服膺于当时的价值体系,以伦理道德教化为己任。宗教传记强调传教共同体的集体凝聚力,叙述重点必须与教义和价值体系保持高度一致;即便叙述中充斥大量违背现实生活常识的显灵,传者亦不可越雷池一步,读者也不得对此表示怀疑,以此服务于对信徒的宣教。世俗传记同样要进行道德说教,它们或是将君主塑造得英明伟大以便让臣民顶礼膜拜,或是宣扬命运无常,以此为鉴警告位高权重者莫肆意妄为。
文艺复兴之后,古典希腊罗马异质文化的引入和人文主义对人的重视引发了英国传记的“范式转移”(paradigm shift)。人们对“大写的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传记开始逐渐摆脱历史学科,向文学方向迈进。就宗教传记而言,民族意识的觉醒与亨利八世推行的宗教改革使英国由天主教变为新教国家,宗教传记因而发生深刻变化。在英国国教看来,中世纪圣徒传中大量描写迷信、魔法、偶像崇拜,与基督教背道而驰。因此,对传主虔诚品质的描写取代了显灵故事。这不仅更利于读者模仿,而且使传主从神变回了人,传记也从此前的类罗曼司转变为一部“值得纪念的人的历史”[4](Clifford 7)。世俗传记同样受到巨大冲击,由注重外在的历史事件转向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古罗马史学家塔西陀(Cornelius Tacitus, 55?-117)、古罗马传记家苏维托尼乌斯(Suetonius, 69?-140?)、意大利史学家、政治家马基雅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 1469-1527)等人的思想引导传者在传记中揭露人性的阴险丑恶,普鲁塔克(Plutarch, 46?-120)则鼓励传者塑造完美的传主形象。尽管他们风格不同,但都致力于通过挖掘人物性格解释人物的行为与动机,重视轶事对刻画人物性格的作用。(www.daowen.com)
总之,尽管在16世纪发生了传记的革新,17世纪之前的英国传记依然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不仅未能从历史学科中独立,而且宗教传记依然是第一大传记体裁[5],传记沦为了宣教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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