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我国古代人体解剖的历史证明:中国首创人体解剖学

我国古代人体解剖的历史证明:中国首创人体解剖学

时间:2024-0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在两千多年前已开始有解剖知识。可见,“解剖”在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是对人体而言。足以证明世界上人体解剖最早发生在中国。“解剖学”这是泛义的一门学科,属于形态学范畴,而其中的一些分支,基本源于西方以及近代新兴的一些基础学科,都具有相应的规模,而人体解剖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历史上为许多医学科学家坚持不懈地探索着,永无止境。

我国古代人体解剖的历史证明:中国首创人体解剖学

中医大辞典》(2006年第2版)“解剖”一词,作如下解释:指用器械剖割尸体以了解人体内部各器官的形态、位置、构造及其相互关系。我国在两千多年前已开始有解剖知识。《灵枢•经水》:“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皆有大数。”但由于长期受封建礼教的束缚,限制了这门学科的发展。

可见,“解剖”在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是对人体而言。足以证明世界上人体解剖最早发生在中国。

《辞海》(1999年版)有“解剖学”这一词义:“研究动物植物和人体的形态、结构及其发生规律的学科。属于形态学范畴。研究方法最初局限于刀剪等手术器械进行解剖……根据研究的对象、方法和应用的不同,可分为动物解剖学、植物解剖学、人体解剖学、比较解剖学、年龄解剖学、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艺术造型解剖学、运动解剖学等……”“解剖学”这是泛义的一门学科,属于形态学范畴,而其中的一些分支,基本源于西方以及近代新兴的一些基础学科,都具有相应的规模,而人体解剖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历史上为许多医学科学家坚持不懈地探索着,永无止境。

意大利著名医史学家卡斯蒂廖尼(Arturo Castiglionl,1874—1953年)所著《医学史》(2003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这本书的第九章“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约公元前460—公元前377年)以后的医学”提到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学派、解剖学等。戴奥克利斯(Diocles,约公元前350年),称为解剖学者,“在他的著作中曾研讨症状之间的因果关系。按照他的说法,人身体有两种重要因素:“灵气和原素”。显然与真正意义上人体解剖无关,仅是疾病症状的原理剖析而已。而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年),他是柏拉图(Platon, 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的学生和马其顿宫廷的御医,称他“全部著作都反映出他所受到的医学环境的影响,他在这种环境中形成了自己的精神素质,并且反映出受希波克拉底著作的影响。……他的《动物志》是他精心和长期研究的一个例证,其分类至今仍然部分地被采用。从他对于植物和动物的描述中,可知他的观察之精确”。这段文字客观地反映了亚里士多德所研究的对象。

卡斯蒂廖尼认为“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可以找到比较解剖学的起源,从他那里还可以看到他把原因和结果、力量与物质联系起来的研究方法”。西方医学的发展有他自身的路线,虽然希波克拉底的四体液学说与中国的阴阳五行学说都属朴素的唯物主义,但他的继承者没有封建礼教的羁绊,从探索的角度运用多种方法,在解剖学上又喜欢使用比较的方法,所以基本上没有出现学术历史的断层。医学毕竟是一门靠临床实践的实用科学。西方的人体解剖在16世纪中叶以后进展很快。虽然起初的解剖并非人体解剖,当进入医学科学的殿堂,便将人体解剖这一门学科充分展示出来。

《医学史•中世纪后期的医学》,提到欧洲最古老的大学之一博洛尼亚大学。该大学“做第一具尸体解剖是在1281年,第一具女性尸体剖检是1312年由蒙狄诺•德•卢兹(Mondino de Luzzi 或Mundinus)做的”。又说“蒙狄诺所著《解剖学》(Anathomia)一书,迄16世纪末叶一直被普遍采用为教科书……他的著作重版达四十余次”。《医学史•文艺复兴时期》提到比利时医生维萨里(Andreas Vesalius,1514—1564年),说“他是在医学史上地位极其重要,他不仅是真正解剖科学的奠基者,而且与哈维同为根据事实而非根据传闻的现代医学科学的创始人”。他著有《人体的构造》七卷。他在讲授解剖学时,首次采用尸体解剖的方法,纠正了盖伦(Claudius Galen,约129—200年)解剖学中许多有关人体结构的错误记载,对近代医学科学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维萨里尊重客观,实事求是,他大胆地推翻了盖伦的解剖学理论基础,认为“盖伦的记述只适用于动物,关于人体的记述多数是不够或不正确的”。当时盖伦的著述被视为经典,教会也用他作为编织教条的光环,他的一位老师又狂热地崇拜盖伦。维萨里讲课时还不足29岁,但他“在扫除一切陈腐的谬误的信念推动下,他毅然前进了”。所以,人们都尊崇卡斯蒂廖尼的说法,认定人体解剖从维萨里始,因为他奠定了人体解剖这一基本概念,并对后世产生影响。

东方文明古国的中国,“解剖”这一概念,一开始就指的是人体,甚至直至今天的知识分子都这么认为。“解剖”,缘起黄帝问岐伯,探寻人体“十二经的大小、深浅、广狭、远近各不同,五脏六腑之高下小大,受谷之多少亦不等,相应奈何?”怎么去应对处理呢?“刺之深浅,灸之壮数,可得闻乎?”若从事临床可有什么讲究呢?岐伯的回答是:“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与其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大数。”岐伯回答黄帝的提问,“度量”是一关键词,人体的外表可以切循,而五脏六腑只有人死后解剖可以看到,不仅察看脏的质地,腑的大小,还有纳谷之多少、脉的长短、血的清浊、气的多少等,十二经络气血的情况完全可以加以辨别,这是一个综合的工程医学,其认识过程,必须通“解剖”这一手段才能完成。“皆有大数”的“大”字,《甲乙经》作“定”解,实际上应理解为“完全”和“全部”的意思,上文已经讲到气与血的多种情况,所以不可能是个“定数”,“皆”也不作为主观意识,也应该理解为客观存在或分析的一种状态。《灵枢•骨度》和《灵枢•肠胃》都讲到具体的尺寸长度,例如人的头围、胸围、腰围,还有头面、颈项、胸腹、四肢各部位的骨骼长短、大小、宽窄,又如肠胃消化从口、唇、舌、咽讲起,到肠胃大小、形状、容积、重量、部位和回运环反等详细情况。所有这些应该是通过实际解剖操作才可能有此较为详细记录,也绝不可能只是一具两具新鲜尸体就可以完成。从“人体解剖”定义上符合“研究人体正常形态、结构及其发生发展规律”(《辞海》“人体解剖学”)这一元素要求,是阴阳五行学说、藏象学说、脏腑学说、经络学说、脉学等的综合反映。这是我国古代医学上的重大事件,在春秋战国时期死人是经常发生的,解剖也是顺理成章的。倘若发生在差不多同时期的西方,如果有上述中医的学说和理论介入,那可是了不得而且不得了的事情。因为,“希波克拉底学派的解剖知识,是建立在动物解剖经验上的”(《医学史•希腊医学的黄金时代》),希氏的“四体液学说”即血液、黏液、黄胆、黑胆,并不完全支撑人体解剖一事的进行,多多少少在公元前的医学乃至以后走了相当长的弯路。而我国则受儒家的道德伦理的影响,长期禁锢,出现断层,没有得到延续和较大进展。

史书也有人体解剖的零散记载,如《汉书王莽传》:“翟义党王孙庆捕得,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之,量度五脏,以竹筳导其脉,知所终始,方可以治病。”王莽(公元前45—公元23年),新王朝的建立者,公元8—23年在位。动乱之中偶然为之的借用屠夫之手的“刳”,不足为训。另一《南史•顾(yi)之传》记述唐赐其妻为夫死后解剖的事:“大明元年(457年),征守度支部尚书转吏部尚书,时沛郡相县(治今安徽濉溪县西北。汉为沛郡、沛国治所)唐赐往比村彭家饮酒还,因得病,吐蛊二十余物,赐妻张从赐临终言,死后亲刳腹,五脏悉糜碎……”这段史实我们无从知晓唐赐妻张氏的背景材料,因此也根本无法认定这是医学研究的人体解剖。但是应当肯定这桩事情冲决了传统观念、伦理、道德的罗网,世人瞩目而为史家所记录。(www.daowen.com)

宋仁宗庆历(1041—1048年)年间,广西起义领袖欧希范一伙56人被杜杞伪招降诱杀,“尽磔于市,且使皆剖腹,刳其肾肠,因使医与画人,一一探索,绘以为图”。(郑景壁《剧谈录》)宜州推官吴简(一作灵简)令画工宋景绘图,自己记述。“凡二日,剖欧希范等五十有六腹,皆详视之。喉中有窍三:一食、一水、一气,互令人吹之,各不相戾。肺之下则有心肝胆脾;胃之下有小肠,小肠之下有大肠,小肠皆莹洁无物,大肠则为滓秽,大肠之傍则有膀胱,若心有大者、小者、方者、长者、斜者、直者,有窍者,无窍者,了无相类。唯希范之心,则红而硾,如所绘焉。肝则有独片者,有两片者,有三片者。肾则有一在肝之右微下,一在脾之左微上。脾则在心之左。至若蒙干(蒙干为欧氏起义团体副首领)多病嗽,则肺且胆黑。欧诠少得目疾,肝有白点,此又别内外之应,其中黄漫者脂也”。这些记录基本符合人体解剖的要素。为什么对欧希范等施行人体解剖(只限于胸腹内脏),有一种说法为了解释尪病,另一种说法是“为图以传于世”(赵与峕《宾退录》),吴简著《欧希范五脏图》,惜佚。

现仅存于国家图书馆的清抄绘本《存真图》此书为宋•杨介(字吉老)编著(烟萝子绘画)。崇宁(1102—1106年)年间,“泗州(今江苏盱眙)刑贼于市,郡守李夷行遣医并画工往观。决膜摘膏,曲折图之,得尽纤悉。介取以校之,其自咽喉而下,心肺肝脾胆胃之系属小肠,大肠腰肾膀胱之营垒其中,经络联附,水谷泌别,精血运输,源委流达,悉如古书,无少异者”。杨介虽是泗州人,但从上述中可知他并未亲临现场,这就降低了人体解剖学术上的意义,赵希弁评曰:“比欧希范五脏图,过之远矣。”因此,借鉴前人并躬行实践才能有所进步。

宋•宋慈(字惠父,1186—1249年)的《洗冤集录》五卷(成书于淳祐七年,即1247年)是一部法医学的专著,这是他躬行实践的结果,这本书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拙著有关于宋慈的文章介绍,不赘。宋慈以后有王与(字与之,1260—1346年)的《无冤录》(1308年)、李观澜的《检验杂说》(1796年)、郎锦骐的《检验集证•检验合参合刻》(1829年)、姚德豫的《洗冤录解》(1832年)、文晟的《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1844年)、许梿的《洗冤录详义》(1854年)等。这些法医学著作应当值得重视并加以研究。但是,就人体解剖(即法医的尸体解剖)还是不敢苟同,中国医科大学法医教研组的贾静涛教授有过这样的结论:“所有这些(指上述著作)法医学书的共同特征都是在《洗冤集录》的成就基础上,对尸体外表检查(包括检骨)经验的进一步总结。”鄙以为600年来锢守于一种旧礼教,束缚于全社会的伦理观念和舆论的压力,对疑案的尸体仅局限于观察,而不动手去解剖,历史的遗憾留给我们太深刻了,而当今的中医药学的高等课程也应将人体解剖学列入必修课。这并不是题外之谈,恰恰相反,惟有人体解剖学对被西方人称古老的中医药学注入活力,结合中医体质学、经络学说、脏象学说、血流动力学、中医工程学等多学科综合,完全可以堂而皇之地建立独特的中医解剖学。我坚信自己的格言:“事理通则文理通,医理也通。”

卡氏《医学史》分析解剖学的进程时这样说道:“18世纪医学所沿以发展的两条大路:一条是通向神秘和受哲学幻想所支配的理论的道路;另一条是通向实证主义和一种受观察和实验统治的唯物主义的道路。”他评价西方“19世纪的法医学可以被理解为由17世纪的开创阶段进入到实践阶段的进步”。法医学中的尸体解剖西方也只在19世纪中叶才得到普及。

王清任(1768—1831年),又名全任,字勋臣,河北玉田县鸦鸿桥河东村人。武庠生,纳粟得千总衔。他以医为业,名噪京师,并设“知一堂”药铺。他认为“著书不明脏腑,岂不是痴人说梦?治病不明脏腑,何异于盲子夜行!”并说“业医诊病,当先明脏腑”,对脏腑旧说心存疑窦。嘉庆二年(1797)路经滦州(今河北唐山)稻地镇,赴义冢观察裸露内脏的小儿尸体三十余具。后又在沈阳、北京3次观察行刑之后的人体内脏器官。还专门为隔膜一事详细询问曾经镇守哈密布政司恒敬。历时42年著成《医林改错》,创制血府逐瘀汤、通窍活血汤等10多种方剂。他力图把人体解剖与中医脏象学说紧密结合起来,并纠正了一些传统说法,其中“脑髓说”“论抽风不是风”“论痘非胎毒”等颇多新意。当代著名医史学家李经纬教授在《中医史》中有这样的评价:“王清任是我国第一个比较正确地论述了胃、胰、肝、胆及胃出口、胰管、胆管等复杂关系的医学家。”纵然王清任冲破障碍和克服舆论的巨大压力能在一生中坚持不懈地做到了这一点,他的这种精神远胜于人体解剖学本身,因为他始终如一将中医脏象理论与人体构造紧密结合起来,非得用“解剖”(虽然不完全是实际操作)作为手段不可能达到的。就从王清任身上作为中医药学比较西医,是否能找准一条可行的路径而焕发新面貌呢?(2008年12月)

王清任(1768-1831年),又名全任,字勋臣,河北玉田县鸦鸿桥河东村人

清道光庚寅(1830)年刊刻的《医林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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